新时期警民关系概念探析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民关系逐渐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理解警民关系的内涵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和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警方需要民众的支持和信任,而民众也需要警方的保护和服务,双方需要通过建立信任和合作来达成共同的目标。
二、构建警民关系的策略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警方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民众了解警方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方式,增强对警方的信任和支持。
2. 建立警民沟通平台,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开展公开活动、组织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警双方的沟通和交流。
3. 提高警务水平,增强警力专业性和服务能力。
通过加强警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警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民众的需要。
4. 加强警民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通过建立警民联防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让民警双方共同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警民互动和合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民众对警方存在的不信任感。
针对这个问题,加强警方的宣传工作,提高警力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让民众感受到警方的诚意和努力。
2. 警方执法过于严厉,导致与民众的矛盾。
对于这个问题,警方需要注重文明执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交流,尽量避免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3. 警民互动渠道不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警方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互动渠道,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让警方更好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期望。
综上所述,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警方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对警民关系的构建有所启示。
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

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义务和责任。
而如何做好人民的服务者,如何建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都与公安机关未来群众工作的发展密切相关。
有人曾形象地将警民关系比喻为“三个关系”:一是鱼水关系。
警察与人民群众鱼水相依,休戚相关,而不是蛙水关系,若即若离。
二是舟水关系。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只有顺水行船,才能事半功倍;没有人民群众这个水,公安机关这个舟就寸步难行。
三是种子与土地的关系。
警察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只有植根于群众,才能有所作为。
和谐警民关系,是指公安民警在执行职务中与人民群众之间基于法律所形成的一种水乳交融、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相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 通俗点讲,就是“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 它是在警民之间长期沟通互动中形成的,具体表现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深入了解、支持和参与,以及公安机关在公安工作中对群众公开信息、征求意见、提供服务等,通过随时随处的沟通加深了解,依托多途径多形式的互动增进感情。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和谐警民关系,是一种双向的良性互动关系是警民双方共同追求的一种美好、和谐的最佳境界,也是公安机关在群众工作中希望达到的一种理想目标。
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我们首先要弄明白的就是当前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和谐因素是什么。
长期以来,基层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受整个社会环境、民警自身素质和群众认知能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警民不和谐的因素仍在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存在,主要有以下“三大表现形式”:首先,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存在着三大不利因素。
一,社会矛盾的转移,一定程度上影响力警民关系。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频发。
而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例如石首事件,公安机关就直接被推到了第一线,处在风口浪尖上,稍有不慎警民关系就会引起严重冲突,成为矛盾焦点。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浅析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亲如一家人”,既是公安工作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也是警民双方共同追求的一种美好憧憬和奋斗目标。
公安部党委提出“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并将其上升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政治高度来谋划,充分说明了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说明了当前警民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够和谐。
因此,准确判断当前警民关系不和谐的表现形式,客观分析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积极探索改善警民关系的对策,是摆在基层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笔者结合基层公安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谈谈粗浅的看法。
一、深刻理解和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警察的一切执法活动代表着国家行使权力,警察的一言一行在老百姓眼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警察在履职尽责中,无论是从事侦查破案、治安管理,还是开展服务性工作,直接面对的都是社会各阶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整个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二)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落实“群众路线”和履行历史使命的需要。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中央苏区时的“特科”到一九四九年公安部成立至今半个多世纪的公安工作的发展史来看,无论处在哪个时期,还是处于何种情况,革命取得成功、建设取得胜利、任务圆满完成等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必须要有和谐的警民关系作支撑,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不断促进公安事业的发展进步。
新形势下,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公安机关的三大历史使命;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社会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
公安机关要顺利履行职能职责,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需要以和谐的警民关系为基础;反过来讲,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公安工作也是促进实现社会和谐、警民关系和谐目标的一个最重要途径。
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对于强化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维护新形势下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做一些思考,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一、深刻理解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现实必要性(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思想,其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到公安机关、落实到公安工作,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人民群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公安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
一方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实现警民和谐相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只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团结和睦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利条件和基础。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求和谐、盼安宁"的愿望日益强烈,形成良好、团结、和谐的警民关系,符合全社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提升公安形象的迫切需要。
公安民警的素质与警民关系和谐密切相关,民警个人综合素质高,群众意识强,工作就做得好,个人威信也会提高,到基层去工作,就容易得到群众的配合和支持,从而为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亲密关系的调研报告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钻研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或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山桐子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分子生物学如下: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会,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迪雷省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重新配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质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活动中,大众传媒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应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特定和决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人际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主导地位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准确度提出了新相关服务要求。
三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维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然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须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父子关系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组织工作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参与度的根本要求。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五篇材料)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五篇材料)第一篇: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迎接新时期挑战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一把标尺,也是公安机关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群众的满意率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也是公安机关发挥职能,衡量工作成败的标准,更关系着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我们就必须去分析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深挖原因,进而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原因(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部分民警陈旧的执法观念之间存在矛盾。
在过去长期执法过程中,在惩罚与教育的问题上偏重于惩罚,在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偏重管理。
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许多群众在遇到公安部门管理时,不再唯命是从,唯唯诺诺,而是用法律法规来衡量执法者的行为是非对错,部分民警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不但没有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反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矛盾。
(二)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
在我国贫富差距日渐拉大,部分群众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很容易因为治安、环保、福利待遇等敏感性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从而产生对社会、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希望找一个倾诉对象,解决问题,希望民警能到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多走访,了解情况,与他们沟通。
但对于群众的这些要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因警力和经费保障不足以及其他实际困难等而达不到群众的要求,有的民警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客观上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
(精编)新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新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在治安管理中,公安部门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发挥群众在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于预防、发现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征警民关系是在打击犯罪、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公众与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受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印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化和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从公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来看,新时期公安部门不仅要确保安全稳定,发挥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缓冲器”作用,还要确保发展、人权与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切实肩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社会责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特别是在政府职能部门从社会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的过程中,对公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二,从人民群众对公安部门的期望和要求来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关系自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来说,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公安部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期望保护社会和政治权利;既要求公安部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又期望激发社会创造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公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要求热情服务、优质高效。
第三,从执法实践的具体过程来看,新时期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为民的优秀警察,还需要将和谐的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体现人民群众在执法各个方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影响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和谐,人民群众对公安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但是,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的缺失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和谐第一,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群体现象交织在一起,导致警民沟通不足。
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研究分析
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研究分析引言警民关系是指公安机关与社会民众之间的关系。
公安机关是为民服务的机构,公安民警既是执行职责的执法者,同时也是身处社区中最近民众生活的人群,因此警民关系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至关重要。
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促进治安稳定,提升公安机关形象,增强社会安全感。
然而,警民关系的建立不仅需要公安机关主动倡议,也需要民众的积极参与。
本文将从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方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现状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以期提高公安机关与民众之间的互信度,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和谐警民关系。
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社会稳定重要保障公安机关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保障。
一个社会是否稳定安全,首先要看公安机关能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而和谐的警民关系能有效减少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抵触情绪,提高公安机关工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动荡因素。
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和谐的警民关系能够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更加顺利,提高工作效率。
和谐的警民关系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收集民众的情报信息,快速反应社会问题和事件。
同时,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也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的形式,提高警方的情报处理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突能力。
增强社会安全感成功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增强人们的社会安全感,使得社会更加有序和安定。
警民关系的建立需要公安机关抛弃优越感,主动和民众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倾听民众意见和建议。
这也意味着民众对警方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当出现情况时,不会盲目抱怨,而是高度信任和配合警方的执法工作。
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方法加强警民互动公安机关应该积极地主动到社区去与居民接触、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反馈、解答他们的关注点和疑虑,树立与民众一起维护治安的形象。
同时摆脱警察形象的束缚,让警察更接近民众、更融入民众。
公安机关应该建立起和社区居民之间的共同点,比如利益,开展有益的互动,让民众看到警察不仅仅是背景上的“执法者”,而是身处社区中的生活人群、有感情有人性的“邻居”。
新形势下警民关系分析
33新形势下警民关系分析张 洋 王晓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摘 要:立足当前形势,文章从公安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以及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等几个方面对警民关系进行了细致探讨和分析。
本文对有效构建良好警民关系具有一定的贡献。
关键词:公安 群众工作 警民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增多,群众工作更是面临着众多新任务、新问题、新挑战,正确理解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对提升公安机关群众工作水平,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形势下面对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等因素,如何正确把握群众工作的新要求,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是我们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公安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不能给予自身准确定位。
身为人民警察,很多民警对自身缺乏准确定位,受行政职能和执法权利的影响,一些民警思想严重膨胀,认为警察就可以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常以管理者自居,缺乏为民服务意识,时常会利用职务之便给自己的一些不当行为开绿灯。
媒体曾曝光这样一则消息:几名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正当下班高峰期外出吃饭,由于交通拥挤现象严重,不得己拉开警报,借道逆行驶向一家小餐馆。
该现象虽然不能引起任何严重社会后果,但是无形中损害了群众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反感,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
2.结案效率不高。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也呈现多样性、复杂性发展,这也给民警在日常办案中带来了很多难题。
在城市和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更是矛盾多发区域,构成相关不稳定因素的起因也越来越多。
有时受社会监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等影响,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难度,如果不能及时找到案件突破口,加之新的案件不断积压,直接了公安机关破案周期长,结案率低等问题。
久而久之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程度就会降低,人民警察的威信在群众心目中也会降低。
3.不可避免的“正面冲突”。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不和谐因素越来越多。
警察公共关系与警民关系的探析
警察公共关系与警民关系的探析摘要深入了解警民关系与警察公共关系之间的联系是对于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有效开展,以及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警民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研究和实践的基础,警察公共关系是实现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和手段。
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通过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实现警察公共关系与警民关系的和谐统一;进一步优化警察公共关系的传媒环境,促进警察与媒体良性互动;树立以人为本、公正执法的理念,实现警民关系的和谐。
关键词警民关系警察公共关系和谐统一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需要进一步创新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建立以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警察公共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和支持,以形成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警民关系与警察公共关系的联系(一)、警民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的基础和依托。
警民关系先于警察公共关系,是警察公共关系产生的基础。
自从警察和警察机制诞生以来,警民关系就应运而生。
警察公共关系的研究是建立在警民关系丰富的实践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警民关系的好坏才能体现出警察公共关系的价值。
否则,警察公共关系的研究与实践将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二)、警察公共关系是实现警民关系工作目标的途径在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和谐警民关系。
警察公共关系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对其主客体、公共关系的运作策略、运作过程和运作方法的研究,揭示如何通过有效的公共关系活动,协调和改善警察组织对内对外的公共关系状态,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以取得广大公众对自己的了解、信任、好感与合作。
警察公共关系理论和公共关系活动为警民关系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具体的方案。
二、当前警民关系与警察公共关系所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人发展,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各种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这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公关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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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公安 高等专 科 学校 学报
J u a f h n h i oieC l g o r l a g a l ol e n oS P c e
Oc .2 2 t. 01
V 0 . NO. 122 5
新时期警 民关系概 念探 析
( )警察 一
4 察形象 。警 察形象 是指警察机关 和警察 人员在 . 警
根 据 《中 国警 察 词典 》的定 义 ,警 察是 指 根据 国 民众 心 目中确立 的综 合 印象 ,即 民众对 警 察机 关 和人 家统 治阶级的意 志 ,依靠 国家暴力强 制手段 ,并运 用公 员的全部看法 和总体评 价 。它 是警察 价值观念 、职业素
员。上述概念 界定重点从职 能论 和主体论 的角度进 行论 形成 的 ,也有 一些是通过影视 作 品或者宣传 口号 自己理
述 ,但是从理论认识 的角度看 , “ 警察 ”概念 的内涵还 解 出来的 。
应当包括制度 、组 织 、人员 、行 为等方面 的内容 。 吕绍
忠认为 “ 警察 ”包括 四个层 面的含义 ,即警察 制度 、警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警 民关 系 ,顾名思义是指警察 同民众之间的关系。【 1 】 较早 的研究认 为 ,警 民关系就是 由警察职 能作用所决 定
的一种特 殊性质 的社会 关系 ,具 有特定 的本 质 内容 和存
在形式 ,是警 民之 间必然存在 和发生 的且 由国家法律 加
了界定 。警 民关 系主要 围绕警 察职能展开 ,警 民权利 义
责任 编辑 :陈 汇 基 金项 目 :本 文为 天津 市2 1年度 哲 学社 会科 学项 目《 津市 警 民关 系综合 测评 体 系研 究》 ( 准号 :TS 0 00 天 批 JR1- 0 2)成果之 一 。 作 者简 介 :黄 鹏 ( 95 )男 ,天津公 安 警 官职 业 学院 助教 ,社 会 学硕 士 ;杨 明光 ( 9 3 ),男 ,天 津 市政 18 一 16一 法管理 干部 学 院党委 副 书记 、 副院 长 ,教披 ,社会 学博 士 。
对警察作 用 、任务 的理解 上 。『 在普通 民众的心 目中 , 9
警察无论 是在工作 中还是作 为普通人在 日常生活 中都 是
一
样 的 ,一个 人只要从事警 察这个职业 ,不管他是在
作 中 ,还是 已经下班 ,都会 被认为是 警察 。警察 的角色
中有对警察 的认识 ,警察对 公众也进行角 色定位 。从测 超越 了工作的限制 ,渗 透到警察从业人 员的私生 活中 , 量 的角度 看 ,不但要关 注警 察给予公众 的看法 、印象 和 从而 成为一种随人而在 的组织身份 。民众对警 民关 系的 感受 ,即社 会公众对警察 的评价 ,也要关 注警察对公众 认 知 ,不再仅仅局 限于工作 中的权利 义务关系 ,而是 扩 形象 的判 定 ,以及警察 和公 众 自身对 自己社会 角色 的理 大到对 警察全部工作 和生活的关注 。警察私人生 活中与 解 。l笔者 从结构主义 的视 角 出发 ,在 界定新时期警 民 社会 民众之 间的关 系 ,也成为警 民关 系 的一部分 ,甚至 6 有 时还是重要部分 。 关系之前 ,先重点考察 “ 警察”和 “ 民众”两个主体 。
4 设 中具有重要 的作用 。警 民关 系评 价调查是 现代警务工 共 同发展 的社会关 系 。f 目前警察 研究学者 和实务部 门 工作 人 员 引用 较 多 的一个 定 义是 :警察 ( 公安 机 关 ) 作 中一个具 有战略性 的问题 ,是 推进警务发 展的 内在 动
力 。构建 和谐 警 民关 系 ,对警 民关 系展开评 价调查 ,首 在履行 打击 、预 防犯 罪和提供社会 服务等 职责过程 中 , 与社会各方 面形成 的一种权利义务 关系与人 际关系 。一 先要清晰界定警 民关系 的具体涵义 。 方面 ,警 民关系 以平 等 、互助 为基 础 ,以情 感交流 为纽
定 和经济 、社会历史 发展而形成 的一种警察 机关 、警 察 为深刻 的认 识和理 解 ,呈现 出一 些新 的特 点 ,警 民关 系
与其他社会 组织 、公众 之间 的权 利义务关 系 ;是警察 组 的 内涵 和外延也处 于动态 的发展 过程之 中。新时期警 民
收稿 日期 :2 1 — 7 1 02 0 — 2
察人 员 ,属于警察 队伍 。同时 ,城市 综合执法等群 体的
“ 民”主要从人 民的角度理解 ,而现在 的 “ 民”则含有
制 服与警察制服 高度 相似 ,使得普通 民众难 以辨别 。这 更 多 的公 民含义 。人 民的概念从 阶级观念 中引申出来 ,
公 类 群体不能算作 警察 ,但是会 直接影响 民众对警察 的认 强调服从 ,而不主张更多 的个 人价值或 自治 能力 。 “ 知 ,对警 民关 系的影 响很大 。 民”概 念强 调 的是个 人 主 动 的认 同 ,强调 所有 人 的平
黄 鹏 , 杨 明 光
( 天津公 安警 官职业 学院 , 天津 3 0 8 ;天津 市政 法管理干部 学 院, 天 津 3 0 9 032 0 1 1) 摘 要 :在界 定新时期警 民关 系之 前 ,要 先重点考察 “ 察”和 “ 警 民众 ”两个主体的 时代 内涵。人 们
认识警察 ,不仅仅 是对警察 组织和人 员的认识 ,更重要 的是 对警察 角 色、身份 和形 象的认识 。警 民关系中 的 “ 民” ,不仅 是现 实生活 中的 民众 ,还 包括 网络上拥有虚 拟 身份 的民众 ,以及 由个体构 成的社 会 。在此
( ) 民 众 二
警 民关 系研究 中 ,对 “ 民” 的研 究不 多 ,往 往 以
察 组织和机关 ( 安机关 )、警察 队伍和人员 ( 安 队 笼统 的民众 、人 民群众 等词语 称呼 。根据 我们 的理解 , 公 公 警 民关 系 中的 “ 民”可 以有狭义 和广义 之分 。狭义上 的 伍和人员 )、警察行 为和实践 。f 笔者认 为 ,对警 民关 8
1 叫 2警察组织 和警 察机关 。警察组织 和警察机关 是 民 等 ,表达的是每个独 立的个人都有 天赋的权 利。【 . 众认 识警 察 的核 心 。 民众往 往 认识 到 ,普 通 的警 察人 2社会媒体 和 网络 上的 民众 。随着互联 网的兴起 和 . 员背后是公安 局 、派 出所 、交警 队这样 的警察组 织。警 发展 ,警 民关 系的发生领域不再 局 限于真 实的社会空 间 察人员是警察 组织 的具体工作 人员 ,代表 的是组织的形 中 ,已经 在虚拟 网络 中得 到大范 围的延伸 ,并形成一个 象 。 民众 与具体 的警察 打交 道 ,也 是 与警 察组 织 打交 独特 的公 共领域 。民众 除现实身份之外 ,还有一个 网络 道 。警 察 组织 是政 府 的代 言人 ,民众 与警 察 机关 的关 身份 。民众不仅仅是信息 的接受者 ,同时也是信息 的发
系中 “ 警”的理解 ,可从 以下几方面来 把握 。
民 ,指 特定 的 当事 人 ;广 义上 的 民 ,泛指 社 会上 的民
1 . 队伍 和警察人 员 。警察 队伍 和警察 人员是 民 众 。警察 提供 的服务是 背景性的 ,会与 每个 人都发生 联 警察 众认识警察 的起点和基础 。在 民众 的认知 习惯 中,警察 系 ,因此考察警 民关 系更多 的是取其广 义含义 ,这也 更 民”的含义 。具 体 首先是具体 现实 的人 ,这群 人与一般社会人 员最大 的区 符合 我们 当前警 民关 系建设实践 中 “ 别 ,从 理论上看是法律 赋予 了他们特定 的职权 ,但是从 分析 ,笔者认为可 以从 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 现实上看 ,主要是 因为他们 身上穿着统一 的制服 。民众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 7 02 1 )5 0 3 一0 ) 0 8 5 5 (0 20 — 0 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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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 和谐 警 民关系是公 安系统 “ 三项 建设 ”之一 ,
务关 系是警 民人 际关系和社会关 系 的前提 、基础 。把握 以规范 和调整 的一种具 有鲜 明特性 的公共关 系 。【 王 光 法律规 定的权利 义务关系是 理解警 民关 系的关键 ,人 际 2 森认为 ,警 民关 系的实质是权 力与权 利的关系 。[崔 北 关系 和社会关 系则 是源于权 利义务关 系而形成 的特定关 3 方等对警 民关 系概念进 行 了详 细的探讨 ,认 为主要是权 系 ,并非 一般意义 上的人际 间交 往和社会互 动 。随着经 利义务关 系和社会关 系 。所谓警 民关系 ,是 基于法律 规 济社会发 展 ,人们 对与警察 ( 安机关 )的关系有 了更 公
1 . 个人 和社会 组织 。警 民关系 中的 “ 社会 民” ,不
老百 姓 ”意 义上 的普 通 个体 民众 ,还包 括 看到特 定制服 ,就会 习惯性认为是警 察 。在现 阶段 ,辅 仅 仅 包括 “
民” 警人员 因为着装与正 式警察基本相 同 ,而且往往与正式 各 类企事业单位 和社会 组织等 。随着 社会发展 , “ 警察共 同出警处理事 务 ,在很多 民众 看来 ,他们也 是警 的概 念 内涵 和 以往相 比 已经 发生 了显著 变 化 。过去 的
织为 了更好 地为社会公 众服务 ,树 立 自身 的 良好形象 ,
也 是当前加强 和创新社会 管理 ,推进 社会建设 的题 中之 谋 求 自身发 展而采取传播 、沟通等 手段 ,与其他 社会组 义 。历次警务 革命 的实践 也表 明 ,构 建和谐 的警 民关 系 织 、公众之 间双 向交 流 、互动 ,并 在相互交 流与互动 的 是 警务工作 的永恒主题 和社会基础 ,在促进 和谐社会建 过程 中所形 成 的一种相 互 了解 、相 互配合 、互利 互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