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和谐警民关系【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而警民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有利于增强警民感情、助力公安工作的开展;而且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本文笔者就和谐警民关系谈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警民关系;和谐;警察形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它的的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它的基本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尤其是公安机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大部分地方警民关系还算融洽、和谐。
但由于少数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态度较差,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使警民关系受到很大伤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的警民关系是重中之重。
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有利于增强警民感情、助力公安工作的开展;而且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人民警察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同时又是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
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警民关系是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是诸多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它不仅直接体现着国家政权与人民大众的关系,而且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是指警民间的关系达到了对等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境界。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和谐的警民关系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尤其是在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十分广泛而又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人民内部不同社会成员在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张的矛盾。
这些问题与矛盾反映到公安工作中,必然会给警民关系带来影响。
从另一方面看,警察队伍中的危机事件,如广州孙志刚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公安队伍形象受到损害,也极易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
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打击犯罪、社会管理、交通消防、安全防范等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机遇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公安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与考验。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越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时期,越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之路。
忽视群众的力量,单纯依靠高科技手段和高密度巡逻维护社会治安,不仅在客观上不可为,也偏离了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规范有序的社会。
警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风气有着较大的影响。
当前,确有少数人民警察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利用手中的执法审批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乱扣乱罚,以罚代刑,索贿受贿,有的通风报信,护私傍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愤慨,破坏了警民关系。
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剖析整改材料

“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剖析整改材料在省厅、市局、分局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我坚持弘扬“河南公安精神”,深入学习有关规定,全面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着力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理论学习讨论情况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为切入点,以开展排查整治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两转两提”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坚持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深入学习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的精神、有关政策规定,对照正反典型找差距,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落实责任,强力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强力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我结合自身情况和派出所工作特点,重点查摆执法工作中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是否确定,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意识是否淡薄,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报警求助是否存在有警不出、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违背公平正义理念和要求,违法违纪办人情案、关系案,树立派出所民警队伍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在“大排查阶段”活动中我本着“解决问题,规范提高”的要求,经过对照检查,我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理论学习不够经常深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2、公安业务学习还不够系统,执法办案质量不高,还不能独立办案;3、对公安工作的规律研究不够,对群众的要求和期待有一定的差距,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要求。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1、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活动纳入派出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作为年度加强警风建设、开展“执法零过错”活动、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内容,进一步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
警民合作共建和谐

警民合作共建和谐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有所好转,警民关系也逐渐得到了改善。
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警民合作共建和谐。
警民合作,是指警方和民众共同合力来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共同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建和谐社会。
以下将从几个方面阐述警民合作共建和谐的重要性及措施。
一、警民合作能够提高治安防范效果警方作为维护治安的主力军,在日常工作中除了采取侦查手段、巡逻防范等方式来维护治安外,还要注重与民众的沟通协作。
警方与居民区、商圈等密切联系,向民众普及安全知识,同时也能了解民众的安全需求,及时解决群众的安全问题。
警方采取主动、及时的措施,不断提升社区治安水平,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让治安环境更加安全稳定。
二、警民合作能够增强民众安全意识警方通过了解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及需要,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反应能力,从而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识别危险、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仅对个人安全有利,也对社区治安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三、警民合作能够加强社区互动交流社区治安的稳定,需要社区居民和警方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我们应该鼓励警方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与居民进行交流,倾听民意,及时反馈环境问题,共同商讨、解决社区发生的安全问题。
在这个基础上,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居民也更加热心参与公共事务,积极向警方提供犯罪线索,对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使整个社会充满正能量。
四、警民合作能够促进公平正义在维护治安工作过程中,警方依法行政,加强对治安案件的预防和侦查,在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警方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增强大众对法律的信仰,共同构建法制社会。
综上所述,警民合作共建和谐,对于维护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构建法治社会和谐大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该加强对警方的支持和保障,为其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更多的经费,同时也应该倡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警民合作,发扬社区自治精神,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民关系逐渐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理解警民关系的内涵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和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警方需要民众的支持和信任,而民众也需要警方的保护和服务,双方需要通过建立信任和合作来达成共同的目标。
二、构建警民关系的策略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警方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民众了解警方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方式,增强对警方的信任和支持。
2. 建立警民沟通平台,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开展公开活动、组织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警双方的沟通和交流。
3. 提高警务水平,增强警力专业性和服务能力。
通过加强警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警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民众的需要。
4. 加强警民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通过建立警民联防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让民警双方共同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警民互动和合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民众对警方存在的不信任感。
针对这个问题,加强警方的宣传工作,提高警力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让民众感受到警方的诚意和努力。
2. 警方执法过于严厉,导致与民众的矛盾。
对于这个问题,警方需要注重文明执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交流,尽量避免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3. 警民互动渠道不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警方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互动渠道,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让警方更好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期望。
综上所述,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警方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对警民关系的构建有所启示。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之一,是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而在“三项建设”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则是”三大建设”的核心所在,因为它是公安机关履行三大社会责任的最终检验。
作为一名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县区公安局副局长,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公安工作的老兵,对警民关系的建设感触颇深,现就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公安机关如何对自身准确定位和完善自身建设,推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谈一些粗浅认识,以共同探讨。
一、当前警民关系的现实状况总体上讲,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还是认同的,警民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特别是在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重大事件的关键时刻,警民携手、为一个目标共克艰难的鱼水关系还是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旋律。
但在一些方面却表现的不够和谐,在一些程度上影响了公安工作和制约了公安事业的发展。
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有所降低。
这方面在处置警情时表现比较突出。
由于社会转型,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一些地方群众安全感缺乏,群众很有意见,将很多责任归咎于公安机关。
而一旦发生案件,群众又对公安机关能否主持公平正义,能否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表现出不信任态度。
警民之间的隔膜由此可见一斑。
群众对公安工作支持的主动性减弱。
三十年前那种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感有所淡化。
那种主动扭送违法人员,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带领公安民警进行走访的情景日趋减少。
在打击犯罪中甚至不愿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任何方便,民警开展工作非常被动。
警民关系紧张的局面时常出现。
主要表现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房屋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场面,民警在执勤、维护秩序时常遭到群众的对抗。
民警对做群众工作有畏难情绪。
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民警,在遭遇群众的多次不理解后,常会失去信心,被动地去工作,久而久之,畏难情绪滋生,警民关系更加疏远。
个别地方袭警案件时有发生。
对警民关系的和谐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民警执法中常常遭遇尴尬。
浅析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

浅析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社区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在各地开展,而与之相配套的社区警务建设如何实施和深化,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警民关系是其中关键之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区警务的成败。
本文拟就社区警务中的警民关系作些简要分析,供商榷。
一、警民关系在社区警务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警民关系简言之就是警察同民众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它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基石,不仅有利于社区警务健康顺利发展,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
(一)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动力源”。
社区警务是一种从哲学上对警务的根本改革。
警民联手,共同构筑一张强大细密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巨网,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这是社区警务真谛之所在。
坚定贯彻群众路线,密切和群众的联系,扩大和群众的接触范围,建立固定、亲密的警民伙伴关系,不仅可以使社区民警及时获取各类社会信息、治安信息,还有助于更好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凝聚各种力量,促进群防群治、情报信息、人口管理等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全面发展,从而从深层次上推动“发案——破案——再发案——再破案”的被动警务模式向“社会化防范——控制发案——再扩大防范——减少发案”的主动警务模式的转化。
因此,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必不可少的要素,也是社区警务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社区警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警民关系好,则社区警务如顺水行舟,快速而平稳;反之,就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
(二)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的“牛鼻子”。
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公安工作的重要手段。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和群众路线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项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和谐警民关系也是当前和今后能否做好公安工作的关键。
治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休戚相关、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窗口和主力军,也是公安机关服务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主体。
xx治安派出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谐警民关系与公安工作的密切联系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是公安工作最直接、最客观、最公正的评判者。
构建和谐社会,密切警民关系,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所民警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思想,工作中更好的体现公安服务职能,深入社会、深入基层、贴近职工、贴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辖区群众谋福利、保平安,以实际行动证明、用真情实意感动。
让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体验到亲切、温暖、人性化的服务,从而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配合工作成为治安工作的“眼和手”,利用群众的力量,达到治安群防、群治的目的。
二、以构建和谐企业为主导,抓好主业,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企业是广大职工群众和xx 派出所民警的共同愿望,同时,也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孟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公安服务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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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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