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硫酸铵-职业危害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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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使用、应急、危害告知书

制表:卢德斌审核:王贤志_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粉尘、有蠹有害气体二项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防尘口罩、自救器等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 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指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 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4)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5)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6)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 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究您的个人责任

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电厂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煤气 (1)健康危害:煤气吸入人体后,与血液中血红蛋白极易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阻碍了血红蛋白携氧能力,人体各个器官的组织细胞得不到氧气,特别是大脑层细胞,就会丧失活动能力,以至丧失生命。 (2)理化特性:无色无味、无臭、无刺激性气体,易发生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3)应急处理:救护者采取自保措施进入煤气区域,将伤员移到空气流动处;松解伤者衣扣及裤带,盖好衣物及被子,注意保暖;若喝水给予热糖茶水,必要时可针刺人中穴;对呼吸困难或刚停止呼吸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挤压术;中毒者在恢复知觉前,不得送往较远的医院。 (4)注意防护:穿防护服、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 2、粉尘 (1)健康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2)理化特性:无机性粉尘 (3)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4)注意防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 3、噪声 (1)健康危害: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2)理化特性: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 (3)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4)注意防护: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4、高温 (1)健康危害: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影响的同时,还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2)理化特性:热辐射 (3)应急处理: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敷头部、掖窝等处,并及时送医院。 (4)防护措施: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合理的劳动休息。 被告知人签名: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受聘于所在的部(室)岗位。该岗位存在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在受聘期间,您将享受以下权利: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离职时有权向我公司索取盖有单位鲜章的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在受聘期间,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我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我公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重庆皇华碳酸钙有限公司受聘人: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最新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合同附表1)。 2、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变更表(见合同附表2)。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绝参加。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四、此约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017年最新版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示例

工作场所存在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粉尘 理化特性 健康危害 无机性粉尘 有机性粉尘 混合性粉尘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 可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 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 害等。 应急处理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 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 防护措施 采取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 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加强个体防护,接触粉尘 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根据 粉尘性质,佩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进入, 造成危害。 标准限值:8mg/m 3 检测数据: 检测日期: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工作场所存在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 理化特性健康危害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 都无规律、杂乱无章 的声音。 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 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 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 性疾病。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紧闭门窗。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必声能;佩戴耳塞;使用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标准限值:85[dB(A)]检测数据:检测日期: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工作场所存在二氧化硫,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二氧化硫 理化特性健康危害 无色,常温下为无色有 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 体,密度比空气大,易 液化,易溶于水。 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 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 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 声带痉挛而致窒息。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 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 饮牛奶或生蛋清。就医。 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5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超过(PC-STEL)10mg/m3。严加密闭,提 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 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标准限值:PC-TWA:5mg/m3 PC-STEL:10mg/m3检测数据:C TWA= C STEL= 检测日期: 急救电话:120消防电话:119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钣金)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 及 岗位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 措施 钣金车间钣金技师金属粉尘 活动性肺结核病 慢性阻塞性肺病 慢性间质性肺病 伴肺功能损害 的疾病 尘肺 除尘装置、 除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附件(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性别:男/ 女)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该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请您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公司劳动作业规范,注意做好个人劳动保护工作。 在您上岗前要按要求做针对所入职岗位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前体检。体检结果未查出职业禁忌症,符合上岗要求。今后工作过程中,公司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定期为您安排在岗期间的职业病体检;在您离职前,公司也会安排离职职业病体检。若检出确因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您提供相应的待遇。 在您所在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措施,但为预防危害公司将为您发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抗毒口罩、耳塞、防护鞋等,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改变时,请重新与公司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及部门岗位的操作规程; 2、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 4、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体检,包括岗前、岗中、离岗体检;拒不配合职业健康 体检(岗前、岗中、离岗)将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6、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公司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 病的发生。 此职业危害告知书做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特此告知 被告知人(签字):营口大明餐具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莆田市中意鞋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会接触到粉尘, 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可能造成职业病禁忌证:当人体吸入粉尘后,小于5μm的微粒,极易深入肺部,引起中毒性肺炎或矽肺,有时还会引起肺癌。沉积在肺部的污染物一旦被溶解,就会直接侵入血液,引起血液中毒,未被溶解的污染物,也可能被细胞所吸收,导致细胞结构的破坏。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肺病,还可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损害等,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工作。在您所在的岗位,本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上、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但为慎重起见预防危害,对您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或到医院检查。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有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6、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 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特此告知。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莆田市中意鞋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附加条款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会产生噪音,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可能造成职业病禁忌证: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疾病,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个人劳动防护工作。在您所在的岗位,本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上、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护措施,但为慎重起见预防危害,对您发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2016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修改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危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置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处理,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您本人未受职业病的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职需进行离职体检(在离职前未进行体检的人员如产生任何问题公司概不负责),如在离职前未进行离职体检,愿意承担因未进行离职体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 特此告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员工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危害告知书。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要求,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实际包含了职业病危害和安全生产状况两个部分----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引发工伤的两类情形,但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书中统称为“职业危害”。 ?本职业危害告知书的内容应当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给员工,而作为有意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危害告知书的内容,并在告知书上的员工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告知的职业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从告知书获得了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公司协助时请及时与公司安全部门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公司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职业危害作业岗位分布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劳动合同附件)

劳动合同附件: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样本)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全套)

作业场所产生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 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可引发尘肺病,还可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 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尘、混合性粉尘 膜损害等。 应急处理 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注意防护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 注意防尘 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 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噪声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 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 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Noise 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音。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 检查、确诊。 注意防护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噪声有害 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作业场所产生高温,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 高温影响的同时,还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 病、热痉挛、热衰竭。热辐射 应急处理 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 敷头部、掖窝等处,并及时送医院。 注意防护 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合理的劳动休息。 注意高温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产生电离辐射,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电离辐射可引起放射病,短时间内接受照射具有波的特性和穿透电离辐射 可引起机体是的急性损伤,长时间接受可引能力,分为外照射和内 起慢性放射性损伤,造血障碍,白细胞减少照射。 应急处理 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设备电源,发现身体不适时及时到 医院检查、救治 注意防护 外照射采取间隔防护、距离防护、屏蔽防护。内照射采取围封隔离、 当心电离辐射除污保洁和个人防护。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1031

电焊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曲阜晨光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岗位名称危害 因素 职业禁忌证健康危害 防护 措施 电焊工粉 尘 1、活动性肺结 核病 2、慢性阻塞性 肺病 3、慢性间质性 肺病 4、伴肺功能 损害的疾病 生产性粉尘主要引起呼吸系统的损害,作业工人在生产 环境中长期接触不同种类的粉尘可引起不同类型的尘肺 病。矽尘能导致的是矽肺病。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弥漫 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主要是以肺部纤维化改变为 主,随着尘肺病病情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导致一些并发症 的出现,如心脏等其他脏器的损害。 除尘 装臵、 防尘 口罩 电焊工锰及 其无 机化 合物 1、中枢神经系 统器质性疾病 2、各类精神病 3、严重自主神 经功能紊乱性 疾病 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害神经系统,表现为嗜睡、 冷漠、注意力涣散,精神萎靡,情绪改变,言语单调,不 清,手、舌颤,患者四肢发僵,动作缓慢笨拙,两腿发沉, 走路为前冲步态,闭目难站稳,大量吸入氧化锰烟尘,可 引起金属烟雾热。 劳动 防护 用品 电焊工 紫外 辐射 (电 光眼 炎) 1、活动性角 膜疾病 2、白内障 3、面、手背和 前臂等暴露部 位严重的皮肤 病 4、白化病 早期、轻症电光性眼炎的临床表现,仅有双眼异物感 或轻度不适;重度则有眼部烧灼感或剧痛,伴有高度畏光、 流泪和视物模糊。检查可见球结膜充血、水肿,瞳孔缩小, 对光反应迟钝,眼睑皮肤潮红。严重时,角膜上皮有点状 甚至片状剥脱,对荧光素着色。及时处理,一般在1?2天 内即可痊愈,不影响视力。症状较轻的病人无需特别处理。 症状较重者,可用0.5%丁卡因滴眼,有镇静、止痛作用。 新鲜人奶、牛奶滴眼,效果也很明显。 劳动 防护 用品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 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造成损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用人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劳动合同法》第8条,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员工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对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要求,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实际包含了职业危害和安全生产状况两个部分——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引发工伤的两类情形,但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书中统一称为“职业危害”。 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应当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给员工,而作为有意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并在告知书的员工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职业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只是简单地获得了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 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公司协助时请及时与公司安全办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公司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最后祝愿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平安安,安康幸福!

劳动合同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劳动合同附件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补充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劳动合同附件2) 2、负责安排乙方在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以及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本岗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 (劳动合同附件2) 备注:具体岗位涉及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员工定岗后在所属单位三级安全教育中告知。告知内容均已知晓,签名: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例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范例 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将在 岗位工作,存在 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健康知识培 第 2 页共 4 页

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 月 日 第 3 页共 4 页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三篇

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三篇 篇一: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将对您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7.离职时,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如上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的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2倍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本人已知道以上法规和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知道了职业病危害的相关因素,特此确认。 劳动者签名: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详解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2 种) 1、煤气 (1)健康危害:煤气吸入人体后,与血液中血红蛋白极易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阻碍了血红蛋白携氧能力,人体各个器官的组织细胞得不到氧气,特别是大脑层细胞,就会丧失活动能力,以至丧失生命。 (2)理化特性:无色无味、无臭、无刺激性气体,易发生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3)应急处理:救护者采取自保措施进入煤气区域,将伤员移到空气流动处;松解伤者衣扣及裤带,盖好衣物及被子,注意保暖;若喝水给予热糖茶水,必要时可针刺人中穴;对呼吸困难或刚停止呼吸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挤压术;中毒者在恢复知觉前,不得送往较远的医院。 (4)注意防护:图标标识:穿防护服、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 (5)图标:当心有毒气体。 2、钒 (1)健康危害:人体如果吸入过多的钒,可刺激呼吸、消化及神经系统,也可损害皮肤、心脏和肾脏,长期吸入钒矿粉会造成肺水肿,引起血液循环、呼吸器官、神经系统和代谢等方面的变化。 (2)理化特性:高熔点稀有金属,经口吸入毒性低,呼吸道毒性大。 (3)应急处理:立即脱离中毒环境,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换去污染的衣物,清除体表污染的毒物,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4)注意防护:图标标识:穿防护服、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 (5)图标:当心中毒。 3、粉尘 (1)健康危害: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 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2)理化特性: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3)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4)注意防护: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图标标识: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 (5)图标:注意防尘。 4、噪声 (1)健康危害: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2)理化特性: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 (3)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4)注意防护: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图标标识:戴护耳器。 (5)图标:噪声有害。 5、高温 (1)健康危害:对人体体温调节、水盐代谢等生理功能产生影响的同时,还可导致中暑性疾病,如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2)理化特性:热辐射。 (3)应急处理: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敷头部、掖窝等处,并及时送医院。 (4)防护措施: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合理的劳动休息。图标:穿防护服、注意通风。 (5)图标:注意高温 6、苯 (1)健康危害:可吸入,经口和皮肤进入人体,大剂量会致人死亡;高浓度会引起瞌睡、眩晕、头痛、心痛、心跳加快、震颤、意识障碍或昏迷等,经口还会引起恶心、肠胃刺激和痉挛等;长期接触会引起贫血、易出血、易感染;严重时会引起白血病和造血器官癌症。 (2)理化特性:不溶于水;遇热、明火易燃烧、爆炸。 (3)应急处理: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01572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酸) 有毒物品注意防护保障健康 甲酸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主要引起皮肤、粘膜的刺激症状。接触后 可引起结膜炎、眼睑水肿、鼻炎、支气管炎, 重者可引起急性化学性肺炎。浓甲酸口服后可 腐蚀口腔及消化道粘膜,引起呕吐、腹泻及胃 肠出血,甚至因急性能衰竭或呼吸功能衰竭而 致死。皮肤接触可引起炎症和溃疡。偶有过敏 反应。 甲酸,又称作蚁酸,甲酸无 色而有刺激气味,且有腐蚀性。 当心腐蚀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安全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水合肼) 有毒物品注意防护保障健康 水合肼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吸入本品蒸汽,刺激鼻和上呼吸道,此外, 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和中枢神经症状; 液体或蒸汽对眼有刺激作用,可致眼的永 久性损害; 吸入本品蒸汽,刺激鼻和上呼吸道,此外, 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和中枢神经症状。 本品为无色发烟液体,微有 特殊的氨臭味,可燃,高毒,具 强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 伤,与水混溶,不溶于氯仿、乙 醚,可混溶于乙醇。 当心腐蚀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安全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无水碳酸钾)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无水碳酸钾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吸入本品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出现咳嗽 和呼吸困难等。对眼有轻到中度刺激作用,引 起眼疼痛和流泪。皮肤接触有轻到中度刺激 性,出现痒、烧灼感和炎症。大量摄入对消化 道有腐蚀性,导致胃痉挛、呕吐、腹泻、循环 衰竭,甚至引起死亡。 单斜晶系,白色粉末状或细 颗粒状结晶。易溶于水,有很强 的吸湿性,不溶于乙醇和醚。熔 点891℃,相对密度2.43g/cm3。 本品不燃,具腐蚀性、刺激性, 可致人体灼伤。本品不燃烧。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应急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安全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3-二氟苯乙醚) 有毒物品注意防护保障健康 2,3-二氟苯乙醚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易燃液体,不溶于水,溶于 有机溶剂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安全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最新版)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合同附表1)。 2、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变更表(见合同附表2)。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绝参加。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6、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此约定作为劳动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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