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正式版)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正式版)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71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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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

违章行为(正式版)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施工现场作业层安全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表现为以

下情形:

一、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主要表现形式是:帽带

没有系在下颚处。主要危害是:安全帽容易脱落,不

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有时可能还会妨碍作业。

二、不按规定穿劳保鞋。主要危害是:钉子扎

脚、落物砸脚。

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不足:操作工人对本工种

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达到应知应会水平,有部

分员工连本工种最基本的操作和安全常识也不甚了

解。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能正确操作工具和机械;对机械没有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带病作业。造成的主要伤害是:手持电动工具和加工机械伤人。

四、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主要表现形式为:有少数员工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更多情况则是安全带在身上,而挂钩一端不系挂。

五、氧气、乙炔两瓶间距过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主要表现形式是:氧气、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长时间被太阳暴晒。

六、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载人。主要表现形式有:物资出库、倒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乘坐在运输车辆上,更有甚者,大型超高、超宽物体运输车辆上也有乘座人员。主要伤害表现为:紧急刹车时物体伤人、人员高处坠落伤人;大型设备运输途中易侧翻伤人。

七、起重机械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形式有:起重

作业指挥信号不规范、不统一;塔吊作业有时横拉斜吊、超重吊装作业、起吊物下站人。

八、违法违规现象:特殊工种未能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形式有:吊车司机只有驾驶证而没有起重机操作证;所驶车辆与本人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机动车。

九、作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不畅通、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地面作业区域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场地和通道狭窄或位置不合理;高空作业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道铺设单块木板,不加设栏杆或栏杆高度不够;外护网和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及时,易造成高空落物伤人。

十、火灾。主要表现为:现场随意吸烟,烟头随意丢弃;动火作业结束后,没有按规定进行火灾隐患半小时观察。

上述施工现场常见的十种违规违章行为其主要根源是:

一、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作业工人大都没有经过本工种系统的培训教育,不知道正确的作业方式、方法是什么。作业员工长期养成的不良行为所致,有相当一部分员工将个人行为习惯当作规范标准。

二、企业制度“缺陷”,管理职责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作业过程中偷懒省事、找“窍门”。“懒”字当头,敷衍了事。

三、作业现场监管不严:存有极强的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粗心大意,总认为“一次”、“一时”、“偶尔”不会出事。

针对现场作业层常犯的安全违规违章行为,应采取的主要管控措施是:

一、必须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到

管理层和作业层。对作业单位生产管理体系中的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等岗位人员,在签定和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将全员薪酬量化分解,薪酬中要有相当比例的安全达标收入。只有将安全任务指标与个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才能产生较好的实际效果。在作业开始前,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必需技术交底;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二、建立健全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出项目部层级三大管理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即:行政管理体系,制定以“人防”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制定以“技防”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管理体系,制定以“物防”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使

之成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指导、规范、监督、奖惩的依据性文件。做到事事有依据,人人有责任。岗位明确、职责明确、奖惩明确。

三、加大安全投入:对普通作业工种要经常性地进行应知应会常识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到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系统的专业理论及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录用前要进行实际操作检验,上岗时审验证书并备案,还要按照国家规定对证书复审。

四、安全管理重在日常监管。不能讲起安全重要,抓起生产不要,出了安全事故再讲重要,既花精力、又花钱财,得不偿失。日产监管要下大力气,从严从细、不厌其烦地进行日常安全管理。要从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抓起,从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入角点,从点点滴滴的个人行为中纠正其长期养成的“痼癖毛

病”,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必定会受到良好的效果。坏毛病是习惯成自然养成的,好习惯也是常抓不懈教育形成的。

五、要形成体系化管理。要在组织管理体系中真正实现和落实层层抓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氛围。避免出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单枪独斗”的工作局面,要将安全管理形成“合力合围”态势,要人人有责任,人人有经济利益在其中,从组织行为上真正体现“以人为本、重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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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常见质量安全问题(标准版)

工程施工现场常见质量安全问 题(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37

工程施工现场常见质量安全问题(标准版) 1、施工现场用电部分不规范,有乱接乱放电线现象。 2、脚手架上有堆材料现象。 3、施工现场缺少安全标示牌 4、生活区垃圾要及时清理,定期消毒 5、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塔吊周边安全维护不严密。 6、外脚步手架安全网未封闭严密。 7、各栋洞口未做防护,拉结杆有被拆的现象 8、搭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各楼层作业面,外架安全防护必须跟上楼层施工。 10、部分脚步手架立杆悬空,扣件螺丝松动。

11、塔机吊时材料捆绑不牢固。 12、人货电梯安全门未更上作业面,安全门周围防护不严密。 13、楼梯浇捣砼振动棒未振捣到位,出现蜂窝麻面现象。 14、各栋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15、现场院材料没有椎放到指定的位置 16、脚手架卸荷不符合要求,未制定可行的方案。 17、人货电梯配电箱未上锁。 18、现场院文明施工差,现场材料堆放乱。 19、模板过于陈旧、有孔洞、缺角的模板存在。 20、电梯口防护不严密 21、现场文明施工差,现场材料堆乱放,裙楼二层积水未及时外排。 22、临时用电三级电箱子不用时,未断电上锁。 23、现场安全员不到位。 24、人货电梯未挂设使用登记牌。 25、二层主梁有孔洞露筋,未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修补。

2019-近两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承诺函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近两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承诺函 篇一:上年度无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 上年度无安全事故承诺书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督总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郑重承诺: 我公司在上年度的工作当中上年度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下一年的工作当继 续坚持落实生产安全方面各项工作。并做到: 一、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确保资金投入,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 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六、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专门的安 全生产协议。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 急措施。

十一、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二、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四、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条例》、《特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特种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部门规章。 十六、制定可行的防汛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严格执行。十七、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特种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八、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1、法定代表人方面: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较大事故接受上 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2、单位方面: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罚。 承诺企业(单位)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实际控制人签字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二:XXXXX有限公司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的承诺书 近两年来无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致:上蔡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存在较常见问题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存在较常见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5、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案 6、专项案(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7、专项案(安全措施)未落实 8、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10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11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12、检查出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 1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14、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 1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6、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17、未按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8、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 2、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无门卫及门卫制度 3、进出大门未设置车辆冲洗台 4、污水外流污染路面 5、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 7、未经处理泥浆水、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8、在建工程兼做宿舍 9、生活区、办公区与施工区无明显分隔措施 10.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11、食堂未使用清洁燃料 12、厕所无水冲设施 13、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 14、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15、未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6、无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17、宿舍通风差,不整洁 18、现场无保健区药箱、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9、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脚手架 1、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规定无设计计算书

2、脚手架施工案未经审核批准 3、脚手架施工案不具体、不能指导施工 4、脚手架立杆少底座 5、脚手架无扫地杆 6、架体与建筑物少拉结 7、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8、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9、施工层未设1.2m高防护栏杆 10.施工层未设18cm高挡脚板 11、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12、施工层脚手架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13、架体未设上下通道 14、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15、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6、落地式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17、卸料平台无荷载限定标志 18、脚手架杆件搭设间距不符合要求 四、施工用电 1、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 3、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存在大量临时设施,人员、机械频繁流动,再加上交叉作业较多及作业环境相对恶劣,在管理安全时需要处理好多种危险因素。下面,提供199项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提前排查,杜绝事故! 一、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5、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专项方案(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7、专项方案(安全措施)未落实 8、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10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11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12、检查出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 1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14、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 1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6、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17、未按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8、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 2、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无门卫及门卫制度 3、进出大门未设置车辆冲洗台 4、污水外流污染路面 5、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 7、未经处理泥浆水、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8、在建工程兼做宿舍 9、生活区、办公区与施工区无明显分隔措施 10.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11、食堂未使用清洁燃料 12、厕所无水冲设施 13、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 14、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15、未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6、无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17、宿舍通风差,不整洁

18、现场无保健区药箱、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9、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脚手架 1、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 2、脚手架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批准 3、脚手架施工方案不具体、不能指导施工 4、脚手架立杆少底座 5、脚手架无扫地杆 6、架体与建筑物少拉结 7、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8、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9、施工层未设1.2m高防护栏杆 10.施工层未设18cm高挡脚板 11、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12、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13、架体未设上下通道 14、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15、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6、落地式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17、卸料平台无荷载限定标志 18、脚手架杆件搭设间距不符合要求 四、施工用电 1、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 3、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总电源处动力和照明供电未分开 5、无总漏电保护装置 6、电缆电线随地敷设 7、电缆电线未使用绝缘材料固定 8、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达不到,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9、临时用电由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 10.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从总电源处未分开设置 11、未按规定选用安全电压 12、照明末端各单相回路中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13、室内外照明线用花线、塑胶线 14、用电设备未设专用开关箱,无专用漏电保护器 15、箱体和箱内低压电器选用、安装不当

安全违纪违规行为.doc

安全违纪违规行为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及赋有安全职责的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处分、罚款处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并处5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章指挥,造成员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二)违章指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三)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员工死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及时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的; (五)习惯性违章指挥,造成事故,影响恶劣的。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并处5000-10000元罚款。

(一)发生员工因工死亡事故的; (二)违章指挥,造成员工等级伤残的; (三)违章指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四)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员工重伤或者较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五)阻扰、干涉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的; (六)不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集团安全管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指示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事故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救援不力,致使事故扩大的; (八)不按规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发生员工因工死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 (一)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对员工违章作业视而不见的; (二)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三)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证,允许员工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浅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建设部于2005.4.15颁布、2005.7.1实施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下称《规范》-- JGJ 46-2005),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保障施工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及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技术措施。 本文从建设方电气安全员的角度阐述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普遍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病提出了个人的整改看法,以便更好的与同行交流,利于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试分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因素: 1.临时用电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材、机、法、环境及气候各 个环节; 2.涉及人员多,工作面广,作业点多; 3.临时性、不稳定性; 4.用电设备面广,点多; 5.临时供电大部分露天,受环境、气候因素影响大。 (二)主观因素: 1.施工管理者对临时用电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 2.临时供用电施工操作者技术素质参差不齐,水平较低,对供电规 范理解不深刻,不能灵活正确地运用;

3.用电设备的操作者、使用者及临时用电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 4.临时供用电安装操作者违章操作或不能遵守建筑电工安全操作规 程要求,日常维护、定期/不定期检查流于形式,只图省力、省工,未按《规范》-- JGJ 46-2005)精心施工。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隐患及整改措施: (一)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TN-S接零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 1.设置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但是缺少独立的开关箱,直接从分 配电箱装设的断路器供电给现场设备; 2.总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内装设的漏电开关,其漏电参数如:漏电 动作时间、漏电动作电流等参数不相匹配; 3.未严格执行TN-S 接零保护供电系统从总配电箱给分配电箱配电 时,仅引出三相电源线和工作零线,缺少了保护零线。 整改措施: 1.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的制度。 2.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 mA,漏电动作时间≥0.2s; 开关箱漏电保护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30 mA,漏电动作时间≤0.1 s。 4.严格执行《规范》-- JGJ 46-2005要求的TN-S配电系统,即三相五 线制: 三相电源线+1根工作零线+1根保护零线(L1/L2/L3,N,PE)。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Microsoft Word 文档

从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说开去…… 施工现场作业层安全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表现为以下情形: 一、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主要表现形式是:帽带没有系在下颚处。主要危害是:安全帽容易脱落,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有时可能还会妨碍作业。 二、不按规定穿劳保鞋。主要危害是:钉子扎脚、落物砸脚。 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不足:操作工人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达到应知应会水平,有部分员工连本工种最基本的操作和安全常识也不甚了解。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能正确操作工具和机械;对机械没有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带病作业。造成的主要伤害是:手持电动工具和加工机械伤人。 四、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主要表现形式为:有少数员工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更多情况则是安全带在身上,而挂钩一端不系挂。 五、氧气、乙炔两瓶间距过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主要表现形式是:氧气、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长时间被太阳暴晒。 六、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载人。主要表现形式有:物资出库、倒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乘坐在运输车辆上,更有甚者,大型超高、超宽物体运输车辆上也有乘座人员。主要伤害表现为:紧急刹车时物体伤人、人员高处坠落伤人;大型设备运输途中易侧翻伤人。 七、起重机械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形式有:起重作业指挥信号不规范、不统一;塔吊作业有时横拉斜吊、超重吊装作业、起吊物下站人。 八、违法违规现象:特殊工种未能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形式有:吊车司机只有驾驶证而没有起重机操作证;所驶车辆与本人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机动车。 九、作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不畅通、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地面作业区域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场地和通道狭窄或位置不合理;高空作业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道铺设单块木板,不加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总结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总结 一悬挑脚手架构造常见问题 1、常见问题一:立杆垂直度偏差较大(现场立杆垂直度偏差为150mm)。 规范规定: 2、常见问题二:纵向水平杆高差偏差较大(现场纵向水平杆高差超100mm)。

规范规定: 3、常见问题三:纵向水平杆接头位置居于跨中(现场水平杆、立杆接头位置极为随意)。

规范规定: (1)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如下图: (2)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综上,脚手架同步同跨内不得出现两个接头。 4、常见问题四:小横杆、部分纵向水平杆及连墙件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小于100mm(此类问题现场极多,亟待整改)。 规范规定: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5、常见问题五:立杆间距偏大,部分立杆未连续设置,且未进行补强处理(现场施工过程中,立杆间距设置较为随意,同类问题存在于纵向水平杆处)。 处理措施:在有外挑阳台、飘窗板处脚手架立杆断开时,断开脚手架应参照规范中给定的门洞部位脚手架加强措施进行补强处理。 6、常见问题六:连墙件设置方式与规范不符、数量偏少,且现场缺失严重,给架体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此问题必须及早整改)。

参照两幅图:由第十六层起挑的脚手架在北侧楼梯间处自底至顶连墙件全部缺失,并连墙件设置位置极为随意。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存在大量临时设施,人员、机械频繁流动,再加上交叉作业较多及作业环境相对恶劣,在管理安全时需要处理好多种危险因素。下面,提供199项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提前排查,杜绝事故! 一、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5、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专项方案(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7、专项方案(安全措施)未落实 8、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10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11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12、检查出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 1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14、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 1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6、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17、未按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8、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 2、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无门卫及门卫制度 3、进出大门未设置车辆冲洗台 4、污水外流污染路面 5、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 7、未经处理泥浆水、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8、在建工程兼做宿舍

9、生活区、办公区与施工区无明显分隔措施 10.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11、食堂未使用清洁燃料 12、厕所无水冲设施 13、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 14、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15、未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6、无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17、宿舍通风差,不整洁 18、现场无保健区药箱、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9、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脚手架 1、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 2、脚手架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批准 3、脚手架施工方案不具体、不能指导施工 4、脚手架立杆少底座 5、脚手架无扫地杆 6、架体与建筑物少拉结 7、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8、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9、施工层未设1.2m高防护栏杆 10.施工层未设18cm高挡脚板 11、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12、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13、架体未设上下通道 14、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15、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6、落地式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17、卸料平台无荷载限定标志 18、脚手架杆件搭设间距不符合要求

安全违纪违规行为(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违纪违规行为(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违纪违规行为(通用版)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及赋有安全职责的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处分、罚款处理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并处5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章指挥,造成员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二)违章指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三)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员工死

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及时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的; (五)习惯性违章指挥,造成事故,影响恶劣的。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并处5000-10000元罚款。 (一)发生员工因工死亡事故的; (二)违章指挥,造成员工等级伤残的; (三)违章指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四)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员工重伤或者较大经济损失事故的; (五)阻扰、干涉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的; (六)不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集团安全管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指示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事故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救援不力,致

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汇总66562

一、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5、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专项方案(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7、专项方案(安全措施)未落实 8、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10、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11、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12、检查出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 1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14、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 1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6、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17、未按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8、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 2、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无门卫及门卫制度 3、进出大门未设置车辆冲洗台 4、污水外流污染路面 5、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 7、未经处理泥浆水、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8、在建工程兼做宿舍 9、生活区、办公区与施工区无明显分隔措施 10、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11、食堂未使用清洁燃料 12、厕所无水冲设施 13、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 14、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15、未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6、无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17、宿舍通风差,不整洁 18、现场无保健区药箱、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9、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脚手架 1、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 2、脚手架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批准 3、脚手架施工方案不具体、不能指导施工 4、脚手架立杆少底座 5、脚手架无扫地杆 6、架体与建筑物少拉结 7、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8、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9、施工层未设1.2m高防护栏杆 10、施工层未设18cm高挡脚板 11、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12、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13、架体未设上下通道 14、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15、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6、落地式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17、卸料平台无荷载限定标志 18、脚手架杆件搭设间距不符合要求 四、施工用电 1、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 3、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总电源处动力和照明供电未分开 5、无总漏电保护装置 6、电缆电线随地敷设 7、电缆电线未使用绝缘材料固定 8、与外电线路安全距离达不到,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9、临时用电由专用电力变压器供电,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 10、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从总电源处未分开设置 11、未按规定选用安全电压 12、照明末端各单相回路中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13、室内外照明线用花线、塑胶线

安全违纪检讨书6篇【精品】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是安全违纪的检讨书,仅供参考。 尊敬的老师: 您好。此次违反了学校的安全规定,我很愧疚的承认我们违规使用了大功率电器-----热得快,此次被检查小组没收且警告之后,我才觉悟到自己的安全观念不强,在纪律上对自己不够严格,对自己各方面的约束能力不够强大,对此我深感懊悔和愧疚。此次的错误行为让我认识到我思想纪律上的浅薄,导致造成不良的后果。这次犯错误,我反思了了很多,对自己感到很懊恼,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很严重,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耻。 学校一再的强调校规校律,特别是近期进行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校园里面到处都是各种方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我们却对此不屑一顾,这是一个很不良好的态度问题,此时我已经认识到了应该认真严肃的对待安全纪律的规定。我们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也给学校纪律造成了纪律破坏,在同学之间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我诚挚的怀着对此事表示很深刻的悔过态度,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们的错误,我也会向老师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我们的错误造成了很不良的影响,我在此将会对此事进行深入的总结,自我反思,也针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做出改正措施。 首先,我将按照要求上交对自己的一份检讨,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思想上的整理,明确自己的思想及行为上的不足,做出深刻严肃的反省与检讨。并认清自己的错误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其次,我在思想上还不够成熟,对自己的各方面约束能力都还欠缺,态度轻浮。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安全观念不强,对自己纪律要求不严格,脱离了学校的督管范围,一旦出事,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再次,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今后我必须进一步深刻认识学校的各种规范纪律,严肃加强自己的规范纪律观点,在学校今后组织的一切公共活动中,一定遵守相关纪律规范,绝不违反。 最后,我要以这次的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自己和教育自己,自觉地接受学校的监督,我要以自己的努力来弥补我在过去犯的错误,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感。 我在此非常感谢学校和老师对我们所犯的错误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的行为发生,并且我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做己一份微薄之力,以实际行动来为安全宣传教育做出贡献。请关心我们的老师,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多多监督,帮我克服前面提出来的一系列缺点,改正我的错误。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关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不戴手套等。 27.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深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极易造成人身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和电气火灾等恶性事故,是潜在危险性最多的重大危险源。其触电伤亡事故已上升到工程建设行业“五大伤害”的第二位。防止和避免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重大安全课题,也是各项目监理部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重点工作。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明确了25条“强制性条文”。但从笔者在监理过程中对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情况看,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少,仍存在着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容易引发触电和电气火灾的隐患。笔者通过对临时用电安全存在的重大用电安全隐患的产生原因的分析,提出应在监理过程中加强监控的措施建议,与大家共同交流。 1 临时用电安全存在重大用电安全隐患的原因 1.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不规范,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有一些施工现场未配备专业电气技术人员,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工作不重视。一般安排施工员、安全员编制;或者是安排现场电工从网上下载多篇内容后,直接引用或进行东拼西凑组成,其内容根本不符合现场临时用电的实际,更不能指导现场临时用电的组织施工。《规范》规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8项内容。但是有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仅编制了2~3项;有的无完整、真实的设备用电负荷统计数据,计算时将有功功率(kW)与视在功率(kVA)相混淆,或将Kx随意取值,就直接引用公式,其额定电流计算过程、结果,电气元器件、电缆规格型号选择之间无相互联系、无真实依据,甚至无任何计算过程就突然出现选用的电缆、断路器规格型号结果;有的施工现场周边未涉及架空线路和外电防护的安全问题,也将规范中的相应规定直接摘录了下来。 1.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缺乏必须的安全技术档案,内容不真实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有些施工单位在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时,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断路器等检查项目未做必须的检查,正式使用前未组织编制、审核、批准部门进行验收;缺乏设备、线路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等安全技术档案;项目部专职电工未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常用工具。因故障维修处理确需检查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时,往往是请项目机电工程安装队伍人员代为测试,为了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 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006年11月22日,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这部规章对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是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暂行规定》体现了预防为主,是从源头上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应负责任的重要措施.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2.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对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3.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 (2)制定或者采取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4.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向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颁发有关证照的; (2)对不具备法定条件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资格予以批准认定的; (3)对经责令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撤销原行政许可.审批或者不依法查处的; (4)违法委托单位或者个人行使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权或者审批权的; (5)有其他违反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者审批行为的。 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批准向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超量提供剧毒品、火工品等危险物资,造成后果的; (2)批准向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提供剧毒品、火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 6.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的; (2)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 (3)干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的; (4)有其他干预、插手生产经营活动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 7.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组织审查验收的; (2)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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