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市公交优先,加快城市交通运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23•【字号】•【施行日期】2023.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目标,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推动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强的运输服务保障。
到2025年,全省建成4个以上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40%,中小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城市公交进场率达到100%,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不低于80%,全省公交专用道总里程提升20%,城市轨道交通车站1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率不低于90%,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20%,设区的市100%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
到2027年,全面建成安全便捷、高效顺畅、绿色低碳的多模式、一体化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条件。
1.发挥规划先导作用。
建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TOD)模式,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适度超前编制城乡公共交通规划,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以轨道交通、城市公交为主导,出租汽车为补充,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综合运输体系,推进城市与城际、城乡公交的协调发展。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5号](https://img.taocdn.com/s3/m/b2c3f255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6b.png)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5号2013年8月11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目标到2015年,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5标台以上,其他设区市3项指标分别达到80%、25%和12标台以上;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达到5%以上;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80%以上;新购置车辆中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不低于50%;中心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率达到50%以上,县城2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率达到30%以上。
到2020年,基本形成贯通设区市、县(市)及广大农村的公交服务网络,实现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60%以上;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其他设区市达到30%以上;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达到10%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对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范围内的设施,各级政府要列入投资建设计划。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3]4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3]46号](https://img.taocdn.com/s3/m/0e306009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4e.p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3〕4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们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一)加强规划的编制与衔接。
城市公共交通是典型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坚持“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住建、交通、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在综合交通规划中明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走廊作为城市的发展主轴,以主要客运枢纽作为节点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格局。
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2015年之前各城市要完成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二)有效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重点调控各种交通资源,统筹衔接城市内外交通、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以及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对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
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着重规划落实各种公交场站设施及线网布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理念,引导城市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珠海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打造“五位一体”公交体系

珠海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打造“五位一体”公交体系
珠海是一个发展迅速的沿海城市,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交通需求的提高,公交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成为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打造一个高效、便捷、环保的城市公交系统,珠海市政府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公交体系建设方案。
“五位一体”的公交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要素,即“线网、站点、车辆、票务、服务”。
首先是线网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的线路规划,实现城市各个片区的互联互通,确保市民出行的便捷性。
同时,还要考虑到市民的出行需求,如工作、学校、购物中心等,在布局线路时要尽可能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其次是站点建设,珠海市要加强站点的建设,建立起规范、现代化的公交站点。
这些站点应具备舒适、安全、便捷的特点,以便市民在站点等候时能够享受到良好的服务。
第三是车辆选型,珠海市要注重绿色环保、节能降耗的原则,以及乘坐的舒适性。
引进低碳、电动等新型公交车辆,给市民提供更加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
第四是票务管理,珠海市要实施电子化、智能化的票务系统,提供便捷、快速的购票方式,方便市民出行。
并且要加强票务管理,打击票务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市民的权益。
最后是服务水平的提升,珠海市要加强公交司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提供更加友好、高效的服务。
同时,公交车上还可以提供免费Wi-Fi、USB充电接口等设施,满足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的娱乐和工作需求。
以上就是珠海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打造“五位一体”公交体系的简要介绍。
通过线网规划、站点建设、车辆选型、票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珠海市可以实现公交系统的高效运营,提升市民的出行品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6〕30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6〕3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为加快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确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本质内涵,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资金投入优先、土地划拨优先、财税扶持优先、路权保障优先,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二、明确城市公共交通总体发展目标以建设“公交都市”为契机,通过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轨道交通为支撑、其他公交方式为补充、一体化交通枢纽为节点、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公交网络覆盖并向周边城区发散性延伸的“全域公交”体系,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到2017年,基本建成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公交车(含地铁)拥有率达到23标台∕万人以上。
轨道交通形成“一横两纵两L”的地铁骨干网络。
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达到21.7%,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8公里/小时。
中心城区建成区公交站点每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60%,淘汰全部黄标公共交通车辆,加大老旧车辆更新力度,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80%,不再新增柴油燃料公交车,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5%,无缝衔接轨道交通站点设置比率达到3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16•【字号】鄂政办发[2006]67号•【施行日期】200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6〕6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优先发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具有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决策;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城镇化进程,保障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当前城市公共交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把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促进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争取用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类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
到年,全省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标台,大中城市公交线网覆盖率达到%,城市公交专用道占城市道路比重不小于%。
武汉市基本形成以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汽(电)车为主体、轮渡和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公共汽(电)车平均营运速度达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以上;站点覆盖率按米半径计算,建成区大于%,中心城区大于%。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改革实施方案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城市公交运营改革,加快推广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缓解县城交通拥堵,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年〕64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和《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突出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统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和资源配置,建设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强化公共交通路权保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社会吸引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全力构建安全、便捷、绿色、经济、高效的公共交通运行体系,提升城市品味和人民生活品质。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企业经营。
要将县城公交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坚持政府主导运作、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健全政府在资源配置、政策支持、财政保障服务监督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土地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以人为本,优化供给。
以满足人民出行需求为目的,以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为出发点,大力推广纯电动新能源车的投放使用,打造低污染、低排放、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为人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三)科学谋划,分步实施。
抓住现有公交车辆运营期限即将到期的时间节点,按照资源节约和环保要求,参照市区和周边县区运营模式,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编制公共交通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三、目标任务2022年10月,先行投放新能源车20台,开通城内1路、2路、3路公交线路,进行试运营;2022年12月底前,再投放10台新能源车,开通东外环等2条线路;2022年6月底前,补充投放10台新能源车,总计投放新能源车40台,运营总里程达70公里,实现5条线路全天候正常运营,达到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90%以上的目标。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10.24•【文号】交运发〔2024〕129号•【施行日期】2024.10.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通知交运发〔2024〕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开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城市公共交通是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出行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民生保障,是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
《条例》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定位,聚焦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发展保障、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基本制度。
《条例》的出台,对于促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了法治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
二、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一)明确发展导向。
《条例》从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公益属性,综合采取各项政策举措,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和特点,推动城市人民政府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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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市公交优先,加快城市交通运营摘要:公共交通优先是一项城市公共政策。
城市道路拥堵,是城市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针对长沙市交通情况,在对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与管理模式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宏观政策、微观方法、经营理念、运营管理以及快速公交等方面系统研究了长沙市实现公交优先目标的保障措施,并提出了未来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公交优先运营管理快速公交保障措施发展战略城市公交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是城市客运的主体,公共交通在整个交通系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所完成的客运量是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总量的5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
1 公交优先的涵义公共交通由准公共交通(包括单位小客车、出租车、小型公共汽车及合乘小客车等)、传统的路线公共交通(即巴士交通)和轨道交通(包括有轨电车、地铁、轻轨交通及城市高速铁路等)三部分组成。
为了发展公共交通,我们提出了公交优先。
从其内涵来说是政府在综合交通政策上给予公共交通发展的优先地位,获得财政、税收的优惠以及国家立法的支持,在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上以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为前提。
2 公交优先的必要性公交优先是实现能源节约、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措施。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石油资源短缺、土地资源紧张的国家。
城市中各种交通方式的能源消耗高峰时按每人每km计算,若小汽车为100%,则公共汽车为8%,地铁为5%,无轨电车为4%,有轨电车为3.4%。
在道路资源利用上,小车占用70%道路资源,却只承担承担约15%的运输量。
由此可见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有利于提高道路的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的需要。
公交优先是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优化、拉动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有效措施。
公交车、小轿车、出租车、自行车已经构成了目前中国各大城市的交通“生态链”。
在这条“生态链”上,技术含金量最低的自行车(电动),却正在成为最快的城市交通工具;而设计时速高达200多公里的高级轿车们,却“爬”、“趴”在了不断拓宽,但仍拥堵不堪的城市马路上,交通高峰时,城市的道路便成为了停车场。
这是一条已经失衡、“变态”,甚至正在濒危的城市交通“生态链”。
优先公共交通,能优化交通运营体系。
公交优先是公共政策体现社会利益的反映,是对低收入者出行的有力保障,也是关系到他们就业与生活的重要措施。
公交优先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法国的研究报告指出,按一次出行计算,私家车污染造成的社会成本为公共交通的10倍以上,尽管公交车也会影响环境,但环境的损害远远低于私家车。
而如果采用电车,则几乎没有环境污染。
城市环境的恶化,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汽车的尾气、噪声、粉尘。
因此,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对于城市环境改良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纵观国内外各大中城市交通发展的历程可以发现,许多城市都经历了鼓励小汽车交通、修建更多道路、拥挤无法缓解、重视公共交通、抑制小汽车交通的过程,尽管其中有些城市的交通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所付出的代价却是不容忽视的。
而香港、新加坡等城市很早就开始重视并长期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的策略,依靠发达、可靠、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维持了城市的正常运转,不但经济发展迅速,土地、能源得以有效利用,而且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真正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3 长沙目前的交通状况及主要问题长沙的城市化和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交通需求增长势头强劲。
至2008年,全市机动车保有总量稳步增长,达到了59.4万辆,比07年增长了8.5万辆,增幅16.7%,新增机动车驾驶员10.4万人,增幅为14.5%。
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将刺激交通需求增长势头继续强劲。
目前长沙的公共交通以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等为主。
2008年末,长沙市拥有公交车3458辆,比上年增长141辆,拥有公交停车场38个,公交停车面积为18万平方,公交停车位为2276个,停车场与能停放的车辆数比例为65.8%。
长沙公交线路为120条,公交线网里程为914km。
在6条道路上设公交专用道,总长约72㎞。
公交客运量为7.7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0.7%。
出租车拥有6280台,客运量为36173万人次,增长率为8.5%。
长沙在未来几年将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将建设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
长沙的道路建设也在有序发展,至2008年城市道路里程548.8km,其中新建主次干道39.7km,长沙市区已编控规区域(地域面积320km²)宽度6m以上支路里程达492km,支路面积5.1km²。
表12008年长沙市公共交通及设施情况2尽管如此,但长沙市的交通状况仍不容乐观。
由于城市功能区域距离的加大,人们出行的半径增大,居民每天花费在交通上的时间显著增加,这使得城市的运转效率下降,总体运转成本增加。
长沙中心城区道路白天断面交通总量为700495pcu,由于交通出行及道路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路段高峰时段交通负荷过大,尤其是过江大桥,在上下班期拥挤堵塞。
中部过江走廊白天交通流量为125377pcu,占跨江总流量的60.3%,高峰小时饱和度近1。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出租车流量大,仍存在打车难的问题,此外,公交线网结构不尽合理;交通设施仍然缺乏;公共汽车车内拥挤,晚间运营时间较短;线网密度还有待提高等都是目前长沙公共交通存在的问题。
长沙市的客运需求是以工作、学习出行为主,而当前的交通方式结构与这种需求特点不相吻合:早晚高峰期公共交通难以满足出行的准时性和可靠性需要,其主导作用不明显;出租车、单位小汽车和私家车的大量使用增加了交通流量,造成大面积交通堵塞。
虽然公共交通在运输效率、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潜在的优势,但如果在方便性、快捷性、准时性和舒适性方面对公众的吸引力不足,势必使部分交通量分流到其它出行方式;如果仅仅靠加宽、修建道路反而会付出土地资源浪费、城市运转效率降低以及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沉重代价。
4 公交优先的保障措施及发展战略公交优先包括政策优先和规划建设优先,也是“百姓优先”、“效率优先”。
公共交通优先目标的实现既需要依靠公交线网与站点优化、公交运营管理现代化以及公交优先通行方法等技术保障,更需要资源配置、社会监督等方面的行政保障。
本文分别从宏观政策、微观方法、经营理念、运营管理等方面阐述长沙市实现公交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
4.1 政策优先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颁布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引导,促使全社会尽快认识到和享受到公交优先的的益处。
首先要树立公交优先发展和优先通行的全局观念,政府应为公交发展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同时改革公交企业的管理模式,引进竞争机制。
政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措施有:①提供财政支持;②规范补贴制度;③调整客运价格;④实行用地划拨;⑤加大科研投入;⑥实行公共交通线路特许经营管理;⑦重视交通需求管理。
公交优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深化体制改革则重在更新企业经营理念,使公共交通逐步由公营化向公私混合型、私营化方向过渡。
在城市公交系统中应更多地运用私营经济成分来提高整个交通系统的效率,弥补公营的不足,最终形成良性循环的公私合作交通治理模式。
在推进城市公交私营化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监督和规范私人机构的行为;并且加强宏观调控;公共交通私营化需要一个鼓励竞争的政策法规体系。
4.2 规划建设优先公交优先,规划先行。
制定和实施公共交通导向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一方面制定科学先进的公交体系规划,另一方面规划一个能体现和实现公交优先的道路网。
传统的公共交通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的车辆数、线路网络、换乘枢纽场站设施用地等。
而公共优先发展规划则更强调公共交通主干线网对城市用地布局的引导作用,而不是被动地适应城市用地的布局。
根据长沙市的土地范围和总体规划设想,优先制定公交发展规划,以公交专用道为骨架,特别是在新建扩建区,要以公交规划引导土地利用布局,确保公共交通的主导地位。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优先发展公交车,同时加快轨道交通的建设,为长株潭一体化提供良好的服务设施。
轨道交通建设要根据长沙的实际情况有序发展,与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规划不仅要考虑公交系统内部的协调,更要与城市铁路、地铁等客运方式有效衔接。
规划根据市民出行的变化规律、城市未来发展战略、土地开发利用、布局和规模,以及主要商贸、旅游、居民点的客流及变化,按照分工合作、相互衔接的原则确定公交线网、站点及停车场的布局。
建设优先则做到基础设施投资分配、计划安排和工程设计向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公交场站、公交车辆、服务设施)倾斜。
如设置公交专用道,配备足够的公交停车场,对重要交叉口采用局部拓宽的处理方式,在集中换乘点和主要交通枢纽建港湾式公交停车场,改进停靠设施,开辟大间距的干线公共汽车等。
公交专用道应以常规公交为基础,形成主次结合、快慢结合、远近结合、结点沟通的公交线网结构。
4.3 智能化公交管理体系智能交通系统主要包括智能化的道路监控系统和交通信息系统、智能化的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和需求管理系统。
道路监控系统和交通信息系统旨在通过道路实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发布,对交通容量进行评估,对交通信号和交通流向进行优化,提高城市交通的运行效率。
智能化的交通运营管理系统旨在减少出租车等运营车辆的空驶率,减少道路占用,提高交通营运单位的效益。
智能化的交通需求管理是指通过信息发布自动收费等技术,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车辆进行有别于非中心区域的通行收费和停车收费,费率要随着交通拥挤程度的变化而变化,以根据实时交通状况调节进入城市中心区的车流量。
目前针对智能化管理长沙已有了一些成果:2008年10月,长沙总投资1500万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正式启动。
该系统覆盖城区五一路、韶山路、黄兴路等99个主要路口,在此区域内实现主干道的绿波控制。
该工程还同时建设25个交通流量信息采集点,对交通指挥中心进行系统集成等。
在城市道路及其交叉口的管理中,给予公共交通优先通行权等。
4.4 建立快速公交系统快速公交系统(bus rapid transit简称brt),是一种介于快速轨道交通(rapid rail transit,简称rrt)与常规公交(normal bus transit,简称nbt)之间的新型公共客运系统,是一种大运量交通方式,通常也被人称作“地面上的地铁系统”——它是利用现代化公交技术配合智能交通和运营管理,开辟公交专用道路和建造新式公交车站、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达到轻轨服务水准的一种独特的城市客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