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训练、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
在原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学分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为物价部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不高于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培养方案第四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6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10学分,其他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00学分。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制。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
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1-第三章课程设置第七条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
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的具体课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设置第九条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该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度

宿州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做好实行学分制后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包括实施学分制培养方案、选课制、弹性学制等各项制度。
第二章课程分类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均设置一定的学分。
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四条必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
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
第五条选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专业方向课程,和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
其中,公共选修课程按人文社会科学系列、经济与管理系列、科学技术系列、艺术素养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等五个系列设置。
第三章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第六条每学年设置两个学期,每个学期一般为18-20周;暑假可以另设置小学期(4-6周),由各教学单位酌情安排专业辅修、重修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第七条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独立设课)每16-18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上机(课内):每32学时计算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按每1周计1学分;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课外上机不计入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工程教育、应用理科各专业16周,计12学分;应用文科各专业12周,计10学分。
第八条入学教育和专业导论计1学分、军事训练(含国防教育)计3学分,专业见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教学活动各计1学分。
第九条以课外时间为主进行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成果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
浙江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三)鼓励、提倡学习成绩优良且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或双学 位。学生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并达到辅修、双专业或双学位规 定的教学要求,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双专业或双学位证书。
一、学期安排 学校实行每学年 4 学期制,分秋学期、冬学期、春学期、夏学期,每学期为 9 周,其中授课 8 周,考试 1 周。秋、冬(或春、夏)学期安排的课程学分一般 在 25 学分左右;另在暑假安排 3—4 周用于教学实践或科研训练。 二、学科专业分类与课程设置 (一)本科学生的培养实行前期按大类培养的模式。学校根据学科要求和专 业特点,将本科专业按文科类、文理科类、理科类、理工科类、工科类、艺术设 计类等6个学科专业大类进行大类交叉培养。 (二)本科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三大类。通识课程着重 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课程分为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基础类、导 论类、历史与文化类、文学与艺术类、经济与社会类、沟通与领导类、科学与研 究类、技术与设计类。大类课程着重于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奠定学生今后学业 发展的基础,课程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设计类;专 业课程着重在于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课程包 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 (设计)等。 同时,学校还设置一定数量的“个性课程”学分供学生自主选择跨学科的课 程修读;原校公共选修课程(在选课系统里)原则上不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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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为扩大课程的选择面,提高课程质量,学校对部分通识课程、大类课 程实行分层次教学,开设多种不同类别、不同规格的课程供学生选读,学生需在 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学分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选择。 三、学分计算 (一)学分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计算,通常理论课程每 16 学时 为 1 学分,记 1-0 周学时;实验、习题、设计、研讨、上机等实践教学课程根据 特点可按理论学分的 1/2--3/2 计,0.5 学分记 0-1 周学时;暑假集中进行的实验、 实习、上机、社会调查、科研训练等原则上按照实际需要计一定量的学分;毕业 论文(设计)一般记 8—12 学分。课程周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按各专业培养方 案中课程设置的规定执行。 (二)必修课程原则上根据各专业特点和要求已设置课程修读的最低学分, 学生按规定修读并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分,若选择高层次课程多修了学分,超出 部分的学分可计算在个性课程学分内。 选修课程通常应在某一课程类、课程组或课程模块中选择修读,学生需获得 相应课程类、课程组或课程模块所规定的学分要求,超出部分的学分可计算在个 性课程学分内。 (三)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置第二课堂学分,具体计算办法详见 《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四、课程选修 (一)学生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各类课程。学生在导师、班主任的指 导下,根据本人的情况、需要和学习能力,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如下几 个方面进行自主选择: 1.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按一定的选课顺序,在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下,学 生可变动课程教学计划的进程安排,提前或延迟修读有关课程,但每两学期(指 秋、冬学期或春、夏学期)修读的课程不得低于 15 学分(毕业班除外)。 2.自主选择课程层次。在实行分层次教学的通识课程与大类课程中,学生
合肥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目录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1)合肥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5)合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 (5)合肥学院国际合作教育与交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5合肥学院学生学业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5)合肥学院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5)合肥学院学分制暨选课问答 (5)精品合肥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院行政〔2011〕120号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基础,以学分和绩点来衡量学生学习的量和质的一种现代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建立竞争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因素,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模块)设置课程(模块)设置包括必修课(模块)和选修课(模块)。
必修课(模块)分为公共必修课(模块)和专业必修课(模块),选修课(模块)分为专业选修课(模块)和公共选修课(模块)。
1、公共必修课(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模块)、大学英语(德、日、法)(模块)、计算机基础、体育、军训、军事理论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模块)。
2、专业必修课(模块)精品包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包含专业课(模块)、专业实践、认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3、专业选修课(模块)包括为拓展学生的专业能力,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而设置的课程(模块)。
4、公共选修课(模块)包括文化、艺术素质类课程(模块)和跨专业素质课程(模块),以及学生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培养自己的个性和特长而选修的自我拓展课程(模块)。
二、选课办法1、各系成立选课指导小组,学生在选课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办理选课手续后方可修读。
未经选课,其成绩不予认可。
2、学生每学期应修课程(模块)一般不少于20个学分,不高于40个学分。
精品3、有“先修后续”要求的课程(模块),必须修完先修课程(模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25600所属院系:财政税务学院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和对资产评估有需求的相关行业、部门和单位,培养具有创新性思维和国际视野,具备人文精神和诚信品质,系统掌握资产评估理论,具备从事资产评估相关职业及企业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等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国内外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了解,具有很强的职业胜任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专业方向1、企业价值评估2、无形资产评估3、金融资产评估4、不动产评估三、学习年限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年。
四、培养方式1、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行业(企业)导师。
其中校内导师负有对研究生专业引导、学业辅导、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指导等责任;校外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职业发展指导、行业(企业)实践引导的责任。
2、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资产评估实务能力的培养,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实践课程在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实习单位完成。
3、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挂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紧密联系,根据社会需求,可以采取“订制式”人才培养方式。
4、产学研联合培养及国内外联合培养相结合,依托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和,构建理论和实践教学平台,培养高职业素养的复合型资产评估专业人才。
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展“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实行国内外联合培养。
五、课程学习1、课程实行学分制,要求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
其中,公共课5学分,专业课为20学分,专业方向课为10学分,专业实践4学分。
2、采用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探讨、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实务部门专家课时数不低于培养方案总课时数的25%。
课程设置见附表“资产评估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
关于组织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通知.doc
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分制教学方案一、培养目标及要求(一)培养目标工程管理专业培养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管理学、经济学、土木工程技术、计算机管理知识为主,兼备经济、法律、人文等知识,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能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房地产业、监理公司、物业管理、工程咨询业及其主管部门等)从事项目整体规划、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生产经营、工程咨询、建设监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管理人才。
(二)具体要求1.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民族观、法制观,具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知识面宽,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外语听、说、读、写、译水平高,计算机应用熟练,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系统掌握工程投资与工程造价、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吸收新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
3. 熟悉投资与造价、工程项目管理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工程管理的发展动态。
4. 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分析、调查研究、课程实践、模拟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培养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具备较强的交流、合作、适应、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业管理人才。
二、修业年限与毕业学分(一)修业年限本科标准学制4年,弹性学制3~6年。
(二)毕业学分本专业毕业要求修满176学分;达到或取得学院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本专业总学分为176学分,必修学分为139学分,选修学分为37学分,具体分配如下:(一)公共基础课:共17门,66学分;(二)学科基础课:共10门,33学分;(三)专业主干课:共9门,27学分;(四)专业选修课:共20门,26学分;(五)素质教育选修课,11学分;(六)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13学分。
学分制度
宿州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厚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切实做好实行学分制后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包括实施学分制培养方案、选课制、弹性学制等各项制度。
第二章课程分类第三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均设置一定的学分。
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四条必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
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
第五条选修课。
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专业方向课程,和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
其中,公共选修课程按人文社会科学系列、经济与管理系列、科学技术系列、艺术素养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等五个系列设置。
第三章学时与学分计算办法第六条每学年设置两个学期,每个学期一般为18-20周;暑假可以另设置小学期(4-6周),由各教学单位酌情安排专业辅修、重修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第七条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独立设课)每16-18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上机(课内):每32学时计算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按每1周计1学分;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课外上机不计入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工程教育、应用理科各专业16周,计12学分;应用文科各专业12周,计10学分。
第八条入学教育和专业导论计1学分、军事训练(含国防教育)计3学分,专业见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教学活动各计1学分。
第九条以课外时间为主进行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成果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和金融学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简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前身是1951年组建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 2003年改制成立金融学院。
1997年金融专业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首批重点学科;2001年金融学(含保险学)二级学科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本学科再次通过国家重点学科评定并成为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的重要支撑学科。
在2012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科位列全国第2名,2017年学校以应用经济学科为主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并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A+等级,并列第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得了快速发展,本科教育方面,先后举办金融、国际金融、保险等专业。
1986年保险专业独立建系;1999年在国际金融专业基础上成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1年设立金融工程本科专业(国内首批试点单位);2004年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国际学历教育项目;2010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从金融学院分离,组建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11年在金融学专业下开设了国际货币与国际金融方向;2015年开办了互联网金融方向,成为国内首家培养互联网金融本科专业人才的学院。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1953年金融系举办了银行、保险研究生班,成为国内最早的金融研究生教育基地;1983年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点获批,当年开始招生;1993年国际金融专业开始招收硕士生;1998年获得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金融专硕);2012年金融工程专业独立设置,独立招收硕士与博士研究生。
经过几代金融人的发展与传承,金融学院已经形成一支以王广谦、史建平、李健、张礼卿、李建军等教授为带头人的优秀师资团队,包括2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教学名师、3名获得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教师、3名北京市教学名师、9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一支以李健教授为带头人的国家优秀教学团队(金融学系)。
昭通学院本科专业学分制实施办法(昭学院通〔2020〕50号)
昭通学院本科专业学分制实施办法昭学院通〔2020〕50号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规定,在总结我校学分制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第一条各教学学院应结合本实施办法和各专业实际,制订各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二条各专业课程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类。
理论教学分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三类。
通识教育类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教育类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职业教育类师范方向专业开设教师教育课。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含学校规定需要掌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计算机、军事理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为必修课;(二)通识教育选修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或为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和挖掘学生各方面潜能而要求选修的课程。
各教学学院应充分重视选修课的设置,提供一定数量的备选课程,鼓励学生自主选修;(三)学科基础课:指同一学科内不同专业学生均需掌握的课程;(四)专业核心课: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修的专业课。
(五)专业拓展课:指各专业在拓展知识面、培养学生专业素养、探索精神、以及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探索精神的课程;(六)职业教育课:指各专业对接行业产业,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课程;(七)教师教育课:指师范类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课程与学科教学论等课程。
(八)实践课:指军事技能、专业实习、专业见习、创新创业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类课程。
实验、实训课程及各门课程所包含的实验、实训环节学分可归入实践教学计算,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得低于25%。
师范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其他学生可选择教育实习、企事业单位实习、自主实习等形式取得毕业实习学分,具体由各教学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实习系列管理规定组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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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掌握资产评估、财务管理、投资、会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具备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估值人才,能够胜任各类专业评估机构、工商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相关工作,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二、专业培养要求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会计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评估相关业务所需的相关数学、计算机、法律、外语以及经济管理等方面知识;3.掌握资产评估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资产评估实践实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4.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5.具有资料收集能力以及新知识获取能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以及分析处理的工具和方法;6.具备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创业能力以及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7.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活动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本专业实行4年的基本学制和3-6年的弹性学制。
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前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
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在弹性学制内学生可以辅修第二专业或攻读校内第二学士学位,也可以休学进行创业活动或专业实践活动。
对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本专业最低毕业要求总学分为161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145学分,课外实践教学为8学分,社会调查为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为6学分。
本专业课堂教学设资产评估原理、房地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以及无形资产评估等主干课程,共145学分。
其中:1.通识教育课程共65学分,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33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32学分(按模块要求修读)。
2.专业教育课程共80学分,包括:专业基础必修课35学分,专业必修课19学分,专业类选修课26学分(按课组要求修读)。
具体课程开设见指导性教学计划表。
五、实践教学安排及要求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两个部分,学生完成的实践教学总学分应不低于24学分。
其中,课程实践包括课程实验和课外实践,至少应修22学分;社会实践至少应修2学分。
具体要求见实践教学一览表。
课程类别课组课程属性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开课单位课程实验通识类实验课外81400052F军事训练2一武装部课外81000111S计算机上机操作实践1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课外81160091S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实践1一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外81160121S中国当代政治经济理论1课程实践1三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外81160631S中国当代政治经济理论2课程实践1四马克思主义学院课外81071141S文学阅读实践1四前新闻传播学院课外81071171S应用写作实践1六前新闻传播学院必修11080131英语听说1128一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必修11080141英语听说2118二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必修71121622F创新创业训练236五-六工商学院选修71330012K企业经营决策沙盘实验236三-八实验教学中心选修71330072K Excel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236三-八实验教学中心选修71330132K Stata基础应用实验236五-六实验教学中心选修71330122K Excel财务管理应用236五、七实验教学中心选修71330023K企业供应链管理综合实验354五-八实验教学中心选修71330042K会计信息系统综合实验236五-八实验教学中心选修其他课程参见教务系统学分小计最低应修12学分专业类实验必修31131412K资产评估实验236七会计学院选修51130431J毕业论文专题讲座0.59七会计学院选修51130532K财务模型分析与设计236七会计学院选修51131003K会计信息系统实验354七会计学院选修61050591K证券、期货、外汇模拟实验118六金融学院选修基础会计实验236三会计学院选修财务会计实验236五会计学院选修成本会计实验236四会计学院选修审计实验236四会计学院选修财务分析实验236六会计学院学分小计最低应修5学分(必选2学分,任选3学分)学分合计最低应修22学分(必选13学分,任选9学分)专业综合训练社会调查81260211F农村(城市)社会调查1一-四由学生根据学校安排自主在假期或课外完成。
社会调查81260221F专业(专题)社会调查1五-八学分合计最低应修2学分至少应修实践教学学分合计24学分六、毕业论文(设计)本专业毕业论文是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基础上的综合性训练,共6学分,安排在第八学期。
本专业毕业论文的要求:在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前,学生须完成一篇学年论文或科研论文的写作,经过必要的学术训练并达到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本专业的毕业论文形式包括论文、文献综述、专题调查报告、项目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创新创业项目结项报告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主选择。
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中:实验时数课学期开课单位备注通识教育必修课11080092英语精读1228一国际商务外语学院11080131英语听说112828一国际商务外语学院11160071军事理论114一马克思主义学院1116011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36一马克思主义学院1116009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36一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实践+1 11020014A高等数学1A470一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11180011体育课128一体育部11071042文学欣赏236一新闻传播学院课程实践+1 11080102英语精读2236二国际商务外语学院11080141英语听说211818二国际商务外语学院11160102思想道德修养236二马克思主义学院11020044A高等数学2A472二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11060133法学概论354三法学院11160122中国当代政治经济理论1236三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实践+1 11160632中国当代政治经济理论2236四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实践+1 11071121应用写作118四新闻传播学院课程实践+1 11160081形势与政策118六马克思主义学院4周学分合计33通识教育必修课必须修满33学分资产评估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表(二):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性质课程类别最低应修学分建议修读学期备注通识教育选修课人文社科模块(艺术限定性选修课至少修读2学分)81-6学期建议修读一门新生研讨课自然科学模块41-6学期计算机应用模块大学计算机基础2第1学期数据库与程序设计类2第2学期计算机操作实践+1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就业指导11-8学期创新创业基础45-6学期外语能力提升模块外语语言技能与文化模块43-4学期外语语言应用模块25-6学期体育与健康教育模块体育项目自选模块32-4学期每学期自选1学分健康教育模块12-6学期心理健康模块12-6学期学分合计32通识教育选修课应至少修满32学分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中:实验时数课学期开课单位备注专业基础必修课21010024微观经济学472二经济学院22130053基础会计236三会计学院新课21120023管理学354三工商管理学院21130083财务管理基础354四会计学院改学期21050363金融市场学354三金融学院21010033宏观经济学354三经济学院2102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54三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21130233中级财务会计(上)354四会计学院改学期21090013统计学354四统计学院21130243中级财务会计(下)354五会计学院改学期21040023中国税收354五财税学院21130522风险管理236六会计学院小计33专业基础必修课必须修满35学分专业必修课31131371资产评估专业导论114一会计学院31130143资产评估原理354三会计学院31130203公司理财354五会计学院改学期31131053房地产评估354四会计学院31130293企业价值评估354五会计学院31130652无形资产评估236六会计学院31131392机器设备评估236七会计学院31131412K资产评估实验23636七会计学院小计19专业必修课必须修满19学分学分合计52专业教育必修课必须修满54学分资产评估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表(四):专业教育选修课课程性质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其中:实验时数开课学期开课单位备注跨专业知识模块51130783审计学354四会计学院51130173成本会计354四会计学院61040582中国经济问题236二财税学院61160142社会学概论236二公共管理学院61120013市场营销学354三工商管理学院61110222房屋建筑学236三投资工程管理学院61121412管理学与生活236四工商管理学院61120052人力资源管理236五工商管理学院61040332政府预算管理236八财税学院61040593财税计量分析354七财税学院61040013财政学354三财税学院61040332政府预算管理236四财税学院61060532CPA经济法236四法学院新课51050303N金融企业会计3549六金融学院新课51050412个人财务规划236七金融学院新课51051272互联网金融236七金融学院新课51110132房地产经济学236四投资工程管理学院新课国际视野与信息技术模块51130422E专业文献阅读(英文)236五会计学院51130543E西方财务管理(英语)354六会计学院61100033管理信息系统354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1090552SPSS软件与数据分析236五统计学院61020163计量经济学354四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51130093会计信息系统354六会计学院61020063线性代数354二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61030043国际贸易354三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新课61030322世界经济概论236五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新课专业知识拓展模块51130483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354五会计学院51130613财务报告分析354四会计学院51130362会计理论236七会计学院改学期51130183管理会计354五会计学院51130892衍生金融工具236五会计学院51130562证券投资236五会计学院51130343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354六会计学院改学期51131443评估报告及分析354七会计学院51130492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236七会计学院51131041J当代资产评估前沿问题专题118八会计学院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模块61330143K企业财务决策模拟354五实验教学部61050591K证券、期货、外汇模拟实验118六金融学院51130431J毕业论文专题讲座1189七会计学院51130532K财务模型分析与设计23636七会计学院51130661J资产评估案例分析专题118八会计学院51130511J财会职业道德专题118八会计学院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培养模块51131003K会计信息系统实验35454七会计学院基础会计实验23636三会计学院新课财务会计实验23636五会计学院新课成本会计实验23636四会计学院新课审计实验23636四会计学院新课财务分析实验23636六会计学院新课学分合计选修课应至少修满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