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5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分制下高等教育学制的实施。
第二章学分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实践活动量的单位。
学分是指定数量的学习任务完成所需的工作量和时间。
第四条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1. 必修学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2. 选修学分是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兴趣选择的学习任务所对应的学分,不是获取学位的必备条件。
第三章学分的获取与认定第五条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的获取通过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及学术研究等方式完成。
第六条学分的认定标准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生经过合理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工作量,完成学习任务。
3. 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得到专业教师认可。
第七条外语学分的认定外语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下列标准:1. 学生通过外语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能力要求。
2. 学生完成外语学习课程,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第四章学分互认与转换第八条学分互认学分互认是指不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对学分的认可和接纳。
第九条学分转换学分转换是指将某个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分转化为另一个高等教育机构学分的过程。
第五章学分管理与监控第十条学分管理的主体学分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校、教师和学生。
第十一条学分管理的内容学分管理的内容包括学生学分的统计、记录、查询和考核。
第十二条学分监控学分监控是指对学生学分获取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管理。
第六章学分制度评估与改进第十三条学分制度的评估学分制度的评估是指对学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学分制度的改进学分制度的改进是指根据评估结果,对学分制度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高等教育机构共同承担。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基于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体系,通过对学生所修课程的学习成果进行量化,以学分为单位进行积累和认定。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取学分。
学分的获取应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需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
2. 学分的认定学分的认定应符合学校制定的学分认定标准。
学生需通过相应的考试、实验、论文等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分积累。
3. 学分的积累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将积累到个人学分账户中。
学分积累应满足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并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则进行计算和管理。
4. 学分的转换学分制度下,学分可以在不同课程之间进行转换。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和兴趣,在符合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调整。
三、学分制的实施步骤1. 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学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教学计划应明确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和学习目标等内容,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评价方式等。
2. 学分认定标准的制定学校应制定学分认定标准,明确学分的获取和认定要求。
学分认定标准应包括课程考核方式、实践活动认定标准、科研项目认定标准等内容。
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学分认定标准。
3. 学分积累和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分积累和管理的系统。
学生的学分积累应实时记录和更新,学生可以通过个人学分账户查询和管理自己的学分情况。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学分积累进行审核和统计,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学分转换和调整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和兴趣,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调整。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学分转换和调整机制,确保学生的学分转换和调整符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
四、学分制的评价与改进学校应建立学分制度的评价和改进机制。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的教育制度。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对学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步骤的详细说明。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包括学分的定义和计算、学分的获取途径、学分的转换和认定、学分的管理和监控、以及学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
一、学分的定义和计算:1.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表示,通常以学时为单位,代表学生完成某一课程或者项目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努力程度。
1.2 学分的计算方法:学分可以根据学时来计算,普通规定1学时等于1周的学习时间,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和自主学习等。
1.3 学分的分值:学分的分值可以根据课程的难度和重要程度来确定,普通分为1、2、3、4等级,高级别的课程分值更高。
二、学分的获取途径:2.1 课程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修读正式课程来获取学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要求,学生需要达到要求才干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实践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实践活动来获取学分,如实习、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这些活动需要与学校或者教师进行确认和评估,学生完成后才干获取相应的学分。
2.3 自主学习学分获取:学生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取学分,如独立完成研究项目、参加学术竞赛等,学生需要提交相应的学习成果和评估报告,经过学校或者教师的审核后才干获取学分。
三、学分的转换和认定:3.1 学分的转换:学生在不同学校或者不同学科之间转学或者转专业时,学分可以进行转换,普通由学校的学分转换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转换方式和比例。
3.2 学分的认定:学生在完成学分后,需要由学校或者教师进行学分的认定,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相应的学分要求,认定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学分的管理和监控:4.1 学分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管理制度,包括学分的登记、查询和统计等,确保学分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4.2 学分监控机制:学校应建立学分监控机制,对学生的学分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学分管理中的问题,确保学分制度的顺利实施。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用于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制度,通过给予学生一定的学分来衡量其学习的成果和能力。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的实施细则。
二、学分制的定义和目标学分制是指根据学生完成的学习任务和取得的学习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以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
学分制的目标包括: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三、学分制的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分制的评价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灵活多样原则:学分制应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课程。
3. 量化评价原则:学分制的评价应采用量化的方式,以便更好地比较学生的学习成果。
4. 鼓励创新原则:学分制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学分的获取和使用1. 学分的获取:学分可以通过完成课程、参加实践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获取。
不同的学习任务对应不同的学分。
2. 学分的使用:学分可以用于申请奖学金、申请学位、申请出国留学等。
学分还可以用于评定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
五、学分的评价标准1. 课程学分评价:根据学生在课程中的表现和考试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
不同的课程对应不同的学分。
2. 实践活动学分评价:根据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和成果给予相应的学分。
不同的实践活动对应不同的学分。
3. 论文学分评价:根据学生发表的论文质量和数量给予相应的学分。
不同的论文对应不同的学分。
六、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应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分制管理制度,确保学分制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
教务部门应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及时对不合格的学分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学分制的意义和影响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价的教育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具体规定学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学分制实施细则。
一、学分计算1.1 学分定义:明确学分的定义,一般指学生完成一门课程所需的学习时间和学术成果。
1.2 学分计算方法:介绍学分计算的具体方法,一般采用学时和学习成果两个方面进行计算。
1.3 学分转换规则:规定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如何转换为学分,如课程学习、实习实践、科研成果等。
二、学分要求2.1 学分总量要求: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学分总量,以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2.2 学分分类要求:将学分按照不同的课程性质进行分类,如专业课、通识教育课、选修课等,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2.3 学分修读要求:规定学生在每个学期需要修读的学分数量和比例,以保证学生学业的平衡发展。
三、学分认定3.1 学分认定标准:明确学分认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如考试成绩、课程作业、实践报告等。
3.2 学分认定程序:介绍学分认定的具体流程和步骤,包括教师评定、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等。
3.3 学分认定结果公示:规定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以保证公平公正。
四、学分管理4.1 学分积累管理:建立学生学分积累的档案,记录学生每学期的学分情况,以便于学生和学校进行学业规划和管理。
4.2 学分转换管理:制定学分转换的具体规定,包括学分转换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学生进行跨专业或跨学校的学习。
4.3 学分互认管理:规定学分互认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便学生在不同学校之间进行学分的转换和认定。
五、学分监控与评估5.1 学分监控机制:建立学分监控的机制和流程,及时发现学生学分情况的异常和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辅导。
5.2 学分评估体系:建立学分评估的体系和标准,对学生学分的积累和使用进行评估,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效果。
5.3 学分制度改进:根据学分监控和评估的结果,及时对学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分制是一种通过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估的教育管理制度,它在高等教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学分制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学分计算与积累1.1 学分计算方法:学分的计算通常基于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果。
学习时间可以根据课程的学时来计算,学习成果可以通过考试、论文、项目等方式进行评估。
1.2 学分积累规定:学分积累要求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以便获得学位。
通常规定了每学期或者每年应获得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位所需的总学分要求。
2.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2.1 课程设置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
2.2 学分分配原则: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课程的学时、难度和重要性等因素,合理分配学分。
必修课通常分配较高的学分,选修课和实践课分配较低的学分。
3. 学分转换与认定3.1 学分转换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在学生转学、跨专业、留学等情况下,对已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
转换规定通常根据学校间的学分转换协议或者学分转换标准来执行。
3.2 学分认定程序: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学分认定程序,确保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得到合理认定。
学分认定程序通常包括学生提交学习成果的材料,由教师或者教务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
4. 学分修读与进度管理4.1 学分修读规定: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学分修读计划进行学习。
学分修读规定通常包括每学期应修读的学分数量、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要求等。
4.2 进度管理措施: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建立进度管理措施,确保学生按时完成学分修读计划。
进度管理措施通常包括学生学分修读进度的监控、预警和辅导等。
5. 学分制改革与评估5.1 学分制改革目标:学分制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制定学分制改革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效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业管理的教育制度,旨在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和能力培养。
学分制实施细则是指对学分制度进行具体规范和操作的文件,旨在确保学分制的有效实施。
二、学分制概述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代表学生完成一定学习任务所获得的学术成果。
2. 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所获得的学分,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自主选择的学习任务所获得的学分。
3. 学分的计算:学分的计算采用学时和学习成果两个维度。
学时是指学生在课堂上实际学习的时间,学习成果是指学生在学习任务中所达到的预期目标和能力。
三、学分制实施细则1. 学分要求a. 必修学分要求: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获得规定的必修学分方可毕业。
b. 选修学分要求: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选修课程,获得规定的选修学分方可毕业。
c. 学分总要求: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
2. 学分获取方式a. 课堂学习:学生通过参加课堂教学、完成课堂作业和考试等方式获取学分。
b. 实践学习:学生通过实习、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取学分。
c. 自主学习:学生通过自主阅读、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方式获取学分。
d. 学分转换:学生可以根据规定将其他学校或机构获得的学分转换为本校学分。
3. 学分管理a. 学分积累:学生的学分将在学习过程中逐渐积累,学生可以通过学分查询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学分情况。
b. 学分认定:学分的认定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应的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c. 学分互认:学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在其他学校或机构获得的学分申请互认,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将其纳入本校学分。
4. 学分评价a.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指标,用于衡量学生在学习任务中的表现和能力。
学分绩点的计算采用四分制或百分制。
b. 学分排名:学分排名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排序,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基本单位进行学业管理和评价的教育制度,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动力。
学分制的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而制定的。
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代表学生在特定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学习成果。
2. 学分的获取方式:学分可以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多种方式来获取。
3. 学分的累积和转换: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可以累积,并且可以按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和抵免。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
5. 学分的有效期:学分应该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学分将失效。
三、学分制的具体要求1. 学分的设置:学校应该根据专业设置和学生学习需要,制定相应的学分设置方案。
学分设置应该包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活动等内容。
2. 学分的分配: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合理分配学分,并提供相应的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3. 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学校应该制定学分转换和抵免的具体规则,以鼓励学生多学科交叉学习和参与实践活动。
同时,学分的转换和抵免应该符合相关的学术标准和要求。
4. 学分的评价和认定:学校应该建立学分评价和认定的机制,明确学分的评价标准和认定流程。
评价和认定应该由专业教师和相关专家进行,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 学分的有效期管理:学校应该制定学分有效期管理的具体规定,对学分的有效期进行监控和管理。
学生应该在有效期内完成相应学分的要求,否则学分将失效。
四、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1. 学分管理部门: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学分制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2. 学分管理系统:学校应该建立学分管理系统,方便学生查询和管理学分。
学分管理系统应该具备安全、稳定、易用的特点。
3. 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应该建立学分制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学分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来评价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育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动学分制的实施,制定学分制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分制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学分制概述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完成学业任务的基本单位,通常以学时为基础计算。
2. 学分的分类: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必须完成的课程,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的课程。
3. 学分的获取:学生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完成作业、通过考试等方式来获取学分。
三、学分制实施细则1. 学分计算规则a. 必修学分计算:必修课程的学分按照课程学时和课程难度来确定,学时越多、难度越大的课程,所占学分越高。
b. 选修学分计算:选修课程的学分由学生自主选择,根据课程学时来确定。
c. 实践学分计算:实践活动的学分由学生参与的实践项目和实践时间来决定。
2. 学分积累要求a. 必修学分积累:学生在规定的学期内必须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b. 选修学分积累: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选修课程,但必须达到规定的选修学分要求。
c. 实践学分积累:学生需要参与一定数量的实践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实践学分。
3. 学分认定与转换a. 课程学分认定: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估,对每门课程的学分进行认定。
b. 学分转换:学生在转学、转专业或跨学科选修课程时,学分可以进行转换。
4. 学分管理与监督a. 学分管理:学校设立学分管理部门或学分委员会,负责学分制的管理和监督。
b. 学分审核:学生申请毕业或获得学位时,需要经过学分审核,确保学分达到要求。
5. 学分制评价与改进a. 评价指标:学校可以根据学分制的实施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分积累情况。
b. 改进措施:学校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学分制的实施细则,以提高学分制的效果和学生的学习动力。
四、学分制的优势1. 个性化学习:学分制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求,自主选择课程,实现个性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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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
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4-7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1-2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2次,累计时间最多2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
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
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课内教学(含课内实验),原则上16学时为1学分。
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习、课程设计(大作业)、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则上1周计1学分。
体育课32学时为1学分,每学期1学分,两年共4个学分。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项目学分,可作为全校性任选课学分,但最高不超过4学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获取的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具体规定按《湖南工程学院创新性实践学分实施办法》执行。
学分计算以0.5为单位。
第九条总学分
以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总学分为主要依据,四年制本科毕业总学分为170-180学分,五年制本科毕业总学分为220-230学分。
第十条学生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某门课程,考核及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按照《湖南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和《湖南工程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为了更好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学习的质量,采用学分绩点制。
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如下:
(一)百分制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一门课程的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不能获得学分,也不进行学分绩点计算,60-100分之间按下式计算:
所获课程学分绩点=(一门课程最终评定成绩-50)÷10
(二)五档等级制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优秀-4.5;良好-3.5;中等-2.5;及格-1.5;不及格-0。
(三)每学期结束及修业期满,均应计算学生的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数=该课程的课程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数;
2、一学期或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数之和/所修课程的学分数之和。
第四章导师制与选课
第十二条实行导师制,以加强对学生的指导。
导师应根据学生个人的能力、志向和特长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实行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程负责。
对导师的要求与管理,按《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在班主任或导师的指导下,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有关选修课的安排,选读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和完成实践环节,以取得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
选课具体办法按照《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选课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修读课程的数量和顺序应以各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为依据,首先要保证修完人才培养计划的必修课程,对于有先后修读顺序的课程,应按先后顺序选课。
第十五条一学期内,所修学分(含重修)一般为20-30学分左右;允许上学期获得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者,增选学分;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其减选学分,以降低其学习负担,但一学期所修学分最少不能低于15学分。
第十六条凡未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听课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课程考核,若自行参加考核,其成绩无效;未按时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听课者,作旷课处理。
缺考者不准缓考,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七条面对全校的公共选修课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不予开设。
第五章重修与免修、免听
第十八条人才培养计划内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限定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一次。
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考核不合格的其他选修课程,可重修或改修其它课程。
考试缺考课程直接重修。
第十九条重修课程经考核合格,按重修成绩登录,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和课程绩点。
已注册学分的课程可以重修,以取得的最高成绩登录。
课程重修必须经过再次选课,重修次数不限。
第二十条由于课程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的变化,导致现重修课程内容、考核方式等与原修读课程不一致时,以最新的课程内容和考核方式进行重修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允许部分学生免听、免修部分课程,同时鼓励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前修读后续课程,有关规定与要求按《湖南工程学院关于免听、免修及跳级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章主辅修、双专业
第二十二条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在实行专业主修的同时,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努力扩大知识面,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设立主辅修、双专业等制度。
第二十三条主辅修、双专业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跨专业选课、辅修、双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缴费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按规定缴纳修读本专业的学费,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
学生缴费与注册按《湖南工程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分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重修费按学分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凡由于学生本人原因导致退学、退选、退专业等,已缴学习费用不予退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工程学院本科各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本办法从2009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新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上级的有关新规定为准。
如与本校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此办法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凡实施过程中发生而本办法未说明之情况,经所在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出情况报告和处理意见,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最终裁定。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