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本科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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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选修课。学生可按规定结合个人实际,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某一组或几组课程予以修读,限选课占总学分的17-20 %。LDAYtRyKLDAYtRyK

(2)任选课:即学校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而开设的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修读。任选课含专业任选课和公共任选课两类,占总学分的8-10 %。其中对于公共任选课,各本科专业学生按照学科交叉的要求,应跨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修读其它学科的课程,学分不低于 4 学分。Zzz6ZB2LZzz6ZB2L

五、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学生修读课程的重要文件。根据学分制特点,我院实行指导性教学计划,并按本科4 年基本学制编制。dvzfvkwMdvzfvkwM

各系(部)都应重视并认真组织制订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系(部)主任负责组织制订,院教学指导委员

会审定,学院批准。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动,凡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时,应由系(部)主任提出,教务处审核,并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学院批准。学生可根据教学计划与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自己的学习和选课计划。rqyn14ZNrqyn14ZN

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按《巢湖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学年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执行。

六、学分规定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是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的基本依据。计算学分时精

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取值0 或5(小数点后第一位为0-2 时取0,3-7 时取5,8-9 时取0整数位同时加1 ),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 学分。EmxvxOtOEmxvxOtO

1.学分的计算:我院各本科专业每学年实行两学期制。同时实行学期标准周制,即每学期课堂教学(含实践教学)按16 周计。学时与学分的折算办法如下:SixE2yXPSixE2yXP

(1)理论课学分数=课内总学时/16 ;

(2)实验课学分数=课内总学时/28 ;

(3)体育课程学分数为每学期1 学分;

(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等)学分数=教学实践周数;

(5)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数= 8学分(每周1学分);

(6)形势政策教育2 学分,军事课(含军训等)2 学分,安全教育1 学分,就业指导2 学分;2.学分的组成结构: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本科生应修读的毕业总学分为文科类160学分左右,理工类170 学分左右,其中:6ewMyirQ6ewMyirQ

(1)课程学分:文科类总学时数原则上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140学分左右;理工类总学时数原则上控制在2500 学时以内,150 学分左右。教师教育专业可以适当突破(不超过10 学分)。kavU42VRkavU42VR

(2)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等。

(3)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学生参加各种教学竞赛、科学研究等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作品或获得专利等,按其获奖等级和论文、作品发表的级别给予奖励学分。累计奖励学分本科生最高不超过6 学分。y6v3ALoSy6v3ALoS

3.学生每学期的修读学分以24学分为宜。原则上应不低于1 8学分,不高于30学分。

4.学生通过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必须重修。重修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学分。M2ub6vSTM2ub6vST

七、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与学分绩点课程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质量和效果的主要手段之一。教学计划中凡

计算学分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与评分。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予重修。学生成绩记载采用两种形式:百分制(五级制)和绩点制。0YujCfmU0YujCfmU

1 .百分制成绩、五级制成绩及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五级制成绩绩点

90—100 优秀4

80—89 良好3

70—79 中等2

60—69 及格1

<60 不及格0

2 •学分绩、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学生每门课程的学分绩是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生修读的课程所得绩点。即:

课程学分绩=课程学分数X课程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是该生所修读全部课程所得学分绩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课程学分之和。即:平均学分绩点=工(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工课程学分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它是学生评奖评优、学士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应核算一次。eUts8ZQVeUts8ZQV

八、学业导师制

学业导师制是实施学年学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学业导师根据所指导的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确

定修业计划、修读课程、学习进程、发展方向等,对学生学业全面负责。为保证学年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学院将在本科教育中逐步推行导师制,对学生的成长进行思想上教导、学业上指导,帮助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sQsAEJkWsQsAEJkW

九、结业、毕业与学位授予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并取得规定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GMslasNXGMslasNX

具有毕业资格并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十、方案实施

本方案为实施学年学分制的总体方案。学院亦将制订相关有利于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与学年学分制相适

应的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TlrRGchYTIrRGchY

本方案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试行。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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