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10月份南宁网区计划用电指标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市辖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市辖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1•【字号】南府发[2012]98号•【施行日期】201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市辖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南府发〔2012〕98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市辖区良庆镇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批复文件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强化《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将发布实施《规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和宣传《规划》的内容《规划》是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和土地利用的法规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加强学习和宣传《规划》,充分认识《规划》是指导全市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管理目标的依据。
通过学习,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依法管理依规划用地的观念,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自觉地在集约用地、挖掘土地使用潜力上下功夫,使我市的各项建设和土地开发按照《规划》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要按照《规划》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努力提高耕地质量,调整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
到2020年,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补充耕地量应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详见附件)。
三、严格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要按照《规划》严格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供电公司2010年

××供电公司2010年国庆节保供电专项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 (2)1.1编制目的 (2)1.2编制依据 (2)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3、保电方案 (4)3.1工作原则 (4)3.2保电要求 (4)3.3各级分工 (5)3.4前期准备 (5)3.5电网运行方式研究 (7)3.6事故或障碍处理程序 (7)3.7事故预想 (8)4、保电期间的值班工作 (8)5、总结 (8)6、附则 (8)7、附件 (8)7.1 相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8)为了保证“国庆节”期间我市区域内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对各重要场所及居民的安全、可靠、连续供电,结合我公司输配电线路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国庆节保供期间,各单位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精神,严格执行本方案,全力以赴,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供电的各项工作。
1、总则1.1编制目的本预案是“国庆节”期间××供电公司为防止和应对电网突发事件,充分发挥电网设备的保电能力,确保供电安全的行动方案。
1.2编制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电网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桂电生〔2010〕×号),及××电网公司、××供电局有关“国庆节”保供电会议精神。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为了使保供电应急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供电公司成立“国庆节”期间保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
广西电网2010年投资17.5亿元加快农村电网建设

“ 忙 的时候 , 还 可 以回到 家里 农 我
帮忙干活 , 打工 、 农活 两不误 。” 村民莫
亮 高兴地说 。 电, 也让在 防城港市海 边养 虾户佟
义 强 老 伯 的腰 包 更 鼓 了 。 “ 来 我 们 这 片 水 域 面 积 没 有 电 的 原
但 是 , 了让广 大农村 群众用上合 为 格 的安全的可靠 的 电力 , 西电 网公 司 广 主动承 担社会 责任 , 计成 本 , 大对 不 加 农 村电网的投 资力度 , 不仅 要解决农 民 群 众的生活用 电问题 , 还努 力解决他们 的生产 、 加工 企业 的用 电难 题 , 帮助广
农 村 电 网 ,重 点 是 抓 好 横 县 、 临桂 、 灵
加 大农 网技改维修 资金 投入 , 解决 农网 “ 卡脖子 ” 问题 , 提高农村 电网的供 电质 量 和供 电可靠性 。同时 , 将线损 “ 四分 ” 管理延 伸到县级供 电企业 , 确保县 级供
电企 业 线 损 率 控 制 在 1%以下 。 2
村 民李家 湖告诉 记 者 , 自从 农 网 “
时候 ,投苗量 一般是 每亩 2万尾左右 ,
21.总 2期) 4 1 00 ( 第1 9 6 2
了“ 凤凰 ” 金 。农 网改 造之后 , 定村短 新
短 4年 间 ,就 落 户 了 大 大 小 小 1 8间 工 厂。不仅如 此 , 连村 民打工 的观念也 就
今 年刚竣工 的平 南县 同和 、 马练两个 山
区 乡 镇 为 例 , 西 电 网 公 司 共 投 入 农 网 广 改 造 资 金 80 5 0万 元 , 均 每 户 8 0 平 0 0元 左 右。据平南 供电公 司张宇介绍 , 目 按 前 的 销 售 电价 来 计 算 , 上 来 的 电 费 还 收 不 如把 80 50万 元 存 在 银 行 的 利 息 多 , 如 果要 收 回投 资成 本 , 概 要 3 大 0年 。
(绩效考核)关于发布南网总调直调电厂年月份并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

南方电监市场〔2010〕285号
关于发布南网总调直调电厂2010年9月份且网运行考核及辅助服务补偿结果的通知
云南、贵州电监办,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电网公司,各有关电厂:
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同意印发实施南方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及且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电监市场〔2008〕56号)要求,南方电网调度通信中心完成了2010年9月份直调电厂的且网运行考核、辅助服务补偿统计工作,且向我局报送了考核及补偿明细清单。
经审核,现予发布(见附件)。
请各电网公司按照发布的结果,和省(区)内中调
直调电厂平衡后,壹且结算。
附件:1.2010年9月份南网总调直调电厂且网运行考核结果
2.2010年9月份南网总调直调电厂辅助服务补偿结果
二O壹O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电力运行管理通知
抄送:广西区电力业务监管办公室
南方电监局办公室2010年10月25日印发校对:王志军(打印35份)
附件1:
2010年9月份南网总调直调电厂
且网运行考核结果
附件2:
2010年9月份南网总调直调电厂
辅助服务补偿结果。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全市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全市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03•【字号】钦政办[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全市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通知(钦政办〔2010〕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2010〕8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10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2010年我市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前期工作四类,共57项,总投资1183.2亿元。
力争全年我市列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61亿元,其中区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我市配合落实的项目完成投资59.9亿元,我市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完成投资101.1亿元。
(一)新开工项目。
共11项,总投资140.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95亿元。
1. 由区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我市配合落实的项目1项,总投资49.4亿元,年度投资4亿元;2. 由我市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10项,总投资91.36亿元,年度投资12.95亿元。
(二)续建项目。
共32项,总投资696.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4.3亿元。
1. 由区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我市配合落实的项目7项,总投资176.54亿元,年度投资54.4亿元;2. 由我市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25项,总投资520.32亿元,年度投资69.9亿元。
(三)竣工投产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广西第七批自筹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广西第七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发改投资[2010]448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6.06【实施日期】2010.06.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广西第七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0〕448号)各有关单位:现将2010年我区第七批基建项目自筹投资计划(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是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必须落实,资金来源正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请按隶属关系送同级审计部门审计。
二、当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只在当年有效,当年未开工或续建项目未用完的指标不结转到次年。
项目要在下一年续建的,要在次年继续申报列入投资计划。
三、根据国家统计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凡是计划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包括跨省区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均实行开工统计登记和竣工统计报告制度。
凡上述范围内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向建设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到同级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
凡未办理统计登记手续的建设工程暂缓施工。
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原国家计委《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精神,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自200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五、本计划下达的投资计划,不得任意突破。
如确实需要追加自筹资金投资规模的,须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六、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国家有关项目建设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2010年广西第七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二○一○年六月六日附件2010年广西第七批自筹基建项目投资计划表桂发改投资[2010]448号附表金额单位∶万元年计划总投资 资金来源 建设起止年限 投资额 财务支出投资 主要建设内容税率(%) 税金 一、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学生公寓热水系统 新 新日供热水420单位自筹 2010420建能源塔、能源塔泵各2座(台),循环泵、供250吨 水泵各6台,配套热水管3000米。
南宁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南宁市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南宁市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0.05.20•【字号】•【施行日期】2010.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南宁市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在201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我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南宁市活动的通知》﹙南府办[2010]71号文﹚要求,组织举办一系列群众性科技活动。
在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各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下,各项活动按计划顺利开展,呈现出组织严密、规模宏大、群众参与率高、成果显著等特点。
为做好科技活动周的总结表彰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总结工作(一)总结材料要求1、各县区总结本县区﹙含本县区一级及所属乡镇﹚的活动开展情况,市直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总结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
2、总结材料要真实,内容要突出重点、特色和亮点,有数字、有效果,文字控制在2500字以内。
3、按附表要求填写有关活动情况,并提供各项活动的录像、照片及新闻媒体报道,同时附上简单文字说明。
4、总结材料将作为科技活动周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总结材料上报时间、方式和地点总结材料(含文字、音像、照片及新闻媒体报道)请于5月28日下午下班前,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形式送至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第10层11014室)。
因时间较紧,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过期上报的材料将不再参与评奖。
二、关于表彰工作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本次科技活动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项目、先进个人和优秀记者给予表彰,具体事宜如下:(一)奖项的设立1、先进单位。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南府字[2010]3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南府字〔2010〕3号)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人口普查,对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拓宽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市将开展人口普查入户访问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凡普查标准时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人口,不论是常住人口还是非常住人口,不论是南宁市户籍人口还是非南宁市户籍人口,不论是外出人口还是外来人口,都必须进行普查登记。
另外,常住南宁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将首次纳入普查范围,也要进行普查登记。
二、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
三、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所有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四、全市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普查取得的资料,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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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纪检 【发文字号】南府办[2010]114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15 【实施日期】2010.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10〕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2 / 4
关于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纠风工作会议和市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及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现提出南宁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深入开展“四个主题年”活动、打好“五场攻坚战”的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方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抓好“五安工程”、“三推进”、“两纠正”、“一深化”工作任务,确保“五安工程”取得新成效,专项治理取得新进展,政风行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推动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深入实施保障民生“五安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安农工程”。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强化资金“末端”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拆迁以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 3 / 4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0•【字号】南府发[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发〔2008〕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7〕2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到2010 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1吨标准煤下降到0.82吨标准煤,降低10%;全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 年的2.03吨标准煤下降到1.62吨标准煤,降低20%;全市45家重点耗能企业“十一五”节能量52.609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7.28万吨以内(扣除预留1万吨用于南宁电厂),削减12.6%;化学需氧量(COD)减少到11.80万吨,削减22.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市辖六县县城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建筑节能累计实现28万吨标准煤目标,新型墙体材料占全市墙体材料总量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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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10月份南宁网区计
划用电指标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府办[2010]156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3
【实施日期】2010.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10月份南宁网区计划用电指标的通知
(南府办〔2010〕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南宁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用电管理,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10月份全区计划用电指标的通知》(桂工信运行〔2010〕562号)要求,现将我市10月份计划用电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用电指标
2010年10月份南宁网区计划供电量1108560兆瓦时,平均负荷1490兆瓦。
其中南宁市区(含邕宁电网)计划供电量715963兆瓦时,平均负荷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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