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合集下载

2023最新-事故调查报告(优秀9篇)

2023最新-事故调查报告(优秀9篇)

事故调查报告(优秀9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

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为您精心整理了9篇《事故调查报告》,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关于事故调查报告篇一20xx年x月x日星期三晚班,在工作区正常工作时,在操作设备时,设备突然出现,当场导致左手一根手指被严重挤伤。

此事件给我们沉痛的教训和警示,充分证明了我们的安全工作没有做到位,在设备运行前没有对其进行仔细的检查。

由于我们的工作管理的失误,造成了企业安全管理方式粗放,相关安全制度落的不实,操作规程执行不细,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特别是夜班的情况下缺乏应有的警觉,最终引发了这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对此,我愧疚万分,深深悔责。

面对血的教训,我充分认识到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导致事故的必然结果,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经济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懈怠;面对痛苦的回忆,我充分认识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手段;及时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是防止事故的根本方法: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 班组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结合以往的事故案例进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 班组中安全检查工作更加重要,把班前所讲的安全内容及操作是否落实到实处,对发现违章的职工进行现场教育和讲解。

4. 在生产期间要检查人员、设备的安全情况,让所有工作必须在掌握中。

5. 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对非定岗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定岗人员如操作设备要有相关的技术指导在场指导,否则一律不得操作。

6. 各班班长做好监护工作,对作业区实时检查,第一时间杜绝安全隐患。

我们深知,任何道歉也不能带回王振宣完好的手指,任何忏悔在血的教训面前也显得格外的无力与苍白。

我愿意接受各级组织对我的批评,以此为鉴,远离事故,警示后人!检讨人:事故调查报告篇二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017年重特大事故

2017年重特大事故

矿山事故•登封市兴峪煤业有限公司“1•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2死亡通报•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顶板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二矿“3•9”重大运输事故致17人死亡调查报告•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公司“5•7”重大中毒窒息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裕晨煤矿“9.1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10人死亡通报黑龙江省鸡西市裕晨煤矿“9.13”瓦斯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台湾“2.13”游览车翻车事故致32人死亡详情•云南省临沧市云县“3•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景区道路“4•3”重大翻车事故致13人死亡调查报告•南宁绕城高速“4.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贵州开阳“4•1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7人死亡详情•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4•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江西鹰潭“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详情•广东广河高速“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9人死亡通报•河北张家口蔚县“7•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36人死亡通报•河南新乡“9•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2人死亡详情•安徽滁新高速“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8人死亡通报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灾事故致18人死亡调查报告•南昌市“2•25”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致12人死亡通报•浙江台州市玉环“9.25”火灾事故致11人死亡详情•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致19人死亡详情•天津市河西区“12•1”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详情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危险品事故•张石高速保定段浮图峪五号隧道“5•23”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致13人死亡详情•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罐车泄漏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致10人死亡调查报告张石高速保定段浮图峪五号隧道“5•23”重大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评估报告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评估报告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评估报告2015年4月6日18时56分,位于漳州古雷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着火重大事故,造成6人受伤(其中5人被冲击波震碎的玻璃刮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陆续到医院检查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授权原省安监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

原省安监局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 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省政府批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同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和安全管理建议,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020 年9月 23 日,福建省政府安委办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同时,邀请了省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因故无法参加)。

依据《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 6”爆炸着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和福建省政府批复要求,在漳州市、以及其他地市、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自查评估的基础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刑事人员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11人,给予查处的其他人员9人,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人员6人,给予行政处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5家,问责建议2条,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5个方面36条的评估清单。

评估工作组对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的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书面报告进行全面审查,同时赴漳州市开展现场检查评估,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唐山市丰润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丰润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丰润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唐山市丰润区“12·24”“12·26”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24日12时37分,唐山市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以下简称“12·24”事故),造成8人死亡、16受伤(其中重伤1人、轻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557万元。

2016年12月26日20时56分,唐山市丰润区白官屯镇陈赵庄村南还乡河老河套内东侧空地发生一起因掩埋藏匿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事故,(以下简称“12·26”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两起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原省长张庆伟、原副省长张杰辉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通报全省,依法处置,对全省花爆竹生产和销售单位全面排查整改。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张兴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焦彦龙,省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李力斌、省公安厅副厅长尹殿军等省有关部门领导,唐山市市长丁绣峰、政法委书记贾文雅及市、区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爆炸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案件侦办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2016年12月30日,河北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唐山市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12·24”“12·26”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检察院、唐山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全面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实验分析、专家论证,技术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

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4·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4月6日10时50分,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5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璧山区监察局、璧山区公安局、璧山区安监局、璧山区商务局、璧山区经信委、璧山区总工会、璧山区消防支队等部门组成的“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4·6’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璧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概况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85年1月28日;单位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新华路1号;法定代表人:万国福;注册资本:贰佰柒拾陆万元整;营业期限:1985年1月28日至2047年2月28日。

2016年6月8日以前,亚特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燃料油、柴油(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

润滑油调配。

废油回收。

销售:橡胶制品。

零售:无铅汽油、柴油、润滑油(以上零售项目限有资格的分公司经营)”。

区安监局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作为行政监管部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区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

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7月25日期间,市安监局虽注销亚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亚特公司并未到工商部门更改经营范围。

关于广东鸿运电镀技术公司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

关于广东鸿运电镀技术公司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

关于广东鸿运电镀技术公司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关于广东鸿运电镀技术有限公司“4.11”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2000年4月11日13时30分,位于广州市东莞庄路161号的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大院内的广东鸿运电镀技术有限公司(港资企业)车间在生产电镀添加剂的过程中,100升不锈钢反应釜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9万元。

一、爆炸起火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发生爆炸的广东鸿运电镀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位于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大院内的一栋四层楼厂房的4楼,所在的楼房共4层,单层面积43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经调查,1988年6月,由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出地皮,由韶关凡口铅锌矿(后更改为"广东韶关岭南铅锌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共同建起一栋四层楼的厂房和一栋三层生活楼。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和韶关凡口铅锌矿以该栋四层楼的厂房为工厂合办企业,同时将企业名称定为"广州电力电子元件厂"。

1993年10月,由于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与韶关凡口铅锌矿双方合办的广州电力电子元件厂经营困难而停产。

之后以"广州电力电子元件厂"的名义陆续将四层厂房分别出租,出租的租金和租约均由韶关凡口铅锌矿与承租单位商定办理,租金由韶关凡口铅锌矿收取。

其中第二、第三层租赁给广州元源电力硅元件公司;首层租赁给昆山兴业水处理有限公司。

1994年5月,将第四层租赁给广东鸿运电镀技术有限公司。

同时从1999年元月起,原广州电力电子元件厂的所有经济及业务往来均由"广东韶关岭南铅锌集团有限公司驻广州办事处"负责。

广州半导体材料研究所只负责一栋三层生活楼的出租及日常管理。

二、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据调查询问:4月11日13时30分,广东鸿运电镀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陈国琅回办公室上班,在公司生产车间的楼梯口碰见生产车间的操作工刘利芬,刘对陈讲:"今天反应釜的压力好象升得好快",当时陈听到此话,就感觉不妙,立即向生产车间的反应釜方向看,看后马上知道会发生爆炸,于是陈对刘说:"你们快点走,马上会出事的",陈边说边拿钥匙将办公室房门打开,此时听到楼梯有人走上来的响声,同时听到反应釜"咝、咝"的汽笛声,陈马上打电话报警,就在这时车间的反应釜发生了爆炸。

(整理)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日前,国务院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 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 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 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认定这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依照有关规定,对71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3起责任事故分别是: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 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9月8日0时55分,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3986.4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该矿始建于1993年4月。

1996年1月,经原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批准,新成立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属新华区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1年12月,经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批复,该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2003年,新华区四矿通过整体转让方式改制为私营企业(证照未变更,仍为地方国有煤矿),现任矿长李新军,实际控制人张培举。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矿为立井开拓,共有三个立井,分别为主井、副井、风井。

事故前该矿共有1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

2007年6月,该矿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实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事故发生前该矿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

2008年1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全省范围内年产30万吨及以下矿井进行停工停产整顿。

2009年3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新华区四矿为停工整顿煤矿。

2009年4月23日,新华区人民政府批准新华区四矿进行整顿。

但该矿却借"入井整改隐患"名义违法生产,新华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多次检查中未予制止。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事故调查报告2016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事故调查处2016年3月23日22时07分37秒,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平煤业)8117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4.3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郭声琨和王勇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及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李万疆带领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

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就抢险救援工作在第一时间做出具体部署,24日上午,时任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赶赴事故现场,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带领省安监局、省煤炭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迅速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全力展开抢险救援。

经过全体救援人员的全力搜救,至3月25日12时26分,搜救人员发现最后1名遇难矿工,救援工作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6年3月25日组织省监察厅、公安厅、安监局、煤炭厅、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 ”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另外还聘请10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等工作,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南海区“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Whenever you do something, think about it.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南海区“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4月23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湖州工业区的佛山市南海铭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爆炸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7万元(以下简称“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彭联生副局长任组长,市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周鹏、南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梁耀斌任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管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南海区安全监管局等单位派员参加的南海区“4·2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南海区“4·23”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为佛山市南海铭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通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湖州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黄祯前,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6月1日。

铭通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沥青混凝土;销售沙石;承接道路施工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事故发生地为铭通公司的拌和车间,采用单层钢结构轻质屋顶,其内部主要生产设施包括:拌和楼一座、立式沥青罐3个(含一个乳化沥青罐)、卧式沥青罐5个、导热油炉(锅炉)一台、卧式柴油罐2个(一个供汽车加油,一个作为生产用燃油储罐;其中生产用燃油储罐事发当天已替换为2个立式柴油罐)、风机房一个。

(完整word版)山东日照石大科技“7.16”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山东日照石大科技“7.16”爆炸事故快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一、事故简介2015年7月16日7时38分,山东日照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烃球罐火灾爆炸事故,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有2名消防员受伤,已送往医院救治。

二、企业简介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西潘村北侧沿海路西侧,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资公司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成立于2009年12月,占地约1300亩,主要从事重油综合加工利用及其产品的销售。

建有260万吨/年沥青装置、100万吨/年含硫含酸重质油综合利用装置和180万吨/年劣质油综合利用装置及配套工程等多套石油石化深加工装置。

主要生产汽油、柴油、液化气、燃料油、道路沥青、石油焦、硫磺等产品。

事发企业地图1 事发企业地点事故地点2个后建罐图2 事故位置三、事故简要经过17月16日7时38分左右,日照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存区一个1000立方米液态烃球罐发生泄漏燃烧。

据悉,该区域共有14个储罐,12个为液态烃球罐(3个2000立方米,9个1000立方米),其中,5个罐体中存储有液化气,共计3210立方米。

9时左右,着火的液态烃球罐发生沸腾液体扩散蒸汽云爆炸,现场产生巨大蘑菇云,并持续燃烧,大火蔓延至9个球罐,前后共发生4次爆炸。

爆炸威力巨大,在5公里外的楼上仍能感觉到很大的震感。

该公司厂房和院墙也在爆炸中出现垮塌现象。

据悉,此次爆炸事件涉及到的1000立方米液态烃球罐已经停产一年半。

事故发生后,周边5公里居民全部撤离。

消防部门采取关阀断药、冷却抑爆等方式,确保不再发生爆炸。

日照消防调集9个消防中队,23辆消防车、138名消防官兵到场全力扑救。

同时,省公安消防总队调集青岛支队、临沂支队、东营支队、济南支队、泰安支队、济宁支队、潍坊支队赶往增援。

先期到达现场的青岛、临沂支队由6个灭火冷却供水编队的21辆消防车100名官兵组成,其中包括2部通信指挥车,18部重型泡沫消防车,1部16米高喷消防车,1套远程供水系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岭山一般其他爆炸事
故调查报告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大岭山“12.22”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12月22日9时30分许,位于大岭山镇水朗村的东莞宏盛工艺制
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事故,事故造成4人受伤,其中1人因伤过
重于23日下午14时许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12月23日,东莞市人民
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安监分局、大岭山镇监察室、大岭山消防大队、大
岭山公安分局、大岭山镇总工会、水朗村党工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
加的大岭山“12.22”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
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
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
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
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李博,男,汉族,1989年12月21日生,户籍:江西省,身份证号码:,
该工程施工队负责人(无营业执照),待拆除的螺旋式吸尘设备拆除工程
作业人员,是本次拆除工程施工队的组织人之一。

(二)相关人员及单位基本情况
孙维兵,男,汉族,52岁,身份证号码:,户籍:四川省,现居住地
址:。待拆除的螺旋式吸尘设备买方;由孙维兵将吸尘设备拆除作业有
偿移交给李博等人,双方未签署书面协议,但达到口头协议。李博等人
携带工具、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实际施工。

东莞市宏盛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
资),法定代表人:沈铭辉,成立于2000年11月01日,注册号:,住
所:东莞市大岭山镇水朗村,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铁管家具、木器工
艺品、陶瓷工艺品、灯饰、PU发泡产品、石英钟、木制家具设立研发机
构,研究和开发家具及其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国家
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待拆除的螺旋式吸尘设备卖方。未签订书
面的买卖合同。

(三)涉事设备基本情况
事故设备是一台螺旋式吸尘设备,结构是上方是4个漏斗型的圆筒,下
方是一个多方型的灰尘暂存区,每个漏斗型的圆筒都有一条吸尘管,每
条吸尘管一头连接圆筒,另外一头连接吸尘的收集器,各部件之间使用
金属卷板使用法兰连接。该设备于2001年以来一直在使用,2015年年中
停止使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12月22日早上8时左右李博等人开始拆除作业,李博和李垂胜
在除尘器上方将管道螺丝拆除(李垂胜在漏斗型圆筒最上方,李博站在
吸尘设备的平台上),何训东、谭基生负责拆除集尘器管道底端螺丝,
高鸿林、覃祚义、王洪立等三人负责将拆除到地面的管道拖走,另有吊
车司机同行三人负责将拆除的管道吊运到地面。

拆除流程:吊车利用吊带将集尘管固定→由工人拆除管道法兰衔接处的
螺丝→再将集尘管吊至地下→工人将集尘管分割→最后将分割后的集尘
管拖走。整个施工过程在拆除管道时遇到生锈腐蚀的螺丝时使用手持电
动切割机将螺丝切断,再使用吊车进行粉尘收集管道吊装拆除,上午9:
30左右,在拆除到第3根管道时,吊车刚将管道吊起时很多燃烧后的木
屑掉落下来,随后发生起火、爆炸并伴随着爆炸声响。现场冲击波造成4
名施工人员受伤。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员工立即展开救援,并打120报警抢救伤员,四名伤员
先后送到大岭山医院,大岭山医院再将李博、谭基生、何训东三人转院
到东莞人民医院进行治疗。2016年12月23日李博因特重度烧伤经医院
抢救无效死亡。谭基生、何训东、李垂胜不同程度的烧伤。接到事故报
告后,大岭山安全监管分局、大岭山消防队、大水朗村安全办等相关部
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检查事故现场安全状况,防范发生次生事故。并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孙维兵的代表方与李博、谭基生、何训东、李垂胜等四人
的家属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家属的赔偿协
商,及时支付了赔偿金,事故善后工作得到了妥善处理。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大岭山“12.22”一般其他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死者:李
博,男,汉族,1989年12月21日生,户籍:江西省,身份证号码:;伤
者谭基生,男,身份证号码:,53岁,湖南人,事故中造成身体局部被灼
伤;伤者何训东,男,身份证号码:,16岁,湖南人,事故中造成身体局
部被灼伤;伤者李垂胜,男,身份证号码:,28岁,河南人,事故中造
成腿部骨折。

(二)直接经济损失
据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27.6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管道内残留着可燃易爆的木质粉尘,拆除工程的施工人员在作业前没有
清理干净后开始进行切割拆除作业,使用可产生高温及火花的电动切割
工具进行动火作业造成管道内粉尘产生阴燃。在吊车起吊过程中,管道
内残留的粉尘扩散形成粉尘云,发生粉尘爆炸。

(二)间接原因
1.拆除工程作业方对于存在较大燃烧爆炸隐患的拆除作业认识不足,事
前未编制施工方案,仅凭经验工作,未充分认识到燃爆事故的可能。

2.拆除作业的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不具备进行燃爆条件下
拆除和高处作业的能力。

3.拆除作业工程组织人、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业
对象风险分析不足,现场的可燃易爆粉尘没有清理或进行相关处理。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责任认定
李博,作为本次拆除工程的作业人、组织者之一,对于存在较大燃烧爆
炸隐患的拆除作业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现场作业环境及作
业对象风险分析不足,造成现场的可燃易爆粉尘没有及时清理,对本次
事故负有责任。
(二)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
建议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李博鉴于其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
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拆除工程施工单位落实如下整改措施:
1、拆除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此类施工作业需要预先进行风险评估,施工单
位应该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适应施工特点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作业前必须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对此类设备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可对粉尘提前
进行清理或进行相关处理。
4、现场应配备好相关的灭火设备设施,相关作业人员要求做好个人防
护,配备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