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外购外协件检验程序
外购外协件首批小批量样品检验及试装确认规定

3.2.4 采购部:负责提出首样申请,对技术中心、研发提请的首样单进行收文确认,并
按需求进行采购、送检,同时负责试装信息的反馈。
4.管制流程:
修改申
NO.
请单号
1 2 3 4 5
修改内容
修改人
修改 日期
修订单位
XXX 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流程 采购申请 研发/技术申请
采购收文 到货送检
权责单位
采购部、研发 部、技术部 采购部
后跟踪确认的根据样品的功能特性决定售后跟踪时间和项目。
5.6 需装车确认的,由生产部安排试装车号,将车号填写在〈首批样件检验确认报告单〉上,
并将该单转交试装车间。
5.7 试装车间由工艺员跟踪试装效果,并在<首批样件检验确认报告单>针对装配工艺性填写
意见;
5.8 同时检验员对试装零件的品质进行确认并填写意见。
(RQ-QP-007)
7.3 采购及外包控制程序
(RQ-QP-012)
7.4 记录控制程序
(RQ-QP-002)
7.5 初期样件管理规定
(WI-QC-040)
3.定义: 3.1 首批、小批量定义 3.1.1 首批样件:样件数量为 1-5 件套;
3.1.2 小批量样件:样件数量为 6-10 件套。
3.2 职责 3.2.1 品管部:负责样品的品质确认工作;
3.2.2 技术部:负责提出首样申请,并配合样品品质认;
3.2.3 研发部:负责提出首样申请,并配合样品品质确认;
5.5.2 检验员依图纸进行检验并记录于〈首批样件检验确认报告单〉;
5.5.3 对于技术要求不明确的,应由技术部及研发派人共同检验确认;
5.5.3 检验员样件确认意见应明确样件合格、有条件合格、样件合格但需装车确认、样件
元器件、辅助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规范

文件名元器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开关控制设备产品所使用的元器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要求。
2 总则2.1 一切元器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均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检验员在检验安全件时,应确认其在相关产品的CCC 认证资料“安全件一览表”中。
2.2 本规范所规定的必检项目为必须检查的项目,允许检验员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验项目。
2.3首次使用及列入合格供应方的首次供货的电器元件采用抽样检验,样本应采用随机方法抽取。
抽出的样本应依据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I级,AQL=0.1实施检验及合格批判定。
除此以外的其他电器元件采用抽样检验,样本应采用随机方法抽取。
抽出的样本应依据GB2828-87 一般检查水平II级,AQL=1.0实施检验及合格批判定。
2.4 批量与样本的计量单位应尽量采用购入合同(或发票)上规定的计量单位,如果为了便于取样本允许将原来以重量作为计量单位的物资,按其实物状态转为以“张” 、“条” 、“盒” 、“桶”、“捆” 、等单位来计量,但应在检验记录单上注明。
2.5 送检部门(人员)应按订货合同或采购清单的要求,在送检单上详细、完整地填明送检物资的型号(牌号)规格以及应有的附件与备件。
3 原辅材料检验3.1 必检项目:a)质保书或合格证等由生产厂或供货单位提供的证明其质量合格的文件,也可以是上述文件的复印件;b)规格;c)牌号;d)外观。
3.2 检验方法3.2.1质量证明文件。
3.2.2 规格检查3.2.3 牌号检查可根据质量证明文件判定。
3.2.4 外观a) 金属材料、母排不得有严重氧化、锈蚀、麻坑、翘曲变形,表面不允许有结疤、划伤、夹杂等缺陷。
b) 绝缘材料表面应平整、无气泡与杂质、裂纹、严重划伤等缺陷,层压材料不应有裂纹、起皮、分层现象。
c) 绝缘导线表面应完好无损、颜色符合订货合同或采购单要求,色泽均匀、塑料绝缘者其表面尚应无气泡。
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

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第一篇: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外协件验收标准外协件外观检验标准一、适用范围:外协件的尺寸和外观检验二、检验项目及验收标准:A.尺寸验收标准:外协件(锁金、机加件)尺寸按图纸要求及允许公差表执行,特殊情况以实际装配并提交研发部工程师协同解决。
B.表面处理验收标准:外观判定标准(1)表面平整,无变形,无毛刺,凸起,裂痕等。
表面各边、角、焊接部位毛刺均须去除。
(2)表面处理过程中,螺丝孔中不能被粉或者漆塞住了。
喷粉或者喷漆前要提前在螺丝孔丽塞上纸,以免粉油漆塞住。
(3)表面不得有污点,不得有任何碰伤、开裂、刮伤等严重表面缺陷。
如加工过程中有此缺陷:颗粒、气泡,允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验收检验:A面:整个表面内允许3点,每点直径I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B面:整个表面内允许5点,每点直径I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C面:整个表面内允许7点,每点直径I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表面定义:A面:使用时面对使用者的表面B面:与A面相邻的4个表面,或客户不能在外部光源下直接看到的表面C面:使用时背对使用者的表面。
C.焊接(1)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
(2)焊点要求:焊点长度8-12mm,两焊点之间的距离200±20mm,V焊点位置要对称,上下位置要统一。
如加工图纸上有特殊要求,按图纸执行(3)焊接后,其他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焊渣,电弧损伤等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洁干净。
(4)焊接后表面要磨平。
D丝印文字检验标准(1)颜色:颜色与标准色板在色差范围内,色彩印刷应该有足够的遮盖力,以反射光看,看不清下面的色彩和结构为准。
(2)缺陷:不允许有图案不清楚,字体不端正,拖墨,漏印,错位,重叠,少墨等不良。
银金件验收标准1.总则银金件是以焊接部件或单独零件的供货方式入场验收,主要技术验收项目需要我公司技术,质量人员在制造厂方进行评审检验,验收过程参照我方提供的图纸,技术协议以及制造商提供的并经我方认可的过程控制文件进行。
电动车外购外协零部件检验规程2(车架及前叉)(20111028版)

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外协车架、前叉的检验。
2.检验规则2.1装配尺寸按1件/批进行随机抽样检验,若有不符则加倍抽检。
2.2车架精度按出口车8件/批、内销车4件/批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口车若项次合格率达到87.5%(出口车)、75%(内销车),则判批量合格;若项次合格率低于85%(出口车)、75%(内销车)则加倍抽样检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如果车架一个批次订单数量少于30台(含),按4件/批检验。
前叉精度按5件/批检验,合格率达到80%,则判批量合格。
3.质量要求及检验规程3.1车架3.1.1车架毛坯外观3.1.1.1无接头车架焊缝应匀称、饱满、连续,不得有气泡、飞溅物。
3.1.1.2螺纹处不得有烂牙、碰伤现象。
3.1.1.3正视面表面应光洁,不得有瘪塘、锈斑、裂纹、粗丝流、飞溅物、锐边、毛刺、缩颈等缺陷。
3.1.1.4非正视面不得有下列缺陷:瘪塘面积大于0.5cm2、锈斑直径大于φ2mm、毛刺高于0.3mm、裂纹、缩颈。
3.1.1.5车架应符合产品图样及工艺文件的要求。
3.1.2车架光坯外观(油漆件)3.1.2.1车架正视面不允许有下列缺陷:油漆龟裂、脱漆、漏漆、积集砂粒、皱皮、擦毛碰伤、大面积焊渣、严重流疤、瘪塘。
3.1.2.2非正视面不得有擦毛碰伤大于0.5cm22处;脱漆面积大于1cm2;积集砂粒面积大于1 cm2,漏漆面积大于1 cm2;瘪塘面积大于0.5 cm2。
3.2.1前叉毛坯外观3.2.1.1前叉焊缝应匀称、饱满、连续,不得有气泡、飞溅物。
3.2.1.2螺纹不得有烂牙、碰伤等现象。
3.2.1.3正视面应光洁,不得有瘪塘、裂纹、粗丝流、飞溅物、锐边、毛刺、锈斑、焊缝凹陷等缺陷。
3.2.1.4非正视面不得有下列缺陷:瘪塘面积大于0.4cm2;锈斑直径大于φ2mm;毛刺高于0.3mm及裂纹等缺陷。
3.2.1.5前叉应符合产品图样及工艺文件的要求。
3.2.2前叉光坯外观3.2.2.1前叉正视面不允许有下列缺陷:油漆龟裂、脱漆、漏漆、积集的砂粒、皱皮、擦毛碰伤、大面积焊渣、瘪塘、严重流疤。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汽车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抽样管理办法

汽车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抽样管理办法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我公司外协件入库抽样检验的具体实施办法,以达到科学管理、精心制造的目的。
2、实施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众泰控股集团XXX汽车责任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对多有外协件配套件的抽样,但不包括油类辅助材料等。
3、实施内容
中国众泰控股集团XXX汽车责任有限公司XXX分公司的外协配套件产品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标准、锁金件及总成;二是底盘件、内外饰件、电器等主要零部件及总成。
3.1正常情况下按《中华人命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828.1-2003/IS02859-1:1999抽样规定
执行。
3.1.1标准件锁金件采用GB∕T2828.1-2003/IS02859-1:1999抽样规定中样本量字码采用一般
检验水平In执行
3.1.2底盘件、内外饰件、电器等汽车零部件及总成采用《中华人命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828.1-
2003∕IS02859T:1999抽样规定中样本量字码采用特殊标
准水平S-4执行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限(AQL)
注:保安件的重要参数接收判定值AC=O,重要件接收质量限AQL2.5。
一般件接
收质量限见整车零部件重要度分类规定。
3.2整车试装件按批量大小决定抽样检验规定
3.3若在第一次抽样检验中被判定不接收,则加倍抽样检验;若加倍抽样检验后再次出现被判定不接收,则判定整批不合格。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编号:****-C-2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厂检验要求及流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外委、外协及外购件进货检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由技术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目的为确保进货原料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不合格品进入生产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 技术部是进货检验归口管理部门。
3.2 技术部设专职质检员负责进货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3.3 质检工程师负责编制关键件、主要原材料、外购及外协件的进货检验规程。
3.4 质检工程师负责指导质检员开展检验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外委、外协、外购(材料)件进货后,由物流中心采购员填写进货检验申请单,交进货质检员,质检员接到申请单后实施检验。
4.2 凡生产用关键性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进货后,采购员要向质检员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质检员只对其外形尺寸、表面质量进行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加倍抽查,再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3 需要做其它性能检验的材料,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其进行验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4 要建立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质检员依据关键件、关键工序检验规程对重要原材料和安标受控零(元)部件进行检验。
关键件100%检查,其他件按照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检比例检查,若有不合格品,视本批为不合格,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5 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及外委、外协、外购件,质检员在进货检验申请单上签字或盖章,采购员依据此单办理入库。
4.6 质检员对验证完的采购物资要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如有更改在更改处划一横线,重新填写正确的,然后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
检验记录每月末由检验工程师收集、审核、装订、交质检工程师存档,进货检验记录保存三年。
4.7 经检验不合格的零件由物流中心负责与供应商联系改进和预防措施,待供应商解决问题以后,重新交检,合格验收,不合格退货,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物流中心负责退货。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规程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验收规定为使我公司生产的板式热交换器和换热机组制造采购的材料质量符合法规、技术标准及用户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包含板式换热器所应用的夹紧板、换热板片、密封垫片、密封胶套、管材、螺栓、法兰、焊材、型钢、水泵、阀门及外加工夹紧板上下梁喷塑的检验要求。
确保所使用的材料准确无误,并具有可追溯性。
一、采购材料检验及验收1、采购的材料进厂后,采购员在工作时间2 小时之内与储运部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负责将实物存放在待检区,采购员持材料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填写《进货申请检验记录单》向质检部报检。
如当时无法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应持传真件报检,并于7 天之内将原件交质检部存档,拖期罚责任人20 元/ 天。
质检部收到进货申请检验通知后 4 小时之内检验完毕并开具产品验收单,需复验的材料 3 天之内完成,需出具权威机构复验证明的7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未经质检部验收储运部不得发放使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 元。
材料责任工程师监督材料存放管理,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和处罚。
2、质量证明书的审查板材进厂时应核对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应齐全,字迹清晰,并加盖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公章,也可以是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质量证明书中的材料牌号、规格、生产炉号必须与实物一致,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交货状态及其它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3、夹紧板3.1 检验依据GB/T699《优质碳素钢结构钢》GB/T700 《碳素结构钢》GB/T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713《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板》3.2 实物检查材料商的原生产单位的标识、技术标准、炉批号、规格、牌号、生产日期,应与质量证明书上相一致。
外形尺寸用游标卡尺或盒尺进行测量,材料尺寸的偏差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厚度不能有下偏差。
钢板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夹杂、分层等不允许的缺陷及腐蚀较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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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外购外协件检验程序
一、目的:
此检验规范为本公司所有外购、外协零部件检验规范的汇编,依据有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而成。
此规范删除了老版本不适用的内容,纠正了老版本有误的内容,增加了老版本所不足的内容;完善了抽样标准;统一了格式,改变了装订方法,统一了缺陷分类的名称。
二、缺点分类说明:
2.1严重缺陷(致命CR):单位产品的极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导致出现火灾、电击、人身伤害、尖锐噪音、污染环境、死机等危险或不良产生,此类缺陷归类为严重缺陷.
2.2一般缺陷(MA):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导致产品某项使用性能受损或者丧失,或者招致产品使用不便,此类缺陷归类为一般缺陷。
2.3 轻微缺陷( MI):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导致产品规格同原定规格稍有差异,但对于产品使用性能并无影响,此类缺陷归类为轻微缺陷。
三、检验程序:
1.1 根据来货数量,按GB/T 2828.1-2003单次抽样计划,一般检验水平Ⅱ,严重缺陷(CR):0/1;一般缺陷(MA):0.65;轻微缺陷(MI):
2.5的标准进行检验(有特别指出除外),并根据包装的箱数或包数开平方抽取样本数,依据检验规范和产品规格书来检查样本数,最后将结果记录于报表,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或经品保经理批准后作让步接受(特裁)处理,或作退供应商处理。
四、外观检查环境:
2.1 视觉检定距离为12英寸,约30.5cm。
2.2 环境以自然光或一般荧光灯光度。
五、尺寸测量抽样标准:
3.1 按GB/T 2828.1-2003单次抽样计划,采用水平S-3,严重缺陷(CR):0/1;一般缺陷(MA):0.65 轻微缺陷(MI):2.5 的标准进行检验样本数(有特别指出除外)。
所有的弧形尺寸,可以不检查尺寸,但是要以试装为准,接受以装机合格的形式判断是否可以接受。
六、特别测试项目抽样标准;
6.1 某些特别测试项目或者破坏性测试项目如:电压降测试、附着力测试、硬度测试、材料阻燃测试、盐雾测试、跌落测试、干烧测试、电子板安全测试、实配试装及其它破坏性实验,每批抽样2-5pcs进行测试;
6.2 拉力测试、插拔力测试、扭力测试、防锈测试、弹力测试每批抽样13pcs进行测试(有特别指出除外)。
6.3 所有的尺寸/规格/材料按资料为标准。
正常情况下按指定的标准检验,但来料坏点比例大时,由品保部经理决定抽检或全检。
超出允收水平,经品保部经理同意可以不测试其它项目而做退货处理。
七、报表记录方式:
5.1 所有检查项目须按上述要求抽足样本数,相关检测数据记录于检验报表时:5.2 每项检测数据从中选取13组数据并记录于报表,数据选取时须有代表性,譬如不良数据、超出要求、近上下限值、中间值等。
5.3 特别测试项目之检测结果以备注的方式在报表上注明。
八、参考文件:
8.1检验规范
8.2产品规格书
8.3《进料检验报告单》
进货物资检验报告单
进货物资检验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