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中)2

典当行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中)2
典当行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中)2

典当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财务工作质量,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办理财务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四条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一节货币资金管理

第五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

第六条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由财务部出纳人员专人负责,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财务部出纳人员要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于库存现金应每天进行盘点,对于盘盈、盘亏的现金要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七条财务部应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现金管理办法。

公司的库存现金应保持在适度的范围之内,超过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第八条财务部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支票管理办法。

第二节贷款管理

第九条抵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动产、财产权利作为还款担保而贷出的款项或以房产等不动产作为还款担保而贷出的款项。按借款人每笔借款(即当票)设立分户。

第十条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典

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贷款的方式、额度,当票的填写、使用,当物的保管及典当行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均按照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贷款损失准备金是指按规定以年末抵质押贷款余额的5 %比例提取的呆账准备金。

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达到抵质押贷款余额的10 %时,不再计提。由于年末贷款余额下降,已提贷款呆账准备金余额超过当年末贷款余额的10 %时,超过部分应用红字冲回。

财税部门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三节应收款项管理

第十三条应收利息是指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应收综合费用是指因“绝当贷款”业务发生的应收未收的综合费用。

第十五条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发生的业务性或非业务性暂时挂账的款项,包括应收未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对外支付的费用借款(如差旅费借款、招待费借款等)、零星采购借款以及应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如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借款,需填写《借款申请单》然后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办理借款手续。

公司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到财务部清理个人欠款。应收票据是指因经济业务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第四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属于业务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 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率为5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 年;

2、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 年;

4、交通运输设备为4 年;

5、电子设备为3 年。

第十九条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进行的各项工程发生的支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人固定资产科目。

第五节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购入的房屋使用权、专利权等。可按合同设立分户,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一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摊销;

2、租人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和租赁资产尚未使用年限内摊销;

3、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公司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三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二十三条筹集资金要在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合理、方式经济”四项基本原则进行。

第一节负债管理

第二十四条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按其流动性不同,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综合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1、短期借款。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2 、应付票据。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 、预收综合费用。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综合费用收入。

4 、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可按“工

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5、应交税费。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6 、应付利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7、应付股利。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8、其他应付款。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二)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其他长期应付款。公司使用长期借款,如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未交付使用前,则借款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除此之外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五条公司负债是资金的重要来源,公司应充分利用负债进行经营,获得财务杠杆效应;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适宜的资产负债率,避免出现大的财务风险。

第二十六条公司偿还贷款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如下: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拟订资金还款计划。

资金还款计划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财务负责人负责还款事宜。

第二十七条公司支付应交税费,由财务部参照税法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节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余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作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管理部门。按照实收资本的构成分类、分明细核算,详细反映实收资本的构成、增减变动。资本公积主要有资本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外币折算差额、接受捐赠资产、其他资本公积,详细核算反映资本公积形成原因、增减变动。

第四章损益管理

第一节收入管理

第三十条收入是指公司的贷款利息收人、综合费用收入、其他营业收人、营业外收入。

第三十一条其他营业收人是指公司贷款利息收入、综合费用收入以外的营业收入。

第三十二条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发生经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出纳长款。

第二节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公司业务经营及管理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含折旧。

第三十四条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财务部应根据董事会制订的财务预算方案

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第三十五条为了更好地控制公司费用的支出,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一)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包含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费、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劳动保护费、折

旧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印刷费、税金、咨询费、诉讼费、公证费、审计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会议费、车辆费用、修理费、租赁费、保险费、贷款减值损失、无形资产摊销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会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费、其他等。

1、职工薪酬。(1)工资。是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2 )劳动保险费。是指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计提比例按劳动保险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还包括职工死亡丧葬抚恤费等。(3 )职工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 之内据实列支。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医药、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福利支出。(4)职工教育经费。在工资总额的2.5% 之内据实列支,用于职工培训、教育方面的支出。(5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拨缴,用于本公司工会活动经费。

2、劳动保护费。是公司及所属公司发生的用于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劳保手

套、安全帽、防暑降温用品等。

3、固定资产折旧。是由财务部按月根据有关规定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4、业务招待费。是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在营业收入的5%。以内掌握使用。按照发生额的60%允许税前扣除,40%部分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宣传公司业务而支付的宣传费、印刷费、宣传用品购置、广告宣传费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营业收入的15%之内掌握使用,广告费发生必须符合条件,即有资质、合同、发票。

6、印刷费。是指公司印刷的业务凭证、账簿、表格、单据、名片、刻制图章等费用的支出。

7、税金。是指除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

8、咨询费。是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的费用。

9、诉讼费。即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10、公证费。是指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支付的费用。

11、审计费。即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

12、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不属于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办公用品、器具等。

13、差旅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费、会务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等。

14、会议费。是指经批准召开的各项会议所需的食宿费、会场租赁费、文具、纸张等费用。

19、车辆费用。是公司车辆所发生的汽油费、车辆年检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

20、修理费。是指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21、租赁费。是指因公司经营而租入的营业及办公用房所支付的租金。

22、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支付各类保险的费用。

23、贷款减值损失。是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计入损益的费用。

24、无形资产摊销费。指购置无形资产应摊销的费用。

25、邮电费。是指办理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费和线路租用等费用。。

26、水电费。是指支付的公用水电费。

27、取暖费。是冬季取暖而支付的费用。

28、绿化费。是指内部绿化而发生的开支。

29、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因行使其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0、会费是指向各行业协会交纳的会费。

31、物业管理费是指公司物业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发生的费用支出。

32、办公费:主要是在办公过程的支出,办公用品的消耗等。

33、其他是按规定列支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费用。

(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1、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2、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第五套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按月计算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取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

4、向股东分配红利。

第三十九条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50 %时,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但转增资本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第四十条未分配利润是指上年及历年未分配利润结余额。经董事会决议为以丰补歉需要在当年利润分配适当留下一块或分配中有尾差未分时,将这部分未分配利润并人下一年度利润分配。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