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科学研究项目

四川省卫生厅科学研究项目
四川省卫生厅科学研究项目

欢迎共阅

四川省卫生厅科学研究项目

申报书

项目或课题名称

申报单位

研究

卫生

四川省设计院名录

四川内江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地质测绘院 ·四川地质工程勘察院 ·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四川省纺织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古黄建筑园林设计院 ·四川省化工设计院 ·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交通厅内河勘察规划设计院 ·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物探工程勘察院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建筑设计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总公司(集团)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成都勘察研究总院 ·中机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自贡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巴中市建筑勘测设计院 ·巴中市峥嵘建筑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成都滨江建筑工程设计院 ·成都长源建筑设计事务所 ·成都广川消防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化工研究设计院 ·成都教育建筑设计院 ·成都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成都君山建筑装饰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设计事务所 ·成都狮王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市丑小鸭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都汇源装饰工程公司 ·成都市家琨建筑设计事务所 ·成都市人防建筑设计所 ·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成都市温江建筑工程勘测所 ·成都市市新都城建勘察测绘有限公司·成都四海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成都通信勘察设计院 ·成都文化装饰工程中心 ·四川兴蜀股份公司 ·成都兴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崇州市建筑研究勘测设计院 ·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院 ·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德阳地质工程勘察院 ·德阳二重工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 ·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 ·都江堰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甘孜州建筑勘测设计院 ·广汉市建筑勘测设计院 ·广元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 ·核工业建中设计院 ·核工业西南德阳二八二工程勘察公司·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成都设计所·江油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 ·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凉山州建筑设计研究院 ·凉山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零八一建筑勘察设计院 ·眉山市建筑设计院 ·绵阳绝缘工业工程设计研究所 ·绵阳市川交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绵阳市第二建筑勘测设计院 ·绵阳市涪城区地质勘察公司 ·绵阳市海辰工程师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农业部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攀钢集团矿业公司设计研究院 ·攀枝花市交通设计研究院 ·彭州市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双流县建筑设计院 ·四川奥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川办函[2005]93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13 【实施日期】2005.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 关于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05]93号2005年5月13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要求以及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和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

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156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我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二)严厉打击医疗服务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三)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重点打击城郊结合部、乡镇的无证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重点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贴上一个目前四川省最权威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文件,重点看最后一段我的个人经验。 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2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以上。 (二)科研要求。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尤其对三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应进行重点考察。「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级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得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1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 (二)科研要求。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尤其对三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应进行重点考察。 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县级及以上立项科研课题1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三、申报基层卫生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作为第一作者在由中华医学会(或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1篇以上(每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在由省医学会(或省级其它与卫生相关的专业学会)举办的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文章2篇(每篇字数在1500字以上)。 4.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或本专业市级以上讲义1本(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著作已正式出版)。(二)专题报告。「四川省卫生正高职称评审条件」 专题报告主要反映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内容包括: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的病例、实验、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药物调剂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科研要求。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7年测量审核项目清单 序号样品名称项目/参数领域代码检测标准收费价格(元)1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1005 GB/T 50081-2002 2500 2 混凝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1017 JGJ/T 152-2008 2500 (现场检测) 3500 (邮寄样品)回弹法检测 混凝土抗压强度 1017 JGJ/T 23-2011 3500 3 防水材料*拉伸性能101 4 GB 18173.1-2012 GB/T 528-2009 2500 4 粉煤灰 细度+烧失量 1001 GB/T 1596-2005 2500 细度+需水量比GB/T 1596-2005 2500 烧失量+需水量比GB/T 1596-2005 3500 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GB/T 1596-2005 4000 5 建筑建材放射性1002 GB 6566-2010 2500 6 水 甲醛浓度0239 GB 50325-2010 GB/T 18204.2-2014 2500 pH值0245 GB/T 6920-1986 GB/T 5750.4-2006 1000 溶剂 氨浓度0239 GB 50325-2010 GB/T 18204.2-2014 2500 苯浓度0239 GB 50325-2010 GB 11737-89 2500 TVOC 0239 GB 50325-2010 2500 7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1029 GB/T 10294-2008 GB/T 10295-2008 2500 8 水泥凝结时间、3d、28d抗 压、抗折强度 1001 GB/T 1346-2011 GB/T 17671-1999 3500 9 钢筋拉伸性能0301 GB/T 228.1-2010 2500 10 建筑涂料对比率1022 GB/T 9756-2009 GB/T 9755-2014 GB/T 23981-2009 2500 11 建筑门窗气密性能1026 GB/T 7106-2008 JG/T 211-2007 3500 12 预应力混凝土 用钢绞线 拉伸性能0301 GB/T 5224-2014 2500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简介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简介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派驻西南地区的常设机构,协调管理西南建筑设计分院、建研科技西南中心、国家检测西南中心、机械化院北京凯博西南中心、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等院属机构在西南地区的经营活动。西南分院主要从事各种类型的大中型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和绿色建筑咨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依托总院国家级综合性科学研究力量,发挥在结构超高超限领域的独特优势,在成都陆续承接了多个超高层项目和城市综合体项目,如航天科技大厦、来福士广场、创世纪广场、凯丹广场、凯德风尚等,并整合多方力量以涵盖设计咨询、施工过程监测的方式服务客户。西南分院重视与国际著名建筑设计事务所的交流与合作,熟悉并灵活运用成都本地规章制度与报批流程,最大化的实现大师的创作理念;在施工过程监测方面有效针对施工中的难题,提供最直接的监测结果,并对后期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预测。 绿色建筑研究中心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承担绿色建筑咨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LEED设计、LEED认证等工作的直属研究开发机构,承担了全国70%以上的绿色建筑咨询及认证工作,在住建部及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的主导下,面向国内外拓展绿色建筑咨询和LEED认证事业,开展建筑节能优化、绿色建筑方案设计咨询、技术研究及奖项申

报认证工作。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北京)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成都)是本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主要窗口,在上海、天津、深圳、重庆、西安等地均设有办事处。 我院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企业文化,为员工打造了公平的个人职业发展、晋升平台,并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成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展现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良好选择。 招聘职位 建筑设计院: 建筑设计师(3名本科及以上)结构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给排水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暖通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电气工程师(3名硕士及以上) 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以下职位精通英语者优先) 建筑设计师(2名本科及以上) 结构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给排水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暖通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电气工程师(2名硕士及以上) 机械化院:机械工程师 (5名硕士及以上) 建研科技:结构工程师(3名博士及以上) 国检中心:结构工程师(4名博士及以上)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护士执业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护士执业 证书换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8〕583号 各市(州)卫生局、绵阳科学城卫生局、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医疗机构、卫生部在蓉医疗机构: 《护士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做好我省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我厅制订了《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护士执业证书换发工作方案 据《护士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为保证我省证书换发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和工作职责 (一)省卫生厅成立护士换证工作小组,负责换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梁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副组长:李春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处长 黄晓林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 方勇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所长 成员:曾芳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级调研员 濮永杰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副所长 龙小静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副处级调研员秘书:王骁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 (二)工作职责。 1.四川省卫生厅:制定全省护士换证工作方案,负责全省护

士证书换发工作的审批、证书发放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工作。 2.四川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负责证书换发,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组建护士换证审核专家组,审核各市州上报的护士换证材料,并直接受理厅注册医疗机构、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医疗机构和卫生部在川医疗机构的护士换证工作(各市州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护士换证工作由各市州卫生局负责)。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注册医疗机构和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换发新证的受理、复审、制证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4.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换领新证的初审、信息的预录入和相关政策的咨询及解答。 5.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为本机构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新证和信息的预录入工作。 二、换证对象及条件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的。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完整版)中国著名科研院所名单

北方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 北京科技大学矿业研究所 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辐射中心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自动化系统工程研究设计院 大庆石油天然气地质研究所 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天然气钻采工程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海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石油地质中心实验室 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岩溶地质研究所 地质矿产部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 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蚌埠接插件继电器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长沙半导体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电视电声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东北微电子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杭州计算机外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华东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南京电子技术工程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平凉半导体专用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上海微电机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四川压电与声光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天津电子材料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西安导航技术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国西南电子设备研究所 电子工业部中原电子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干燥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金属塑性加工与型钢生产技术研究所东北工学院设备诊断技术研究所 东北工学院自动化所 东北工学院自动化仪表与过程控制研究所 东南大学电子学研究所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 东南大学无线电研究所

东南大学运输工程研究所 东南大学自动化研究所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 福建省三明市真菌研究所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公安部交通管理研究所 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广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 广东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西大学自动化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简称黔东南州农科所)国家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海洋技术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人工晶体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咸阳非金属矿研究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 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 国家重点化学工程联合实验室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杭州茶叶加工研究所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无锡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内贸易部(原商业部)郑州粮食科学研究设计院 国内贸易部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计算机综合自动化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能源研究所 合肥工业大学预测与发展研究所 河北省廊坊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河北省水产研究所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四川省卫生厅新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新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省卫生厅新社会组织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省卫生厅审查同意成立、并经省民政厅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卫生行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性组织,统称新社会组织。 第三条新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发挥作用,积极承担省卫生厅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 第四条新社会组织实行省卫生厅、挂靠单位、新社会组织内部三级管理。 第五条省卫生厅是经审批同意的卫生行业全省性新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省卫生厅人事处承担新社会组织综合指导职能。成立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设于四川省医疗卫生技术咨询所,具体承担新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厅相关处室对新社会组织有业务指导职责。 第六条挂靠单位是新社会组织的依托单位,应为国家在川部级、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挂靠新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并对重大学术活动及经营性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审核、监督; (二)指导换届及年度检查工作; (三)指导挂靠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对挂靠新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五)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挂靠新社会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清算等事宜。 第七条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本组织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本组织的内部管理职责。 第二章成立、变更及注销 第八条省卫生厅负责对新社会组织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进行审查。 第九条成立社会团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发展规划,在全省范围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 (二)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三)规范的名称、章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住所; (四)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五)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领导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为本专业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并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六)符合要求的挂靠单位。

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

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卫生系统学科、专业梯队建设,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是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养对象。其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由人事处、科教处、医政处、基妇处、疾控处、计财处等职能处室共同负责,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定 第三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的范围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定管理对象。 第四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工作两年开展一次,与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同步进行。 第五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般按医学三级学科专业评定,评定数量一般每个学科、专业为4至6人。重点、优势及覆盖面广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数量。 第六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四川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卫生事业的精神,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 (三)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及发展动向,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 (四)有较强的学术、技术工作能力和研究、开发才能,对本学科、本专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发展潜力较大,近5年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课题,获得一定的科研经费。 (五)近五年取得过以下成绩之一: 1、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2项(排名前5位);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有影响力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过4篇以上学术论文; 3、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 4、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危害,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六)具有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 5周岁。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省卫生厅重点学科、专科带头人也可作为候选人推荐。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第七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分别由市(州)卫生局、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管(代管)部门及厅直属单位负责推荐,不受理个人中请。推荐人选应填写《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连同其它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省卫生厅。 第八条四川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形式审查。 第九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由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人选。 第十条经专家委员会评定通过的人选,呆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报厅党组批准后发文公布。 第三章职责和待遇 第十一条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应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提倡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加强学风和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努力钻研

四川省设计单位名录

( 四川省设计单位名录作者:winu 日期:2009-09-19 429004字体大小: 小中大 四川内江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地质测绘院 四川地质工程勘察院 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四川省纺织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古黄建筑园林设计院 { 四川省化工设计院 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交通厅内河勘察规划设计院 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四川省物探工程勘察院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建筑设计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总公司(集团) %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成都勘察研究总院 中机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自贡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 巴中市建筑勘测设计院 巴中市峥嵘建筑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成都滨江建筑工程设计院 成都长源建筑设计事务所 成都广川消防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化工研究设计院 成都教育建筑设计院

成都军区空军勘察设计院 , 成都君山建筑装饰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设计事务所成都狮王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市丑小鸭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成都汇源装饰工程公司 成都市家琨建筑设计事务所 成都市人防建筑设计所 [ 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成都市温江建筑工程勘测所 成都市市新都城建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成都四海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成都通信勘察设计院 成都文化装饰工程中心 四川兴蜀股份公司 成都兴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崇州市建筑研究勘测设计院 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院 达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德阳地质工程勘察院 德阳二重工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德阳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 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 都江堰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 甘孜州建筑勘测设计院 广汉市建筑勘测设计院 广元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 核工业建中设计院 核工业西南德阳二八二工程勘察公司 化工部晨光化工研究院成都设计所 江油市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 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 凉山州建筑设计研究院 凉山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零八一建筑勘察设计院 眉山市建筑设计院 绵阳绝缘工业工程设计研究所 绵阳市川交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 成补偿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13 【实施日期】2016.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补偿办法》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6〕58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省医改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在国家和我省系列文件精神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实施。要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评估改革政策和成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培训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平稳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13日 四川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办法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_中标190920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19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MA08TGQ28M 工商注册号:130605300042056组织机构代码:MA08TGQ28 法定代表人:孙峙峰成立日期:2017-07-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创业中心B座1层107室 营业期限:2017-07-18 至 / 营业范围:工程设计及前期策划,建筑智能化、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的设计;工程咨询;城乡规划编制;建筑业(土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监督及管理;工程与产品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四川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的通知(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 的通知 川科财〔2013〕3号 各市(州)科技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我省产业共性技术及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建设要求,我厅拟定了《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方案 附件

四川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设方案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三年二月 目录 一、建设意义 (4) 二、建设思路 (5) 三、基本原则 (6) (一)明确定位、突出重点 (6)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6) (三)协同创新、多方共赢 (7) (四)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7) 四、建设目标 (7) 五、主要任务 (8) (一)主要支持方向 (8) (二)主要功能建设 (10) 六、体制机制 (13) (一)组织管理模式 (14) (二)市场化运行机制 (14) (三)多元化投入机制 (15)

(四)协同创新机制 (15) 七、保障措施 (15) (一)加强组织领导 (15) (二)完善政策措施 (16) (三)创新投入方式 (16) (四)营造创新环境 (17) 一、建设意义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目前,我国技术创新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未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缺乏有效形式和途径,迫切需要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纵观国外,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的推动下,先后设立了各具特色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促进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近年来,我国各地也涌现出一批以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江苏省(昆山)工业技术研究院等为代表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其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川卫计发[1998]1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1998.03.02 【实施日期】199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卫计发[1998]12号1998年3月2日) 各市、地、州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 由于医用商品价格上涨,医疗服务成本提高,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特别是技术劳务性收费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差距不断加大;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医疗项目增多,现行医疗收费标准亟待补充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计委、卫生部、财政部计价费[1996]213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省现行医疗收费标准进行改革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医疗收费改革调整的内容: 1、增设诊疗费。 2、实行等级医院收费制度。本通知所附医疗收费标准为二级乙等医院的收费标准,对其中的住院床位费、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实行按医院等级分别计价收费。床位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5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4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30%;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3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2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10%。 对尚未评定等级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含县、市、区级医院)比照二级乙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3、下放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权,由各市、地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二级乙等医院的标准制定,并报省上备案。项目如下: (1)挂号费、急诊费、院外传统诊、救护车公里费、体检费; (2)住院床位费、专设床位费、门诊留察床位费、等级护理费、气管切开护理费、调温费、陪伴费; (3)尸体料理费、尸体停放费。 各地要严格按上述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分解上述项目。 二、本次调整医疗收费标准,调增的项目有挂号费、住院费、处置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麻醉复苏费、X线透视、照片、造影费等;降低的项目有磁共振、体外震波碎石等;未调整的物理检查费、核医学检查费、口腔处置手术费等,将在适当机予以调整出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BIM职业技能课程体系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 BIM职业技能课程体系 一、介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BIM咨询与培训部长期从事BIM咨询与培训服务,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培训环境,逐步建立成熟的课程体系,并组织编写了系列教程,在北京、上海、天津多次举办BIM培训活动,近年来,建研科技BIM咨询与培训部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BIM人才。 目前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工作指导委员会设置在本单位,进行全国性BIM等级考试的具体工作。全国各地BIM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可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BIM技能等级证书。 二、课程设置 编号培训班名称天数价格编号培训班名称天数价格 C01 别墅方案设计3天2000/人Z05建筑施工图5天4000/人 C02 体量方案建模专项班3天2000/人Z06施工模拟专项班2天2400/人 C03 管线综合专项班3天2000/人G07项目协同专项班3天2400/人 C04结构建模专项班5天4000/人G08族和样板文件制作专项班5天4500/人 三、课程介绍 【C01】别墅方案设计(3天 24学时) 基本绘制操作渲染和动画 软件界面介绍,三维制图原理; 以实例讲解Revit Architecture 渲染模型及创建动画的方法 功能详解--标高、轴网、柱、梁、墙体、楼板、门窗、房 间和面积、楼梯扶手、屋顶、洞口、内建模型、场地的创 建 成 果 展 示

以三层小别墅为例,结合Revit Architecture功能详解,详细讲解运用Revit Architecture搭建小别墅的流程及工具应用,使学员通过学习能够掌握从平面着手做方案的流程,同时掌握软件基本工具的使用方法。 【C02】体量方案建模专项班(3天 24学时) 体量入门方案设计 概念体量介绍,功能详解-体量拉伸、融合、旋转、放样、放样融合;体量的搭建,体量生成墙体、屋顶、幕墙等,添加门窗、无障碍坡道等,视图处理 以某服务站方案为例,运用Revit Architecture体量工具,从体量设计入手,进行空间推敲,再将体量转化为实体模型,并最后完成方案阶段平、立、剖面图纸的绘制。通过学习学员能够掌握Revit Architecture体量及相关工具的使用,并且掌握在Revit Architecture中用形体着手做建筑方案设计的流程。 【C03】MEP管线综合专项班地下车库(3天24学时) 功能详解 1、REVIT MEP软件界面介绍; 2、结构模型搭建,结构命令 3、讲解MEP中暖通专业风管和水管的绘制流程和绘制方法; 4、讲解MEP中给排水专业水管 和消防管道、喷淋的绘制流程和 绘制方法。 5、讲解MEP中电气专业电缆桥 架的绘制流程和绘制方法,讲解 设置电气系统中桥架的各种属 性的方法 6、以实例讲解MEP设备族的 制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川办发[2014]69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07 【实施日期】2014.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川办发〔2014〕6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制定的《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7日

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局) 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为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内外联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加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加强治本与治标、统筹安排与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以人才队伍为核心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2014年启动实施综合改革,2015年巩固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得发展。 二、主要任务

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医学科学技术水平,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设立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 第二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面向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医学院校、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及科研机构等。 第三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范围: (一)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课题; (二)边缘交叉学科高新技术在医学领域创新性应用研究课题; (三)引进新技术创新性推广应用研究课题; (四)横向联合、科研协作或其他需要在卫生厅立项的课题。 第五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申报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 (三)申报单位承诺筹集科研经费,保证课题实施。 已承担卫生厅科研课题到期未报结题报告的,不得再申报卫生厅科研课题。

第六条申请者填写《四川省卫生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由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或)市、州卫生局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每年4月底以前报四川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第三章评审 第七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每年评审一次。由四川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组织立项评审。 第八条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立项评审主要内容: (一)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了解程度; (二)研究意义及预期成果实用价值; (三)研究的目的性; (四)研究设计的科学性; (五)研究方法的先进性; (六)研究内容的创新性; (七)技术路线、实验方法的可行性; (八)现有研究基础及基本条件; (九)是否符合医学伦理原则; (十)经费预算是否合理。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四川省卫生厅负责四川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的全程管理。各课题承担单位给予人、财、物的支持,保证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课题的科技档案管理。因故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研试验大楼全生命周期BIM应用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研试验楼 2、项目类型:办公楼 3、实施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相关软件应用: Autodesk Revit Architecture Autodesk Revit Structure Autodesk Revit MEP Autodesk Navisworks Autodesk Ecotect Analysis Autodesk Design Review Lumion 2.5 5、BIM应用评价与反馈: “BIM技术是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应用,贯穿规划、设计、施工、运维乃至改造拆除,BIM技术不只在设计阶段带来革新,更要在施工管理,运维阶段得到充分的利用,信息应该被传递,应该发挥更大的价值。”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赵静平

“就BIM来说,Modeling只是一个理念,理念离不开技术支撑,否则,纯属空谈泛论,这一切终将回归Model——这个BIM的技术实质,因为Modeling理念的实现都是基于或围绕Model本身而进行的应用研发。而作为BIM的应用也不应囤于3D可视化和碰撞检查,这些只是“已有软件+程式化操作”。BIM的Model价值应体现于整个产业链、尤其是施工领域,应在其上整合已有的平台技术和软件技术,并进行具有扩展性探索和研发,或许这也是实施建研院科研楼BIM项目更为深层的意义所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求是 “如果把散沙似的的各个建筑参与方比作一颗颗璀璨的珍珠,那么BIM就像是一条闪闪发光的金线,将颗颗珍珠串联在了一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林永超 “我觉得BIM在项目协同工作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可以让各个专业实现协同工作,可以使数据实时修改,实时更新,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曹乐 “从设计和施工层面讲,bim技术的应用可以减少变更,保证施工进度。从而节省建筑成本。BIM技术的广泛应用将是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