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律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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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摘要:波斯纳法律经济分析学说坚持效益应当被看做是法律的基本价值,它的效益理论的价值和经济分析方法是法学理论领域的重大突破。

这个学说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波斯纳;法律经济分析;市场经济引言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又称为法经济学,是美国一个新兴的法学流派,波斯纳是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所谓法经济学,是法学和经济学相融合的产物,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理论、方法研究法学理论和具体的法律问题的具有交叉性、边缘性的理论体系和法学流派。

法经济学自始至终所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把效益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和评价标准,立法、执法和司法都要有利于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增殖,尽量减少社会成本。

波斯纳法律经济分析学说对于建立和健全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分析简介法经济学作为法律的一种思维方式及衡量的价值尺度,我们对它的基本理论已有所了解,而该学派之所以能够成为众多法学流派的一支,并在法律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更重要的在于其分析具体法律问题时的独到之处,它以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提示了法律现象背后所深藏着的经济原因。

作为法经济学理论集大成者的波斯纳,以其对法律的谙熟及透彻掌握经济学理论的优势,完善了以经济学方法对法律进行分析的应用部分,为法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下面以侵权法和公司法为例进行简要的经济学的分析。

(一)侵权行为法的经济学分析侵权行为一般分为过失与故意。

分析过失侵权行为的经济学原理就是著名的汉德公式:B<PL,即只有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的事故成本(B)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P)乘以预期事故损失(L)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

预防事故的成本就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成本,事故损失乘以事故的可能性则是回避预防措施的成本。

如果一项较大的成本可以由一项较小的成本而避免的判案的实际案例。

在布莱思诉伯明翰水厂(Blyth V Bkimingham waterworks)一案中的问题是1,自来水公司没有将其水管埋得足够深以防其冻裂后损害原告的住宅,这是否构成过失。

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报告(2篇)

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报告(2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法概论课程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旨在培养学生对经济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为了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们组织了一次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活动。

以下是本次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

二、实践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经济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经济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我们组织了此次实践教学活动。

三、实践目的1. 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2.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3.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四、实践内容1. 参观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了解司法工作流程;2. 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3. 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4.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业人士为学生讲解经济法热点问题。

五、实践过程1. 参观法院、检察院在参观法院、检察院的过程中,我们了解了司法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

同时,我们还参观了审判庭、办公室等场所,对司法人员的日常工作有了直观的认识。

2. 走访企业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我们与企业负责人、法律顾问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了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防范措施。

通过此次实践,我们认识到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性。

3. 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我们分别扮演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角色,模拟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

通过此次活动,我们提高了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

4.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在法律知识讲座中,我们邀请了专业人士为学生讲解经济法热点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法、公司法等。

通过此次讲座,我们拓宽了法律知识面,提高了法律素养。

2024年《经济法基础》教案(版)

2024年《经济法基础》教案(版)

《经济法基础》教案(附件版)《经济法基础》教案一、课程概述《经济法基础》是一门研究我国经济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经济法的基本框架,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今后从事经济管理、法律事务等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我国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掌握经济法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和主要内容。

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三、教学内容1.经济法概述:介绍经济法的概念、特征、调整对象和立法目的,使学生对我国经济法的基本框架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经济法基本原则:讲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可持续发展等,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3.经济法主体:介绍经济法主体的分类、权利和义务,使学生掌握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4.经济法制度:讲解经济法的主要制度,如市场准入制度、竞争政策、财税制度等,使学生了解我国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5.经济法律责任:介绍经济违法行为的种类、法律责任和处罚,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

6.经济法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提高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方法1.讲授法:通过讲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掌握课程内容。

2.案例分析法:结合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讨论法:组织学生就经济法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情境教学法:创设情境,让学生在模拟的经济活动中感受经济法的作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五、教学评价1.过程评价:关注学生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作业完成等方面的表现,及时给予反馈和指导。

法律经济学效率理念缺陷分析

法律经济学效率理念缺陷分析

法律经济学效率理念缺陷分析法律经济学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应用于法学领域,增强法学研究活力,但也不能忽视它所存在的种种弊端,其中效率至上的价值标准的不合理性是其缺陷的重要体现。

标签:法律经济学缺陷法治法律经济学(Economics of Law),亦称经济分析法学(Economic Analysis of Law)为我们带来了一种新的分析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

它主张将经济学特别是微观经济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引入法律领域,把“效率”(efficiency)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

这样的理念非常符合正在寻求经济效益提高,谋求经济快速增长的中国现实的需要,实属可取,但就其在法律领域中专断地贯彻效率价值独尊的意图,我们认为值得商榷。

经济分析法学的目的就是追求法律制度的效率价值,把效率作为衡量法律制度的首要标准,提出法律中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也应遵守此标准,把权利分配给能创造出更多财富、出钱最多的人,而其他的一些传统的价值标准往往就被有意无意的忽略和侵吞。

这是我们不可以接受的。

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可以得出出钱多的人有权利不信守承诺而去违约,为了提高效率可以去开车随便撞人,只要能实现财富的最大化就可以去抢拿别人的东西或者去从事一些背离社会公德、有伤风化的行为等这样一些违背常理和道德的结论。

我们姑且不论财富最大化它的真实含义及外延是否可以确定,因为财富最大化究竟是指“帕雷托最适”(Pareto Optimam)中的财富最大化,还是指不问个别而仅管整体福利的最大化?财富或效益除了关心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以外是否也要计算社会或相关的其他人?我认为这些都是不能确定的。

如果为了追求财富最大化和效率的提高出现违背社会正义、公平甚至践踏最基本人权的情形我们如何解释其正当性。

前几年一些地方出台了一些“撞了白撞的”的地方交通法规,经济分析法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解释这种规定认为这种法规符合效率要求是合理的。

但我们认为不尽合理,光是考虑效率的提高就轻易地把撞人的权利赋予了机动车驾驶员明显有违人权保护的价值理念,是不合乎传统的道德取向的,因此是行不通的。

《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案例

《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案例

《经济法基础》课程思政案例一、案例背景《经济法基础》是一门重要的经济管理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经济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本案例旨在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将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是一家小型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发展壮大。

公司创始人李某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出色的管理能力,带领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李某逐渐忽视了法律风险,导致公司涉及多起法律纠纷。

1. 合同纠纷:公司与一家供应商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但由于双方沟通不畅,导致货物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

供应商起诉公司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公司在面对这一纠纷时,没有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应对,导致损失扩大。

2. 知识产权侵权:公司开发了一款新产品,但在宣传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被对方起诉侵权。

公司在处理这一纠纷时,没有及时与对方协商和解,也没有积极应诉,导致案件败诉,公司面临巨额赔偿和信誉受损。

3. 劳动争议:公司为了节约成本,随意调整员工薪资和福利,引发员工不满。

员工集体维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公司在处理这一纠纷时,没有与员工代表进行有效沟通,也没有积极应对仲裁程序,导致员工诉求得不到满足。

三、案例分析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企业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加强法律意识培养;其次,企业在处理纠纷时,要积极应对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最后,企业要重视与员工、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将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

具体而言:1. 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守法的价值观。

企业要诚信经营、合法合规,尊重契约精神,不随意违约、侵权和违法用工。

这需要学生具备高度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

2. 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法律、数据与未来——关于《波斯纳法官司法反思录》的一些讨论

法律、数据与未来——关于《波斯纳法官司法反思录》的一些讨论

法律、数据与未来——关于《波斯纳法官司法反思录》的一些讨论发表时间:2019-05-07T16:21:43.853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8月23期作者:席泽坤[导读] 《波斯纳法官反思录》一书中呈现了美国法律的现实图景,法律、数据与法官的未来相互交织。

现象上,复杂且变化迅速的社会对法官群体来说越来越成为一个挑战(四川大学,四川成都 610207)摘要:《波斯纳法官反思录》一书中呈现了美国法律的现实图景,法律、数据与法官的未来相互交织。

现象上,复杂且变化迅速的社会对法官群体来说越来越成为一个挑战,但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冲击只是表面上的,体制的僵化、法律本身发生的变化或许才是根本原因。

法律有其自身属性和价值,在其基础上讨论法官、法律的未来才是有意义的。

关键词:法官;法律世界;数据;复杂化;未来1.法律世界的变化我们生活“在一个日益复杂、碎片化且信息无处不在的世界中”。

而法官、检察官这类“体制内”的法律工作者却对这“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的世界显得不那么敏感,甚至有些保守与排斥,而一些律师特别是年轻的律师则相对较好一些,他们愿意学习并能够熟悉与法律有关的新技术。

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体制”僵化,组织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偏离组织建立伊始的目的,在组织中个人被异化,联邦和州的法院开始为了自己的存在而存在,法官们对于克服“体制”所带来的“便利与安逸”越来越力不从心,此为内因;另一方面由于复杂且变化迅速的社会使案件变得复杂,法律更新的速度与社会更新的速度脱节了,法官们则在法律与社会的夹缝中像一只鸵鸟在“法律”的温室中固步自封。

然而面对如此情况,能够做些什么呢?现实主义,稳健地前进对于法律和法官来说都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书中描绘了这样一幅美国法律的现实图景,加上苏力老师的生动翻译,它变得更加精彩。

对于从没有亲身接触过美国司法与社会的中国学生来说,除了对“复杂多变的世界”感同身受以外,其他的应该难以体会。

经济分析视角下正当防卫认定的新思路

经济分析视角下正当防卫认定的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D9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285(2019)03—0080—06经济分析视角下正当防卫认定的新思路[1]马凯旋[2]【摘要】当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存在着“唯后果论”倾向,究其根本是因为缺乏对防卫行为的整体认识。

经济分析可以对防卫行为进行系统地分析,将防卫过程拆解为正当防卫行为、防卫过当行为以及故意伤害行为。

基于汉德公式,可以较为准确地把握一个防卫过程中三种行为之间的转折点。

【关键词】防卫行为正当防卫经济分析一、引言2017年6月,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二审判决宣告,防卫人于欢由一审的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五年。

[3]2018年8月,“昆山反杀案”再次引发舆论对正当防卫的关注,之后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防卫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9年3月,因见义勇为反遭刑拘的赵宇获得了福建省福州警方颁发的“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从案发到最后的结果认定,防卫人赵宇先后经历了警方以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认定防卫过当、最终最高检介入认定正当防卫等一系列“反转”。

[4]以上三个案件,结果似乎皆尽如人意,但细究之下发现,舆论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不能指望在每一次司法不公出现的时候都靠舆论来扭转局势,这是司法不成熟的表现。

如今,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有关司法认定的方法体系,从而真正使刑法理论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的法益保护功能。

对正当防卫如何认定这一具体问题的探讨是司法认定方法体系中的一个具体方面,但如果分析得当,未尝不能作为推动司法方法进步的一个突破口。

二、正当防卫的适用困境及解决方法当前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偏差,这种认识的偏差与“唯后果论”[1] 本文系山东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经济分析方法在司法中的应用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3DFXJ04。

[2] 马凯旋: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

主流范式的危机: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反思与重整

主流范式的危机: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反思与重整

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 2005年第4期(总第64期)・法律经济学・主流范式的危机: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反思与重整张建伟(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摘 要:主流法律经济学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其基本内容是以经济合理性或理性选择的方法来评价法律权利的不同分配所带来的一致性和效率,其所涉及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主要是新古典主义微观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有关原理,包括“普通法的效率假说”及其中所包含的“看不见的手”原理。

主流法律经济学存在的最主要的缺陷是缺乏对政治过程中的权力、意识形态等因素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忽视了政治过程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法律决策中的重要影响。

为了弥补上述缺陷,应当建构一种“法律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范式”。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看不见的手;现实主义中图分类号:DF0-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6128(2005)0420051212一、引 言法律经济学作为目前世界上最为活跃的交叉学科之一,在最近二十年又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场:从发源地芝加哥大学到美国的一些名牌大学,甚至到整个北美大陆和欧洲的一些普通法系国家,法学院和经济学院设立的法律经济学科目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兴趣。

在美国,法律经济学协会也已经成立,波斯纳任首任会长。

在东亚的中国、日本,法律经济学研究也正在孕育之中,并已出现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文献和介绍性评论。

法律经济学的国际性合作也正在蓬勃开展,1990年,欧共体国家在基恩特(G hent)大学建立了欧洲法律经济学院(School for Law and Economics),专门为欧共体国家提供跨国法律经济学研究生教育。

在学术阵地的建设上,法律经济学也进展迅速,出现了一批专业性杂志,如,1958年由迪莱克特(Director)创办的《法和经济学杂志》(后来由科斯接任主编)成为法律经济学最早的和主要的研究阵地。

后来又出现了一批专业性杂志:1972年由波斯纳创办的《法律研究杂志》;1979年泽布(Ri2 chard Z erbe,Jr)主编的《法和经济学评论》;1981年由英国的罗立(R owly)和奥格司(Ogus)主编的《国际法和经济学评论》;1982年阿兰森(Arans on)主编的《最高法院经济评论》;1985年由马肖(Mashaw)和威廉姆森主编的《法、经济学和组织杂志》;由拜考斯(Backaus)和斯迪芬(Stephen)主编的《欧洲法和经济学杂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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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图辨 明真 相 , 王建 教 授 与张 恒 山教 授 就 曾经 撰 文
定理并不是科斯本人命名 的, 但是却是科斯经济思 想的反映 , 被经济学界认 为极具震撼 力, 科斯也在 19 年获得诺贝尔经 济学奖。但是这些定理如何 91 运用 到法 律之 中?科斯 有 他 的分析 。科斯 将市 场失 灵视作市场作为资源配置 机制 的代价。他认为, 只 有 当政府 矫正 手段 能够 以较 低 的成本 和较 高 的收益 促成有关当事人的经济福利改善时 , 这种矫正手段 才是 正 当的 。而那 种 认 为 市 场 交 易需 要 成 本 , 政府
加, 人们对相对古代较为具体的现象与原理有了更 加深人的研究 , 于是术业专攻逐渐得到 了人们的青 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 随着知识爆炸时代的来l 临,
没有 人 可 以如 同亚 里士 多德 那样 成为 百科 全书式 的
语境中成为人们关 注的对象 , 它结合 了法学与经济 学 的理 论 , 为人们 考虑 法律 问题 提供 了全新 的视 角 ,
于制 度成 本 ; 二 , 一 种 产 权 制 度 如果 非建 不 可 , 第 某 而对 这种 制度 不 同的设 计 和实施 方 式及方 法有着 不
同的成本 , 则这种成本 也应该考 虑; 第三 , 如果设计 和实施 某项 制 度所 花费 的成 本 比实施 该制 度所获 得 的收益 还大 , 这项 制 度 没 有 必 要 建 立 ; 四, 则 第 即便
并 且 在审判 实践 中发 挥 了重要 的作用 。经济分析 法 学 主要还是 中国学 者对 该 学 科 的一 种 称谓 , 早 的 较 来源 是奠定 了当代 中 国法 理学 基石 的沈 宗灵先 生于
人物 , 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几乎是从事科 学研究的 人 的必 要选 择 。正是 在 这 样 的大 背景 之 下 , 科 的 学
中共浙 江省 委党校学报 2 1 0 2年第 2期
着怎样的名称 , 关于法律与经济的交叉 学科却在 中 国大 陆一 度 成 为 最 热 门 的话 题 , 至 有 所 谓 “ 口 甚 开 不说波斯纳 , 读遍诗书也枉然 ” 的传 言。具体而言 , 经 济 分析不 仅 在法 学 理 论 界 被 追 捧 , 且 被 广 泛 应 而 用于各种部 门法 的研究之 中, 如《 诸 侵权 法的经济 分 析 》 《 国财 产法 妨 害制度 的经 济分 析 》 《 ①、美 ②、 行 政 许 可法 的经 济分 析 》 《 国城 镇 土 地 制 度 的 经 ③, 中
19 年在《 90 中国法学》 第三期上发表的文章《 论波斯 纳 的经济 分析 法学 》, 在这 篇 文 章 中 , 宗灵 先生 全 沈
面介绍了波斯纳在法学 中对经济分析的运用 。而在
美 国的学界 , 人们 一 般并 不直 接 使 用 经 济分 析 法 学
或者法 经济 学之类 的名 号 , 而是 将 相 关 的理 论 称 之
细化成 为学 界通行 的法 则 。法学 正是 在这 样 的背景 下成 为单独 的学 科 , 且 法学 之下 又细分 各个 学科 , 而 例如 宪法 学 、 民法学 、 刑法 学 、 国际法 学 、 讼 法学等 诉 等 , 有甚 者 , 各小 学科 之下 又细 分 为研究 美 国宪 更 在 法第 一条 的专业 领 域 , 究 刑 法 某个 罪 名 的特 定方 研
为“ 律与经 济 ” 其意 在 强 调法 学 与 经济 学 之 间的 法 , 互动 , 而非 一个 封 闭 的称 号 。因此 本 文 也 不直 接 使
向等等 , 不一而足 。然而, 物极必反 , 过分 细化 的学 科划分固然使得本学科 的知识挖掘有 了专业深度, 但是也因此带来显而易见 的弊端 , 即思考 问题 的视
现 存 的制度 不合 理 , 然而 , 如果 建 立一 项新制 度 的成 本 无穷 大 , 新 制度 的建 立 所 带 来 的 收益 小 于其 成 或 本 , 一项 制 度 的 变 革 是 没 有 必 要 的 。 虽 然 这 些 则 ⑤
济分析》 ( 等论文的出炉就是 明显 的例证 。虽然学 界 一 片赞誉 之声 , 也有 明智 之 士发 出不 同的声音 , 但
用“ 经济分析法学” 或者“ 法经济学” 这些术语 , 而是
着力 讨论 经济 分 析在 法 律 中 的运 用 。然 而 , 论 有 无
作者 简介 : 邱宁 , 重庆理工 大学 知识 产权学 院讲 师 , 西南政法大学博 士研究生 。陆幸福 , 法学博士 , 西南 政法大学行政 法学 院副教授。
中图分类 号 : 9 0 D 0— 5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0 7— 0 2 2 1 ) 2— 0 6— 5 10 9 9 (0 2 O 0 9 0
角受 到 限制 、 理论 知 识 缺 乏创 意 以及 技 术 化特 征 过


于 明显 。而真正 具有 理论 能力 的人 并不 受制 于学科
中共浙江省委 党校 学报法在法 律 中的应 用
口 邱 宁 陆幸福
摘要 : 法律 中运用经济分析方法有其合理的一面, 在 它可以在立法与司法两个层 面保障个
人 的效益 最大化 , 而取得 较好 的社 会 效益 。但 是 经 济分析 有其局 限性 , 从 主要 表 现 在成 本 比较 与计 算 的难度 以及 个人 效益 与社会 整体 成 本 冲 突等 方面 。 而经 济分 析 由于其 推 进 社会 的物质 化特 性 而与 法律 正义存 在一 定 的冲 突。 关键 词 : 经济分 析 ; 效益 最 大化 ; 个人 主义 ; 现代 社会
学科划分主要是近代之后 的事情 , 随着人们对
世 界认 识 的 加 深 以 及 参 与 科 学 研 究 的 人 数 大 大 增
之间的严格区别 , 他们突破学科的瓶颈为理论发展 提 供 了新 的思 路 。于是 各种 交叉 学科 又开始 登上历
史 的舞 台 。法 经济 学或 者经 济分 析法 学正是 在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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