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差旅补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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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差旅补助

管理规定

目的: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办事,包括业务办理、会务、培训、考察等

规定内容:

1.出差人可写申请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报销费用、核销借款。

2.住勤补助标准:

1)住宿费:

住宿补助标准

区域人数标准备注

省内1人80元/人/天

2人以上(含2人)60元/人/天

省外1人100元/人/天

2人以上(含2人)70元/人/天

2)交通费:实报实销。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渡船票、客车票。

3)膳食费:

膳食补助标准

区域人数标准备注

省内3人以内30元/人/餐早餐自理

4人以上(含4人)25元/人/餐

省外3人以内40元/人/餐早餐自理

4人以上(含4人)30元/人/餐

3.住宿费用和膳食费用实行限额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和用餐次数计算,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4.交通费开支办法

1)特殊情况下,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可乘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及轮船经济舱以上舱位;

2)自驾车出差所产生的过路费和油费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由凭据实报实销。

5.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对确因工作需要的出差人员应做到“五定”,即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线路,尽量提前预定好车票和宾馆,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节省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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