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关于转让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600879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临2020-044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普利门电子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航天时代”)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时代远望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对普利门电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情况进行审议●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时代远望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一、关联交易概述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普利门电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给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时代远望公司”)。
因时代远望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人时代远望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时代远望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6,688.07万元,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时代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涉及超微细二氧化硅、重金属吸附剂材料等生产、研发与销售;国际贸易与进出口代理服务业务、电视卫星通讯业务及物业资产管理服务等。
蓝光杨铿的“求现”之路

蓝光杨铿的“求现”之路!财经365讯(编辑钱多多)11天后(2018年3月30日),川蜀神秘富豪、蓝光发展董事局主席杨铿控制下的蓝光发展,正好上市第3年。
“3”对上市公司意义重大。
3年期满,意味着上市公司控制人攥了3年的股票,终于可以解套了。
比如杨铿攥了3年的12.2亿蓝光股,今年3月30日后,就可以上市自由流通。
蓝光这个杨铿,不仅名字和700年前,元朝末年做过遵义宣慰使的杨铿一模一样,他俩背景也很神似——都是官二代出身。
他们老爸都把官做的卡大卡大的。
上世纪90年代,手里攥了不少政治资源的“官二代”杨铿毅然下海。
28年后现在,他手里最核心资源,已经蜕变成一家包括地产业、现代服务业、3D打印技术和医药业4核心产业的A股上市公司蓝光发展。
杨铿旗下蓝光公司开发的游乐场,据称,可以和国民公公王健林的万达城比肩;蓝光在3D生物科技、大数据等黑科技上,据称还技高做了一辈子实业的国民公公一筹。
前两年,蓝光3D生物打印技术突然取得了突破:把打印出来的血管植入了恒河猴体内,猴儿还活着。
很少走到公众面前的杨铿专门为这一黑科技打了一次call:器官未来再造,不是梦。
就几天前,蓝光还和华为搞了一个看名字实在猜不出做什么的“混合云容灾系统”。
就想一个朋友说的:中国地产圈的奇迹,这两年快被用完了。
即便传统地产业,蓝光也能做的和其他房企不一样。
而这种不一样,更多是体现在2017年的盈利节奏上。
恒河猴儿、华为大数据、以及诡异地产板块净利润背后。
杨铿在构建一个异常完整的地产业发展和股票套现之路。
1.2017年是蓝光利润的“承上启下”年。
2015年4月,蓝光借壳上市时,杨铿承诺,2015年-2017年,被装入上市公司的蓝光和骏“扣非归母公司净利润”达到8.03亿、9.35亿和11.56亿元。
否则杨铿要补偿上。
虽然蓝光前几天公告,2017年“扣非归母公司净利润”在12.1亿-13.82亿间。
可这个数字的“诡异”之处有2:这个数字刚刚好完成3年前利润承诺,太巧;更重要的时,2017年上半年,蓝光“扣非归母公司净利润”只有2.7亿元。
光线传媒:33亿出售新丽传媒27.6%的股份

诈 发 行 的 最 高 刑 期 由 5年 改 为 无 期 ,并 相
应提升罚金 额度。本人举双手赞成 ,但也
建 言提 高最低 刑期 。比如 ,给最低刑期规
定 一 个 “起 步 价 ”五 年 :情 节 严 重 的 ,处 以五
年 以上 ,十年 以下 有期 徒 刑 ;情 节特 别严 重
的 。处 于 十年 以上 有期 徒 刑 ,最 高判 处 无期
之 后 又一 家国 内 物流 巨头试 用氢 能源 物 台 建 设等 四个 项 目。本 次定 增 的最 大 看
流 车 。据测 算 ,燃料 电池物 流车 补贴 到位 点 是 ,中央 汇 金 实 控 的 建 投 华 文 投 资 公
后 ,全生命 周期成 本较 燃油车低 1 5%,发展 司 拟 以现 金 方 式认 购 本次 增 发 金额 不 低
高 ,其 外 壳 已 具 备 商 业 化 大 规 模 应 用 条 线 影 业 取 得 蓝 白 红 影 业 6.25%的 股 权 。
件 ,智 能 手机 将 提 前进 入 玻 璃外 壳 时代 , 光 线 传 媒 表 示 ,本 次 投 资 符合 公 司 的 战
3D玻 璃 产业进 入高速 成 长期 ,相 关绩优 龙 略 发展 布局 ,增强 公 司的市 场 竞争 力。
施将 进 一 步推 进 报 废 汽车 行 业 的体 制 改 资 金 在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将全 部 用
革 ,预计 到 2020年 ,我 国报 废汽 车市 场 空 于 补 充 本 行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以 支持 未来
间有 望超过 1 000亿 元。
业务 发展 。
玻 璃产 业 化项 目 ,项 目总 投 资 1 2.2亿元 , 股 份 出 售 给 林 芝 腾 讯 ,本 次 交 易 投 资 收
辽宁成大:出售资产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编号:临2020-057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宁成大”)拟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转让辽宁成大所持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方圆”)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447号),该资产评估报告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85,936.43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所持有的成大方圆100%股权。
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交易对方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且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成交价格取决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的摘牌价格。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爱尔眼科招股说明书

释 义..............................................................................................................16
第一节 概 览..............................................................................................23
一、发行人简介 ....................................................................................................................................23 (一)设立情况 ................................................................................................................................ 23 (二)主营业务 ................................................................................................................................ 23 (三)行业地位 ................................................................................................................................ 23 (四)竞争优势 ................................................................................................................................ 24 (五)发展愿景 ................................................................................................................................ 28
李新宏与边伟毅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李新宏与边伟毅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案件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27【案件字号】(2021)沪01民终108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卫清潘春霞寻增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新宏;边伟毅;董继康【当事人】李新宏边伟毅董继康【当事人-个人】李新宏边伟毅董继康【代理律师/律所】桂明昊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张春芳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李庆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桂明昊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张春芳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李庆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桂明昊张春芳李庆【代理律所】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新宏【被告】边伟毅;董继康【权责关键词】附条件实际履行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新证据合法性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董继康在收到边伟毅分别于2015年5月15日以及2015年6月11日转入的共计10,000,000元后,将该10,000,000元部分转入了其个人其他账户,部分取现,部分转给了案外人童某、朱某、孙某、姚某等的个人账户,部分转入了浙江A有限公司的账户,部分转入了湖州B有限公司的账户。
审理中,双方一致确认:一年按照365天计算。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边伟毅有无在保证期间向李新宏主张承担保证责任,李新宏的保证责任应否免除?二、李新宏于2019年5月代董继康偿还15万元借款本金的行为应否视为履行保证责任?三、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是否属于保证担保范围?四、边伟毅是否存在放弃股权担保,从而使得保证人李新宏可在放弃担保物权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边伟毅、董继康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董继康因资金困难向边伟毅借款,李新宏作为保证人为董继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三方于2018年5月签订了《借款补充合同》,该合同系三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于法不悖,当属合法有效。
2024版股权转让协议复杂版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P ERSONAL2024版股权转让协议复杂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转让1.1 股权转让的范围1.2 股权转让的价格1.3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2. 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2.1 股权转让的批准2.2 股权转让的登记2.3 股权转让的交割3. 股权转让双方的义务3.1 转让方的义务3.2 受让方的义务4. 股权转让的限制4.1 转让方的限制4.2 受让方的限制5. 股权转让的违约责任5.1 转让方的违约责任5.2 受让方的违约责任6. 股权转让的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的方式6.2 争议解决的时效7. 股权转让的终止和解除 7.1 终止和解除的条件7.2 终止和解除的后果8. 股权转让的附加条款8.1 股权转让的保密条款8.2 股权转让的竞业限制9. 股权转让的适用法律9.1 法律适用9.2 争议解决的法院10. 股权转让的有效期10.1 合同的有效期10.2 合同的续约条款11. 股权转让的修改和补充11.1 修改和补充的方式11.2 修改和补充的效力12. 股权转让的签署和生效12.1 签署的时间和地点12.2 签署的法律效力13. 股权转让的附件13.1 附件的效力13.2 附件的补充说明14. 其他约定14.1 其他补充条款14.2 其他特殊约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转让1.1 股权转让的范围1.1.1 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全部普通股。
1.1.2 转让方应确保其拥有完整且无争议的股权,且该股权未设任何质权或抵押权。
1.2 股权转让的价格1.2.1 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价值、商誉及其他相关权益的价值。
1.2.2 受让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分【】期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1.3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1.3.1 受让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天润乳业资产重组案例分析
772020年14期 (5月中旬)财经研究摘要: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实现上市转型,成功的重组不但能帮助企业扩大公司规模、丰富企业融资方式,还能提升企业经营效绩、增强企业竞争力。
本文以天润乳业与新疆天宏资产重组为例,对其资产重组前后的财务绩效进行分析,发现重组上市后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企业经营绩效的措施建议,为其他上市公司提供借鉴与经验。
关键词:资产重组;财务绩效;措施一、天润乳业资产重组案例概述(一)资产重组双方公司概况1.天润乳业概况新疆天润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天润乳业)原名为新疆天润乳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登记成立,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饮料、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天润乳业拥有多条乳制品生产线,且其生产的乳制品种类丰富,是新疆乃至西北地区乳生物制品生产基地。
公司拥有独立的奶牛养殖基地,能够实现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2.新疆天宏公司概况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宏)由新疆石河子造纸厂联合兵团多家单位于1999年共同注册成立,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纸、纸制品及纸料的加工、销售等。
(二)资产重组目的及过程1.资产重组目的由于造纸业的外部环境不利于新疆天宏的可持续发展,加上公司在造纸业中没有明显的优势地位,技术相对落后,这一系列因素导致新疆天宏经营业绩逐年下降。
自2010年起,新疆天宏经营利润开始发生亏损,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给予新疆天宏一笔财政拨款,帮助新疆天宏扭亏为盈,但次年净利润再次出现下降,且预计短期内无法扭转新疆天宏的经营局面,如此严峻的形势迫使公司管理层开始寻求生存之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针对这一问题决定让新疆天宏和新疆天润资产重组,以新疆天宏收购天润乳业从而进行上市。
该举措一方面是不想让新疆天宏这一兵团企业走向没落;另一方面,天润乳业与新疆天宏资产重组有利于提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乳业的产业发展,天润乳业也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广汇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或“目标公司”)4.3343%的股权,根据评估报告价值,拟支付股权比例对应的交易价格71,242.35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能源公司99%股权,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广汇集团或其他关联方进行的与资产收购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次数为0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上述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对重要控股子公司的绝对收益,减少与关联方股东共同持有项目的业务交叉,公司拟逐步安排收购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以保证上市公司效益最大化。
鉴于此,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向广汇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或“目标公司”)4.3343%的股权,根据评估报告价值,拟支付股权比例对应的交易价格71,242.35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能源公司99%股权,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广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泰永长征:购买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公告编号:2020-033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一、交易概述2020年4月13日,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公司”)与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伟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以1,458万元购买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泰瑞捷”)20%股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双方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已完成价款支付,正在办理工商登记过户。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北京华商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大街269号法定代表人:李殿军注册资本:115,0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17697722360H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餐饮管理;设备租赁;供电服务(仅限售电);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维修办公设备、家用电子产品。
交易对方的主办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主要股东:北京市华商电力开发公司100%控股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标的资产概况:收购标的资产为华商伟业持有的航天泰瑞捷20%股权,该项资产权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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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公告编号:临2020-093号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交易简要内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成都蓝迪共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迪共享”)拟将合计持有的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集团”)和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商大健康”)。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尚须经受让方汉商集团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所涉其他各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各自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一、交易概述1、交易的基本情况2020年7月28日,公司、蓝迪共享与受让方汉商集团、汉商大健康签署了《关于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汉商集团、汉商大健康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公司和蓝迪共享持有的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9,689,214股、10,310,786股股份。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上述100%股权的预估值为人民币9亿元,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合计为9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2、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须经受让方汉商集团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所涉其他各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各自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一)转让方基本情况1、转让方1: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报。
2、转让方2:成都蓝迪共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标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7JTQ6W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企业地址:成都高新区迪康大道1号204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蓝享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5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任东川、刘睿、杜曙光、贾现培、马群、廖育川、瘳绍均、郑明强、钟杰、李晓萍、蒲太平、周桂梅、魏书伦、严静、汤昌练、杨莲、林泽虹、杨光晖、陈红、何灵敏、郑少荣、陈毅、杨柳新、罗志勇、巫福海、张腾飞、成都蓝享科技有限公司。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1、受让方1: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汉商集团(证券代码:600774)2019年年报。
2、受让方2: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9F0JN3H成立日期:2020年4月13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39号第1栋726号法定代表人:杜书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咨询(不含诊疗);第二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技术研发、批发、零售;药品经营;食品经营;医院管理服务;对养老行业的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目标公司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转让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27485652R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2015年1月9日住所:成都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一号法定代表人:任东川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药品;生产:颗粒剂、片剂、硬胶囊剂、溶液剂(外用)、合剂、酊剂(含外用)、煎膏剂、糖浆剂、口服溶液剂、鼻用制剂(滴鼻剂)、搽剂、耳用制剂(滴耳剂)、栓剂、软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原料药;研发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生物制品、生物材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医用敷料、医疗包装制品、保健用品(不含食品)、消毒用品、日化用品(不含危险品)、化工用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等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租赁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技术咨询、转让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标公司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股权转让前:股权转让完成后:2、目标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目标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上述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计。
四、协议主要内容合同主体:甲方1(受让方):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2(受让方):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丙方(转让方):成都蓝迪共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标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公司(一)《关于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1、股份转让及价款支付:(1)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8,489,214股股份转让给甲方1,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200,000股份转让给甲方2;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310,786股股份转让给甲方1。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
(2)乙方和丙方转让给甲方的标的股份包括该股份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权利(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且上述标的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各方同意,目标公司100%股权的预估值为9亿元,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价格合计为9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4)甲方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以甲方1名义开立的但由甲方1和乙方共管的账户支付诚意金人民币3,000万元,在标的股份交割后5个工作日内,上述诚意金作为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1和乙方在诚意金作为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解除对共管账户的共同监管。
如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则甲方1和乙方自协议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解除对共管账户的共同监管。
(5)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由甲方以现金支付至乙方和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转让价款支付:甲方在标的股份交割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51%的股份转让价款(包含已转换为股份转让价款的诚意金)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1股东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为甲方支付51%股权转让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2021年5月31日前,甲方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价款。
在标的股份交割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所持目标公司49%股权质押给转让方,作为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价款的担保,在甲方支付完毕第二期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配合解除目标公司49%股权的质押。
甲方1股东卓尔控股有限公司为甲方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如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全部剩余转让价款,则乙方有权以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收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51%股权。
2、过渡期安排及未分配利润的处理在过渡期间,目标公司产生的盈利和收益由受让方享有,亏损和损失由转让方按转让的股份比例承担。
若目标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或损失,则受让方将从应支付的第一期转让价款中扣除转让方应向受让方补偿的金额。
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享有,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目标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转让方进行利润分配。
3、交割各方同意,标的股份的交割应满足以下先决条件:(1)本协议已经生效;(2)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含当日)至交割完成日(含当日)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核心员工签订服务期需覆盖至202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4)目标公司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5)目标公司不存在禁止转让方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法院判决、裁定等;(6)目标公司股份不涉及尚未完结的诉讼、仲裁或者其他争议,或者存在被查封、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各方同意,在上述第(1)项先决条件满足后的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向甲方出具说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已满足上述第(2)项至第(6)项先决条件,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收到说明函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甲方在收到说明函后2个工作日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上述第(2)项至第(6)项先决条件已经满足。
转让方应在标的股份交割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即目标公司将受让方记载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受让方应予以配合。
为免疑义,甲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不应视为甲方放弃与任何本协议项下乙方和/或丙方的保证、约定或承诺的违反有关的、甲方可能享有的任何赔偿请求或其他救济措施。
4、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自身原因,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或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则对迟延支付的当期应付未付股份转让价款按日千分之一支付延迟履约罚金;迟延支付超过30个工作日,除收取前述罚金外,乙方和丙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剩余未付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或其他义务,对乙方和丙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商业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乙方或丙方遭受重大损失,并影响到本协议目的之实现的,则乙方、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或要求甲方按照应向其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已向乙方或丙方支付部分股份转让价款的,则甲方可以以已支付的等额股份转让价款与前述赔偿损失金额或违约金金额进行抵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