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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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三星建筑

绿色三星建筑

二、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的区别


第五、一般建筑能耗非常大,建筑业是所有产业中的耗能 (50%)大户和污染大户(污水排放50%);绿色建筑极 大的减少了能耗,甚至自身产生和利用可再生能源,“零 能耗”(广泛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零排放” 建筑。发电节能提高5%,汽车节能提高10%极为困难,而 建筑节能轻易可达50-60%。 第六、一般建筑仅在建造过程或者是使用过程中对环境负 责,是狭义的“以人为本”;而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 命周期内,为人类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 终实现与自然共生,从被动的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到主动 地创造环境的丰富性,减少资源需求上来,从狭义的“以 人为本”转向子孙后代和全人类的“以人为本”。

一、绿色建筑的概念和内涵
绿色建筑技术体系
节 地 与 室 外 环 境 节 能 与 能 源 利 用 节 水 与 水 资 源 利 用
节 材 与 材 料 资 源 利 用
室 内 环 境
运 行 管 理
二、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的区别


第一、一般建筑在结构上趋向于封闭,在设计上力求与自 然环境完全隔离,室内环境往往是不利于健康的;而绿色 建筑的内部与外部采取有效连通的办法,会对气候变化自 动进行自适应调节,就像鸟儿一样,它可以根据季节的变 化换羽毛。 第二、一般建筑随着建筑设计、生产和用材的标准化、产 业化,大江南北建筑的形式一律化、单调化造就了“千城 一面”;而绿色建筑推行本地材料,尊重几千年的地方文 化传统,真正造就凝固的音乐,建筑将随着气候、自然资 源和地区文化的差异而重新呈现不同的风貌。
可改造性
运 营 管 理
智能化系统
物业管理
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
三、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现状

绿色工房评价标准

绿色工房评价标准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14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工程中心、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部第六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制造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厦门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青岛卷烟厂、宝鸡卷烟厂、石家庄卷烟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言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行可持续发展,规范烟草行业绿色工房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我国的绿色建筑实践多聚焦在民用建筑。

由于技术进步、工艺改良以及对建筑室内环境需求的提高,工业建筑在建筑节能、节水等方面具有较大潜力,是一个待开拓的绿色建筑新领域。

我国现有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仅适用于民用建筑,尚未涉及工业领域。

烟草行业工业建筑,在生产工艺、负荷特性、使用规律、尤其是内扰特性和生产余热的形成与利用等方面有其明显的自身特点;直接将评价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应用于工业建筑,有些内容是不适用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我国烟草行业的绿色工房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烟草行业绿色工房的评价,推动烟草行业绿色工房的发展,并为其他工业领域的绿色工业建筑评价体系做有益的探索。

本标准根据烟草行业工业建筑的主要特点,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全方位衡量,多角度考察,建立新的建筑热工、照明、节水等评价体系,鼓励采用新技术,体现发展与进步。

绿色工房评价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草行业绿色工房的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卷烟厂联合工房等主要生产厂房建筑。

打叶复烤工房、研发性试验用房的评价方法可参照执行。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点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点

表 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
等级
★ ★★ ★★★
节地与 室外环境 (共 6 项)
3 4 5
节能与 能源利
用 (共 10 项)
4 6 8
一般项数(共 43 项)
节水与
节材与材
水资源
料资源利
利用

(共 6 项) (共 8 项)






室内环 境质量 (共 6 项)
3 4 5
优选项数
放、再生水利用以及绿化、景观用水等有关。 架等异型物件,不符合绿色建筑的基本理念。 对此,分别在一般
因此,在控制项中就强调要制定水系统规划, 项与控制项中列入有关条文。
包括用水定额、水量平衡及用水量的确定。各
循环利用
地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经济状况、用水习
1. 首先在设计选材时考虑材料的可循环使用性能,包括金
地源热泵系统进行采暖和空调。条文中提出
控制项 2 项,一般项 7 项(☆ 3,☆☆ 4,☆☆☆ 5),优选项
5% 的可再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可 2 项。其中:循环利用 4 项,钢筋混凝土 2 项,装修到位 1 项,
用以下指标判断:(1) 如果小区中有 25% 以 设计合理 1 项,强调执行标准规范 1 项,本土材料 1 项,新结构
惯和区域水专项规划等,综合考虑节水措施。 属材料、玻璃、铝合金型材、石膏制品、木材等;
管网漏损
2. 拆除旧建筑时的可再利用材料(不改变物质形态),包括
中国的管网漏损达 21%,远高于发达国 砌块、砖石、管道、板材、木地板、木制品(门窗)等;
家。 为此;
3. 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包括建筑废弃物、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条文及解读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条文及解读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4.1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
控制要求
条文: 控制项:4.1.1 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 适用类型: 各类民用建筑 适用阶段: 设计标识 | 运行标识 条文说明: 本条沿用自本标准 2006 年版控制项第 4.1.1、5.1.1 条,有修改。《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明确:“本 法所 称 城乡 规 划, 包 括城 镇体 系 规划 、 城市 规 划、 镇规 划 、乡 规 划和 村 庄规 划 ”; 第 四十 二 条规 定 :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做出规划许可 ”。因此,任何建设项目的 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
建筑布局不仅要求本项目所有建筑都满足有关日照标准,还应兼顾周边,减少对相邻的 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等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产生不利的日照遮挡。条文中的“不降低周边建筑的 日照标准”是指: (1)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2)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 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建筑室内的空气质量与日照环境密切相关,日照环境直接影响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和居住生活质量。我 国对居住建筑以及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等公共建筑都制定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日 照、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等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着建筑布局、间距和设计。
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年版)中第 5.0.2.1 规定了住宅的日照标准,同 时明确: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 2 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 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 照 1 小时的标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第五节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的实践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建筑师具有绿色设计理念,并采取相应的设计方法,还需要管理层、业主都具有较强的意识。

这种多层次合作关系的介入,需要在整个过程中确立明确的评价及认证系统,以定量的方式检测建筑设计生态目标达到的效果,用一定的指标来衡量其所达到的预期环境性能实现的程度。

评价系统不仅指导检验绿色建筑实践,同时也为建筑市场提供制约和规范,引导建筑向节能、环保、健康、舒适、讲求效益的轨道发展。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追溯到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文),作为国家纲领性、技术性文件,对绿色建筑进行了诠释,包括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内涵,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框架提供了依据。

之后,我国以“四节一环保”为核心与框架,编制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GB/T50378-2006,2019年进行修订,形成新版《绿色建筑设计标准》GB/T50378-2019,也是我们国家目前通用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此之前,我国在绿色建筑评价方面,也有相应的成果,如2001年开发的《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2004年为奥运开发的《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2005年为世博会开发的《上海世博会绿色建筑标准》等。

此外,针对不同类型建筑我国也有一系列标准。

针对不同地域,许多省市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标准。

总之,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的评价标准;二是针对建筑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评价的相关规范;三是基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统一的评价框架下,各地推出的适合当地的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的“绿色化”具有很强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绿色建筑进行效果评价即可定量的检验“绿色化”目标达到的效果,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其所达到的预期环境性能实现程度。

1.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下面简单介绍我国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的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3星级项目评选标准简介

绿色建筑3星级项目评选标准简介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 的最高温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 √ 范》GB 50176的要求。
设采暖或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运行时用户可根 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装置,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 玻璃直接进入室内。

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或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
控制项
4.1.3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 于24㎡、高层不高于15㎡。

4.1.6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 1㎡。
√?
4.3.4 景观用水不采用传统水源(自来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4.5.3 4.5.4
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 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 dB(A),夜间不大于35 dB(A)。 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 √ 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外窗 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时不小于30dB。
等级
★ ★★ ★★★
节地 (8)
4 5 6
一般项(共36项)
节能 (6)
节水 节材 IEQ (6) (4) (6)
2
3
1
2
3
4
2
3
4
5
2
4
运营 (2)
1 1 2
优选项 (6)
- 2 3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确认绿色建筑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
依据:
¾《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¾《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¾《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¾《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零一零年六月前言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省建设厅组织有关科研设计单位编写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编制组在认真学习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及兄弟省市有关标准,结合陕西省地区建设条件和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对主要技术条文进行了专题论证,经审查定稿。

本《细则》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技术指导,为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设计获奖评审提供评判依据,以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本细则共分为5章、11个附录和评分表。

主要章节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主要评价技术内容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个部分。

评价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

强制项决定评选的入门条件,一般项和优选项决定获奖等级,评分表结构简洁,评价要求明确,易于操作。

并且可作为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自查的有效依据。

本细则由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时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请将意见寄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建筑学院111室,邮编:710055,电子邮箱:***************)组织单位: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编制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编制组负责人:刘加平编制人员:(排名不分先后):杨柳、刘艳峰、王怡、尚建丽、戴天兴、胡振、李昌华、王成军、张蓓、韦宏利、薛嘉瑞、段莉1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3.1基本要求 (4)3.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4)3.3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 (6)4 居住建筑 (8)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8)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9)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7)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7)4.5 室内环境质量 (48)4.6 运营管理 (54)5 公共建筑 (60)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60)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69)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9)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6)5.5 室内环境质量 (97)5.6 运营管理 (104)附表A1:居住建筑控制项评价表 (109)附件A2:居住建筑一般项评分表 (125)附表A3:居住建筑优选项评分表 (125)附表B1:公共建筑控制项评价表 (154)附表B2:公共建筑一般项评分表 (168)附表B3:公共建筑优选项评分表 (195)附表C:达标及总得分汇总表 (202)附表D1: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居住建筑) (206)附表D2: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 (211)附表D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居住建筑) (217)附录D4: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 (224)附录E:本细则用词说明 (236)1.0.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促进国家倡导的绿色建筑在陕西省健康、快速的发展,制定本细则。

关于绿色建筑成本增量分析报告

关于绿色建筑成本增量分析报告
关于绿色建筑成本增量分析报告
合约管理中心·成本部 2014 年 12 月
合约管理中心•成本部 1. 定义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06)对绿色建筑定义如下:在建筑的 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 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 发展 从我国 2006 年 6 月颁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06)开始,到 目前截止 2013 年 12 月,到全国共 1261 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再到我 国计划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新建绿色建筑 10 亿平方米,到 2015 年末,20% 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可以说绿色建筑目前在我国已得到足够 的重视和全面的发展, 就目前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五个阶 段:

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运营管理
(2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 其中★★★为最高级别。 (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达标项分为三类:

控制项。 “一票否决制” ,即控制项内条文需全部达标。 一般项。一般项内条文需六大专业分专业内达标。 优选项。优选项内条文不分专业、总体达标即可。
(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分为居建、公建两部分,其达标条文数量要求如 下表:
4 / 18
合约管理中心•成本部
表 1 设计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表 2 设计阶段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求(公共建筑)
4. 绿色建筑增量成本 4.1 定义 根据经济学中的相关知识,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可以简单理解为绿色建筑成 本与基准建筑成本间的差价。 4.2 增量成本类别: 4.2.1 绿色建筑咨询成本:绿色建筑咨询成本、认证费用、模拟费用、申报材 料整理费用等: 一星:30 万元 二星:40 万元 三星:50 万元 4.2.2 认证成本:按住房和城乡建筑部统一规定收取,目前设计标识 5 万元, 运营标识 15 万元,此项费用主要用于专家评审; 4.2.3 绿色建筑技术增量成本: 即绿色建筑技术措施产生的增量成本, 也是绿 色建筑增量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4.3 技术增量成本计算类别 绿色建筑技术增量成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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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I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E2005]63号(关于请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国家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有为韩继红曾捷杨建荣方天培汪维王静霞秦佑国毛志兵马眷荣陈立叶青徐文龙林海燕郎四维程志军安宇张蓓红范宏武王玮华林波荣赵平于震平郭兴芳涂英时刘景立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3.1基本要求 (3)3.2评价与等级划分 (3)4住宅建筑 (5)4.1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节能与能源利用 (6)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4.5室内环境质量 (9)4.6运营管理 (11)5公共建筑 (12)5.1节地与室外环境 (12)5.2节能与能源利用 (13)5.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4)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5)5.5室内环境质量 (16)5.6运营管理 (17)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1.0.3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5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dex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5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3基本规定3.1基本要求3.1.1绿色建筑的评价以建筑群或建筑单体为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建筑所处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1.2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应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周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应分析报告。

3.1.4申请评价方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关文档。

3.2评价与等级划分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3.2.2绿色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住宅建筑或第5章公共建筑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按表3.2.2-1、表3.2.2-2确定。

表3.2.2-1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40项)优选项数(共9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6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7项)室内环境质量(共6项)运营管理(共7项)★423324-★★5344353★★★6455465表3.2.2-2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等级一般项数(共43项)优选项数(共14项)节地与室外环境(共6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0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8项)室内环境质量(共6项)运营管理(共7项)★343534★★4646456★★★58575610当本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3.2.3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时方能评为通过。

4住宅建筑4.1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4.1.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 m2、多层不高于28 m2、中高层不高于24 m2、高层不高于15 m2。

4.1.4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4.1.6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lm2。

4.1.7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8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般项4.1.9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4.1.10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4.1.11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4.1.12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3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4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革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 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4.1.15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

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1.16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优选项4.1.17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4.1.18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

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4.2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4.2.1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4.2.2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

4.2.3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一般项4.2.4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4.2.5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4.2.6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4.2.7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

4.2.8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4.2.9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优选项4.2.10采暖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4.2.1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控制项4.3.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4.3.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4.3.3采用节水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4.3.4景观用水不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4.3.5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一般项4.3.6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4.3.7绿化用水、洗车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

4.3.8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4.3.9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4.3.10降雨量大的缺水地区,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集畜及利用方案。

4.3.11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优选项4.3.12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控制项4.4.1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GB 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要求。

4.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一般项4.4.3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4.4.4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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