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建设,打造出环境优美、生态健康、资源节约、社会和谐的城市区域。
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下面将针对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标准应包括生态环境质量。
这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植被覆盖率等方面。
空气质量是评价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市民的健康。
水质量方面,城市的河流、湖泊等水体应保持清澈、无污染,可以供人们娱乐、休闲和生活用水。
土壤质量也需要受到重视,要避免土壤污染和破坏,保持土壤的肥沃和健康。
植被覆盖率是评价城市绿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应该注重绿地的建设和保护,提高城市的绿化率。
其次,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标准还应包括资源利用和节约方面。
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合理利用资源,避免浪费和过度开发。
评价城市的资源利用和节约可以从能源消耗、水资源利用、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考量。
城市要提倡节约资源的理念,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减少能源浪费,推广水资源的循环利用,避免过度开采和污染,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避免随意扩张和占用农田。
再者,社会和谐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重要标准之一。
城市的社会和谐包括居民之间的关系、社会治安、文化氛围等方面。
城市的社会和谐程度可以从居民的生活质量、社会治安状况、文化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
城市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丰富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的文化氛围。
最后,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标准还应包括经济发展和可持续性方面。
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追求经济增长。
评价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可持续性可以从城市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投入等方面进行考量。
城市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7.07•【字号】陕建发〔2014〕229号•【施行日期】2014.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住建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促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建设和我省城乡建设模式向集约节约发展的转变,不断提升住宅品质,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认识绿色生态居住小区是指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按照绿色、生态、循环和低碳的理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建设工程标准,集约节约利用资源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居住空间,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居住小区。
当前,我省正处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绿色低碳环保的发展要求,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能够有力推进绿色建筑技术产品材料的规模化应用,提高住宅建设中的节能、节水、节地、治污的总体水平,对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一)开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评审认定工作。
为推进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省厅将推行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评审认定制度,并对达到《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的项目,颁发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认定证书。
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认定,由开发建设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开发建设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和自评估报告(格式文本在陕西建设网下载),经所在地建筑节能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厅认定。
(二)加强对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政策扶持。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7.19•【字号】陕建科发〔2019〕1011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通知陕建科发〔2019〕101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国家新修订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GB/T50378-2014)同时废止。
为做好新版标准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加强管理,规范和引导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
《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四类建筑工程项目,应达到新版标准基本级以上。
对取得设计文件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合格意见的,可认定为基本级绿色建筑。
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应委托评价机构进行预评价。
二、建筑工程项目自2019年8月1日起应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开发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工程项目(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主),应按新版标准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确定建设水平,提出设计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民用建筑绿色标识评价均应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19年7月31日以前委托设计且于12月30日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可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工业建筑项目,评价时仍按《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 8-2013)。
陕西 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评价标准

陕西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评价标准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生态居住小区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为了规范和促进陕西地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建设,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一、环境保护标准
1、生态景观:小区内应有充足的绿化率和水体面积,且植物品种应当具有本地特色,生态环境应当得到良好的保护。
2、节能减排:小区应当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并且采用节能设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3、垃圾处理:小区应当设置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设施,并定期清理、处理垃圾,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健康。
二、居住舒适标准
1、住宅设计:住宅的设计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和环保原则,保证居住者的舒适和健康。
2、人车分流:小区内应当设置合理的交通道路和停车场,实现人车分流,保证小区内的交通秩序。
3、公共设施:小区内应当配备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公共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三、社区管理标准
1、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应当专业、规范、高效,保障居民的安全和生活便利。
2、社区文化:小区应当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增进居民间的交流和感情。
3、安全保障:小区应当配备合适的安保人员和设施,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上就是陕西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希望可以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建设提供参考和帮助。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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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6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24日陕西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促进我省城乡建筑模式的转变和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树立绿色、循环、低碳和全寿命期理念,科学指导城乡建筑绿色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标准体系,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市场环境,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1 新建建筑。
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
到“十二五”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到“十二五”末,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住房2万户。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 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
从2013年10月1日起,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的改造规划中,要将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内容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有效管理,打造出符合生态原则的城市区域。
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标准是多方面的,涉及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标准。
首先,环境保护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重要标准之一。
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是评价的重点。
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质量等方面,要求城区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且保持良好状态。
生态保护是指城区内的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提升。
污染治理则要求城区内的污染源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其次,资源利用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资源利用包括土地利用、能源利用和水资源利用等方面。
土地利用要求城区规划合理,土地利用效率高,农田和生态用地得到有效保护。
能源利用要求城区能够推广清洁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水资源利用则要求城区能够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城区的用水安全。
再次,社会经济发展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重要标准之一。
社会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就业率、居民收入等方面。
经济增长要求城区经济发展能够实现可持续增长,产业结构合理,经济效益良好。
就业率要求城区能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实现全员就业。
居民收入则要求城区居民收入水平能够得到提高,实现共同富裕。
最后,管理水平是评价绿色生态城区的关键标准之一。
管理水平包括城市规划管理、环境监测管理、资源利用管理和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
城市规划管理要求城区规划科学合理,城市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完善。
环境监测管理要求城区能够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及时监测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资源利用管理要求城区能够建立健全的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资源节约型技术。
社会经济管理要求城区能够建立健全的社会经济管理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

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零一零年六月前言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省建设厅组织有关科研设计单位编写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编制组在认真学习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及兄弟省市有关标准,结合陕西省地区建设条件和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对主要技术条文进行了专题论证,经审查定稿。
本《细则》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技术指导,为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设计获奖评审提供评判依据,以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本细则共分为5章、11个附录和评分表。
主要章节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主要评价技术内容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个部分。
评价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
强制项决定评选的入门条件,一般项和优选项决定获奖等级,评分表结构简洁,评价要求明确,易于操作。
并且可作为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单位进行自查的有效依据。
本细则由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时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请将意见寄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建筑学院111室,邮编:710055,电子邮箱:***************)组织单位: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编制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编制组负责人:刘加平编制人员:(排名不分先后):杨柳、刘艳峰、王怡、尚建丽、戴天兴、胡振、李昌华、王成军、张蓓、韦宏利、薛嘉瑞、段莉1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3.1基本要求 (4)3.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4)3.3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 (6)4 居住建筑 (8)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8)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9)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7)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37)4.5 室内环境质量 (48)4.6 运营管理 (54)5 公共建筑 (60)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60)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69)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79)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6)5.5 室内环境质量 (97)5.6 运营管理 (104)附表A1:居住建筑控制项评价表 (109)附件A2:居住建筑一般项评分表 (125)附表A3:居住建筑优选项评分表 (125)附表B1:公共建筑控制项评价表 (154)附表B2:公共建筑一般项评分表 (168)附表B3:公共建筑优选项评分表 (195)附表C:达标及总得分汇总表 (202)附表D1: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居住建筑) (206)附表D2: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 (211)附表D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居住建筑) (217)附录D4: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材料清单(公共建筑) (224)附录E:本细则用词说明 (236)1.0.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陕西省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促进国家倡导的绿色建筑在陕西省健康、快速的发展,制定本细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19〕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19〕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提升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规划建设水平,强化绿色、集成技术产部品的应用,提高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性能品质、舒适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高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居住小区1.要对标《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从建筑规划、设计、建材选用、工程施工、使用运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掘项目的特征特点,建设有特色、高品质的住房,切实提高绿色生态技术应用的认知感知度。
2.要把政策规定要求作为基本依据,完善和优化工程规划设计,开展技术审查认定工作。
政策规定技术要求与《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不一致时,应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二、加强绿色集成技术的应用1.要充分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中水、雨水等可再生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材料消耗、人力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地质、水文等环境的影响。
2.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比应达到95%,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要求,执行项目所属地规定。
3.要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提高项目建设的产业化水平。
2019年2月1日起,申报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要提供装配式建筑技术设计、部品构件采购、工程施工约定等资料;工程主体尚未施工但未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申请不予受理,技术审查不予通过,验收视为不合格;已列入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计划的项目,工程主体尚未施工、项目周边100公里范围有构部件供给产能的,应采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部品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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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co-residential area construction(征求意见稿)主编部门: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3年xx月xx日《陕西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编制组日xx月xx年2013.前言西部大开发是中共中央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
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经济结构调整、开发特色产业为关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发展,逐步缩小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各地区经济普遍繁荣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按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2001年到2010年属于奠定基础阶段,2010年到2030年为加速发展阶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2年第12号公告,国家对与西部地区以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生态小区建设。
落实国家鼓励政策,加快我省经济协调发展,急需完善地方相关标准。
为加快推进我省生态小区建设,受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由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和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 2.术语;3.基本规定;4.选址与住区环境;5.能源与环境;6.住区水环境;7.材料与资源;8.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认定的申报与评定。
本规范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中联西北设计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劳动路81号,邮编:710082,电话:029-84696657,邮箱:)。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晓光柳成辉汪建军石燕李军社李文婕刘涛张江涛席巧玲于海罗兴华孙建华张海涛田伟张浩苗逢雨宋玢高晶本标准主要审查人:目录1 总则 .............................................. ................................................. .. 02 术语 .............................................. ................................................. .. (1)3 基本规定 .............................................. ................................................. . (2)4 节地与室外环境 .............................................. .. (3)4.1控制项 (3)4.2评分项 (3)5 能源与环境 .............................................. ................................................. .. (7)5.1控制项 (7)5.2评分项 (7)6 住区水环境 .............................................. ................................................. (10)6.1控制项 (10)6.2评分项 (10)7 材料与资源 .............................................. ................................................. (12)7.1控制项 (12)7.2评分项 (12)8生态小区认定的申报与评定 .............................................. . (15)8.1生态小区申报程序 (15)8.2生态小区评分系统 (16)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7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TERMS ……………………………………………………………………23 BASICREQUIREMENTS (3)4 SECTION AND THE OUTDOOR ENVIRONMENT (4)4.1CI……………………………………………………………………4 TEMS ONTROL4.2CI (4)TEMS ATEGORIES5 ENERGY AND ENVIRONMENT……………………………………85.1CI..............................................................................8 TEMS ONTROL 5.2CI (8)TEMS ATEGORIES6 RESIDENTIAL WATER ENVIRONMENT (11)6.1CI...........................................................................11 TEMS ONTROL 6.2CI (11)TEMS ATEGORIES7 MATERIALS AND RESOURCES (13)7.1CI…………………………………………………………………13 TEMS ONTROL7.2CI (13)TEMSATEGORIES8 DECLARATION AND EVALUATION OF ECO-RESIDENTIAL…158.1E-NP....................................15 ROCEDURES RESIDENTIAL OTIFICATION CO8.2E-RS (16)RESIDENTIAL ATING YSTEM CO17……………………CODE THIS IN WORDING EXPLANATION1 总则1.0.1为了发挥西部大开发政策作用,引导生态居住小区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和小区建设质量,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资源节约、安全舒适、健康卫生、科学文明的居住环境,实现我省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评价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我省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评价。
1.0.3参与评价的居住小区,其建筑面积应大于10万平方米且用地规模应大于4公顷。
1.0.4绿色生态居住小区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1.0.5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色生态居住小区 eco-residential building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各环节,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环境负荷,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居住小区。
2.0.2热岛效应heat island effect由于热量聚集而造成的城市气温高于四周郊区气温的现象。
2.0.3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4 空调、采暖设备能效比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of HVACunit在额定工况下,空调、采暖设备提供的冷量或热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
2.0.5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 (LPD)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
2.0.6 水环境 water environment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水环境,是指满足小区内居民用水量,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将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一体的水环境系统。
它由小区给水、管道直饮水、中水、雨水收集、污水处理、排水等子系统组成。
2.0.7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8 可再循环利用材料 reusable & recycl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即可直接再利用,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再利用,或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各类回收材料的统称。
2.0.9 绿色建筑材料 green building material绿色建筑材料,是指在生态小区的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已经取得国家认证的绿色建筑材料或产品,它包括各系统中使用的设备、配套产品和住宅部品。
2.0.10 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 waste disposition systems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的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是指对小区内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管理、储存,并进行处理、处置的措施与设施。
3 基本规定3.0.1绿色生态居住小区(以下简称生态小区)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生态小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方针、政策,并符合地方城乡规划与建设要求。
3.0.2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节地原则。
应合理规划住宅、配套公建、道路、绿地等项目的用地,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宜采用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提高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积。
3.0.3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体现节能原则。
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采用适宜的建筑节能措施,使生态小区的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应达到一定的水平,使用常规能源时,应进行能源系统优化。
3.0.4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节水原则。
应注重节水技术与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3.0.5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节材原则。
应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材料、可循环利用材料和可再生利用材料,充分节约各种不可再生资源和国家短缺资源。
3.0.6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遵循环保原则。
必须以提高小区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住宅品质,建设安全舒适、健康卫生、科学文明的居住环境为目的,实现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