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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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北京语言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

申请学科

所属学科门类

学科类别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研究生部制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填表说明

一、申请校级重点学科所涉及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名称和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申请北京语言大学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所申请的重点学科。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经费=近五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三、申请材料中只能填写在编人员以及本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情况。

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为2003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情况。

五、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由本学科人员获得的成果。同一人员及其同一科研项目和成果,一律不得在不同学科“申请表”中重复使用。

七、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清晰,并根据要求填写,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页码。文字原则使用小四或五号宋体。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装订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它封面。

八、在学科介绍、科研课题名称等部分若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填写,可用“XXXXX”来代替。所涉及的重要涉密项目请科研处出具证明(含:项目下达单位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经费数额等,但须隐去项目名称)附申请材料后。

申请北京语言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基本数据

学科名称(代码)()

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简介”中请注明是否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简称:“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简称“杰出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简称“百千万人才”)、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简称“新世纪人才”)。

时间顺序填写。

三、相关学科情况

四、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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