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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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业务招待是公司联系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以及业务对口单位的窗口、桥梁和纽带,应本着“热情周到,有利工作;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好业务招待工作。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公务招待活动,包括总公司领导来我公司指导工作,调查研究;与政府部门及对口业务单位的公务往来,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

第三条接待原则:

1、热情周到,有利工作,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不接待;

3、可接待、可不接待的人员不接待;

4、原则上公务接待午餐一律不安排

酒水,应安排简餐;

5、来我公司公务人员原则上只接待

一餐;特殊情况不超过两餐。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划分:

根据总公司每年年初批准的业务招待

费指标,总额的30,由总经理控制,45,由业务副总(或业务总经理助理)控制,25,由行政副总(或行政总经理助理)控制。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的审批:

业务招待的批准权为公司总经理层,部门经理和员工无权决定。非特殊情况,一律须事前申请,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有必要招待并决定招待标准;发生特殊情况时,须先打电话进行相关请示并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事后也须及时填写

“业务招待申请单”补办审批手续。

原则上,科级以下的单次招待标准为500元以下,科级以上局级以下单次招待标准为500——1000元,局级以上为1000——2500元。

公司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应在此原则下节约使用,积极提倡以低于上述招待标准进行招待活动。

第六条其他要求:

1、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各种形式的聚

餐不予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相关餐费,

但公司统一组织的聚会除外。

2、单次业务招待费超过1.5万元(含直接支付现金、充值卡等)应上报总公司

批准;单次业务招待费超过2000元的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下的统一由相关主管副总(或相关总经理助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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