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概况
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

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是指对压力管道气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压力管道气瓶在各个领域中被广泛应用,例如工业生产、建筑施工、运输等,因此对其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下面本文将从监察对象、监察内容、监察方式、监察机构和监察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监察对象压力管道气瓶作为一个特殊的设备,监察对象主要包括设计、制造、销售、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气瓶设备及其配套设备。
设计过程中需要对气瓶的结构和材料进行评估,制造过程中需要对气瓶的加工和焊接等工艺进行检查,销售过程中需要对气瓶的包装和运输情况进行监督,使用过程中需要对气瓶的安装和操作情况进行把关,维修过程中需要对气瓶的维修和检验情况进行审查。
因此,在监察工作中需要多个环节的协同配合,确保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气瓶安全可靠。
二、监察内容1. 设计检查:对气瓶的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安全阀选型等。
2. 制造检查:对气瓶的制造工艺进行检查,包括焊接、热处理、表面处理等,确保质量合格。
3. 销售检查:对气瓶的包装和运输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无损坏和泄漏的情况。
4. 使用检查:对气瓶的安装和操作情况进行把关,包括使用环境、压力检测、泄漏检测等。
5. 维修检查:对气瓶的维修和检验情况进行审查,包括涂漆、修补、检验记录等。
三、监察方式1. 定期巡查:由监察机构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走访和检查,了解气瓶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2. 抽查检验:由监察机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气瓶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产品的合格性。
3. 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或投诉的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
4. 数据分析: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了解气瓶的使用情况和安全隐患,指导监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监察机构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通常是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门机构来进行监察。
这些机构具备丰富的技术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气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和管理。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压力管道在工业生产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然而,由于压力管道具有高压、高温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则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监察工作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监察主体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消防部门等。
这些部门应当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监察,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三、监察内容1. 压力管道的设计阶段压力管道的设计是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的基础,在设计阶段,监察部门应详细审查管道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同时,还要对管道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审查,保证其质量合格。
2. 压力管道的制造和安装阶段在压力管道的制造和安装过程中,监察部门应对管道的制造厂家和安装单位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监察部门还应对管道的制造和安装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3. 压力管道的运行和维护阶段一旦压力管道开始运行,监察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监测机制,对管道的压力、温度、流量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还应对管道的维护管理进行监察,确保维修保养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定期组织管道的安全检查。
四、监察手段为了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监察工作,监察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手段。
1. 定期检查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管道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合格、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2. 不定期抽查除定期检查外,监察部门还应不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抽查,以发现并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
3. 报告要求监察部门还应要求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报告管道的运行情况,包括管道的维护保养情况、维修记录等,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监察结果处理监察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的进展。
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

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压力管道气瓶是一种用于存储和运输气体的容器,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能源供应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压力的容器结构,对其安全监察工作要求非常严格。
以下将从监察目标、监察内容和监察方式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
一、监察目标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和运输,防止压力管道气瓶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目标包括:1. 检查气瓶的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确保气瓶的制造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2. 监督气瓶的存储和运输过程,保证气瓶在整个过程中不受损、不发生泄漏等安全问题;3. 检验气瓶的定期检测和安全阀的定期检修,确保气瓶的运行安全有效;4. 建立气瓶的档案和管理制度,做好气瓶的追溯、报废和更新工作。
二、监察内容1. 气瓶制造监察:对气瓶的制造过程进行监察,检查气瓶制造商的资质和生产设备,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审查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气瓶的制造材料、工艺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
2. 气瓶存储和运输监察:检查气瓶存储和运输环境,确认存储和运输设施是否安全、完好,防止气瓶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受到外力损伤;监督气瓶运输工具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运输过程中气瓶安全可靠。
3. 气瓶检验和维修监察:监督气瓶的定期检验,检查检验机构的资质和检验员的技能水平,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气瓶的维修和安全阀的定期检修,确保维修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4. 气瓶追溯和报废监察:建立气瓶的档案和管理制度,确保气瓶的追溯和溯源工作有效进行;监督气瓶的报废工作,防止报废气瓶继续使用造成安全事故。
三、监察方式1. 定期检查:按照监察计划和安全要求,对气瓶的制造商、存储和运输单位、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抽样检验:对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的气瓶进行抽样检验,检查气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防止不合格气瓶流入市场或使用。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的实施细则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的实施细则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是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确保压力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压力管道的安全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1.法律依据:监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依法从事监察活动,确保监察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客观公正:监察工作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监察结果的真实可信,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
3.风险评估:监察工作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二、监察工作的内容:1.设施检查:监察工作必须对压力管道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管道材料、焊接接头、阀门和附件等,确保其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3.安全培训:监察工作必须对压力管道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压力管道。
4.事故调查:监察工作必须对压力管道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监察工作的组织架构:1.监察机构:国家质检总局和相关地方质检部门是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的主要执法机构,负责对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进行监察。
2.监察人员:监察工作必须拥有一支专业的监察队伍,监察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监察任务。
3.监察设备:监察工作必须配备相应的监察设备,包括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以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测试工作。
四、监察工作的实施步骤:1.计划制定:监察工作必须制定详细的年度计划,明确监察的对象、范围和内容,确保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2.监察准备:监察工作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搜集相关资料、制定监察方案和准备监察设备等。
3.监察实施:监察工作必须按照计划进行,对压力管道进行全面监察,并将监察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1. 引言压力管道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制药、食品等各个行业。
由于其工作环境恶劣和工作压力高,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监察规定,加强对压力管道的监管和管理。
本文将从压力管道的定义、监察范围、监察任务、监察机构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2. 定义压力管道是指在工作压力超过0.1兆帕(MPa)的条件下,用来输送液态、气态或混合态流体的管道系统。
压力管道包括输送管道、支管、阀门、附件等组成的整个系统。
3. 监察范围3.1 常规压力管道常规压力管道是指输送非腐蚀性流体的管道系统。
常规压力管道的监察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管道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 材料的选用和质量控制; - 管道的安全运行; - 管道的维护与修理; - 相关设备的完好性检查。
3.2 特种压力管道特种压力管道是指输送腐蚀性、有毒、易燃或高温高压流体的管道系统。
特种压力管道的监察范围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监察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管道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 材料的选用和质量控制; - 管道的安全运行和事故应急预防; - 管道的监测和检验; - 相关设备的完好性检查; - 环境风险评估。
4. 监察任务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监察机构需要履行以下任务:4.1 监察计划的制定监察机构应制定年度监察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监察计划应涵盖常规压力管道和特种压力管道的监察工作。
4.2 监察检查监察机构应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系统的工艺流程、安全阀的设置与调整、防腐和绝热层的检查等。
监察检查的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4.3 管道事故的调查处理一旦发生管道事故,监察机构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
根据调查结果,监察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压力管道的介绍压力管道是指固体、液体或气体在管道内的流动中所承受的压力管道。
这类管道由于其所承受的压力、温度等参数较大,因此若不得善加管理,就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重大的危害。
其中,一些突发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产能下降等现象。
为此,对于压力管道,安全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必要性对于压力管道,安全监管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因为,压力管道在运输化学品,燃油等液态质物时,具有风险性。
如果管理不当,可能引发严重的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
同时,压力管道使用年限长,若在使用过程中,不加强检查和管理,长期运行下来则可能会潜在风险日增。
为了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压力管道安全监察。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现状目前,我国对于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已经加强。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后,一些下属机构对于压力管道的检验也进行了规范与加强。
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监管力度不足。
地方政府对于压力管道的安全问题认识不够深刻,不重视安全监管工作。
•司法责任不足。
对于违法行为,尤其是涉嫌危险品泄漏、毒气泄漏和爆炸等事故的违法行为,司法部门的处罚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
•检验标准滞后。
部分压力管道检验标准滞后,无法适应高压管道的需求。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改进方案为了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以下是改进方案:•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应该与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深入协商,共同制定出更完善、更可行、更引人瞩目的法律法规。
•加强监管力度。
地方政府应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压力管道的日常巡查和内部检修。
•提高司法责任。
对于压力管道行业的违法者,应该制定出更严厉的惩罚,以起到儆效作用。
•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压力管道检验标准,以适应新时期高压管道的需求。
对于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关注,不断改进我们的监管方式,使得压力管道这类危险的管线系统不断提高其安全性能,为社会的安全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守护着一片蓝天。
压力管道运行中的检查和监测范文(二篇)
压力管道运行中的检查和监测范文一、引言压力管道是一种承受高压液体或气体的管道系统,其正常运行对于保证工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测。
本文将从检查和监测两个方面介绍压力管道运行中的相关工作。
二、检查工作1. 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检查对压力管道进行检查的第一步是审查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
检查设计文件时,需要确认设计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管道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管道的布置是否合理等。
施工质量检查则包括对焊缝、接口、阀门等进行检查,确认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 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是对压力管道表面进行检查,目的是寻找管道表面的异常情况,如腐蚀、裂纹、渗漏等。
外观检查可以通过目视观察、触摸和敲击等方式进行,需要检查整个管道系统的表面。
3. 声音检查声音检查是一种通过听觉方式检查管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的方法。
正常情况下,压力管道应该是无声或者有规律的声音,如果出现噪音、杂音或者异常声音,则可能存在管道泄漏或其他问题。
4. 温度检查温度检查是通过测量管道表面的温度来判断管道是否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
温度检查可以使用红外线测温仪进行,需要检查管道表面的温度是否均匀、是否存在明显的异常情况。
5. 压力检查压力检查是通过测量管道内的压力来判断管道是否正常工作。
压力检查可以使用压力表或者压力传感器进行,需要检查管道内的压力是否在设计范围内,是否存在压力过高或者压力波动的情况。
三、监测工作1. 泄漏监测泄漏是压力管道运行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因此需要进行泄漏监测。
泄漏监测可以通过压力传感器、气体探测器等设备进行,需要定期检查泄漏监测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其灵敏度和准确度。
2. 腐蚀监测腐蚀是压力管道长期运行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因此需要进行腐蚀监测。
腐蚀监测可以通过电化学方法、超声波方法等进行,需要检测管道表面的腐蚀程度,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3. 振动监测振动是压力管道运行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极端情况下会导致管道疲劳破裂,因此需要进行振动监测。
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范本(2篇)
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范本一、概述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压力管道气瓶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对压力管道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二、法律法规依据压力管道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条例》等,同时还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相应监察。
三、监察对象压力管道气瓶的监察对象主要包括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和监察检测机构。
对于压力容器制造单位,需要监察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对于使用单位,需要监察其安全使用和养护情况;对于监察检测机构,需要监察其检测技术能力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四、监察内容1.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监察内容包括:a. 设备及工艺流程的合规性检查,包括设备的选型、制造材料的选择等;b. 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焊接工艺的合理性、焊接接头的质量等;c. 产品的质量检验,包括压力测试、气密性测试等;d. 质量记录的保存情况,包括产品制造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
2. 使用单位的监察内容包括:a. 压力管道气瓶的安装情况,包括安装位置的合理性、支撑结构的稳固性等;b. 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操作人员的合格情况、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c. 定期检验和养护情况,包括检验周期的合规性、维修养护记录的保存情况等。
3. 监察检测机构的监察内容包括:a. 检测设备的合规性,包括仪器仪表的准确性、设备的维护情况等;b. 检测技术的能力,包括人员的专业素质、检测方法的准确性等;c. 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包括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报告的完整性等。
五、监察方式对于压力管道气瓶的安全监察,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监察等方式进行。
其中,定期检查可以设定为每年或每季度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六、监察结果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监察机构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和改进。
tsg d0001-201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d0001-201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D0001-2018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中国国家标准,旨在规范压力管道的监察工作,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
本篇文章将从规程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意义三个方面进行阐述,探讨其对压力管道安全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规程的背景和制定目的。
压力管道作为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其安全运行对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如设计、制造、施工、运行和维护等环节存在问题,导致压力管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因此,为了规范压力管道的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压力管道事故的发生,提高压力管道的安全水平,TSG D0001-2018规程应运而生。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TSG D0001-2018规程的主要内容。
该规程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规定了压力管道监察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监察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第二,规定了压力管道监察的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了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规定了压力管道监察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包括监察的范围、时间、方法、内容和要求。
第四,规定了监察过程中的相关措施和标准,包括风险评估、监察检查、数据分析和事故调查等。
第五,规定了压力管道监察的监督和管理,明确了监察结果的评定和处理。
最后,我们来探讨一下TSG D0001-2018规程的实施意义。
首先,该规程的实施能够提高压力管道监察的标准化水平,确保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其次,该规程的实施能够提高压力管道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
再次,该规程的实施能够促进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增强他们对压力管道安全的重视和重要性。
最后,该规程的实施能够推动压力管道行业的发展,提高压力管道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水平。
总结而言,TSG D0001-2018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监察规定(4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监察规定一、引言压力管道是一种用于输送液体或气体的管道系统,由于其常处于高压状态,若管理不善可能会引发严重的事故。
因此,对于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和监察规定非常重要。
二、法律法规1.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对压力容器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检验、监督、管理和维修的规定。
其中特别提及了压力容器的强制性检验制度,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保证其安全可靠。
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和试验、使用和维护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特别强调了对压力管道的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设计阶段在压力管道的设计阶段,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管道的设计满足安全要求。
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强度计算和泄漏风险评估,以确定管道的可靠性。
2. 施工和试验阶段在压力管道的施工和试验阶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安全规范进行操作。
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材料质量和焊接接头的质量,确保管道的完整性。
试验阶段要进行严格的压力测试,以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承载能力。
3. 使用和维护阶段在压力管道的使用和维护过程中,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发现管道的潜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另外,还要进行泄漏监测和防腐蚀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四、监察规定1.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包括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道的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好、操作人员是否合格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
2. 技术评估对于一些老旧的压力管道,应进行技术评估,评估管道的安全状况和可靠性。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确定管道的使用寿命和更新计划,以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3. 应急响应相关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在发生压力管道事故时,要及时调度人员进行处置,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群众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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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我国目前共有压力管道约75万公里,其中工业管道20万公里,公用管道约20万公里,长输管道约5万公里(美国48万公里,俄罗斯30万公里),集输管道约30万公里。
压力管道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一旦发生爆炸或泄漏,不但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往往并发火灾,中毒等灾难性事故,如1984年墨西哥首都一管道产生裂纹导致液化气泄漏,遇明火爆炸,造成490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900多人失踪、31000人无家可归。
1996年2月18日,江苏省扬州市南门街一居民楼,因煤气管道泄露发生爆炸,造成19人死亡,6人受伤。
2006年1月20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位于四川省仁寿县的富加输气站发生一起压力管道爆炸特大事故,造成10人死亡,50人受伤。
随着我国压力管道数量的迅猛增加、使用范围的日益扩大和老旧管道使用年限的增长,压力管道的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暴露出来,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
一、质检部门实施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法律依据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三定”规定,国家质检部门实施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
其具体依据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004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颁布执行(见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4‟31号)。
该目录明确包括长输(油气)管道。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将压力管道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一同纳入特种设备范围,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监察。
该条例第条对压力管道的含义作了详细地表述,其中包括了石油天然气管道。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49项规定,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项目,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
(四)《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将压力管道和锅炉、压力容器等一并纳入此规定的调整范围,发生事故将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和负有监管职责相关部门的责任。
(五)国务院办公厅2001年关于质检总局的“三定”规定明确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的职能,即负责实施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
2003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更名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通知中,又进一步明确了对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监督职能。
(六)《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7号文)。
该通知中对各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表述。
规定质检部门的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油气田、输油气管道企业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
综上所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三定”规定等,对压力管道实施安全监察的部门,只有质检部门。
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当前面临的困难我国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始于1994年,原劳动部针对管道事故频发,在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设立了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处。
1994年3月至1995年3月,发生8起管道事故,死亡56人,伤150人,特别是济南、抚顺和马鞍山各发生1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做出了要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
为了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事故,加强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原劳动部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依据《劳动法》制订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996年4月23日颁布,1996年7月1日实施。
规定颁布十年来,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完善,逐步形成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通过强化安全监管,各类事故明显下降。
但是由于该项工作起步较晚,管理薄弱,现在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不完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于2003年3月11日颁布,并从当年6月1日起实施。
该部条例将压力管道纳入特种设备范围,明确了安全监管主体,但是由于当时的客观原因,没有将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三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难以全面、有效地开展。
二是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
对于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管在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的“三定”规定中是明确的,职责是清楚的,但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部门间交叉和多头管理的情况。
如在事故处理方面与安监总局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三是历史欠帐多,基础薄弱。
石油化工企业使用20年以上的管道,约占20%。
油气田企业使用30年以上油气管道占20%以上。
部分城市燃气管道(如东北地区)使用已达55年。
已建油气管道60%以上已进入事故多发期,由于安全管理基础差,安全投入不足,检验工作不到位,存在很多事故隐患。
四是安全检测与评价技术尚不能满足压力管道安全的需要。
尤其是在埋地管道检测技术、剩余寿命预测、安全评定、风险检验技术、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监测、监控和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修技术和完整性管理方面,这些支撑和指导企业设备维护管理的重要技术,离实际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落实压力管道安全监管的责任,近几年来,国家质检总局经过认真研究,明确了以下三点工作思路:(一)积极促进立法,加快压力管道法规标准体系构建国家质检总局向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完善工作,国务院法制办予以高度重视,已将该条例修订工作纳入今年的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也要抓紧制定压力管道法规标准体系。
(二)坚持双管齐下,生产环节抓“优生”,使用环节抓整治坚持全过程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对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等环节实施行政许可,从源头上严把安全质量关,为压力管道“优生”提供保障。
使用环节抓专项整治,组织普查,开展检验,掌握安全状况,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登记并逐步实现动态监管。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挥企业作用,实行科学监管1.对压力管道行政许可和使用、检验环节,在保证政府部门依法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国有大型企业和社会检验机构的作用。
2.根据压力管道系统性强,跨地域等技术特性和目前国内管理现状,对压力管道实行分类监察。
国家质检总局直接负责国有大型企业运营的和跨省际长输管道的安全监察。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工业管道、城市公用管道和省内长输管道的安全监察。
3.借鉴国外工业国家的经验,积极推进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和完整性管理工作试点,实现科学监管。
三、安全监察进展情况1.加快规章规范的制定,初步实现了安全监管有章可循依据现行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原劳动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先后颁布了压力管道相关的制造、安装、检验、使用等22个行政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其中有4个部门规章、18个安全技术规范。
2.严把生产、检验环节准入关,确保了压力管道“优生”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开展了对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安装、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工作,建立了质量体系,加强和完善了安全管理,使管道生产、检验检测处于可控状态,从源头上为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已经取得的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安装许可的企业已经基本满足市场需要。
形成了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安装无相应许可不得使用的氛围。
截止2006年11月底,已经取得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801家(其中有长输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82家);管道元件制造资格的单位有1166家;安装单位1262家(其中长输管道安装单位130多家),检验检测单位360家,其中长输管道检验检测单位:35家。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省(区、市)均开展了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对压力管道安装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管。
在服务重点工程上,浙江、安徽、上海、江苏、湖南等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西气东输管道支线进行了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海南、福建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中海油在海南、福建等地的(液化)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了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通过对新建压力管道的监督检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质量问题,提高管道的安全质量,保障了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
3.深入开展在用压力管道普查整治,促进了使用环节的规范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发出《关于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3]417号),《关于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2006]148号)和《关于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6]436号)等文件,布臵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
---完成了工业管道的普查工作。
截止2006年7月,共普查工业管道19.28万公里,查出隐患1.7万处,检验治理6.7万公里,办理使用登记15.2万多公里。
---公用管道普查整治全面开展。
现已普查公用管道6.6万公里,检验治理1.2万公里,办理使用登记9000公里。
---长输(油气)管道普查整治基本完成。
长输(油气)管道普查6.8万公里,其中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公司5.1万公里,共检验治理长输(油气)管道16430.64公里,消除事故隐患2600多处。
其中浙江、安徽、海南、湖南、上海、内蒙古、河南、青海、宁夏等省(市、区)开展了本行政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使用登记工作,登记注册发证3267公里。
各地针对各省管道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合乎使用”的原则开展了冷库管道、氧气管道的检验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保证了管道安全运行和促进经济发展。
4.按照两个充分的原则,做好国有大型企业安全监察工作。
在长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中,质检总局提出并执行了两个充分的原则(即充分发挥国有大型企业作用,充分体现政府监管到位)。
在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安装行政许可方面,批准了中石油规划计划部、中石化工程管理部和石油管材所等单位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和安装鉴定评审资格,在许可鉴定评审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在检验检测方面,充分发挥中石油和中石化检验力量的作用,根据中石油的要求,依法对石油天然气管道质量监督站进行资格核准。
石油天然气管道质量监督站已成功地对中石油管道局投资建设的长春至吉林的长输管道进行了安装检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长输(油气管道)的普查整治方面,经与中石油、中石化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石油、中石化二大公司组织实施本企业的长输(油气)管道普查整治,并开展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试点工作,经国家质检总局验收后予以办理使用登记。
中石化已于2006年7月转发文件,部署了油气管道普查整治工作,截止2006年12月底,普查长输(油气)管道2.5万公里,已基本完成长输(油气)管道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