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制〔2010〕54号附件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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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指导意见(安生〔2010〕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指导意见(安生〔2010〕3号)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指导意见为防止发生发电机损坏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2009版)及大唐集团生…2008‟531号《防止发电机、励磁机集电环和碳刷烧损的反事故措施》、安生…2009‟59号《关于做好发电机定子铁芯松动检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生…2009‟62号《关于防止发电机转子引线螺栓烧损的反事故措施》等文件,编写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发电机管理第一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必须制定发电机设备的订货、安装、验收、运行、检修(维护)规程或管理规定,对发电机设备实行寿命期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应在设备管理部门建有每台发电机的技术档案。

包括设备规范、图纸,主机和附属设备的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监造、出厂、交接、验收试验报告及事件说明,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护装置配置等。

第三条新(扩)建电厂的设备管理和运行人员必须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到位,并经培训合格上岗。

设备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负起从前期准备到投产运行期间的设备管理责任,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移交。

第四条建立标准管理体系,学习、掌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加以运用。

及时更新标准,保持标准的时效性。

并对发电机图纸资料,运行、检修规程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部分应及时修订。

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300MW、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及相关规程做好定期试验、轮换和检查维护工作(其他容量机组参照执行),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可知、可控、在控,以有效减少发电机设备事故。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发电机在线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积极有效地开展发电机故障监测及诊断工作。

如采用漏氢在线监测、氢气纯度和湿度在线监测、绝缘在线监测等,对发电机设备进行可靠性分析和趋势分析,判断和掌握设备的健康状态,根据设备状态指导检修,有效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第七条重视氢、油、水系统的综合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二O一六年七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编委会主任委员金耀华副主任委员高智溥王铃丁委员梁永磐安洪光王海晨李奕郝金玉项建伟赵群孙维本金安张文祥梁庆源常征吴智泉赵亚维主编赵亚维编写人员曹艳曹振龙陈延云程战斌戴申华党军邓桥方国春付晨鹏高向阳顾祥云韩永韩金华黄建军金茂林寇海荣李云李小军李玉贵刘辉刘洋刘宝林刘冠军刘君伟南继强牛清华乔红勇宋辉宋祥斌唐宏芬王凤良王晓东王增建夏明圣闫爱军衣心亮于菲张辉张宝红张冲先张达光张文龙赵勇赵立奇赵世杰赵亚维周渊目录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4)1.0 总则 (4)1.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5)1.2 防止触电事故 (7)1.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0)1.4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1)1.5 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12)1.6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4)1.7 防止烟气脱硫系统人身伤亡事故 (16)1.8 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17)1.9 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19)1.10 防止坍塌伤害事故 (22)1.11 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23)2 防止火灾事故 (25)2.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25)2.2 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6)2.3 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8)2.4 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9)2.5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30)2.6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30)2.7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31)2.8 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31)2.9 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32)2.10 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33)2.11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5)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8)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2)4.1 电源 (42)4.2 网架结构 (43)4.3 稳定分析及管理 (45)4.4 二次系统 (46)4.5 无功电压 (47)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50)5.1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50)5.2 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56)6 防止锅炉事故 (61)6.1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1)6.2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68)6.3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74)6.4 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 (79)6.5 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83)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94)7.1 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94)7.2 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96)7.3 加强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管理 (97)7.4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 (98)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100)8.1 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100)8.2 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02)8.3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105)8.4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110)8.5 防止汽轮机汽封及叶片损坏事故 (112)8.6 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113)8.7 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15)8.8 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19)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122)9.1 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 (122)9.2 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124)9.3 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128)9.4 防止热工保护失灵 (129)9.5 防止水机保护失灵 (132)10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35)10.1 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135)10.2 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 (135)10.3 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 (136)10.4 防止转子匝间短路 (138)10.5 防止漏氢 (139)10.6 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140)10.7 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140)10.8 防止护环开裂 (141)10.9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41)10.10 防止发电机定子铁芯损坏 (142)10.11 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接地故障 (142)10.12 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 (143)10.13 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43)10.14 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 (144)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45)11.1 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45)11.2 加强励磁系统的基建安装及设备改造的管理 (146)11.3 加强励磁系统的调整试验管理 (147)11.4 加强励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 (148)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51)12.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51)12.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151)12.3 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155)12.4 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156)12.5 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156)12.6 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158)12.7 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 (159)12.8 防止互感器事故 (159)13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66)13.1 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166)13.2 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170)13.3 防止开关柜事故 (17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75)14.1 防止接地网事故 (175)14.2 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 (177)14.3 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178)14.4 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 (179)14.5 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180)14.6 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81)15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82)15.1 防止倒塔事故 (182)15.2 防止断线事故 (183)15.3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184)15.4 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185)15.5 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186)15.6 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187)15.7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188)16 防止污闪事故 (190)16.1 外绝缘配置 (190)16.2 绝缘子选型 (190)16.3 外绝缘运维 (191)16.4 防污闪涂料与防污闪辅助伞裙 (191)16.5 其他 (192)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93)17.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93)17.2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195)17.3 防止单芯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 (196)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98)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21119.1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 (211)19.2 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215)19.3 防止信息系统事故 (220)20 防止供热中断事故 (224)20.1 供热管网建设和设施管理 (224)20.2 供热系统运行管理和监督 (226)21 防止设备设施腐蚀事故 (228)21.1 防止锅炉腐蚀事故 (228)21.2 防止汽、水、燃气轮机腐蚀事故 (230)21.3 防止发电机腐蚀事故 (232)21.4 防止脱硫脱硝系统腐蚀 (232)21.5 防止凝汽器及换热器腐蚀 (236)21.6 防止烟囱腐蚀 (237)21.7 防止接地网腐蚀断裂 (238)21.8 防止设备停(备)用腐蚀 (240)21.9 防止油气系统腐蚀事故 (242)21.10 防止水处理设备腐蚀事故 (243)21.11 防止水工结构腐蚀 (244)22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246)22.1 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 (246)22.2 防止变电站和发电厂升压站全停事故 (253)22.3 防止重要用户停电事故 (261)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 (265)23.1 防止机组飞逸 (265)23.2 防止水轮机损坏 (266)23.3 防止水轮发电机重大事故 (270)23.4 防止抽水蓄能机组相关事故 (275)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79)24.1 加强大坝、厂房防洪设计 (279)24.2 落实大坝、厂房施工期防洪、防汛措施 (279)24.3 加强大坝、厂房日常防洪、防汛管理 (280)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83)25.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原则 (283)25.2 加强灰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84)25.3 加强废水处理,防止超标排放 (284)25.4 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行维护管理 (285)25.5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86)25.6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87)25.7 加强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行维护管理 (28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指导电力行业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证发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电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2020年12月目录1 总则 (1)2 基本要求 (1)3 防止风机火灾事故 (2)4 防止风机超速事故 (5)5 防止风机倒塔事故 (8)6 防止风机叶片折断、轮毂(桨叶)脱落事故 (12)7 附则 (15)1 总则1.1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风机事故教训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组织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试行)》(安生〔2018〕13号文)进行了系统修订。

1.2 本《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风机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维护。

2 基本要求2.1 新建机组调试阶段必须进行振动、超速、急停按钮、看门狗、扭缆、变桨系统急停等安全链保护功能测试。

运行机组必须每年进行整体功能测试,严禁通过信号短接代替整组试验。

2.2 新建机组调试阶段要确保机组报出故障与SCADA界面显示故障相一致。

各风电场要建立不可复位故障清单,严禁原因不清复位启机。

2.3 机组SCADA或集控中心应具备参数横向对比分析功能。

2.4 新建机组试运行期间,发生变桨系统异常、振动等触发安全链动作的故障,必须要求厂家提供全面完整的分析报告,确保缺陷已经消除,方可恢复机组运行。

同时对本项目同机型风机开展相应故障的隐患排查。

2.5 控制系统程序升级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记录。

程序升级前应对原程序进行备份,并保存风电机组历史数据。

机组程序升级后应进行全面测试,确认无误后方可投运。

2.6 加强偏航运行数据管理,每年对同区域同机型机组的偏航次数进行统计,对偏航次数高于平均值两倍及以上的机组,要分析原因,调整控制策略并加强对高强螺栓的检测。

2.7 加强运行参数的环比、同比以及与设计值对标分析。

重点包括:压力、振动、转速、风速、电流、温度、功率等,通过数据分析提前查找设备隐患及预判大部件劣化趋势。

0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试行)试题库

0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试行)试题库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知识试题库(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3月)一、填空题1、《防止风力发电生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规定了风电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反事故措施,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火灾、倒塔、轮毂(桨叶)脱落、超速及全场停电事故的反事故措施。

2、所有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登高证。

3、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内宜安装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助爬器、免爬器、电控升降机等辅助登塔设备。

4、每半年应对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防风挂钩检查维护一次。

5、凡在距离坠落基准面 1.5m 及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符合作业环境要求的安全带。

6、风速超过 10m/s 时,不应使用塔筒外部提升机提升物品。

7、风速超过 12m/s 时,不应打开机舱盖(含天窗)。

8、工作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针对现场的作业环境讲清危险点,做好防坠安全措施。

9、随身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先下塔。

10、到达塔架顶部平台或工作位置,应先挂好安全绳,关闭平台盖板,然后解除防坠器。

11、必须熟练掌握高空逃生装置的使用,将高空逃生装置纳入定检项目,到期及时更换。

12、出舱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系两根安全绳,且两根安全绳不得挂在同一固定点。

13、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电工证方可上岗。

14、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15、检修后,应对五防闭锁装置进行验证试验。

16、禁止工作班成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禁止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17、在电感、电容性设备上作业或进入其围栏前,将设备充分接地放电。

18、当操作机构有卡塞或不灵活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然后确定下一步正确的操作方案再进行操作。

19、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20、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侧均应装设临时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0〕2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0〕24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年7月13日大唐集团制〔2010〕23号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风电场火灾事故及与之相关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风力发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火灾事故及与之相关的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风电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各风电企业及所管理的风电场。

第三条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风电企业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各风电企业要逐级建立“专业管理、岗位负责、全员参与、统一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即以专业技术管理为基础,生产、管理岗位全面负责,全体员工人人有责,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各级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考核公司系统的落实情况;(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各风电企业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组织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三)接受国务院和国家防火指挥机构关于森林防火、草原防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掌握、报告草原、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防火抢险救灾任务;(四)制定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监督下级单位分解目标并组织实施;(五)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系统的消防工作,参与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处理,组织事故后的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六)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定期深入基层企业,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基层企业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组织攻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一、填空:(365题)1、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操纵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2、关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3、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操纵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

5、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幸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6、操纵室、开关室、运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纳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7、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害的阻火墙,应及时复原封堵。

8、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9、如需要电缆中间接头,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0、汽机油系统应尽量幸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11、汽机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12、新增电缆的防火涂料厚度应达到1~2毫米。

13、油管道法兰、阀门邻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牢固完整,并包好铁皮。

14、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洁净。

15、汽机油系统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承诺加锁,平常应加铅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16、汽机油系统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17、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赶忙停机处理。

18、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必须依照燃油种类严格操纵在承诺的范畴内,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

大唐国际制〔2010〕54号附件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年版)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制定了本细则。

第二条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工人等人员也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三不伤害”。

第三条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可靠性,违章是作业人员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可靠性;要以人为本,通过全员控制差错、反违章行动计划的落实来保证人的可靠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提高全员防范事故的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练兵和反事故演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第六条要对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加强对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第七条坚持设备治理、技术改进和规范管理相结合。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除管理盲区,落实安全职责,严格安全考核,狠抓习惯性违章。

第八条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 796-2001)和《风机安全手册》中等有关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导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年版)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实施原则、重点要求和措施,系统各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2 引用标准下列规定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中引用而构成本导则的条文。

本导则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4962—198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50229—1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12145—199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7064—1996 透平型同步电机技术条件GB/T7409.1—7409.3—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GB/T17468—1998 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l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47—1998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647—1998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435—1991 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DL/T735—2000 大型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动态特性的测量及评定DL/T651—1998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DL/T650—1998 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655—1998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6—1998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7—1998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9—1998 火力发电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5—1998 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6—1998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7—1998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478—9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4—19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623—1997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DL/T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5009—19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SD223—1987 火力发电厂停(备)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JBlT8990—1999 大型汽轮发电机定子端部绕组模态试验分析和固有频率测量方法及评定DIJ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发输电发[2000]125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能源电[1992]1069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劳部发[1993]442号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能源安保[1991]709号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85)电生火字87号、基火字64号防止20万千瓦机组大轴弯曲事故的技术措施(86)电生火字193号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88)电生计字17号关于转发20万千瓦氢冷发电机防止漏氢漏油技术措施细则能源部发[1990]14号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补充规定能源部、机电部电发[1991)87号防止200、300MW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发生短路的技术改进措施国电发[1999]579号汽轮发电机运行规程国电安运[1998]483号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电规发[1996]214号单元机组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若干技术问题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电规发[1996]214号单元机组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若干技术问题规定电安生[1997]356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调[1994]143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电安生[1996]589号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发输电[1999]72号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调网[1997]93号合成绝缘子使用指导性意见调网[1997]130号防污闪BTV涂料使用指导性意见国电发[2001)148号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试行)电力工业部第9号令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 总体要求3.1 各发电企业应将本导则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提高全员防范事故的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3.2 根据国家的新标准,行业的新经验,使用的新设备、新材料,在本导则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3.3 将落实本导则的项目在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中优先安排,并保证资金到位;3.4 坚持设备治理、技术改进和加强管理相结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指导意见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指导意见为防止发生发电机损坏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2009版)及大唐集团生〔2008〕531号《防止发电机、励磁机集电环和碳刷烧损的反事故措施》、安生〔2009〕59号《关于做好发电机定子铁芯松动检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生〔2009〕62号《关于防止发电机转子引线螺栓烧损的反事故措施》等文件,编写本指导意见。

第一章发电机管理第一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必须制定发电机设备的订货、安装、验收、运行、检修(维护)规程或管理规定,对发电机设备实行寿命期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应在设备管理部门建有每台发电机的技术档案。

包括设备规范、图纸,主机和附属设备的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监造、出厂、交接、验收试验报告及事件说明,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保护装置配置等。

第三条新(扩)建电厂的设备管理和运行人员必须按《中1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前到位,并经培训合格上岗。

设备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负起从前期准备到投产运行期间的设备管理责任,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移交。

第四条建立标准管理体系,学习、掌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加以运用。

及时更新标准,保持标准的时效性。

并对发电机图纸资料,运行、检修规程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部分应及时修订。

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300MW、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及相关规程做好定期试验、轮换和检查维护工作(其他容量机组参照执行),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可知、可控、在控,以有效减少发电机设备事故。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发电机在线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积极有效地开展发电机故障监测及诊断工作。

如采用漏氢在线监测、氢气纯度和湿度在线监测、绝缘在线监测等,对发电机设备进行可靠性分析和趋势分析,判断和掌握设备的健康状态,根据设备状态指导检修,有效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第七条重视氢、油、水系统的综合管理。

大唐国际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根据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目录见附表一。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目录见附表二。

第三条根据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按危险性将重大危险源分为四个等级。

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由集团公司监督管理;二级和三级重大危险源由各分、子公司监督管理;四级重大危险源由各企业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国际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责任制第五条大唐国际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系统所属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唐国际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职责(一)组织所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二)利用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预警和问题整改工作;(三)检查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演练;(四)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对直接监督管理的二、三级重大危险源实行监控管理;(六)协调组织和监督检查所属企业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工作;(七)审核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表和评估综合报告;(八)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星级考评工作,定期公布所属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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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0年版)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制定了本细则。

第二条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工人等人员也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三不伤害”。

第三条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可靠性,违章是作业人员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可靠性;要以人为本,通过全员控制差错、反违章行动计划的落实来保证人的可靠性,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提高全员防范事故的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练兵和反事故演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第六条要对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加强对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第七条坚持设备治理、技术改进和规范管理相结合。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并严格执行,消除管理盲区,落实安全职责,严格安全考核,狠抓习惯性违章。

第八条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2) 、《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 796-2001)和《风机安全手册》中等有关要求。

第九条在防止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交通事故等类型的人身伤害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按期进行检验。

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

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完善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使作业现场规范有序。

第十条加强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核,禁止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杜绝“以包代管”,签订安全协议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的新标准,行业的新经验,使用的新设备、新材料,在本细则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各风电场实施,各风电场均应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第十三条防触电人身伤亡事故(一)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二)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掌握触电急救、心肺复苏救护等紧急救护法。

(三)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对风机、变电所电气系统图的学习。

(四)严格按照风机作业规程进入现场工作。

(五)严格按照电气安规中要求进行电气作业。

(六)对带电导体实施绝缘、屏护,隔离或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或在安全电压下用电等措施防止直接触电。

(七)对带电导体实施加强绝缘,或进行电气隔离、保护接地,或使用安全电压、自动断开电源(包括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等措施防止间接触电。

(八)杜绝违章用电。

(九)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开工前对工作成员把任务、危险点、安全措施交待清楚,负责人要检查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隐患。

(十)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十一)在对风机进行故障处理后启动风机时,要远离变频柜处。

在对风机进行电气测试的时候,要通知到机舱的每一个人。

(十二)在电感、电容性设备上作业前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设备充分接地放电后方可进行。

(十三)维护检修发电机前必须停电并验明三相确无电压,并根据安规要求装设接地线和悬挂标识牌。

(十四)在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风电机内或靠近风电机。

风电机遭雷击后1h内不得接近风电机。

(十五)风电机受潮会发出沙沙噪声,此时不得接近风机,以防感应电。

(十六)对箱式变压器及35KV线路巡视时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及对大风、大雾、冰冻天气对风机及集电线路的危险点预控及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七)对于永磁直驱型发电机组,检修发电机系统任何部件前必须可靠机械锁定叶轮。

(十八)进行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缺陷、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及时纠正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并做好记录。

(十九)对于野外作业必须保证2人及以上,携带合适的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二十)开始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工作成员进行“三讲一落实”宣贯,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及预防措施清楚(“四清楚”);必须对作业环境、作业任务、安全措施和安全措施交底进行确认,未经确认严禁作业。

(二十一)强化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护及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四到位”)。

(二十二)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及事故应急演练,以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二十三)新投运风机必须具备必要的防误触、碰带电设备的闭锁装置,已投运风机视具体情况进行改造。

第十四条防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一)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高空作业及其注意事项培训。

(二)对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安全工器具,尤其是防坠落滑块进行定期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其合格。

(三)风机点检、维护、检修、运行人员都要取的登高作业证。

(四)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中有关高处作业安全事项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五)严格按照工作票要求,工作负责人讲清危险点,做好防坠落安全措施。

(六)车辆、人员不要停留在风机半径120米之内和吊车口下边。

(七)风速过大、精神状态不好或者身体条件不允许情况下,禁止登塔作业,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不得检修风电机。

(八)登塔前,要重点做如下检查:安全带外观检查,看是否有损伤;安全挂锁是否滑动顺畅,减震块是否损坏,将安全滑锁挂好后,登高1米后向下拉动,测试其防下坠功能正常;在登塔之前两人要相互仔细检查安全带是否穿戴好;检查工具包是否扎牢,是否有漏洞;登塔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塔筒爬梯上有油、雪、水、冰时,应禁止攀登。

(九)任何时候在风机上工作都要保证至少有2人。

一次只允许一个人攀爬塔架梯子,另一个人须等待第一个人爬到塔架顶部后攀爬。

登塔速度不宜过快,不得两个人在同一段塔筒内同时登塔,登完一级塔筒,须将盖板盖好后继续攀登。

(十)登塔之前须将风机停机,并将就地控制柜切换至“就地”方式。

(十一)机舱作业前,安全带、工具包、油桶等物品要摆放合理。

(十二)使用吊车时候,应用检测合格的安全绳连接人与机舱内离吊车口最近的挂点,检查无误后,找好重心后方可打开吊车口。

(十三)若安全绳有可能与锋利面接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或者更改挂点。

(十四)若吊车口处地板有油、雪、水、冰,须将地板上的和粘在鞋底上的油、雪、水、冰清理干净后再打开吊车口。

(十五)物品吊上来后,应先将吊车口盖好后,再卸下物品。

(十六)出舱作业时,需要在风速符合安全要求条件下进行,应使用加长安全带,并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检修维护手册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十七)在登塔时,若发现爬梯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领导组织消除,并在班后会上告知所有人员。

(十八)处理完毕风机缺陷后,如需在机舱启动风机,启机之前需做好防坠落措施,远离吊车口、机舱出口。

(十九)使用吊车时候,必须严格按照起重吊具的管理规定执行,每次使用吊车,工作负责人必须安排人员监护,起吊过程中人员要远离吊物下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做好现场警戒工作,防止外人进入。

(二十)进入风机轮毂工作时必须在规定风速内,并按要求对机械锁紧装置进行双侧锁定。

(二十一)加强对现场检查,对查出的缺陷、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及时纠正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行为。

第十五条防止机械伤害事故(一)特种作业人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并考取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资质人员进行特殊作业。

(二)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紧急救护法。

(三)作业中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中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机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加工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六)根据要求穿防砸、防滑绝缘鞋进入现场工作。

(七)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且表面光滑,不得有歪斜、缺口、裂纹等情形。

大锤及手锤的手柄必须装设牢固。

(八)不准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抡大锤时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九)用凿子凿坚硬物体时(如各种金属、水泥等),必须配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临时安全围栏,以防碎片打伤人。

(十)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工具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十一)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

砂轮机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十二)使用砂轮机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

用砂轮机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侧面研磨工具。

(十三)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靠近被加工物体,不准用力过猛。

(十四)使用锯床时,必须把工件安装牢固,不准戴手套操作。

(十五)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以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十六)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十七)在清理金属碎屑时,必须等转动设备停转才可清理。

不准用手直接清理,要用专用工具。

(十八)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作业前应认真进行作业风险预控分析,工作负责人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分析可能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人员要到位检查。

(十九)在转动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和维护作业时做好以下工作:在进行转动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做好防止机器突然启动的安全措施,将检修设备切换到就地控制,与相关设备和电源断开,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

对风机驱动轴系作业前,需要严格按照风机厂家技术说明书相关内容做好激活高速轴刹车,锁定低速轴,按下紧停按钮等相关安全措施。

在检查和清理传动设备时,应防止人身触及皮带或其他转动部位,禁止在传动设备上行走和传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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