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财政扶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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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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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2、《“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的意见》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6〕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临港地区管委会:“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要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坚持高标准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坚持功能建设、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智能制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以深化产城融合为导向,不断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和品质提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为此,在延续上一轮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本意见,政策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

一、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一)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

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市政府下放给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临港地区具有承接能力的,全部下放给临港地区管理。

通过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多种形式,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区内审批;在临港人才服务中心增设公积金管理、社保办理、外国人就业、出入境办理等服务功能,实现人才服务事项区内办理。

建立临港地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

率先在临港地区开展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专项改革试点。

(二)完善市属区管体制。

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市政府对临港地区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以及资源配置、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浦东新区政府继续支持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并按照有关事权分工,对临港地区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公共服务项目等予以财力保障。

海铁联运 宁波高速起步

海铁联运  宁波高速起步

铁 联 运 领 域 有 实 质 性 合 作 ,力 争 在 宁 波 和 成 都 之 间打 造 一 条 便 捷 的海 铁 联
运 通 道 。这 意 味 着 今 后 宁 波 有 望 把 港 口 “ 到 ” 成 都 ,而 宁 波 将 成 为 成 都 搬 最便 捷 的 出海 口。 宁波 市 交通 局 副局 长孙 时光 表 示 , 成 都 是全 国铁 路 的 主 要枢 纽 ,2 0 0 9年 宁波 港 口吞 吐量 达 3 8 .4亿 吨 ,这 为成 都 地 区 大 量 外 贸企 业 、汽 车 企 业 以及 I T企业 提供 了很好 的物流 基础 。宁 波 、
快车道 , 为全 国海铁 联运 “ 成 亮点 ” 之一 。
可 以说 , 甬限
0 9年 要 提 高 港 口的 货 物 吞 吐 量 , 爆 ” 了宁 波 港海 铁 联 运 业 务 的 突破 性 公 司等 6家 企 业 ,拿 到 了 2 0 度 宁 增 长 ,宁 波 港 也 颇 为看 重此 条 港 口物 波 港 航 发 展 补 助 金 共 计 4 1 1 元 。 l .5万 必须 发展海 铁联运 20 0 9年 2月 2 8日,宁波 一 义乌 流大 通 道 。 据 统 计 ,宁 波 港 口集 装箱 这是 宁波 市首次对 从事宁波港 口海铁联 运相 关业务 的企业进行 补助 。宁波港 口 集装 箱 班 列 开 通 ,这 是 物 流业 调 整 振 海 铁 联 运 7月 完 成 3 7 1 0标 箱 ,其 中 ,
唯一 实 现进 出 口双 增 长的省 份 。 以往 ,成 都 的 货 物 大 都 由货 轮 搭 载 ,顺 长 江 而 下 ,到达 上 海 需 1 左 0天 右 时 间 。如果 通 过 集装 箱 铁 路运 输 ,4 天 即 可 到 达 宁 波 。 今年 ,双 方 将 在 海 今年 5月 1 9日,重庆 铁海 联 运 国 际 大通 道 起 运 ,标 志着 深 处 内 陆 2 0 00 多 公 里 的 重 庆 市 从 此 可 以与上 海 、苏 州 等 沿海 城 市竞 争 ,如 果 目的地 是 欧 洲 ,重 庆甚 至 能少 花 一天 的运输 时 间 。 此 外 ,成 都 、 西 安 等 西 部 地 区 的大 型 物 流 园 区 也 正蓬 勃 发展 。在 国 家大 力

浙江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8.11.05•【字号】浙综交改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综交改发〔2018〕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2018年11月5日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为落实省政府“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按照《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浙政办发〔2018〕18号)总体要求,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以下简称“四新”),培育我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积极培育高端交通建筑业1.支持省内建筑企业拓展交通建筑市场。

依托杭州、宁波、绍兴等建筑强市,启动开展试点示范,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标段,鼓励省内骨干建筑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交通建筑在我省建筑业中的比重。

支持省内建筑企业“走出去”,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等海外交通建筑市场。

鼓励各建筑强市(县)设立对外承包工程风险专项基金,解决企业开具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担保问题。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2.创新交通建筑企业资质资格管理。

建立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等领域业绩互认机制,对以房屋建筑为主的省内骨干建筑企业申请市政、公路等基础设施领域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给予绿色通道支持。

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试行“业绩跟人走”,支持我省具有良好信用,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程业绩的企业参与相应项目建设。

宁波港海铁联运蓄势再发

宁波港海铁联运蓄势再发

宁波港海铁联运蓄势再发
宋兵;博晓红
【期刊名称】《珠江水运》
【年(卷),期】2013(000)0z1
【摘要】相对国内一些大港口而言,宁波港的海铁联运尽管起步较晚,但却发展甚快。

从首个班列开通前的寥寥868标箱到2012年底的5.95万标箱,宁波港海铁联运一路疾行。

今年一季度达到23248标箱,同比增长74%,宁波由此一举跻身全国货运量第二大的海铁联运目的地港口。

与此同时,已经获批的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则将“如虎添翼”,为宁波港集装箱海铁联运注入了新动力。

【总页数】3页(P66-68)
【作者】宋兵;博晓红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一带一路”政策下我国海铁联运的发展对策研究——以宁波港海铁联运为例
2.宁波港海铁联运蓄势再发
3.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业务量突破60万箱
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宁波港海铁联运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意见(修订)的通知
5.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宁波港海铁联运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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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有关收费问
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25
•【字号】甬政发[2006]83号
•【施行日期】2006.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有关收费问题的通

(甬政发[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宁波港集装箱运输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宁波人民政府对宁波口岸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货运站)受费价格干预措施的批复》(浙政函[2006]103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货运站)在集装箱提(还)空箱的装卸业务中一律停止向提(还)箱人收取堆场附加费。

二、国际集装箱港外堆场(货运站)收取的集装箱空箱装卸费(吊机费)仍维持20英尺标准箱50元/次、40英尺标准箱75元/次的标准,不得提高;向外贸货主方收取的其他费用一律稳定在原有水平,不得提高,也不得新增收费项目或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

三、货物代理企业一律不得再向外贸货主收取堆场附加费。

四、上述要求请严格执行。

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五、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与单位。

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期间,要正确处理航运公司、堆场、货主、集卡车队等主体的经济关系,加强综合治理,积极疏导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的对策

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的对策

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的对策张国钧【摘要】海铁联运具有低成本、低排放、规模化等特点,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港口大力发展的运输方式,但目前我国港口的海铁联运占比较小.通过分析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在海铁联运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搭建组织结构、优化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研发、扩大网络辐射、创新多式联运业务模式、大力推广海铁全程物流模式、争取政策支持等6个方面,提出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优化对策,共同打造海铁联运精品班列,促进运量持续快速上升.【期刊名称】《铁道货运》【年(卷),期】2019(037)002【总页数】5页(P11-15)【关键词】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精品班列;运营模式【作者】张国钧【作者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处,上海20007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530.84;U169.6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在建设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同时通过海洋运输加强我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往来,成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1]。

为了加强我国港口集装箱集疏运能力,国务院发布《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将多式联运工程列为重点工程。

海铁联运是优化港口运输结构、提高港口集疏运能力最有效的运输方式之一,随着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更加密切,依赖海洋运输的国际物流需求量更大,海铁物流的发展逐渐得到国家的重视。

近年来,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局集团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通力合作,将海铁联运作为双方共同打造的重点项目,取得了长足发展。

1 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联运现状1.1 现状宁波舟山港位于“一带一路”交汇枢纽位置,紧邻全球最繁忙的国际主航道,区位优势突出,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架起贸易通道,拥有航线251条,远洋干线124条,航线资源丰富。

2017年,宁波舟山港成为全球首个超“10亿吨”大港,货物吞吐量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 460.7万标箱(TEU),同比增长14.1%,增幅在国内外主要集装箱港口中居前列,继续排名全球第4位[2]。

宁波发展海铁联运的策略分析

工程 学院 , 浙江 宁 波 3 5 1 ) 12 1
摘 要 : 铁 联 运 作为 国 际 多式 联 运 的 重要 组 成 部 分 , 有 安 全 、 海 具 快捷 、 保 、 本 低 、 量 大 的 优 点 , 别 是 中 长运 环 成 运 特
距优 势 更 为 明 显 , 以 主要 运 用 于 港 口与 内陆 间 的运 输 联 系 。本 文 通 过探 讨 国 内外 海 铁 联 运 发 展模 式 , 重 分 析 宁 波 市 所 着 发展 海 铁联 运 的 资源 优 势 及 现 状 、 问题 , 用 E I 运 D 等信 息 技 术及 相 关 海铁 联 运 基 础 理 论 ,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符合 宁 波发 展 有
与中 国相似 , 国东 西海 岸港 口拥有广 阔的 内陆 腹地 , 区资源 分布不 均 。但 其东 西部经 济发展 比 美 地 较均衡 , 北美大 陆桥及 良好 的铁 路建设 都 为海铁联运创 造有利 条件 。从 大范 围来 看 , 国海铁 联运主要 美 分 布于东 西海岸港 口之 间。美 国是 现代物流 的最早 提 出者 , 其基 于集 装 箱 的海 铁联 运 发展 同样 兴起 较 早 , 展得较 为成 熟 。其 主要 集装箱 码头都 设有铁路 线 。为提 高运 输效 率 , 多 大港 诸 如洛 杉矶 等 , 发 许 已
第2 3卷 第 1期
2 1年 3月 叭
宁 波 工程 学 院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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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 3 NO 1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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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发展 海 铁联 运 的策 略分 析
推行 了“ 网运分 离” 的铁 路行业 改 革 , 体 服务水 平 较高 。但 是 由于 欧洲 板块 的限 制 , 输 需求 主要 来 整 运 自运距 为 8 0公里 以 内的货物 , 加 上欧洲 四通 八达 的内河 网和高速公 路 网 , 0 再 卡车 和驳船 给铁路运输 带

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ZH01)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宁波镇海规划设计研究院201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4)《宁波港总体规划(2003)》;(5)《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06)》;(6)《宁波市镇海区分区规划(2004-2020)》;(7)《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空间布局规划(2008)》;(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10)涉及镇海后海塘片区的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地段位于宁波镇海区,北至灰库塘、东至甬江、南至环城北路,西至威海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47.09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0.19•【字号】金政办发〔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金政办发〔2023〕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19日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进一步促进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物流企业园区化。

鼓励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园区平台和入驻企业亩均综合贡献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对物流企业年营业额首超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物流企业购置车辆。

对物流企业年实际购置营运货车、冷链运输车、新能源运输车的费用(以销售发票为依据)达到1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按实际购置费用的5%、7.5%、10%给予补助。

四、支持企业联动融合发展。

对物流企业承担制造、商贸、快递类企业年度物流服务费用达到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7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发展。

对引进和培育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以企业前三年度营业额最高值为基数,当年营收增长率达到10%、20%、30%的,分别给予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27•【字号】甬政发[2005]83号•【施行日期】2005.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5]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口岸管理体制,加快“大通关”建设的指示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电子口岸是由国务院倡导,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12个部委共同参与建设的跨部门数据交换、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统一的信息平台。

地方政府参与建设电子口岸是有效整合中央与地方信息资源,深化实施“大通关”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电子口岸发展的必然要求。

加快推进宁波电子口岸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口岸环境,增强口岸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有利于宁波进一步确立全省对外开放龙头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地位,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总体思路(一)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3年努力,建成具有标准性、实用性、可靠性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在全市“大通关”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

争取重点业务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口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开发取得重大进展;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经济活动主体之间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信息平台运作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服务海运、陆运、空运和多式联运,与国际接轨的政务性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一个窗口、全面查询,一套系统、分类服务,一处修改、全线更新,一次交费、全程通关。

(二)宁波电子口岸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严密、高效、科学、安全的整体要求,遵循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在推进口岸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建设、规范经济秩序、降低贸易成本、提高通关通检效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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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财
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政发[2015]18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6
【实施日期】2015.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甬政发〔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6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市海铁联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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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宁波至华东地区集装箱铁水联运示
范通道建设,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宁波海铁联运市场,推进江海陆综合联运中心建设,拓
展和发展宁波港口经济圈,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扶持对象
(一)从事宁波市集装箱海铁联运的实际经营人;
(二)承担宁波铁路港站与各中转码头之间海铁中转集装箱驳运的集装箱运输公司;
(三)为宁波市集装箱海铁联运提供集装箱服务的船公司;
(四)宁波市海铁联运公共服务平台(班列经营人)。
二、资格条件
(一)申请宁波市集装箱海铁联运政策资助的实际经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有关规定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
3.考核年度实际完成经宁波港口海铁联运集装箱重箱数量达到500标准箱及以上。
(二)申请宁波铁路港站与各码头之间提供集装箱驳运服务政策资助的集装箱运输公
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有关规定在宁波市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与宁波铁路港站签订驳运协议,从事宁波铁路港站与各码头之间的集装箱驳运业
务,并向宁波市海铁联运办公室、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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