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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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查治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

同时,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报告显示,本公司按照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相关要求,立即组织停产期间现有工作人员对通知进行集中研究,并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截止4月底,共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12条,全部隐患整改完毕,实现了“安全防范关口前移,各类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的目标。

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小组,由XXX担任组长,XXX、XXX和XXX担任成员,由XXX具体负责本次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宣传到位,全员参与隐患自查自纠。

厂级自查由主要负责人、厂长负责,安全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许可证的自查;车间级、班组级由安全员、班组长及维修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全面。

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确保日常生产安全。

公司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成。

同时,深入分析隐患产生问题和原因,举一反三,加强员工教育,确保同类隐患不再出现。

本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将结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隐患自查自纠变为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来开展,加强对危险源进行持续识别,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治。

2020年4月30日,发布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表。

该表列出了各种隐患情况,包括树木、浮土、警示标志不规范和安装不牢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需要重新规范设置、更换挡车高度、维护修缮等措施进行整改。

同时,还需要增加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急处置卡和警示牌,确保道路平整和排水沟完好。

此外,还需要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矿用车和气瓶放置在规定区域内,增设破碎机传达防护罩等措施。

解读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解读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解读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矿山生产一直是属于危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国家对此也不断的在探索高效而安全的生产方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

下面为大家进行解读的是关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一)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者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解读:地下矿山转露天开采,原有地下矿山采空区可能不明。

如果未探明采空区,并采取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即进行作业,往往造成人员和设备掉进采空区事故的发生。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2.6.4条规定:“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时,应将全部地下巷道、采空区和矿柱的位置,绘制在矿山平、剖面对照图上。

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

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的,或者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解读:露天矿山存在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即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了《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规定对露天矿山七类设备、材料和工艺禁止使用。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2019年整理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资料

2019年整理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置参数符合设计要求,防洪措施到位
3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每发现一处 不符扣1分
8
开采方式
3分
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3
未按照设计方式开采或使用的 扩壶爆破、 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的不得分直接定为D级
否定项
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小型露天采石场)
2
9
水文地质条件2分
大气降水量小, 地下水量小, 边坡稳定性好, 岩土体无变形破坏
分;未向安监部门报告不得分
5
标准化体系
3分
安全标准化建立情况
安全标准化一级
3
安全标准化二级
2
安全标准化三级
1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标准 分值
计分方法
实际 得分
备注
6
应急救援
4分
应急机构
建立矿山应急管理机构文件、 建立矿山应急 救援组织, 定期组织培训, 合格上岗; 生产 规模较小, 可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应当指 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并与邻近的事故应 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5
除尘设备不符合要求,每 发现一处扣0.2分
安全防护罩或护栏
破碎系统转动部位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
罩或护栏
1.5
每发现一处不否扣0.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评审内容
标准 分值
计分方法
实际 得分
备注
5
电气设备
3分
变电所
变电所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 防潮及防 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1.5
每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
备注
10
边坡稳定
4分
采场边坡定点定期观测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问题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问题
下 :
( )一些小 型露天 采石场 从事爆破 作业人 员 ,未 1
参 加 有 关 部 门组 织 的爆 破 安 全 技 术 知 识 培 训 及 考 核 , 无证上 岗;
浮 石
() 一 些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在 爆 破 参 数 选 用 过 程 2
中 ,抵抗线值 选取 过大 ,爆 破质 量不 佳 ,产 生底根 ,
爆 破 器 材箱 放 在 车 库 内
( )一些小型露天采石 场 的油罐区 内没有 设置 围 5 堤 、无防雷装置 、无 防静 电装 置 、无 消防设 施 ,存 在
火 灾 、爆 炸 的 安 全 隐 患 ;
油 罐 区 存 在 的 安 全 隐 患
3 5
维普资讯
l 矿 区总平面布置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矿 区 内 主 要 建 、构 筑 物 包 括 采
场 、临时爆破器材库 、油罐 区 、破碎 筛分 系统 、汽车
库 等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在 矿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存 在 的 主 要
安全问题如下 :
爆 破 器 材 库 设 在 办 公 室 院 内 ( 中右 下 方 ) 图
坍 塌 危 险
( )个别小型露天采石场违反 《 型露天采石场 4 小
( )由于地质条件 因素 ,黑龙江省 小型露 天采石 1
场 分 布 具 有 区 域 性 、集 中性 的 特 点 。小 型 露 天 采 石 场
主要分布在阿城 、牡丹 江 、鸡 西等地 区 。由于 建矿 时
间早 或 其 他 原 因 ,一 些 采 石 场 邻 近 村 庄 ( 破 飞 石 最 爆 小 安 全 距 离 内) 、采 石 场 与 采 石 场 相 邻 ( 破 飞 石 最 爆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

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 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一一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进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露天矿山重大隐患排查表

露天矿山重大隐患排查表
符合/不符合
6
未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边坡进行稳定
性分析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 5.2.4.5 条规定:矿山应建立健全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每 5 年至少进行 1 次边坡稳定性分析
符合/不符合
7
采场边坡或排土场边坡构成重大隐患的情形
1.高度 200 米及以上的采场边坡未进行在线监测;
符合/不符合
3.山坡排土场周围未按设计修筑截、排水设施。
符合/不符合
12
露天采场未按设计设置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包括平台设置的位置和宽度等参数劣于设计要求。
符合/不符合

擅自对在用排土场进行回采作业
未经设计和安全技术论证,擅自对在用排土场进行回采作业的,即判
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露天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排查表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
检查时间:2024.3.26-2024.3.27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采空区和溶洞,或者未按设计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
地下开采转露天开采前,未探明许可开采范围内及邻近区域的采空区和溶洞,或者开采前未按设计的方法或方式处理对露天开采安全有威胁的采空区和溶洞,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符合/不符合
3.位移观测资料显示的水平位移量或者垂直位移量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符合/不符合
9
运输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 10%以上
当露天矿山运输道路坡度(最大纵坡或平均纵坡)大于设计坡度 10%以上时,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符合/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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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隐患
背景介绍
小型露天采石场是指石材开采、生产线较小的采石场,规模一般较小,生产设备也相对简单。

这类采石场一般规模较小,管理水平参差
不齐,很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
1. 计划不周,管理不严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规模较小,管理不松,很容易出现管理缺失的情况。

包括对设备、机械、人员的计划安排不周,质量、安全、环境管
理等方面缺失,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2. 员工缺乏专业技能
小型采石场往往由当地的村民或无技术、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许
多员工缺乏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经验少,很容易导致采石作业中出现
安全隐患。

另外,对于村民采石队,由于其工作地点常常在家乡周边,使得考虑到自然界原因,一些自然现象对他们的脆弱健康状况有破坏
作用。

3. 采石场设备老化,保养不当
小型采石场往往由资金有限的个人或小公司经营,采石设备有很多
已经处于使用寿命的边缘。

由于设备老化,缺少及时保养和维护,非
常容易出现故障和安全事故。

4. 地质构造不稳定
小型采石场多建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地质条件不稳定,地形险峻。

这样的环境安全风险大,一旦采石场破坏了地质条件,很容易导致山体滑坡、崩塌等。

而一些新启市场的小型采石场由于缺乏对环境的科学了解,对其开采规律一知半解,在安全环保方面也存在很大隐患。

安全措施
1. 加强管理
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管理功能、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保证管理和操作规程的严格执行。

增强监管,完善安全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2. 加强培训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真正成为采石行业的行家。

针对新员工和没有经验的员工增加培训时间和范围,加强其安全、质量、文化知识的学习掌握。

3. 设备保养和维护
对设备和机械进行定期、全面的保养和维护。

设备的保养、维护、保险金的缴纳是确保其运转安全、长久的关键。

4. 加强环保
小型采石场在采石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黑烟、废渣等对环境和健
康有很大影响。

在采石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周期内,建立无害化处置的制度,明确不得随意放弃有害物质。

结论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隐患,既涉及工人本身的
安全,也涉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在采石生产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管理,加强培训,设备保养和维护,加强环保。

通过有效地进行安全措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水平在不断提升,生产环境则更趋和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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