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代理合同-有利于乙方

品牌代理暨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

(乙方主导签订,条款有利于乙方/代理方)

合同编号:合同签署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确认内容,就附表I 确定的甲方商品(以下简称本商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共识,就区域销售总代理相关事宜,在互利共赢、利国利民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须向对方递交其本年度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等与经营有关的证书。双方承诺所递交的上述证书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甲方授予乙方为甲方生产的品牌产品在区域的销售总代理,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等相关服务。

代理产品范围:详见附表I。

代理期限: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前,甲方或乙方若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的要求,本合同有效期则可自动延长1年,可连续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可以中途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专卖店、店中店、分销网点基础建设的支持:门头及装修方案由乙方提出书面申

请经甲方核准后方可实施,费用乙方先行垫付。合同年度期满后甲方按核准时商定的比例给予报销。

2.广告推广支持:各种广告宣传方案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甲方将陆续在全国、国际范围内参加大型展会,并在各大媒体上以强势的品牌宣传和广告给予支持。以强力拉动市场促进乙方的销售势头。

3.产品研发与供应服务,产品规划设计服务:乙方可以拿出适合本代理地区市场特

点的产品方案,由双方评估后,甲方组织研发生产供应,以保障乙方建立起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和能力。

4.重大项目标书指导及支持,工程项目指导及支持:对于工程项目的投标参与,乙

方实力不足的,甲方全方位地给予帮助和支持,以使乙方利益实现最大化。

5.甲方提供行业最前沿的技术来帮助乙方完成销售义务,以提升乙方在当地行业的

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全面的产品培训及营销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甲方将对乙方管理人员用先进的经

营理念进行系统的培训,以提升乙方团队的市场竞争能力,来保证长远战略合作关系的稳定,以完成共同发展壮大的目标。

7.产品售前、售中、售后及技术支持:甲方将提供完善周到的整个流通环节的全面

服务和毫不吝啬的将自已所掌握的最新技术与乙方共享。

8.甲方开发的新产品乙方拥有优先选择的权利。对乙方未选择的新产品或其它产品

系列。甲方有在本区域寻求其它代理商经销的权利,乙方不得反悔。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价格;如果甲方

规定的价格体系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双方可以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代理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2.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有义务定期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和市场信息,

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合同约定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价格、性能等,同行的经营状况,策略、宣传、广告、人力等市场行为以及该地区用户对各品牌的反映、意见等。并在甲方协助下做好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的接受工作。

3.乙方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天

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

5.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

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五条代理保证

1.在本合同未终止之前,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不得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

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已经代理的产品。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未授权的地区进行销售活动而扰

乱市场。

第六条订货及供货

1.乙方应在提前日向甲方发送订单,订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名

称、规格、数量、包装要求、送货地点、送货期限、单价、总价、运输方式,运费承担。

2.甲方收到订单之后的天之内应当回复订单,若超过上述期限未作出任何书面答

复的,则视为甲方确认该订单。甲方应当按照订单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货物。

3.若甲方对于乙方的订单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新的邀约,必须经得乙方书面认

可之后,该订单才可生效。

4.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

量标准的,乙方应当提出书面告知,甲方收到书面告知后应尽快安排换货或退货。

5.乙方延迟交付货物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

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

务。

4.甲方承诺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无任何瑕疵或者缺陷,若因为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而

受到任何诉讼、投诉、行政处罚等事项,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先于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当在事后天之内全额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该区域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

协助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3.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乙方可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

或促销推广活动。

第九条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乙方付款应按甲方财务专员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汇入,不得私自将钱

款交予甲方的业务人员,否则损失由甲方自负。甲方更改结算账户时,以盖有甲方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书面通知为准;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甲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相关费用,发货

方式由乙方确定。

3.本合同有效期内,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月度,甲方应当于月度终了后

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货款支付申请书,支付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止的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所销售的产品货款。货款总价为乙方的销售额减去乙方的代理甲方产品所应得的销售手续费。乙方确认结算清单后,甲应以银行电汇方式将结算月度的货款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在确认货款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发票。若货款支付日不为法定节假日的,则付款日相应顺延直至工作日。

第十条质量保证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

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品。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违约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全面履行交货、付款等本合同相关义务的,违约

方应当承担逾期履约的赔偿责任。逾期履约的赔偿责任计算标准为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当批订单总额_______%的违约金;

2.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除了需要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逾期履约的违约责任之

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标准为当批订单总额的

_______%。

3.违约方在按照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如果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

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标准的,乙方还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4.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违约方的违

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所产生的全部的调查费、交通费、检验费、律师费、误工费、预期利益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乙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

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

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

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_上海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

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贰_______套,双方各执_____壹____套,每套合同均有中文版

和日文版各一份,贰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中文版和日文版有出入的,应当以中文版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表I

本合同确定的甲方商品的销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地区:中国

第二条代理权限:

第三条代理销售手续费

乙方代理销售手续费(以乙方的产品销售价格为基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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