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高级文官制度政治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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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理念下的美国文官制度改革

新公共管理理念下的美国文官制度改革

新公共管理理念下的美国文官制度改革F0813004 张静如5881309096摘要美国的文官制度主要经历了以政党分肥制为特征的早期的文官制度,强调政府绩效的现代文官制度(1883年《彭德尔顿法》的通过为标志),以及蕴含分权思想的高级文官制度(包括1978年《文官改革法案》及1993年《戈尔报告》)三个阶段的变革。

其中,新公共管理的理念对第三阶段的变革具有深远地影响,而这一阶段发展过程本身又反应出这一行政管理理念存在的弊端。

本文主要讨论新公共管理理念对于现代文官制度过渡到高级文官制度的促进作用,以及在这一转化过程中所蕴含的政治价值取舍。

因此,本文将首先介绍美国文官改革的背景,指出改革前的现代文官制度的弊端;然后详细阐述高级文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分析新公共管理理念对这一变革起到的作用,并着重探讨改革对于两官分途、行政中立、文牍主义等价值取舍;最后综合分析改革的总体效果,重点讨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美国文官制度改革价值取舍一、改革背景1.1早期文官制度到现代文官制度的过渡早期的美国文官制度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可以概括为“政党分肥制”,即行政与政治共进退。

在一个政党赢得选举之后,它就将这一政党的成员或支持者安排到政府行政机构中,政治和行政联系紧密。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回应性很高,它的人事安排与政策出台都会满足支持者的政治诉求。

于此同时,由于政府从上到下都是由同一个政党统治,政府的控制能力强,有利于政策的贯彻执行。

然而,在这种依靠恩惠和裙带关系选拔行政官员的制度之下,政府行政机构效率低下,贪污腐败滋生。

特别是随着公共行政职能的不断复杂化和专业化,这些文职人员根本无法胜任政府工作,公共行政成为了政治和无能的代名词。

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势在必行,以《彭德尔顿法》为标志的现代文官制度应运而生。

现代文官制度以强调功绩制为特征,但实际上它的核心,还是对于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对于行政人员政治价值中立的强调。

【推荐下载】美国高级文官制度政治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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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级文官制度政治行政关系高级文官制度(Senior ExecutiveService,简称SES)是继功绩制之后美国公共人事行政对政治行政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美国高级文官制度政治行政关系。

 从历史的角度看,对政治行政关系的调整,从最初政治行政不分的政党分赃制,到提倡政治中立的功绩制,再到重建政治回应性的高级文官制度,贯穿于美国公共人事行政改革的整个过程。

高级文官制度摒弃了政治中立,要求在提高公共行政效率的同时,建立一个更具回应性的政府。

它取消了职位分类,确立了职务随人原则,设立了政治任命高级文官和常任高级文官两类职位,并允许高级文官在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自由流动。

罗森布鲁姆(Rosenbloom )和克拉夫丘克(Kravchuk)指出,高级文官制度背后隐含的逻辑是试图结合公共行政中的政治和管理这两种途径。

 研究现状 美国高级文官是指政务官之下、普通文官之上的高级行政人员,在1978年之前主要由文官通用序列GS-16, GS-17和GS-18级以及执行级的第四、五级构成,在1978年公务员改革以后,指由上述两类转化而成的高级执行官(Senior ExecutiveService)。

在高级文官中,存在两类主要的任命方式,一类主要根据政治意识形态的一致与否进行直接任命,另一类通过竞争性程序比如考试、差额选拔等获得任命,也就是本文所指的政治任命高级文官和常任高级文官。

当前美国行政学界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角度。

  从三权分立的宏观背景分析高级文官的政治行政关系产生的根源。

政治任命文官与常任高级文官关系的研究,本质上是政治与行政关系问题在公共人事行政领域的反映,而政治与行政关系问题又根源于公共行政与美国三权分立宪政体制。

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国家,但在现实中,国会的立法权、法院的司法权以及总统的行政权共同作用于行政机关,导致了三种分立的权力在官僚机构中的不断碰撞和融合,造成了官僚机构成为继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后的第四部门,这对传统的政治行政二分理论产生冲击。

简要评析美国文官制度

简要评析美国文官制度

简要评析美国文官制度1. 简介美国文官制度是指美国联邦政府的公务员体系,包括约280万名联邦文官。

这个庞大的体系在美国政府的正常运转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美国文官制度进行简要评析,包括其组织结构、选拔与管理机制以及对政府运作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2. 组织结构美国文官制度的组织结构分为三个层次:联邦政府、行政部门和机构,以及各自的下属机构。

联邦政府是最高级别的行政机构,负责政府的整体管理。

行政部门和机构则负责特定领域的日常运作,如国务院、财政部等。

各行政部门和机构下设各自的下属机构,形成了复杂的分层管理体系。

3. 选拔与管理机制美国的公务员选拔与管理机制相对较为独特。

首先,联邦政府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向公众宣布招聘信息,并进行面试和考试等程序来选拔合适的候选人。

其次,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背景,联邦政府将他们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此外,美国的公务员制度注重晋升机会的公平性,通过竞争晋升制度来确保优秀人才的快速成长。

4. 对政府运作的影响美国文官制度对政府运作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文官制度确保了政府的运作效率和稳定性。

由于文官制度重视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所以政府在各个层级都能够得到高素质的人才支持,提高了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的质量。

其次,文官制度保证了政府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文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从而保证了政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此外,文官制度的稳定性也为政府提供了持久运作的基础,避免了政府频繁更迭带来的不确定性。

5. 改革与问题然而,美国的文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革的方面。

首先,由于文官制度过于繁琐和复杂,招聘流程和晋升机制等需要进一步简化和优化,以提高效率。

其次,文官制度过度强调晋升制度,导致部分人员追求晋升而忽视专业能力的提升,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此外,文官制度的稳定性也存在一定问题,过度保护不称职或不适应工作的文官,影响了政府的运作效率。

浅议美国的公务员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议美国的公务员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议美国的公务员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 1883 年美国颁布了《彭德尔顿法》,至今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使美国的公务员制度成为世界的典范。

我国年轻的公务员制度只有十几年的历史,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和法治化的全面推进,对我国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公务员的改革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美国的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内容以及公务员制度的特点进行阐述,借鉴和吸收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有效经验,从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设。

关键词:美国公务员制度启示美国作为资本主义世界民主政治的典范,其公务员制度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相当的完善。

公务员制度是指对公务员的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培训、晋升、解职、退休、保障待遇等制定系统的法律和规章,并依此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制度和体现。

[1]在美国,公务员不仅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人员,还包括警察、清洁工、邮递员、消防员以及大学教授等等,即凡是在政府领取工资的都可以视为公务员。

但立法、司法部门以及军队的工作人员都不在公务员的范畴之内。

美国的公务员由政府各级人事管理部门根据相应的公务员法律规定进行统一的管理。

一、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在 1789 年至 1883 年期间,美国并不存在所谓的公务员制度,在这段时期实行的是“政党分肥制”,也就是行政人员的职位是执政党及其同盟者之间利益分配的结果。

但是实行该制度的后果是政府工作效率低下、人民权益得不到保障、行政人员服务于经济发展、缺乏责任感。

同时,由于缺少相应的监督监督,导致官员腐败的现象得不到控制。

1883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调整和改革美国文官制度的法案》,该法案是由乔治·彭德尔顿提出,因此也称《彭德尔顿法》。

该法案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

法案中规定:“建立一个不受党派控制的文官委员会负责对联邦文官实行统一管理;对部分官职实行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禁止文官(公务员)参加党派活动或利用官职分配作为竞选者的政治资本;规定实行文官职业保险和建立统一的文官体系。

美国文官制度

美国文官制度

美国文官制度美国的文官制度是指在政府机构中任职的非选举官员的组织和管理方式。

在美国政府中,文官制度主要由联邦和州政府的机构组成。

下面是关于美国文官制度的一些重要特点。

首先,美国文官制度是基于行政招聘和晋升的原则。

通过面试和评估,候选人会被选择为政府机构的员工。

而在职期间,员工的晋升则取决于个人的表现和能力,而非政治因素。

这种制度的优势在于确保官员从事公务时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同时避免政客的任命及其带来的腐败和不公。

其次,美国的文官制度强调政府机构的独立性和政治中立。

文官应服从法律和宪法,并为公众利益服务,而不是个人或特定政治派别的利益。

文官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政府机构不受政治操纵,保护公民的权益。

同时,美国的文官制度也注重透明度和问责制。

政府机构在决策和行动上必须对公众负责,并接受独立机构的监督。

如果发现违规行为或滥用职权,相应的问责机制将被启动。

这种制度旨在维护政府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以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此外,美国的文官制度还鼓励员工参与培训和专业发展。

政府机构提供丰富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确保员工具备最新的专业技能,并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政府机构还与学术界和私人部门合作,以促进知识和经验的共享。

最后,美国的文官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例如,政府机构的规模和效率问题,以及一些职位的政治性任命等。

尽管如此,美国的文官制度仍然是一种相对稳定和有效的管理方式,为政府提供了专业和高效的服务。

总的来说,美国的文官制度基于行政招聘和晋升、独立中立、透明问责、发展培训等原则,旨在确保政府机构的有效运作和为公众服务。

虽然存在一些挑战,但该制度仍然是美国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国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发挥着重要作用。

试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试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试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摘要:1883年之前,美国没有正规的人事制度,经过恩赐制、建国初期的委任制、政党分肥制的发展,美国的文官制度最终由1883年《彭德尔顿法》奠定了基础,再经过此后几百年的发展,美国的文官制度逐渐成熟,形成了自身的较完整的机制。

关键词:美国文官制度发展过程文官原意是“公仆”,美国称之为政府雇员,指的是除选举产生的官员、一般工人及军官以外的所有政府文职人员。

而文官制度指的是西方各国为了做到选贤任能,逐步制定并完善的一整套对各级文官的任用、考核、培训等相关制度体系。

一、文官制度建立之前的美国官僚体制1883年之前的美国没有专门的人事管理机构,从这一时期到《彭德尔顿法》的制定,美国的官僚体制主要经历了从恩赐制到委任制再到政党分肥制的转变。

1.殖民地时代的恩赐制(1603—1776年)这一时期美国殖民地由总督统治,总督实际是殖民地的专制君主,有权否决殖民地会议的决议、任命殖民地的法官、收税员、检察官以及管理民团的官员。

实际上,这是英国封建制末期的封建君主恩赐制在殖民地的翻版。

独立战争期间,官职恩赐制受到了冲击,北美殖民地人民反对总督的专制,反对英王的暴政。

到1776—1777年间,出现了以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托马斯·杰斐逊为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主张实行官员民主选举制、短期任期制和官员轮换制。

此外,这时期还有一个带有保守倾向的殖民地上层集团,主张由上等人、有价值的人、有经验的人治理国家。

这两种政治倾向上的对立,建国后表现为杰逊派与汉密尔顿派的斗争。

2.建国初期的委任制(1789—1828年)委任制是华盛顿总统发展起来的一种人事制度,从华盛顿执政到第六任总统亚当斯卸任为止。

由总统直接委任联邦政府的重要官员,一般所任用的官员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不乏名门望族。

他们属于天然的贵族,即由于他们的出身、财富和能力而被认为是最适合治理国家的公民,故这个时期的政府有“绅士政府”之称。

美国政权制度

美国政权制度

美国政权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三权分⽴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美国采⽤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和政府⾸脑。

美国实⾏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法、⾏政、司法三种权⼒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使权⼒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平衡。

国会有⽴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有权在⼀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和⾼级⽂官;最⾼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法院⼜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效。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三权分⽴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美国采⽤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和政府⾸脑。

美国实⾏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法、⾏政、司法三种权⼒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使权⼒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平衡。

国会有⽴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有权在⼀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和⾼级⽂官;最⾼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法院⼜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在建⽴统⼀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泛的⾃主权。

联邦设有最⾼的⽴法、⾏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除⾮《宪法》明⽂禁⽌各州⾏使者外,⼀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商业和劳⼯,组织警卫⼒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美国文官制度的演变

美国文官制度的演变

美国文官制度的演变论文综述所谓文官制度指的是国家关于各级文官的考试、任用、管理、权力和义务以及退休等一整套的制度和体制。

是以其特定的内容与形式构成的关于文官进、管、出的法律制度。

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行政效率。

文官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中国西汉时的官吏任免制度,特别是隋唐时新兴起来的科举制度。

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起源于英国。

近代西方学习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依据本国国情制定文官制度,完善发展。

现代中国又学习西方的文官制度建立了公务员考试制度。

美国在初期没有重视公务员,没有身份资格规定,甚至可以长期留任。

威尔逊在任时期,他提出了美国建立民主共和国的重要性,倡导三权分立,但是他探讨政府组成部门时忽略了文官制度。

美国文官体制发展从建国到十九世纪末经历了三个阶段:仕绅制,分赃制以及功绩制度。

这些文官制度在它相应的时代对美国的社会带来了好运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行政初期用人以品德为门槛,任用大量精英级人物,即仕绅制度的主角人物。

而到后面,改成以文官考试为门槛,并且任用期间用不定时的考试来对文官员们进行相应的淘汰和留用。

为了避免党派之间的斗争,华盛顿政府录取文官员时从联邦和反联邦派同时任用官员,从而开始了美国的第一次政党体系。

不过,到目前,在党内的联邦派势力越来越强大,从而引起了党内联邦派人数占绝大多数的情况。

在1789年到1830年的仕绅制度时期由建国及制宪会议时期的政治及社会菁英组党,藉由选举取得执政机会,主导联邦政府官员的人事安排。

这种类似分赃而非分脏制的仕绅制拥有了以下四个特点:1)最高权力集中在国会手中2)政党组织尚未成熟,尚未健全,甚至规范松散3)任用官员时私人恩怨与权力的界限不明确,录用文官大多是因为情谊或者金钱交易4)重视文官的道德修养。

这一时期,虽然有了以考试录用制度,但是并未普遍,仅仅使用在军队内部。

到了1820年,国会通过了《职位任期法》,开启了联邦政府文官职位每四年轮替官员的分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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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高级文官制度政治行政关系从历史的角度看,对政治行政关系的调整,从最初政治行政不分的政党分赃制,到提倡政治中立的功绩制,再到重建政治回应性的高级文官制度,贯穿于美国公共人事行政改革的整个过程。

高级文官制度摒弃了政治中立,要求在提高公共行政效率的同时,建立一个更具回应性的政府。

它取消了职位分类,确立了职务随人原则,设立了政治任命高级文官和常任高级文官两类职位,并允许高级文官在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自由流动。

罗森布鲁姆(Rosenbloom )和克拉夫丘克(Kravchuk)指出,高级文官制度背后隐含的逻辑是试图结合公共行政中的政治和管理这两种途径。

美国高级文官是指政务官之下、普通文官之上的高级行政人员,在1978年之前主要由文官通用序列GS-16, GS-17和GS-18级以及执行级的第四、五级构成,在1978年公务员改革以后,指由上述两类转化而成的高级执行官(Senior ExecutiveService)。

在高级文官中,存在两类主要的任命方式,一类主要根据政治意识形态的一致与否进行直接任命,另一类通过竞争性程序比如考试、差额选拔等获得任命,也就是本文所指的政治任命高级文官和常任高级文官。

当前美国行政学界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角度。

从三权分立的宏观背景分析高级文官的政治行政关系产生的根源。

政治任命文官与常任高级文官关系的研究,本
质上是政治与行政关系问题在公共人事行政领域的反映,而政治与行政关系问题又根源于公共行政与美国三权分立宪政体制。

美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国家,但在现实中,国会的立法权、法院的司法权以及总统的行政权共同作用于行政机关,导致了三种分立的权力在官僚机构中的不断碰撞和融合,造成了官僚机构成为继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后的“第四部门”,这对传统的政治行政二分理论产生冲击。

因此,研究政治任命官员与常任高级文官关系,必须考察美国三权分立这一根本宪政体制。

这方面的文献可以参见罗森布鲁姆(Rosenbloom)的《公共行政理论与权力分立》、阿伯柏氏(Aberbach)的《分享不容易:当分立的机构发生碰撞》等。

研究政治任命文官和常任高级文官的角色和行为。

政治任命文官与常任高级文官的角色和职责是二者关系形成的基础。

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一般而言,政治人物身处高度敏感的政治环境,其角色通常有制定政策、确定优先权重、建立关系网络、解决组织内外的冲突等,而官僚的角色除了在政治人物的领导下维持组织的日常运转外,还对决策中的科学性和效率负责。

学者们对高级文官所做的实证研究证明了溶点·朵兰( Dolan)在《影响联邦政府决策:对比常任文官和政治性任命文官》一文中,通过对100()
名高级文官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政治任命文官与常任高级文官的工作职责都非常广泛,但二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政治任命文官更多的参加政治性联络任务,常任文官比政治任命文官有更多的技术性的人事职责。

此外,常任高级文官并不是完全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的,政治任命文官和常任高级文官共同参与决策,后者更加注重决策的科学可行与效率,前者比后者的参与程度更加广泛和深人。

政治体系既希望公务员更具回应性、责任感和代表性,同时又免受政党政治的干预而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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