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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二○○一年一月十七日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1]255号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有效实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在1984年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1989年制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城乡统一的《土地分类》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2002年1月1日起试行。

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同时停止使用。

请各地将《土地分类》试行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部地籍管理司。

附件:土地分类体系说明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附件:土地分类体系说明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订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在1989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订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这两个土地分类自发布实施以来,基本上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但是,随着新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范围及与土地分类的衔接。

同时,根据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土地有偿使用以及第三产业用地的发展,也要求对原有城市土地分类进行适当调整。

并且,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已提到议事日程,实施统一管理的基本条件亦已基本具备,普遍要求在原有两个土地分类和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城乡土地统一分类,汇总出全国城乡统一的土地数据成果和其它调查成果,以利于全国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和调查成果的扩大应用。

土地资源调查基本内容和技术方法

土地资源调查基本内容和技术方法
土地资源调查基本内 容和技术方法
目录
1. 土地资源调查基本内容 2. 土地资源调查方法与技术 3. 面积量算与调查成果整理验收 4. 土地评价
土地资源调查
土地资源调查是对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 质量特征间变异及在各种社会经济活动中利用和 管理土地资源的状况进行综合考察的一项基础性 工作。
土地资源调查为查清某一国家、某一地区或 某一单位的土地数量、质量、分布及其利用状况 而进行的量测、分析和评价工作。
国家标准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为实现 城乡一体化提供分类依据,且与国际相接轨,解决 了对同一土地利用现状,不同部门统计数据不一致 的问题。
土地资源调查方法与技术
常规测量测图方法 航空遥感调查方法 卫星遥感调查方法
常规测量测图方法
经纬仪测图法 经纬仪测图法就是将经纬仪安置在测站上,
绘图板设在测站旁,用经纬仪测量碎部点方向已 知方向之间的夹角,测站点至碎部点的距离与碎 部点的高程,然后用量角器和比例尺把碎部点的 平面位置展绘在图纸上,并在点右侧注明高程, 再对照实地勾绘等高线或地物轮廓线。定好图类绘绘外 区验来自证站 立定 向
调 绘
地 物
整 饰
业 调 查
调 绘
样 点定
记验


载证

土地构成要素的野外调查和分析
❖ 气候:气温(年和月平均气温、最低月平均气温、 积温)、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全年各月或旬降 水量、降水季节、降水强度)
❖ 地形地貌:地貌类型、海拔、坡度、坡向 ❖ 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水利设施、水旱渍状况
土地资源调查的一般程序
准备工作 外业调绘 内业处理
组织专业队伍、制定工作计划、资料准 备、其他资料的收集、用品准备等

第03讲-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03讲-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内的调查内容全部都调查清楚。
境界与权属界线调绘
外 业 调 绘 阶 段
地 类 调 绘
线状地物调绘
外业调查要求:
1.走到、看到 2.调准、测准 3.查清、记清 4.客观、准确
新增地物调绘与补测
飞地的调绘
A、境界与权属界线调绘
具体调查的内容是:
1、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
2、查清国有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 用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3、查清公路、铁路等权属状况 • • 对于界址明确,界线分明,没有争议的 ,共同确认签
展大比例尺调查。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调查城市、建制镇内部 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地类和面积等利用状况,以及土地的所
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主要完成城市市区以及县城所在地的建制镇的城镇地籍调查。
基本农田调查
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 )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汇总统计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 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E、新增地物调绘与补测

地物补测是将实地相对 DOM 发生变化的部分补测到 DOM上。 量距丈量精度要求。 用皮尺或钢尺丈量距离时,测 量单位为米(m),保留1位小数。往返或单程两次 丈量的相对误差不大于1/200。 平面位置精度要求。补测的地物点相对邻近明显地 物点距离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图上0.5mm ,山地不得大于图上1.0mm。
国家
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
在农村土地调
省级 地市级 区县级
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建立国家、省、
市(地)、县四级,集影像、图形、地类、
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及数据 库管理系统。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

土地:地球陆地表面上由气候,地貌,水文,地质,土壤和植被等要素构成,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活动种种结果的自然社会综合体。

土地资源:人类可以利用并产生价值的土地。

我国土地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的关系:土地资源调查是土地资源评价的基础,土地资源评价是土地资源调查成果的应用。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的主体:对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负主要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通常包括行政机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学会和个人。

客体:客体是土地资源,它并非是土地资源的全部属性,而是那些对土地利用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性。

不同的目的其客体不同。

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特点:①土地面积辽阔,类型多样;②耕地比重小,人均耕地少,后备资源不足;③山地多平地少,开发利用难度大;4:难利用土地面积大,水热条件制约严重;5:土地资源利用区域差异明显。

传统经典的评价方法:美国土地生产潜力评价;联合国土地评价纲要(有土地适应性纲,级,亚级,单元四个层次);前苏联土地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的土地质量综合评价系统(有土地潜力区,土地适宜类,土地质量等,土地限制型,土地资源单位五级);农业生态带方法。

土地资源评价的基本内容:土地资源的质量鉴定;土地资源制图和各类土地资源的数量的量算。

其中核心部分是土地资源质量的鉴定。

土地资源调查的基本方法:1.野外调查法(路线调查法,典型调查法)2,常规仪器测图方法(经纬仪测图法,平板仪测图,数字测图)3,航空遥感调查(了解)土地资源评价的基本方法:1,定性评价方法(经验法)2;定量评价方法(多因子评价法,层次分析法评价,参数方法,主成分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回归分析法,类聚分析评价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概念:指以一定行政区域或自然区域为单位,查清区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为省级,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第一篇:20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降为1.4亩;“十五”期间全国耕地净减少9240万亩最近,国土资源部完成了全国2005年度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逐级汇总(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

2005年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建设占用318.2万亩,其中当年建设占用208.1万亩,灾毁耕地80.2万亩,生态退耕585.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8.5万亩,4项共减少耕地1002.4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0万亩。

数据显示,2005年当年新增建设用地427.4万亩比上年增加6%。

2005年,东、中、西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242.4万亩、57.2万亩、127.8万亩,各占当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的57%、13%和30%。

“十五”期间,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加之农业结构调整频繁,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9240万亩,由2000年10月底的19.24亿亩减至2005年10月底的18.31亿亩,年均净减少耕地1848万亩。

这是国土资源部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公布的最新数据。

该报告显示,这5年间,我国建设占用耕地1641万亩,灾毁耕地381万亩,生态退耕806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93万亩,共计减少耕地11380万亩。

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140万亩。

全国耕地面积年均净减少1848万亩。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十五”期间,全国共新增建设用地3285万亩年均新增建设用地657万亩。

其中,新增独立工矿用地1315万亩新增城镇建设用地618万亩新增交通用地546万亩,新增村庄用地477万亩,新增特殊用地、水利设施建设用地等329万亩。

土地变更调查地类代码

土地变更调查地类代码

土地变更调查地类代码篇一:地类编码附录A(规范性附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续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篇二:地类代码表附录A(规范性附录)变更调查土地分类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篇三: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一、工作目的为及时客观掌握本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本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内容依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以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以200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本年度内全国土地利用变更情况,逐级汇总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如实核定实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变更调查将重点查清以下内容:(一)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重点查清本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以前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设、本年度未批先建(包括本年度“以租代征”)。

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按照批准文件将用地范围标注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二)查清实际耕地变化情况。

重点查清本年度实际耕地增加和减少的变化情况,包括建设占用减少耕地、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以及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补充的耕地情况。

三、步骤与要求(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要求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相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相关资料,包括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

3.准备表格。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实施时间】2002-01-01 【发布单位】国土资发(2001)2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士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有效实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在1984年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1989年制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城乡统一的《土地分类》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规予印发,自2002年1月1日起试行。

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同时停止使用。

请各地将《土地分类》试行中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部地籍管理司。

附件:土地分类体系说明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全国土地分类注:*指生态退耕以外,按照国土资发(1999)511号文件规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将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但未被破坏耕作层,不作为耕地减少衡量指标。

土地分类体系说明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在1989 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这两个土地分类自发布实施以来,基本上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但是,随着新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范围及与土地分类的衔接。

同时,根据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土地有偿使用出及第三产业用地的发展,也要求对原有城市土地分类进行适当调整。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方案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方案第一局部根本概况1.1.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概念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9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99号〕的要求,XX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X围内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以下简称更新调查〕指在土地详查成果根底上,依据土地调查的有关技术规程和规定,参考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图件、数据等有关资料,并借助遥感影像图等现势性较强的数据资料,启用最新的国家勘界成果,采用新的土地分类体系,按照不小于详查的调查比例尺度,对调查区的土地利用现状进展一次全新的实地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现状和所有权状况,在此根底上建立或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

这是对土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进展全面更新的调查。

1.2.目标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是新形势下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一项新任务,通过使用现代测绘、卫星遥感、GIS、GPS等新技术新方法,加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速度、减轻调查强度,客观、准确地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及其动态变化状况,提高国土资源调查的科技水平,保持土地利用根底图件和数据的现势性,全面更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准确摸清XX县土地资源家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等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提供根底。

本次更新调查的主要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通过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查清土地利用类型、数量、构成和分布,实现土地利用图件、数据、实地相一致,建立或更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同时也为今后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奠定根底。

2、通过土地更新调查真正实现新旧土地分类的转换,使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都统一到新分类中去,发挥土地分类在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中的作用。

3、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提供根底数据。

052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牛春盈


05 省级可通过土地调查云与国家同时获取互联网+照片,开展省级全面核查。
06
对地方拒不按照国家核查结果修改的,国家直接修改地类,并发给地方, 限期(15个工作日)内不上诉的,视为地方确认了国家修改结果。
Hale Waihona Puke 主要特点四:三次调查采用工作分类
在国标分类基础上,为满足管理需要和减轻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工 作量,工作分类是对国标分类进行了适当的归并和增加。
3.调查精度
4.土地利用 现状分类 5.分幅、编号 及投影方式
优于1米分辨率、优于0.2米分辨率。 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200平方米; 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400平方米; 其他地类:600平方米,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 可统一提高最小调查面积。
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执行GB/T 13989-2012标准。
三次调查前期工作回顾
2016年下半年
总结二次调查经验,征集需求,梳
理调查技术条件,综合提出三次土地调查 任务和技术路线初步建议。
2017年下半年 形成《总体方案》,按照分步报批 的要求,先向国务院呈报开展三调的《请 示》,国务院发文部署三次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2017上半年 开展了三次调查前期研究,土地调查新 技术试点,对任务、技术路线、技术方法 等进行验证。
01
三是三次土地调查对国家级内外业核 查中发现的不实地块信息,由国家组 织队伍依据核查结果,对调查成果进 行修正,并反馈地方予以确认,确保调 查成果的质量。
03
02
成果质量控制de措施:
为防止虚报瞒报建设用地,要求对遥感影像不能十分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建

农村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分析

农村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分析摘要:随着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对保护耕地提出了更高挑战。

本文通过沿河县低效用地调查工作,旨在全面掌握沿河县范围内城镇和农村的低效用低效用地状况,摸清沿河县低效用地规模、结构、分布及潜力等,建立全县低效用地数据库,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工作打基础,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供依据。

关键词:城镇化建设;低效用地;开发利用目前,国土资源部出台的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规定有《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这些文件明确提出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为各地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为了贯彻我国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在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也要对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减少新增建设用地。

因此,必须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着重对城镇及农村低效用地进行改造和开发,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化利用。

一、沿河县建设用地现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角、铜仁地区北部、乌江下游。

北部、东部分别与重庆市彭水、酉阳县接壤,西北部与遵义务川县毗邻。

依据沿河县2016年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8264.2146公顷。

其中采矿用地153.0444公顷,占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5%;城市0.8683公顷,占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01%(百分比四舍五入为0.001);村庄6535.8035公顷,占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9.0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8.5335公顷,占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5%;公路用地369.7500公顷,占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7%;建制镇1104.6009公顷,占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37%;水工建筑用地71.6140公顷,占沿河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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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 2007年8月10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三 大 类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农 用 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以及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未利 用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建 设 用 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金融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他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3 街巷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104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农用地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建设 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施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未利 用地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

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建设 用地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农用地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建设 用地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农用地

118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建设 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未利 用地

12 其他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12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建设 用地 122 设施农业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农用地

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地坎 12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未利 用地

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漠 127 裸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一级 二级 含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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