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申请实践及中欧外观设计比较(郭小军 讲稿 PPT)
如何向外国申请专利66页PPT文档

际初步审查; ✓ 审查和授权:分别由指定国的国家局完成。
30
什么是PCT?
PCT体系
✓ 是专利“申请”体系而非专利“授权”体系; ✓ 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 只有发明或实用新型才可以通过PCT靠申请专利、实用新
✓ 时间: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为6个
月。
22
巴黎公约途径的特点
特点:
✓ 多种形式要求 ✓ 多种语言 ✓ 在短时间内缴纳所需的翻译费和国家费 ✓ 多次的检索 ✓ 多次的公开 ✓ 申请的多次审查
23
巴黎公约途径的特点
优点:
✓ 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期内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 申请。
✓ 可以使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对自己的发明创造进 行改善。
✓ 地域性: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 或该地区才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任何法律约 束力。
✓ 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4
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制度的作用
✓ 推动技术创新 ✓ 提供技术情报
5
专利基础知识
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1474年-1789年 萌芽阶段
始于1474年威尼斯专利法的诞生,直至美国专利法制定。
✓ 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 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亦应给予相同于 本国国民的待遇。
18
巴黎公约基本原则
专利独立原则
申请的条件由每个成员国的本国法律决定,各自 独立。同一发明在不同国家所获得的专利权彼此 无关。
19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1(含五篇)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1(含五篇)第一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1外观设计简要说明1、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2、本外观设计产品是:主要用于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形状。
4、其中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立体图。
第二篇:外观专利外观专利概念:外观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 专利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富有美感4.适于工业上的应用专利的好处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回报。
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
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观设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
” 不授予外观专利权的情形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
例如,包括特定的山水在内的山水别墅。
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
3.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局部设计,例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外观设计专利范例

外观设计专利范例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外观特征的保护,主要包括外形、图案、颜色等方面。
以下是一个外观设计专利范例:【专利名称】:汽车前灯外观设计
【专利号】:CN202010123456.7
【专利申请人】: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摘要】:本外观设计专利涉及一种汽车前灯的外观设计。
所述汽车前灯包括灯罩和灯泡,其中灯罩为透明材质,呈现流线型设计,灯泡位于灯罩内部。
该外观设计灵感来源于自然界中的水滴形状,通过流线型设计和透明材质的运用,使汽车前灯更加具有科技感和时尚感。
本外观设计专利不仅能够提升汽车外观的美观度,还可以增加夜间行驶时的照明效果。
【权利要求】:
1. 一种汽车前灯的外观设计,包括灯罩和灯泡。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前灯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灯罩为透明材质,呈现流线型设计。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前灯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灯泡位于灯罩内部。
通过以上范例可以看出,外观设计专利范例主要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申请人、摘要以及权利要求等内容,描述了所要保护的外观设计特征,并提供了专利权利要求。
具体
的外观设计范例可以根据实际产品进行具体的设计和描述。
mysipo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 及专利法修改PPT课件

2.使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显图薄膜构造
苹果显图薄膜——申请实用新型
【权利要求】
苹果显图薄膜,其特征是以透明薄膜为基底,
在该透明薄膜的一面具有一层透明粘结剂,透明
薄膜的另一面印有图案或字形,粘结剂亦可在使
用时人工涂刷。
图案层
基底
透明粘结剂层
第二节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 交叉保护
3.使用发明专利保护印字方法
第二节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 交叉保护
五、引申——对一种产品的全方位保护
采用多种知识产权形式对某一产品进行保护, 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
案例9: 带图案的苹果
第二节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 交叉保护
1.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苹果表面所印图案
苹果贴字图案——申请外观设计
第二节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 交叉保护
红苹果表面印字的方法——申请发明
【权利要求】 一种在红苹果表面印字的方法,其特征是
先在无色透明的塑料薄膜上采用普通的印刷方 法印上深色不透光颜色的所需的文字或图案并 剪成适当大小,在红苹果生长过程中,其表面 尚未上色期间将上述的印字塑料薄膜用胶水粘 贴于苹果表面的适当位置,待苹果生长成熟下 树并取下上述的印字塑料薄膜即可。
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
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方法: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 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第一节 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
1.产品(续)
案例1: 一种天然葫芦容器,其特
征在于容器体为去除内瓤的 天然葫芦,葫芦上口内镶有 衬套(2),衬套上有盖子(3 )。
案例2:
一种高锰钢复合齿轮, 其特征在于:铸造齿模, 然后将熔制的钢水浇铸到 齿模内,冷却、保温后, 即得到该齿轮。
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与无效案例分析

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与无效案例分析一、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重要文件。
其目的是对申请的外观设计进行评价,并判断其是否满足专利法的法定条件,从而决定是否给予专利权。
在审查中,评价报告需要对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外形、图案等进行详细描述和比较,以评估其是否具有创新性、独创性和显著性。
在评价报告审查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创新性: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具有与现有设计有重大区别,是否是在现有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和变化,从而形成了新的外观设计。
2.独创性: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具有显著的个性特征,是否是普通公众可以轻易想到的设计,以此来评估其独创性。
3.显著性:判断外观设计是否具有与现有设计相比较显著的外观特征,是否能够引起普通公众的注意和认可。
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审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无效案例。
以下是两个典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例:1. 明显与 prior art 相同或相似: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如果该设计已经在外观方面的 prior art 中公开披露,或者与之相似的设计已经存在于 prior art 中,就会导致专利权的无效。
因为专利法对于创新性和独创性都有要求,如果外观设计与 prior art 中的设计相同或相似,就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2.缺乏独创性:外观设计专利也要求具有独创性,即具有显著的个性特征。
如果申请的外观设计缺乏独创性,不具备与现有设计相比较显著的外观特征,就会导致专利权的无效。
在审查中,评价报告会对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进行比较,评估其独创性和显著性。
以上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与无效案例的简要分析。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创新性、独创性和显著性等因素,确保外观设计专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需要避免与 prior art 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并注重独创性的塑造。
这样才能保证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有效地保护创新成果。
外观设计专利交底

外观设计专利技术交底模板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一式两份..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四、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具有透明材料或者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第6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授权条件
SIPO 24
第三节 先申请原则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1)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先申请原则: 专利法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 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 被授予一项专利。 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 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 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 请人。
申请文件的形式审 查
A27(申请文件) R4、R16.1、R17、R27、R28、R29、R36、R47、R51 、R52、R118、R120
1985年 1987年 1989年 1991年 1993年 1995年 1997年 1999年 2001年 2003年
2005年
SIPO 6
第一章
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本章内容: 1、外观设计的定义 2、专利法第五条 3、先申请原则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4、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5、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审批流程 6、外观设计专利审批的后续程序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一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中的单独一个插接块——不保护 SIPO 13
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5)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 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 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 显现的产品。
SIPO 25
第三节 先申请原则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2)
2011108演示文稿1专利2外观设计
使用专利产品 :所谓使用专利产品,是指专利产 品按照其用途得到了应用。一件产品可能会有多 种用途,也可以多次使用。不论在产品的哪种用 途上使用,也不论是一次使用还是连续反复使用, 只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了专利产品就构 成使用产品的侵权行为。使用专利产品既包括单 独使用,也包括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而使用。例 如,专利产品是一台织布机,就可以单独使用来 织布,专利产品是一件气化器,就可以作为汽车 的部件而使用。
转让的有效条件: 程序:1.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 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 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专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中国单位或 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 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 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拥有“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 指控“汽车玩具”的制造商完全仿造了其 汽车的外观造型,侵犯了其外观设计的专 利权。而受指控者则力辩,“汽车玩具” 和“汽车”分属于不同的产品类别,所以 “汽车”外观设计的独占权和排它禁止权 不应涉及到“汽车玩具”产品,上述两类 产品是否属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上 的不同分类轻易判定它们是否届于“同类” 产品,而且要考虑到这两类产品的市场份 额是否会互相影响。
销售或者许诺专利产品: 指将专利产品在市场上进行买卖。销售行为 不问产品来源,这里所涉及的产品可能是 专利权人制造的,也可能是未经专利权人 许可的的人制造的,也可能是进口的,只 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了专利产品, 就构成销售产品的侵权行为。 销售行为还包括许诺销售,买卖之前的要 约、展览、为提供销售而进行的储存行为。
(二)“创造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 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 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的单行本
外观设计专利的单行本第一章专利的意义与价值
第一节专利的定义与作用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要性
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影响
第四节外观设计专利的经济价值
第二章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与审批
第一节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条件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标准
第四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第三章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维权
第一节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的维权方式
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纠纷解决
第四章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与运用
第一节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方式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的商业运用
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的市场价值
第五章外观设计专利的案例分析
第一节电子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案例
第二节家居用品外观设计专利案例
第三节交通工具外观设计专利案例
第六章外观设计专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第一节外观设计专利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外观设计专利的未来发展趋势
第三节外观设计专利对创新设计的影响
结语: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要性与未来展望
以上是《外观设计专利的单行本》的大致内容安排。
通过对专利的定义、申请与审批、保护与维权、实施与运用等方面的介绍,旨在让读者全面了解外观设计专利的意义与价值,以及其对产品设计与市场竞争的影响。
同时,通过案例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引导读者思考创新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关系,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在推动创新发展中的作用。
希望本书能够为读者提供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的全面知识,激发他们对创新设计的热情,推动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良性循环。
相似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制度
相似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制度专利法规定: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相似外观设计申请制度设立的目的是适应设计的创新规律,充分保护和鼓励发明人的设计构思;对于同一设计人对其产品做出的系列设计,提供一种更加合理的保护方式。
在发明创造的过程中,设计人的灵感是发散式的,基于同一个设计构思,或者同一个设计特征,设计者往往可以做出多项形态各异的设计,这些设计虽各有差异,但在某些方面又有着相同的风格。
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前,这样的设计必须分别单独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如果每项外观设计之间的相似度较高,则有可能构成重复授权的外观设计,从而无法给予同一设计人的系列设计更宽泛的保护空间,而且这也给申请人带来更高的申请费用。
而相似外观设计申请制度的设立,使得与基本设计相似的其他外观设计能够在一件申请中提出,既避免了同一设计人的外观设计互相构成重复授权,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节省申请费用。
因此,相似外观设计申请制度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欢迎。
相似外观设计申请制度是一种方便申请人的合案申请制度。
相似外观设计申请授权后,其中的各项外观设计均具有独立的专利性。
在专利权转让中,既可以整体转让,也可以单独转让。
因此,申请人应当准确理解相似外观设计的判断标准,以便灵活运用该项制度,并从中受益。
那到底要如何判断双项设计是否可以合案申请呢?可以合案申请的多项外观设计之间应具有单一性,也就是说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属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简称合案申请)。
但这也有所限制,即: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
第一、相似的外观设计如果其他外观设计和基本外观设计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则通常认为二者属于相似的外观设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e use of product determines the category of product)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 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 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高院解释第9条)
3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简要说明
(Contents of a Brief Explanation)
必要内容 (Indispensable contents):
• 名称 (Title of the product incorporating the design)
• 用途 (Use of the product incorporating the design)
• 设计要点 (Designing key point of the design) • 指定最能表示设计要点的视图 (Designating a view showing the key point of design)
合案申请
(Unity of Similar Designs)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合案申请
(Unity of Similar Designs-Not Allowed)
14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外观设计的“新颖性”
(Absolute Novelty)
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为公众所知 (No identical design is known to
public in the country and abroad before the filing date)
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提交申请并且在申请日之后公开
one application)
11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合案申请
(Unity of Similar Designs)
Design 1
Design 2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简要说明实例
(Example)
本发明涉及一种SD读卡器 (The present design relates to a SD card reader)
该读卡器可以用来处理或读取存储在SD卡中的数据 (which can be used to
more influence on the overall visual effect in establishing infringement)
•
下列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 • (一)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 • (二)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 他特征(高院解释第11条)
• 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Substantially identical)
• 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只具有细微区别 (Belonging to same or similar category
and only having minute differences)
15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产品的种类会影响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性 (The category of product
much the validity of a design)
will effect very
用途只能指向某一产品 (The use should not alternatively refer to different products)
(No identical design application filed before the filing date and published later)
只能一对一比较 (One to one comparison)
同样的外观设计指 (Identical means):
• 完全相同的外观设计 (Completely identical)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简要说明的名称
(Title of a Brief Explanation)
应该与产品名一致 (Should be consistent with the product) 应当涉及完整产品 (Should be related to a complete product) 保护备件的外观设计 (Design of spare part being protectable) 可以用来解释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 (Could be used to interpret the protection scope)
process/read data stored in a SD card)
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其整体形状 (The present design is novel in its overall
shape)
立体图1是用于公开的视图 (The perspective view 1 is designated for publication) 省略后视图 (The rear view is omitted)
外观设计申请实践及中欧外观设计比较
(Design Filing Practice under the New Chinese Patent Law, Comparison between Chinese & Community Designs)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CCPIT Patent & Trademark Law Office
designated main design)
• 所有设计只能同时放弃 (All designs be abandoned at the same time) • 可以基于单个设计行使权力和被单独无效 (Enforcing and being invalidated
separately)
尽可能将相似外观设计合案申请 (Incorporating similar designs as far as possible in
• 例如“汽车”和“玩具汽车”(e.g., design of a “car” v.s design of a “toy car”)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用途
(Use in the Brief Explanation)
产品的用途确定产品的种类
郭小军
2013年7月12日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附图准备
(Preparation of Representations)
多少视图合适? (How much views are suitable?)
视图清楚 (Prepare clear views) 视图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 (Prepare views clearly and sufficiently showing
其他内容 (Optional contents):
• 请求保护色彩 (Claim of colors) • 省略视图 (Omission of views) • 省略长度 (Omission of length) • 指定基本设计 (Main design in multiple similar designs) • 说明产品的透明部分 (Indication of transparent portions)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合案申请
(Unity of a Design Application)
可以在一件申请中合案申请的多项设计 (Multiple designs which can be in a single
application)
外观设计专利只覆盖相同和相近种类的产品 (A design patent covers only products in
same or similar category)
•
பைடு நூலகம்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 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 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高院解释第8条)
products in set not allowed)
9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合案申请
(Designs of Products in Set)
10
© 2010 CCPIT Patent and Trademark Law Office
合案申请的相似设计
(Similar Designs)
相同产品的相似设计 (Similar designs of the same product):
• 一件申请中最多不超过10项设计 (No more than 10 embodiments) • 所有其他设计必须与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 (All other designs similar to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