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1000字建筑工程面积计算是建筑设计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建筑设计和施工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建筑工程面积的计算应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准,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1.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平面投影区域内的总面积,一般包括建筑的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四种:(1)建筑房屋总面积=地下室面积+一层面积+二层面积+…+顶层面积。
(2)建筑综合总面积=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外墙面积+阳台面积+室外平台面积。
(3)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面积,不包括地下部分。
(4)建筑屋面面积=建筑物的屋面部分的面积。
2.建筑物分区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物按功能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都有相应的面积计算方法。
常见的分区面积计算方法有:(1)办公区面积=办公室的总面积+员工活动区的面积。
(2)公共区面积=会议室的面积+大厅的面积+走廊的面积。
(3)生产区面积=生产车间的总面积+仓库的面积。
(4)停车场面积=室外停车场的面积+室内停车场的面积。
3.建筑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建筑用地面积是指用于建筑物本身,如建筑物的占地面积、绿化带等。
建筑用地面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1)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在地面上的面积。
(2)绿化率=绿化区的面积/建筑用地的面积。
(3)绿地率=绿地的面积/建筑用地的面积。
4.公共走道面积的计算方法:公共走道是指建筑物内的通道、走廊等,是供人行走或车辆行驶的区域。
公共走道面积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常见的有:(1)通道面积=通道的长度×宽度。
(2)楼梯面积=楼梯的长度×宽度。
(3)走廊面积=走廊的长度×宽度。
(4)门厅面积=门厅的长度×宽度。
以上是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的一些常见方法,不同的建筑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规范,建筑设计师和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应仔细遵守相关规范,确保计算出准确的面积,为建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常州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常州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平面投影面积总和,包括地上和地下部分。
二、常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单位为平方米(㎡)。
2.地面及地下室面积计算方法:a.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包括建筑物与地面接触面积的投影面积,例如楼板等。
b.地下室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地下部分面积,包括地下室、地下车库等。
3.建筑物的楼层面积计算方法:a.每层楼的建筑面积是指该楼层整体的平面投影面积,不包括外墙的厚度。
b.屋顶花园、阳台等设置在楼层外墙外的部分,其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
4.道路、广场等的面积计算方法:a.道路、广场等的面积计算属于建筑附属设施面积,应包括在建筑面积中。
b.与建筑物相连的围墙、护栏等的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
5.公共设施面积的计算方法:a.公共设施面积包括公共走廊、楼梯间、电梯间等,应计入建筑面积中。
b.公共设施面积不包括专用于服务设备的区域,如机房、管道井等。
6.特殊情况下的建筑面积计算:a.多功能建筑的面积计算需根据实际功能进行分别计算。
b.裙楼、挑楼等特殊结构的面积计算需根据具体结构进行调整。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1.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所属类别、功能及结构特点等因素,保证计算准确。
2.建筑面积计算需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变动或遗漏。
3.不同建筑用途的场所,其面积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建筑者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遵守执行。
四、建筑面积计算的完整性建筑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者应严格按照计算规则进行,确保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筑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共同监督,确保建筑面积计算的正确执行。
总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只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才能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合法性,为城市的发展和美化做出贡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图3.0.6-2 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建筑示意图(一)
第二章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及图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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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图利用的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的建筑面积为: S=(11.997+1.689*0.5)*5.24+(14.668+1.645*0.5)*5.24=148.46
图3.0.6-3 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建筑示意图(二)
第一章 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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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1.2.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1.2.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2.18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2.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1.2.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35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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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及图释
计算规定相似点比较
本市的一些案例分析
第一章 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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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注: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三、工程量计算顺序
按施工顺序列项计算 按定额的编排顺序列项计算 按顺时针方向列项计算 按先横后竖、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的顺序列项计算 按构件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计算
灵活运用各方法,统筹安排计算顺序,项目不重不漏、数据准确可靠
四、工程量计算方法
在计算式旁标记出所计算构件的代号或其所在部位 列表计算(门窗工程)计算精度:m3,m2,m保留两位小数,t保留3位小数;座,只,套,樘,公斤等取整数。利用常用数据—“三线一面”计算工程量
第一部分 基数计算(“三线一面”)
一、“三线”:外墙外边线(L外)、外墙中心 线(L中) 、内墙净长线(L内)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 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 应计算1/2面积。
• 2.0.21 楼梯 stairs
•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 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 2.0.22 阳台 balcony
•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 的室外空间。
• 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使用面积: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辅助面积: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的净面积,包括房屋的楼梯、走 道。 ➢结构面积:建筑物各层中的墙体、柱、垃圾道、通风道等结构在平 面布置中所占的面积。
作用
表示建筑技术经济效果,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如它可以表示土 地利用系数、每平方米预算造价、每平方米材料消耗量等;同时,它 也是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的依据,如计算平整场地、综合脚手架、楼 地面工程等。
•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 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 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
预留的构造缝。 • 2.0.25 骑楼 overhang •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 2.0.26 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 •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实例应用

目录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建筑面积计算实例 • 建筑面积计算的实际应用 • 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常见问题及解
决方案 •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发展趋势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实际意义
0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定义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房屋、构筑物等建筑物所占用 的面积。
02
建筑面积计算实例
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计算公式:住宅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公 摊面积
公摊面积包括楼体、电梯、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面积 。
住宅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 各层平面面积之和,是表示一个建筑物建筑规 模大小的经济指标。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 和阳台建筑面积。
我国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发展趋势
1 2 3
规范化
我国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正在逐步规范化,以适应 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形式的多样化。
国际化
我国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也在逐步与国际接轨,借 鉴国际先进的计算规则,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国 际竞争力。
简化化
为了方便建筑设计和施工,我国建筑面积计算规 则也在逐步简化,减少不必要的计算步骤和复杂 度。
06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实际意 义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确定房地产价值
建筑面积是评估房地产价值的重要依据,了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有助于更准确地 评估房地产价值。
规范市场交易
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有助于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性,防止因计算方法不同而 产生的纠纷。
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优化设计方案
了解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有助于设计师在案。
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学习与培训
建筑工程计价7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计价7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在建筑工程计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是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建筑总面积、建筑净面积、建筑使用面积和建筑分摊面积。
一、建筑总面积计算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全部层(地下室、一层、二层、三层等)的建筑面积之和。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通常采用平面投影法,即将建筑物各层的平面图进行投影,然后对各层的面积进行相加即可得到建筑总面积。
计算建筑总面积时需要注意的是,建筑物的各个层之间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等不计入总面积。
二、建筑净面积计算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除去各种减掉的面积后的实际可用面积。
建筑净面积计算是建筑工程的核心内容之一,通常有两种方法,即减法法和加法法。
1.减法法减法法是通过减去建筑物内部各类占用面积获得建筑净面积。
减法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种占用面积的数值,主要包括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墙厚、柱周等。
建筑净面积=建筑总面积-公共走道面积-楼梯间面积-电梯间面积-管道井面积-墙厚面积-柱周面积。
2.加法法加法法是通过逐项加上各种增加面积获得建筑净面积。
增加面积主要包括阳台、凹陷部分、挑高部分、加宽部分、室外露台等。
建筑净面积=建筑总面积+阳台面积+凹陷部分面积+挑高部分面积+加宽部分面积+室外露台面积。
三、建筑使用面积计算建筑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内被用于居住、办公、商业等各类活动的面积。
建筑使用面积计算主要是根据建筑物内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计算得出的。
常见的功能区域有住宅区、办公区、商业区等。
建筑使用面积通常是指建筑净面积扣除单元门厅、电梯井、楼梯井等公共部位的面积。
四、建筑分摊面积计算建筑分摊面积是指建筑物内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等各类共用的面积。
建筑分摊面积计算的内容通常包括外墙厚、柱周、阳台面积、公用卫生间面积等。
建筑分摊面积是根据设计图纸和计算方法确定的。
总结来说,建筑面积的计算是建筑工程计价的基础,它对于确定工程造价和评估工程质量非常重要。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工程量计算说明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工程量计算说明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投影平面上的面积,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面积计算:1.总建筑面积(GFA):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地下室、地上建筑、夹层、阁楼等。
总建筑面积是最基本的一个概念,用于确定建筑物的规模和投资。
2.建筑占地面积(BFA):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投影平面上占用的地面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和室外露天空间。
3.建筑净面积(NFA):建筑净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可供使用的净面积,包括办公室、住宅、商铺等空间。
建筑净面积是对建筑物功能和使用效率的考量。
4.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对于多功能的建筑,还需要计算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例如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等。
这些面积计算可以用于设计布局和预算的参考。
工程量是指工程项目中需要使用的各种材料、设备和劳动力的数量。
工程量的计算对于项目的预算和进度控制非常重要,下面介绍几个常见的工程量计算方法:1.材料工程量计算:对于需要使用大量材料的工程项目,如砌筑、混凝土工程等,可以通过计算材料的体积或面积来确定所需材料的数量。
通常需要考虑材料的浪费率和损耗率。
2.设备工程量计算: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各种设备和机械,如起重机、挖掘机等。
对于这些设备,可以根据设计工期和设备的工作效率来计算所需的工作时间和设备数量。
3.人工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中的人力资源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需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进度来确定所需的人力资源。
通常根据工作的性质和难度来确定所需的人工工时和人员数量。
4.工程量软件辅助计算:现在有许多专业的工程量计算软件可以辅助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来选择适合的软件。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量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设计标准、施工方法、工艺流程等,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还需要不断总结和积累实践经验,以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
总结起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工程量计算是建筑施工工程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2[13]
建造工程建造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2一、总则1.本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造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保证建造面积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2.本规范适合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造面积计算,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3.建造工程的建造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建造工程的建造面积计算,应按照实际情况和本规范的规定,采用准确的测量方法和数据,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审核,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二、术语1. 建造面积 constructionarea:建造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height:楼面或者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 围护结构 buildingenclosure:围合建造空间的墙体、门、窗。
5. 建造空间space:以建造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height:楼面或者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7. 围护设施 enclosure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8.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10. 架空层 stilt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1. 走廊 corridor:建造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造物外墙面的窗户。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测量和计算,最终确定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的平面面积总和,包括室内面积和室外面积。
以下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详细介绍。
一、建筑面积的划分建筑面积可以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分类,常用的划分标准有建筑实际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等。
1.建筑实际用地面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外墙和各类设施附属物。
2.建筑占地面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占用的总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外墙周长及建筑物与地面的接触面积。
3.建筑总面积:指建筑物各层的总面积,包括室内面积和室外面积,室内面积指建筑物各层的室内使用面积,室外面积指建筑物各层的室外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测量和计算,下面是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室内面积计算(1)室内面积计算一般采用净高法,即建筑的净层高(地面到天花板板面的垂直距离)乘以建筑物的净平面面积。
(2)室内面积计算要考虑建筑物内部的墙壁、柱子、梁和楼梯等占用的面积,并且需要减去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房间中的净面积。
(3)对于局部高度不同的层面,应分别计算每个层面的室内面积。
(4)对于阁楼、夹层等空间,室内面积计算时应考虑实际可使用的面积。
2.室外面积计算(1)室外面积计算一般采用建筑物外墙的周长及与地面的接触面积相乘的方式。
(2)室外面积计算要考虑建筑物的外凸部分、凹陷部分和倾斜部分等。
(3)对于有露天平台、天井、广场等室外区域的建筑物,应将其面积计算在室外面积中。
3.其他注意事项(1)对于建筑物中的走廊、过道、梯间等不计入室内面积的部分,也不计入室外面积中。
(2)建筑物的地下室面积计算时,应包括地下室的室内面积和室外面积。
(3)如若建筑物部分楼层高度不同,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计算每个楼层的面积。
(4)建筑物用途不同,计算面积时考虑的问题也不同,例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等有不同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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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本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
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层高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三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view 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空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semi 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permanent 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bay 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有永远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面积内计算。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 总则1.0.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
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
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
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
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