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③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④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O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的管道。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中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1)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①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②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
(3)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①输送GB 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②输送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③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④输送流体介质切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符合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①输送GB 50160《石油华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③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2 设计 D 类压力容器或 GB 类 GA2 级 GC2 级压力管道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总 数一般不得少于 7 名 其中 审批人员不得少于 2 名
3 同时设计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 上述相应类别 级别的条件须同时具 备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建立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并且切实贯 彻执行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三 D 类: 1. D1 级 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 2. D2 级 系指第二类低 中压容器
四 SAD 类 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 级别 品种范围划分详见附二 二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 级别的划分
一 长输管道为 GA 类 级别划分为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 GA1 级
1 输送有毒 可燃 易爆气体介质 设计压力 P 1.6Mpa 的管道 2 输送有毒 可燃 易爆液体介质 输送距离 指产地 储存库 用户间的用于 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 20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 DN 300mm 的管道 3 输送桨体介质 输送距离 50km 且管道公称直径 DN 150mm 的管道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 GA2 级
2
第八条 设计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的批准 或审定 人员 பைடு நூலகம்核人员 以下简称设计审批人员 必须经过规定的培训 考试合格 并取得相应资格的 设计 审批员资格证书
第九条 设计审批人员的 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由所在设计单位设计许可证批准 部门批准 颁发 有效期为 4 年
第十条 取得 A 类或 C 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 即分别具备 D 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取得 D2 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 人员 即分别具备 D1 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取得 GA1 级压力管道设计 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 即分别具备 GA2 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 审批资格 取得 GC1 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 即分别具备 GC2 级 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和制造范围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和制造范围一、A级别的制造范围: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注: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无缝、锻造、管制等结构形式。
二、B级别的制造范围: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注:B2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B3注明机动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绝热低温气瓶等。
三、C级别的制造范围: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四、D级别的制造范围: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
注:1、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2、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0MPa的压力容器;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且小于100MPa的压力容器;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6MPa且小于10MPa的压力容器;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且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
3、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
4、球壳板制造项目含直径大于等于1800mm的各类型封头。
5、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
可见《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锅炉和压力容器按照附件一的规定,划分为a、b、c、d四个制造许可级别。
d级锅炉和d级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证》,由制造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其余级别的《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境外企业制造的用于境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其《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以下统一简称发证部门)。
《制造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二。
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一、炉制造许可级别划分,级别,制造锅炉范围a不限b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表压,下同)c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0.8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及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的热水锅炉d额定蒸气压力小于及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及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注:1.额定出水温度大于及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照额定出水压力分属于c级及其以上各级。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的五个等级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的五个等级一、一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一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具有一种最高级别的安全性。
这些容器具备能够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完全的装载和运行稳定性的特点。
它们被设计成具有极高的强度和可靠性,以应对各种不可预测的外部力量和条件。
一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经过严格的材料选择、工艺控制和质量检验,确保其所需的安全性能,从而避免任何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威胁的事故。
二、二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二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它们被设计成能够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持全面的装载和运行可靠性。
这些容器通常使用质量较好的材料,并且在制造过程中采用了严格的工艺控制和质量检验,以确保其安全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然而,二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在面对极端条件、不合理使用或意外事故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安全风险。
三、三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三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它们被设计成能够在正常操作条件下保持基本的装载和运行可靠性。
这些容器的材料选择、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一般符合行业标准,并且具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然而,三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可能在特殊的工况或异常情况下出现一些安全风险,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其安全性能不会受到威胁。
四、四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四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具有较低的安全性能。
它们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缺陷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这些容器的材料选择、工艺控制和质量检验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
因此,四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可能在正常操作和不合理使用条件下出现一些安全隐患,需要进行额外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五、五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五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较低。
这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五级安全状况的压力容器很可能存在致命的缺陷,无法在任何情况下保证其装载和运行的可靠性。
因此,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对这些容器进行彻底的检修、维修或替换,以消除安全隐患和避免事故发生。
高压_中压_低压管道的划分

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P)划分为三个类别:P≤500Pa为低压系统500Pa<P≤1500Pa为中压系统P>1500 Pa为高压系统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与品种划分一、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2、中压(代号M)1、6MPa≤P<10MPa3、高压(代号H)10MPa≤P<100MPa4、超高压(代号U)P≥100MPa参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系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 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工业金属压力管道按其安全等级划分为GC1、GC2、GC3 三级。
其中GC1 级安全等级最高;GC3 级安全等级最低。
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压力管道为GC1 级:4.1.1 输送GB5044 及HG20660 中,毒性程度如下所列介质的管道:a)极度危害介质(但苯除外);b)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包括苯);c)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
4.1.2 输送GB50160 及GBJ16 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如下所列,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的管道:a)甲、乙类可燃气体;b)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
4.1.3 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0MPa 的管道,以及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或等于400℃的管道。
4、2 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压力管道为GC2 级:除4、3 条规定的GC3 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可燃性)、设计压力与设计温度低于4、1 条规定(GC1 级)的管道。
4、3 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业压力管道为GC3 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6℃的管道。
压力容器

12 工作介质为气液两相共存的容器,应装设液 面计或液面指示器。 13 盛装易燃、剧毒、有毒介质的液化气体的容 器,必须采用板式玻璃液面计式自动液面指示 器。 14 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上应有防止液面计泄漏 的装置和保护罩。 15 液面计的汽、液相连管上应装设有切断阀, 还应有排污阀,以便清洗和更换。
)。 D、二
例题—选择
压力容器的安全阀装在气相的原因是(
A、易于卸压 B、便于操作 D、约定俗成 在用压力容器安全阀现场校验(在线校验) 和调整时,调整及校验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 不应低于( )。 A、1级 B、1.5级 C、2.5级 D、0.5级
)。 C、标准规定
例题—填空
安全阀用在受压设备,容器或管路上,是
参照GB5044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职业性接触毒物程度分级》 允许浓度< 0.1mg/m3 0.1mg/m3 ≤允许浓度< 1.0mg/m3 1.0mg/m3 ≤允许浓度< 10mg/m3 允许浓度≥10mg/m3
例题—判断
低压容器的压力范围是0.1MPa≤P≤1.6MPa。( x ) 中压容器的压力范围是1.6MPa≤P≤10MPa。 ( x ) 高压容器的压力范围是10MPa≤P≤100MPa。 ( x) 超高压容器的压力范围是P≥100MPa。 ( )
安全附件
5、爆破片应每年更换一次,超压未爆破的爆破片, 应立即更换。 6、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复验时(在工作条件下试验) 应有设备主管和安全技术人员在场。 7、压力表的装设、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压力表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新购进的压力表应经 校验后才能使用。经检验后的压力表应有合格证铅 封。
新压力容器等级分类
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将新压力容器划
1、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许可级别和类别的关系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许可级别和类别的关系王忠林于封芝(安徽省百联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1135)摘要本文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对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的划分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进行了相互关系的论述。
关键词固定式压力容器;级别;类别在一些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单位及监督检验机构中,还存在着对许可级别和容器类别划分的相互关系不清楚的情况,往往在现实工作中给我们带来一些麻烦,造成了因理解、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的矛盾,或由此对实际工作造成了影响。
我们曾经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有一台设备,设计压力22MPa最高工作压力20MPa设计温度-196 C、介质氦气、容积10.1L.规格为:①159X 16,材料为:0Cr18Ni9, 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划分类别为I类,但其设计压力大于10 MPa,按《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 MPa的容器被划分为A1级别。
那么该台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该取得那种许可级别才能有资质设计和制造?1 关于容器类别和许可级别我国的压力容器制造和压力容器设计, 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 并且分为不同的级别, 只有取得压力容器制造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才能从事相应级别压力容器的制造和压力容器的设计。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固容规》)按压力容器的危险程度和监管目的将压力容器划分为I类,n类,川类.《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设备能力,工艺水平和人员条件将压力容器划分为A,B,C,D 四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制造许可条件》)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规则》)按《管理办法》对各级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许可条件, 取得什么级别的许可证只能设计或制造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产品. 而针对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级别仅限于A级(A1超高压高压容器,A2第川低中压容器类.A3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4 非金属压力容器)及D级(D1第一类压力容器,D2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压力容器分类
压力容器分类方法很多,压力容器分类按照不同的方法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1.1压力容器分类按制造分类:可分单层、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绕板、热套、无缝容器等。
1.2压力容器分类按材料分类:有钢制容器、有色金属容器和非金属容器。
1.3压力容器分类按壁厚分类:可分薄壁容器和厚壁容器两种。
容器外径与内径之比小于或等于1.2者为薄壁容器;大于1.2者为厚壁容器。
1.4压力容器分类按设计压力P分类:低压容器:0.1 ≦P< 1.6 MPa中压容器:1.6≦P <10 MPa高压容器:10≦P< 98.1 MPa超高压容器:P ≧98.1 MPa1.5压力容器分类按设计温度分类:高温容器:t≧450℃;常温容器:-20℃〈t <450℃;低温容器:t ≦-20℃;1.6压力容器分类按形状分类:有球形容器、圆筒形容器、圆锥形容器、1.7压力容器分类按承压方式分类:有内压容器和外压容器。
1.8压力容器分类按使用中工艺过程的作用原理分类:可分为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和贮存容器四种。
1.9压力容器分类按使用方式分类:有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之分。
1.10压力容器分类按安全技术监察和管理分类:1.10.1低压容器(本条第2,3款规定的除外)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1.10.2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二类压力容器:(1)中压容器(本条第3款规定除外);(2)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3)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5)搪玻璃压力容器。
1.10.3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三类压力容器:(1)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P*V大于等于0.2MPa.m2低压容器;(2)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0.5MPa.m2的中压反应容器和P*V大于等于10MPa.m2的中压储存容器;(3)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4)高压容器。
压力容器分类
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级别划分
级别压力容器范围代表产品
A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A1应注明单层、锻焊、多层包
类低、中压容器(A2);球形储罐现扎、绕带、热套、绕板、无缝、锻
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造、管制等结构形式
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
B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B2注明含(限)溶解乙炔气瓶
种气瓶(B3)或液化石油气瓶。
B3 注明机动
车用、缠绕、非重复充装、真空
绝热低温气瓶等
C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
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
D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
注:1.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的划分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确定。
2.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0MPa的压力容器;
高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0MPa且小于100MPa的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1.6MPa且小于10MPa的压力容大。
低压容器:设计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且小于1.6MPa的压力容器。
3.按分析设计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其制造企业应持有A或C级许可证。
4.球壳板制项目含直径大于及等于1800mm的各类型封头。
5.对于产品种类单一的制造企业,应对其许可范围进行限制,如限制产品或制造方法、材质、种类、用途等。
高压_中压_低压管道的划分
风管系统按其系统得工作压力(P)划分为三个类别:P≤500Pa为低压系统500Pa<P≤1500Pa为中压系统P>1500 Pa为高压系统压力容器得压力等级与品种划分一、按压力容器得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具体划分如下:1。
低压(代号L)0、1MPa≤P<1、6MPa2。
中压(代号M)1.6MPa≤P<10MPa3。
高压(代号H)10MPa≤P〈100MPa4。
超高压(代号U)P≥100MPa参考: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系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 得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得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得管道。
工业金属压力管道按其安全等级划分为GC1、GC2、GC3 三级。
其中GC1 级安全等级最高;GC3 级安全等级最低、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得工业压力管道为GC1 级:4.1.1输送GB5044及HG20660 中,毒性程度如下所列介质得管道: a)极度危害介质(但苯除外);b)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包括苯);c)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得高度危害液体介质。
4。
1.2 输送GB50160及GBJ16 中规定得火灾危险性如下所列,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得管道:a)甲、乙类可燃气体;b)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4。
1。
3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0MPa得管道,以及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
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或等于400℃得管道。
4、2 符合下列条件得工业压力管道为GC2 级:除4、3 条规定得GC3 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可燃性)、设计压力与设计温度低于4、1 条规定(GC1 级)得管道。
4、3 符合下列条件得工业压力管道为GC3 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6℃得管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见附一)。 第三条 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A类: 1、A1级 系指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单层、无缝、锻焊、多层包扎、绕带、热套、绕板等); 2、A2级 系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 3、A3级 系指球形储罐; 4、A4级 系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二)C类: 1、C1级 系指铁路罐车; 2、C2级 系指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 3、C3级 系指罐式集装箱。 (三)D类: 1、D1级 系指第一类压力容器; 2、D2级 系指第二类低、中压容器。 (四)SAD类 系指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压力容器设计类别、级别、品种范围划分详见附二。 二、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 (一)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 〉1.6Mpa的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 ≥300 mm 的管道; (3)输送桨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 (2)GA1(2)范围以外的管道; (3)GA1(3)范围以外的管道。 (二)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 1、GB1:燃气管道; 2、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第四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批准部门)负责《设计许可证》批准、颁发,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 第五条 对A类、C 类、SAD类压力容器和GA类、GC1级(含GA类+GB类,GC1级+GB类,GA类+GC类,GA类+GB类+GC类等)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设计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发。对D类压力容器和GB类、GC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的《设计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 第六条 《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当年,持证单位必须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逾期不办或未被批准换证,取消设计资格,批准部门注销原《设计许可证》。 第七条 取得《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可按批准的类别、级别、品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的设计工作。 第八条 设计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的批准(或审定)人员、审核人员(以下简称设计审批人员),必须经过规定的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的《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第九条 设计审批人员的《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由所在设计单位设计许可证批准部门批准、颁发,有效期为4年。 第十条 取得A类或C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即分别具备D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D2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即分别具备D1级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A1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即分别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取得GC1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和设计审批人员,即分别具备GC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第十一条 设计单位设计资格许可的具体审查工作、设计审批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批准部门委托经备案的审查机构承担。 第十二条 各类气瓶和医用氧舱的设计,按有关规定进行产品设计文件审批,不实行设计资格许可。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必须接受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和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市级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应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证设计人员保持应有设计能力,掌握相关的新知识。 第二章 设计单位条件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切实可行的设计管理制度。 四、有与设计级别相适应的技术法规、标准。 五、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和场所。 六、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应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电子邮件所需的软件和硬件;对D 类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应达到80%。 七、具有规定数量持有《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的设计审批人员。 八、具有一定的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经验,具有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设计A类、C类、SAD类压力容器或GA1级、GC1级压力管道的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得少于10名,其中,审批人员不得少于3名。 二、设计D类压力容器或GB类、GA2级、GC2级压力管道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得少于7名,其中,审批人员不得少于2名。 三、同时设计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上述相应类别、级别的条件须同时具备。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建立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切实贯彻执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术语和缩写。 二、质量方针。 三、质量体系: (一)设计组织机构; (二)各级设计人员; (三)设计、校准、审核、批准(或审定)人员的职、责、权; (四)各级设计人员任命书。 四、设计控制: (一)总则; (二)工作程序; (三)设计类别、级别、品种范围; (四)材料代用; (五)设计修改; (六)设计审核修改单。 五、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 六、设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设计管理制度是确保设计质量的主要文件,设计管理制度不得违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设计管理制度: 一、各级设计人员的条件; 二、各级设计人员的业务考核; 三、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设计工作程序; 五、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 六、设计文件的签署; 七、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八、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 九、设计文件的管理; 十、设计文件的更改; 十一、设计文件的复用; 十二、设计条件图编制细则; 十三、设计资格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八条 申请A1级、A2级、A3级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D类压力容器的设计资格或具备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申请C类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压力罐车(罐箱)的制造资格;申请SAD类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A类设计资格。申请GA1级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GA2级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申请GC1级设计资格的单位,应具备GC2级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格。 第十九条 各级设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由设计单位主管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担任。 二、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设计单位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负责人): (一)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专业知识; (二)熟知并能正确运用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 (三)熟知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关键技术问题上能做出正确决断; (四)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审核经历; (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六)具有《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三、审核人员: (一)熟悉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解决设计、制造、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 (三)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 (四)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的校核经历; (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六)具有《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四、校核人员: (一)熟悉并能运用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 (二)具有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有相应的压力容器管道或压力管道设计成果并已投入制造、使用; (三)熟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四)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经历; (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五、设计人员: (一)具有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 (二)能较好地贯彻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能在审批人员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会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四)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第二十条 下列单位不能申请设计资格: 一、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 二、咨询性公司、社会中介机构; 三、各类技术检验或检测性质的单位; 四、与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无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章 审查机构 第二十一条 凡从事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审查工作或设计审批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审查机构,必须在国家或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审查机构的职责: 一、根据委托,具体负责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资格许可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