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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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年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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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4年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 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改工作部署,探索药品集中采购新模式,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根据《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闽药采〔201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遵循“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改目标,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导向,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药品采购和配送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基本原则(一)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我省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按照满足临床治疗需求的原则,经专家遴选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二)综合考虑药品定价类别的层次,参考2011年1月1日以来正式公布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合理确定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最高限价。

(三)省级统一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合并集中采购的工作。

(四)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医疗机构在最高限价基础上,以药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方式进行议价和采购。

三、组织机构(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重大事项的审定。

(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机构: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督办公室”)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协助做好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具体实施省属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工作,建立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相应服务。

医药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药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药物品采购管理制度1. 引言医药物品采购是医疗机构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规范医药物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的运营安全和合法性,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2. 目的本采购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医疗机构医药物品采购的流程和规范,确保采购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有效管理医药物品的供应商,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采购流程。

3. 适用范围本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药物品的采购活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

4. 采购流程4.1 采购需求确认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或临床部门提出采购需求,需明确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并填写采购需求申请表。

4.2 供应商筛选根据采购需求,采购部门负责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调查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服务能力等方面。

4.3 采购招投标根据采购金额和采购需求的不同,采购部门可以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如询价、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

所有的采购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4.4 供应商评审采购部门负责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选定中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5 采购执行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采购物品,并由医疗机构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要求和质量标准。

4.6 采购记录和归档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采购记录和归档制度,包括采购文件、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的归档管理。

5. 采购管理要求5.1 供应商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可靠性。

5.2 采购风险控制采购部门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和监控采购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和防范。

5.3 价格监控医疗机构应建立价格监控制度,定期跟踪市场价格变动,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采购策略,以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5.4 合规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合规监督,确保所有采购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贪污、受贿等不正当行为。

药品备案采购操作手册

药品备案采购操作手册

药品备案采购操作手册1. 引言药品备案采购是指对药品进行备案登记,并通过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的一种操作。

本手册旨在为药品备案采购的操作提供详细指导,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2. 药品备案登记2.1 准备工作在进行药品备案采购前,必须准备以下文件和信息:- 药品备案登记申请表,包括药品信息、生产商信息等;- 授权文件,如生产商授权书或委托书;- 药品样品,用于进行备案审核。

2.2 备案登记流程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药品备案登记:- 在备案管理系统中创建备案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 核对申请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上传备案申请表和授权文件;- 提交备案申请;- 等待备案审核结果。

3. 药品备案采购流程3.1 需求确认根据临床需求或药品库存情况,确定所需采购的药品种类、数量和规格。

3.2 供应商选择根据药品备案登记结果和药品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具体注意以下几点:- 供应商的药品备案状态和资质是否合规;- 供应商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供应商的价格、交货期等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要求。

3.3 采购合同签订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价格、付款方式和交货期等商务条款;- 质量检验要求和双方责任等条款。

3.4 采购执行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进行药品采购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合同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包括采购金额、付款情况等;- 如有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解决。

4. 药品备案采购的风险控制在药品备案采购过程中,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为了减少风险的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 对供应商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检查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避免合同纠纷;- 对采购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管理前言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合理且高效地管理药品采购,不仅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还能降低成本,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管理的相关内容,从药品需求确定、供应商选择、采购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药品需求确定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之前,需要先确定药品的需求。

这一过程通常需要结合医院的临床科室的实际需求以及临床指南和药品目录进行评估。

医院可以根据过往的药品使用情况和患者的临床需求,参考相应的规范和指南,制定药品需求计划。

这一过程需要与各科室和临床医生进行紧密合作,充分了解其需求,确保采购的药品能够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供应商选择在采购药品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也是至关重要的。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供应商的信誉和声誉是评判其质量和服务的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与其他医院或行业协会的交流和了解,选择具备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有合法的资质和证书: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的药品生产或经营的资质和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药品质量可靠:供应商提供的药品应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进行评估,确保药品的质量可靠。

•价格合理:供应商提供的药品价格应合理,医疗机构可以与多个供应商进行比较,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采购流程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需求确认:在采购药品之前,医疗机构需要先确认药品的需求,包括药品种类、规格、数量等。

2.编制采购计划:根据药品的需求确认,医疗机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包括药品的名称、型号、数量、供应商等详细信息。

3.询价和比较:医疗机构可以向多个供应商发送询价请求,并对不同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医疗机构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需要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收货和入库:在药品送达时,医疗机构需要对收货进行检验,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然后将药品进行入库管理。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药品是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其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人员。

采购药品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的原则。

2、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

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查验、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3、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4、对于特殊管理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管理。

二、药品储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场所,其条件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避光等。

2、药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药品,应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定期对药品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应当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4、加强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的管理,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合格药品,防止流入临床使用。

三、药品调配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的调配工作。

2、药品调配应当严格按照处方或者医嘱进行,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调配药品时,应当准确计量,确保药品的剂量和用法正确。

对于需要特殊调配的药品,如静脉输液、中药饮片等,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4、调配好的药品应当进行核对,并在药品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调配日期等信息。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引言:药品采购管理在医疗机构的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管理可以确保医疗机构安全、合理地使用药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患者用药成本。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探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的重要性、有效策略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第一部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的重要性药品采购是医疗机构运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良好的药品采购管理可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提供给患者更好的治疗效果。

合理采购管理还可以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管理还涉及供应链管理、库存管理和药品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医疗机构整体运营起到关键作用。

第二部分:有效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策略1. 制定明确的采购政策和流程药品采购政策和流程应由有关部门制定,并按照国家法规和规定执行。

明确的政策和流程可以确保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减少激烈价格竞争和不法行为。

2. 建立合理的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机制,确保选取的供应商具有合法资质、安全质量保障和良好声誉。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运输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

3. 优化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和有效期限制合理规划药品库存,避免过多的积压和过期药品。

通过建立现代化的库存管理系统和及时的库存盘点,可以降低药品损耗和库存成本。

第三部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1. 电子采购系统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采购系统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

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实现采购流程的自动化和信息的共享,提高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

2. 数据驱动的采购决策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应用将使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管理更加智能化和精细化。

通过对历史采购数据和患者用药数据的分析,医疗机构可以做出更科学的药品采购决策,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结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是医疗机构经营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环节。

制定明确的采购政策和流程,合理评估供应商,优化库存管理是有效的采购策略。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办法(doc 13页)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办法(doc 13页)犯罪行为各方当事人的资金交易进行监测。

第三章医疗机构第六条医疗机构在药品阳光采购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参加药品阳光采购活动。

(二)临床所用药品,必须从挂网品种目录中选购质优价廉的品种;采购药品必须通过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网上采购系统完成。

(三)按规定组建药品遴选专家库、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选购药品。

(四)必须与经销商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

采购时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五)严格执行挂网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

(六)及时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算货款,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七)严格按规定金额采购“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

(八)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生产经营企业收取“回扣”、“折扣”及其它违规费用。

(九)发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阳光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向所在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十)法律法规的其它规定。

第七条医疗机构违反第六条有关规定的,由监督机构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一)违反第六条(一)、(二)、(三)、(六)、(七)和(八)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监督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二)违反第六条(四)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三)违反第六条(五)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生产企业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药品阳光采购活动中必须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二)按照挂网入围品种目录所注明的产品质量和价格供应合格的药品;如在采购周期内发生产品信息变更,须向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提供有关证明,并由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核实后进行更新。

(三)必须按规定直接给一级经销商开具发票和结算货款。

(四)必须按规定对本企业每一挂网品种在全省所有地级市指定经销商,保证对边远地区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闽政文[2005]332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

第三条省级政府采购是指省直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实施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采购代理机构,包括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经省财政厅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五条采购单位,即《政府采购法》所指的采购人。

第六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七条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一)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

集中采购的项目由省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公布。

(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为“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两类。

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四)限额标准以下的实行分散采购。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八条采购预算与计划(一)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采购单位应在采购资金落实的情况下,根据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省财政厅办理采购计划批复手续(定点协议采购部分的采购计划,直接报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二)采购单位应在市场询价基础上科学合理编报采购预算价格。

卫生所采购药品管理办法

卫生所采购药品管理办法一、引言为了规范卫生所采购药品的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管理的效率,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卫生所采购药品管理办法》。

二、采购程序卫生所采购药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药品需求确认:卫生所根据临床需要和库存情况,确定所需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2.编制采购计划:根据药品需求确认的结果,制定采购计划,并报批相应的主管部门。

3.招标或询价:根据采购计划,卫生所可以选择招标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或询价的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

4.评标或比价:对招标或询价的投标人进行评标或比价,评选出合适的供应商。

5.签订合同:与供应商协商药品的价格、数量、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并签订采购合同。

6.药品验收:卫生所在收到药品后,进行验收工作,核对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等。

7.入库管理:将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登记和分配,并做好相关的入库记录。

8.药品管理:卫生所应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管理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分类、编码、存储、保管和出库管理。

9.药品使用: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临床需要和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10.药品报废:对过期、损坏、变质等不能使用的药品进行及时的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采购管理要求1.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工作。

2.采购计划应合理编制,确保药品的供应与需求的平衡。

3.招标或询价的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评标或比价的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相关事项,并注明违约责任。

6.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7.药品的存储、保管和出库管理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8.药品使用应遵循临床需要和药物治疗原则,合理用药,杜绝滥用和浪费。

9.药品的报废处理应及时,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药品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要求、采购责任,确保药品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第二章药品采购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第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专门的药品采购人员和药品采购职责;(二)有药品采购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有健全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四)有药品采购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第七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品采购相关工作经验;(二)熟悉药品的采购流程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四)经过药品采购培训并合格。

第三章药品采购流程与要求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和用药计划,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当通过药品采购平台进行,遵循药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药品采购人员在采购药品时,应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资格的企业,并审核企业的法定资格、质量信誉、履约能力等。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与药品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当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采购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药品采购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责任、流程、要求等。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确保药品采购的合规性和药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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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有关问题说明(卫规财发[2022]7号、59号)、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
规财发[2022]6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政府
纠风办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闽政办[2022]14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
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
理办法。

一、备案采购的原则
1.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其他医疗机构,应全部参加全省药品集中
采购,并通过集中采购的渠道购买药品(含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下同)。

2.医疗机构确需备案采购的药品,应按照先备案后采购的原则执行。

3.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药品实行属地管理,按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备案采购的范围
1.医疗机构因临床抢救危重病人必需使用经省药品集中采购未中标的
和非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水、电解
质等大输液产品不列入备案采购范围。

2.在采购期内新上市的产品;
3.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可以备案采购的药品目录;
4.一、二级保健对象、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等特殊人群所
需的药品采购按《关于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特殊人群用药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药采办[2022]8号)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实行集中采购和备案采购:1.因战争、自然灾
害等,需进行紧急采购的;2.发生重大疫情、重大事故等,需进行紧急采
购的;3.卫生部和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备案采购的程序与要

1.申请。

属于备案采购范围的药品品种及剂型、规格由医疗机构临床
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医务科、药剂科或设备科审核,在本单位纪检
监察、纠风部门的监督下,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或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
采购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向同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
写表1、表2)。

2.审核。

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药品,除突发事件或抢救危重病人外,
备案采购的药品品种、数量、初定价款(一律实行议价采购,议价工作由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或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纪
检监察、纠风部门
介入监督)等,应报送同级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全省
三级医院(含省属其他医疗机构)报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
公室审核。

3、批准。

各级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接到同级医疗机构
书面申请后,根据备案采购的范围和有关程序要求,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书
面答复。

4.监督。

医疗机构的备案采购监督工作由医疗机构纪检监察、纠风部
门负责。

各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的备案采购工作由同级纠风部门监督。

四、备案采购药品的管理
1.价格报备。

医疗机构对备案采购的药品品种、数量、购入价和临时
零售价应在做出备案采购确认后,于1个月内报同级物价部门备案(医用
耗材及检验试剂除外)。

2.药品配送。

备案采购药品配送必须坚决执行“两票制”。

3.汇总备案。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备案采购的药品品种、数量和购入价格,所
采购的药品品种和使用量不计入中标药品品种,实行单独记账统计,并要
严格控制比例(具体比例待定),每季度末报同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
汇总,逐级上报至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三级(含省属)医疗机构报
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药品监管。

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备案采购药品(含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谁主管、
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监管责任。

省、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
组办公室分别负责三级医院(含省属其他医疗机构)和一、二级医疗机构
药品备案采购情况的督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05年8月20日福建省卫生厅印发的
《关于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备案采购管理
的意见》(闽卫[2005]函453号)同时废止。

附表:1.医疗机构备案药品采购申请汇总表(表1)
2.医疗机构备案药品采购申请表(表2)
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汇总表(表1)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年月日
负责人:制表人: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医疗机构一份,同级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表格统一采用A4纸。

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表2)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院备字第号患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门诊号:住院号:
临床诊断:备案药品生产企业:
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
拟采购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申请理由:(如适应症、与同类别中标药品疗效及安全性差异比较等,必要时
提供Ⅰ~Ⅱ-2级循证医学证据)
申请科室:
经治医师签名年月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意见:
分管院长签名年月日同级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
备案采购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科室一份、药剂科一份,同级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表格统一采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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