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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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8.26•【字号】浙交[2009]180号•【施行日期】200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09]180号)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为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实际,厅制定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现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厅建管处反馈(联系人:范芳,电话:057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促进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市场主要当事责任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主要当事责任主体包括浙江省内各级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在浙江省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从业单位。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信用信息管理包括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诚信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以及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以下简称“信息”)的采集、上报、审核、发布等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业绩信息挂钩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业绩信息挂钩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业绩信息挂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投标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业绩信息挂钩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为进一步加大施工企业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施工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提高交通建设市场透明度,促进交通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推行施工招投标业绩与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诚信信息系统)施工企业网上公开已完业绩信息挂钩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挂钩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挂钩制度的基本内容信息挂钩制度是指施工企业在诚信信息系统公开已完业绩,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作为投标文件中业绩材料的组成部分,在评标时对《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业绩证明材料等进行核查,确保施工企业投标时业绩材料的真实性。

自2013年11月15日起,全省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中型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实行信息挂钩制度。

其他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是否采用本规定,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二、网上业绩信息公开办理规定各施工企业应根据诚信信息系统填报规定,在诚信信息系统“已完业绩”栏中填报近五年内通过交工验收项目的业绩,同时上传每页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无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同时提交交工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质监部门备案的交工质量评定报告、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和业主交工证明,下同;交竣工合并验收的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所有企业均须重新提交申请公开信息的《承诺书》(详见附件,可从诚信信息系统网站下载)。

浙江省交通运输诚信

浙江省交通运输诚信

浙江省交通运输诚信篇一:承诺书-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承诺书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推进展业信誉建立,营建老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标准公路建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立市场信誉信息治理方法》等有关规定,本企业已在全国公路建立市场信誉信息治理系统中按要求录入根本信息,包括从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根本财务指标、在金融机构开立根本帐户情况、资质资历情况,有职称的经济、治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及其执业资历情况,近5年的主要业绩及全部在建公路工程情况等信息。

本企业郑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完好,愿意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视。

上述信息内容如有成心虚报和造假等情形,本企业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承诺人:(单位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篇二:台缙高速公路东延段工程-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市场诚信附件_________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资历后审)(综合评估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订本评标方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那么。

评标活动依法进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或者阻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展。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恪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阻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标人员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采纳任何不正当手段阻碍公正评标,否那么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废标。

第四条本工程评标采纳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浙江省交通厅、_______的监视治理。

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工程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交通建设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经研究,现对我省交通建设行业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并对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活动挂钩的应用机制作适当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责任以强化管理部门的信用评价工作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机制。

各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包括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以下同)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并确保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公示上一季度企业信用行为信息,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企业信用行为信息录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及时受理、答复企业提出的申诉事项(企业对录入的信用行为信息有不同意见的,应先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由建设单位受理并答复,企业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再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公示并确定丙级资质设计企业、三级资质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并报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发布。

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约谈、检查记录、通报等均应作为企业信用行为信息的采信依据纳入信用评价。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每季度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信息录入不全、不客观公正、不及时等情形的,应责成建设单位立即纠正。

(二)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省港航局负责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1.15•【文号】交办公路函〔2024〕100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

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质量,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存量信用信息核查(一)核查范围。

部管理系统中已录入并经审核发布的各资质等级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信息。

(二)核查内容。

主要对部管理系统中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四项内容进行核查。

其中,个人业绩信息和企业业绩信息为核查重点。

(三)核查步骤。

1.企业自查自纠(2024年1月—6月)。

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从业企业对照核查范围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对信息填报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指导从业企业及时补充更新;对信息填报不准确、虚假的,督促从业企业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承诺书,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审核同意后,及时修改、删除有关信息。

在自查自纠期间整改到位的,可视情不予处理。

情况说明和承诺书等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留存备查。

2.主管部门核查(2024年7月—12月)。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部管理系统中发布的涉本行政区域从业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对核查工作负总责。

其中,个人业绩信息和企业业绩信息由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其他信息由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核查。

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和原因分析

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和原因分析

I 目前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缺失的
工程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工程造价居高不下的现象 主 要 表现 也开始得到遏制,总体上讲建设市场由原来的市场 通过对三个市交通局管理人员 、四个高速公路 乱 、 程质 量差 、工程造价 高逐 步向着规 范、健 工 康 、有序的方向发展 ,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得到 了进 项 目的业主 、施工 、监理 、设计单位的部分从业人 员共 35 2 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结果基本反映了我省 步规范。 为进一步 了解我省交通建设 市场的诚信情况, 交通建设市场 中从业各方在招投标 、合同履约过程 0 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我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建设现 中的诚信情况。5 %以上 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我省申苏浙皖 通建设市场的诚信度还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 和龙丽丽龙高速公路项 目建设现场 ,通过召开各类 诚信缺失问题 ,有些还是 比较严重的。
义 ,主要体现在有 的地方政府或项 目业主指定地方 施工单位分包或指定厂家供应材料 ,其 目的是想保 护地方企业 。个别招标人出售的招标文件与报给上
级监督部 门备案的招标文件 内容不一致 ,或中标单
位确定 后 ,在签 订施 工协议 书前 ,业 主与 中标 人就
()其他违 法违规操作 行为 ,如 出借企业 资 3
有的驻地监理与施工单位窜通一气 ,放松对质量的 把关 , 蒙骗项 目 主。 业
13 业 主诚 信缺 失 的主要 表现 .
业主作 为交通工程项 目的投资方 和建设 管理 者 ,在交 通 工程项 目的建设 过程 中始终处 于主 导地
位 。从调查情况反映 ,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业主信用 缺失的主要表现为: ()在招投标 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近 13 1 / 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我省在招投标 中存在地方保护主
收稿 日期 :2 0 —1 —2 05 1 0 基 金项 目:20 年浙 江省科技计划项 目 (06 3 03 06 20 C 16 )

2024年交通运输工作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交通运输工作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背景2024年,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迅速增长,交通拥堵、路况不畅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交通系统的应用,我们在科学管理、智能化建设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机遇。

为了适应新形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我们确定的2024年交通运输工作目标是: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 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通行效率。

2.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网络覆盖率。

3. 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4. 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5. 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1. 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通行效率(1)优化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通过更新信号设备、优化信号配时,提高交通信号控制精准度和时效性,减少交通拥堵情况。

(2)完善交通指挥调度系统。

建立统一的交通指挥中心,加强指挥调度能力,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通畅。

(3)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减少违法事件发生。

(4)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

推进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数据采集和处理效率,为优化交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网络覆盖率(1)加快城市道路建设。

增加道路建设投入,开展道路扩建和提质改造工作,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缓解交通压力。

(2)推动公共交通网络建设。

完善公交线路布局,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使用。

(3)加强城市快速路建设。

重点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提高城市交通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3. 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升交通管理水平(1)推广应用智能交通设备和技术。

加大对智能交通设备的投入,推广应用智能信号灯、智能交通监控设备等,提高交通管理的精细程度。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9〕731号)作如下修订: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动态管理中,发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人员、业绩等指标低于相关资质、资格标准要求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交通运输部2021年7月27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新、发布、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管理有关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等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2)注册建造师的证书(注册)编号要填写以省份 简称开头的注册编号,如浙江省的一级建造师填报 “浙133***”、山东省的填报“鲁137***”等。
(3)安全人员的证书(注册)编号要填写以中文简 称开头证书号,如:浙交安C(05)0101
(4)其他从业人员的专业、级别、编号等信息要根 据证书进行填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企业信息变更基本规定及程序
(6)企业申请删除经济技术人员、从业人员 等:企业解聘合同或解聘证明(包含被解 聘人员的签名,表示愿意从该单位离职)、 被解聘人员的身份证(或复印件);
(7)企业申请新增在建项目: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协议书,并提供项目副经理、总 包或分包等信息;
企业信息变更基本规定及程序
2.变更信息一览表
详细列出变更前及变更后的具体内容,无
固定格式。 3.变更信息证明材料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
份,具体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资质变动或法定代表人
变更:企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一、变更材料经省厅建管处审核后将网上对应的企业数据表打回,由 企业录入提交并填写变更。
二、详情请在诚信系统市场新动态中查看“从业单位网上信息更新须 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企业信息变更基本规定及程序
1.企业网上信息变更申请审批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已完业绩
二、本次年度期间需要所有企业对已完业绩主要工程内容信息重新填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1.16•【字号】浙交[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交〔2009〕8号)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台州市港航(务)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行为,促进监理人员自觉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厅制定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厅质监局联系。

附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交通厅二○○九年一月十六日附件: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行为,加强监理人员执业信息管理,促进监理人员自觉履行监理职责,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理办)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理人员是指持有监理上岗从业证书,受聘于工程监理企业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包括监理岗位管理、执业行为管理、执业信息管理和业绩管理。

第五条监理人员执业信息在浙江交通网站的“浙江交通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发布,向社会公开,并与施工监理招标评标挂钩。

监理人员执业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第六条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

(一)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工作。

厅质监局为其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修订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人员执业管理及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3.具体负责省交通厅主管监督项目监理人员的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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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设备状况 1、考虑到信用评价的财务数据要求,企业可以
先按企业财务年报填报发布,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出来再来省厅建管处办理变更。
2、两表中关于工程结算收入和纳税情况等有关 信息允许在当年的上半年办理一次更新,若是当年 下半年来办理变更,企业网上信息须暂停一个月。 (暂停时间从申请变更的下个月起算)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已完业绩
二、本次年度期间需要所有企业对已完业绩主要工程内容信息重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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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人员状况 专业人员数量等系统中标注灰色的信息由系
统从经济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两个表格中自动统计 生成。因此在填写经济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时,必 须根据信用评价和投标的需要,尽量填写完整。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2014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更注意
事项
2015.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一、年度更新基本流程须知 二、年度更新填报注意事项 (一)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二)主要业绩、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说明 三、企业信息变更基本规定及程序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企业资质 一、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以
及相应的资质应该保持一致。 二、企业资质升级或有新增项的(交通类
资质)应及时更新。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两个信息必须
仔细核对,确保填写正确。正确格式如14503332-1。 2、营业执照有效日期为永久的企业可尽量
将时间往后填。 3、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传的证件进行
更新完善。证件上传在原数据上进行,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覆盖原扫描件。
核,并于下个月初的前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1.年度更新期间,承诺书只需递交一次。 2.企业应及时关注网上审核信息,如有打回,应及时查
看打回原因,并作出相应的修改,最后全部提交上 来。 3.信息更新期间,原企业已公开信息保留至2015年3月 初。原信息公开的企业若未能在年度更新截止时间 内完成企业信息更新的,则2015年3月初后该企业所 有信息不再公开;该企业如果申请信息公开,须重 新递交承诺书,且企业网上信息通过浙江省交通运 输厅建管处的审核,企业信息才能公开。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2)注册建造师的证书(注册)编号要填写以省份 简称开头的注册编号,如浙江省的一级建造师填报 “浙133***”、山东省的填报“鲁137***”等。
(3)安全人员的证书(注册)编号要填写以中文简 称开头证书号,如:浙交安C(05)0101
(4)其他从业人员的专业、级别、编号等信息要根 据证书进行填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一、信息更新时间安排 自2015年1月8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 二、具体流程 1.企业用户登录诚信系统完成本企业信息更新 2.信息更新完成后,企业须递交一份承诺书至厅建
管处 。 3.厅建管处收到承诺书之后对企业信息按序随时审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二、扫描件上传要求
1. 已完业绩必须同时上传每页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中标通 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如无交工验收证书的应 有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等管理机构出具的能证明工程已完工 的相关材料即可)。
2.单页文件可扫成JPG格式,多页证书请扫描成PDF格式, 不超过4M。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三、合同价结算价系统默认保留三位小数。 四、竣工时间、竣工验收备案时间设为时间
格式,若无,可不填;若是文字格式,请将 内容清空。
4、个人简历应如实填报,提交后不得修改只能新增。 确须修改的,要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及证明材料,由
省厅审核后统一修改。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已完业绩 一、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
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浙交〔2014〕248号)第二 十四条规定:施工企业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 统中公开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情形的, 每发生一次,信用等级降低一级,直至降为D级。至下一 年度信用评价时,降级未满12个月的,下一年度信用等级 不得高于上一年度;降级满12个月后,若该年度信用评分 所属信用等级高于降级后信用等级,自第13个月开始信用 等级上升一个等级。
企业负责人简历 1.移动电话必须如实填写,但此信息不对外
公开。 2.工程管理年限、工作简历必须每年更新。简历
应尽量填写完整,简历与工程管理年限相一致。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及变剖 析
诚信信息系统年度更新注意事项
经济技术人员、从业人员表 1.从业人员表只允许查看,所有人员信息均在经济技
术人员表中录入。 2.企业从业人员(技术人员)调进调出应及时更新 3.所有从业人员的信息要根据证书填写 (1)级别和证书编号一一对应,如:“交安
B(11)G0243 B级 ”、“浙136060802255 一级”、 “赣(公路)检员070364Q 检测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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