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随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

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第7号令)、《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鄂教师[2012]1号)及《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与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鄂继教[2016]1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凡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的人员必须建立继续教育纸质和电子档案,档案和登记随教师工作单位转移,并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备案。
二、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五年一个周期,在培训周期内须完成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80学时。
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完成120学时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在完成试用期培训任务后,应继续参加5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学时。
班主任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
培训者及培训管理者每年学习研修时间不少于72学时。
三、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省级集中培训学时登记工作。
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市级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并对所辖县(市、区)高中教师培训学时登记管理。
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与管理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对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进行年度审查,建立县级教师培训档案。
中小学校负责本校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及远程网络培训学时登记,受理校外培训登记,建立本校教师培训“台帐”。
四、集中培训必须在培训前将需求分析、立项说明及实施方案报教师培训部门批准,并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实际执行课程安排、绩效报告及学员名单报继教中心备案,由继教中心发放“学时证明”。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下面,本文将就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目的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落实国家对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政策和要求,确保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开展和管理规范,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促进中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管理机构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由学校建立,由校领导亲自负责,设立专门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三、制度内容1. 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学校根据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需求和要求,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
2. 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形式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多样化,既包括集中培训,也包括分散培训。
学校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教师的需要和教研课题的要求,灵活选择培训方式。
包括 workshops、研讨会、专题讲座、讲座报告、教学观摩等形式。
3. 培训费用的保障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继续教育计划的安排,合理安排教师的培训费用。
同时,学校可以组织教师申请国家和地方的教师继续教育补助,为教师进修提供经济保障。
4. 培训成果的考核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及时了解教师的继续教育情况和培训成果。
可以通过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品评、教案评比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进行评估。
5. 培训成果的激励措施学校应加强对继续教育成果的激励和表彰。
可以通过评选“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给予奖金或晋升的机会,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提高教学水平。
四、管理步骤1. 需求调研学校根据教师的继续教育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
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
3. 培训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培训组织小组,负责具体的培训安排和组织工作。
4. 培训成果评估学校通过对培训成果的考核和评估,了解教师的继续教育情况。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代表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要求,为教师提供了参加教育培训和提升个人专业能力的机会。
以下是常见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培训需求调查: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进行教师培训需求调查,以了解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
2. 培训计划:根据教师培训需求调查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3.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4.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多样化,包括集中培训、网上培训、学习小组、研讨会、讲座等形式,以满足不同教师的需求。
5.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可以是工作日、周末、寒暑假等。
6. 培训费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财政预算或专项资金为教师提供教育培训费用补贴或报销。
7. 培训证书和学分: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完成后会颁发培训证书,并认定相应的学分。
8. 教师培训档案: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记录将被纳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依据。
9. 教师继续教育评价:教师继续教育完成后进行评价,以了解培训效果,并作为提高培训质量的参考。
10. 激励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评选优秀教师、加薪奖励、晋升提职等方式,激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一、背景现代社会的快速变革和知识更新迫使教师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专业素养。
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长期发展和成长,落实素质教育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二、政策原则1. 客观公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选拔和培训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基础。
不得因种族、性别、地域等因素限制教师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并确保教师的参与平等。
2. 灵活多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提供多样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包括专家讲座、研讨会、在线课程等形式。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3. 积极激励为了鼓励教师参与继续教育,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例如奖励优秀教师、提供经费支持等。
同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应给予教师积极的反馈和评价,促使教师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成长。
三、继续教育机构1.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提供和培训评估等。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专家和社会机构合作,共同推进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
2. 学校学校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场所,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校的发展需要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活动。
学校还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来校进行授课,丰富师资力量。
3. 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可以提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多样化课程,例如在线学习平台、教育研究机构等。
社会机构还可以与学校合作,共同开展教师培训和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培训内容1. 学科知识更新中小学教师应不断学习学科最新的知识和研究成果,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机构应提供相关的学科培训和研讨活动,使教师能够迅速掌握新的教学内容。
2. 教学方法改进通过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可以学习和掌握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以邀请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来校进行授课,分享成功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3. 教育理念更新继续教育也可以帮助中小学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随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

随县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随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分布均衡、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人民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随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包括教师调配、考核、培训、职务评聘、奖惩、资格认定与注册、退休、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式的培训。
第四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的教育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第五条加强师德建设,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应努力做到:(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教育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教育的发展变得日新月异。
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要与时俱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因此,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它旨在引导并规范中小学教师的教育实践、专业素养和职业发展。
一、继续教育目标与原则1. 继续教育目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是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增强教师的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2. 继续教育原则:(1)因材施教原则:根据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结合个体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继续教育计划。
(2)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继续教育应以实际问题为导向,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促进中小学教师的能力提升。
(3)鼓励创新原则:鼓励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研究和尝试教育创新,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1. 继续教育内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学科知识与能力提升:继续提高教师学科知识以及能力素质,提高其教学水平和教育研究能力。
(2)教育教学方法与手段: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和教育技术的应用。
(3)教育心理学知识:提高教师的教育心理素质,了解学生的发展特点和心理需求,建立良好的学生关系。
(4)教育管理与领导力:提高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领导素质,发挥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2. 继续教育形式:(1)培训课程: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课程,如研讨会、讲座、研训班等,提供教育教学知识、教育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2)交流与研讨:鼓励教师之间的交流和互助,在学校内部或者学区范围内组织教师交流活动和教学研讨会。
(3)参与教育项目:鼓励教师参与各类教育项目,如教育研究项目、教育改革试点等,提升教师的教育研究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
三、继续教育管理与评估1. 继续教育管理:(1)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特制定本制度一、继续教育对象:学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1、“一德四新”所涉及的内容。
2、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性教育内容。
3、名优教师、骨干教师的各类培训班、研修班。
4、新教师上岗培训。
5、教师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
6、学校组织的二级培训及校本培训。
7、国培计划、省培计划。
8、各类应当达标的继续教育(如计算机、普通话等)。
三、继续教育要求:1、参加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各类专题性继续教育的教师,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学时学习,专心听课,认真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把培训记录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在培训中,凡被主管部门或组织机构通报者扣被通报教师当月积分____分,根据通报的考勤记录,学校按《考勤、请假制度》执行。
2、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培训合格并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学时证明,学校方可计入本人学时。
3、无论教师参加何种内容的继续教育,都要讲求实效,文件规定需要报销经费的培训,教师必须提供培训笔记或心得体会方可签字报销,否则学校法人有权拒绝报销相关经费。
4、继续教育相关笔记、心得体会,凡被上级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的教师,扣当月积分____分,扣出当年学时____个学时,并且不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5、教师计算机的培训不受年龄限制,均需达到国家规定水平。
6、普通话培训与考核,____年以后出生的一般教师需达到二乙,语文教师达到二甲(____年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达到二乙),考核以合格证书为准。
7、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应当取得____个学时,____年累计不少于____个学时,按规定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
2024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二)引言: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一环,对教师的知识更新、专业发展与提高至关重要。
尤其是在信息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中学教师的继续教育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的重要途径。
为规范和加强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制定本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本,以便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二、管理原则1. 倡导自主学习:教师继续教育应以教师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为基础,提倡自主学习,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2. 强调实践导向:教师继续教育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注重转化和应用教学理论和方法,促进实践与理论的结合。
3. 注重评估反馈: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教师,以不断完善和提高继续教育的效果。
4. 加强支持和保障: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三、管理内容1. 学习需求调查:学校通过定期的调查,了解教师的学习需求,分析并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需求相结合,制定教师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和目标。
2. 学习计划制定:根据学校的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和目标,教师自主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目标和时间安排。
3. 学习资源提供:学校为教师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包括学习资料、教学视频、教育期刊等,通过建立学习资料库、电子资源平台等形式,方便教师获取所需资源。
4. 学习方式多样化:学校鼓励教师选择多种学习方式,包括参加研讨会、学术交流、参观学校等外出学习,以及在线学习、自主研究等方式,满足不同教师的学习需求。
5. 学习交流与分享:学校组织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分享学习心得和教学经验,促进教师间的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
6. 学习成果评估:学校制定科学的评估机制,对教师学习成果进行评估。
评估可以通过学术论文、教育实践报告等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教学观察、教学评估等方式进行。
7. 学习经费保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使用继续教育经费,确保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执行1. 学校领导重视: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是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可能包含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中的内容:
1. 继续教育目的:明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的,如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方法的更新,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等。
2. 学分要求:规定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和学分来源。
要求教师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活动、学术交流等方式获取学分。
3. 学习计划:教师继续教育应有完整的学习计划,并逐年制定,包括课程设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安排等。
4. 师资培训:规定教师继续教育中的师资培训要求和安排,在规定的周期内,教师应接受一定时间的师资培训课程。
5. 学习评估:规定教师继续教育的学习成绩评估,一般通过考试或评估方式进行评定,将教师的学习成果与规定的标准进行对比评估。
6. 资金支持:确定教师继续教育的资金支持政策,包括培训费用报销、奖学金、津贴等形式的资金支持。
7. 时长要求:规定教师继续教育的时长要求,包括每年或每学期的学习时间要求和分配。
8. 教师发展档案:建立和完善教师的继续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教师的学习经历、成绩、证书等。
9. 奖惩措施:确定教师继续教育的奖励和惩罚措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并取得好成绩,对不按规定完成要求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罚。
10. 继续教育平台: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平台,提供各种学习资源和交流渠道,方便教师进行学习和交流。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学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对中学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教师在职期间的继续教育管理。
第三条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是: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科技能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应坚持的原则是:自愿参加、因岗位需要、提供资源支持、鼓励创新、终身学习。
第五条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培训、学习班、在线教育等,满足不同教师的学习需求。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确保各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第二章培训环节第七条学校应定期组织中学教师参加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继续教育活动,为教师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
第八条学校应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教师个人意愿,确定合适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九条参加培训的教师须填写培训申请表,由学校安排培训事宜,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主题等。
第十条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教师须按时参加培训,并积极做好培训笔记和总结。
第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学校应组织教师进行培训成果汇报,并对教师进行评估,以便更好地改进培训工作。
第三章学习班环节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学习班活动,教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学习班。
第十三条学习班的内容可包括学科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方法等,也可以涉及教师个人发展和素质提升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学校应提前通知所有教职工学习班的安排和内容,教师可以依据自己的需要自愿报名参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习班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合适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资源,为教师提供学习材料和学习资源。
第十六条学习班结束后,教师须提交学习心得和学习成果,学校应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在线教育环节第十七条学校应积极推广在线教育,在线课程和学习平台可以成为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渠道。
第十八条学校应购买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丰富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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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抓好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教委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师管理科协调、继续教育中心具体组织管理、教研室和电教站共同参与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场)中心学校及直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要确定一名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专门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教师任职学校要制定规划,有计划地选派、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管好用好教师培训费。
中小学校长负有组织和指导本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责任,要把教师的继续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科学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狠抓规范管理
教育局依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整合教研室、电教站等单位的资源和力量,负责推荐并组织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培训,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新课改”全员培训,教师职务培训及新任教师上岗培训。
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教师非集中培训。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全县教师的继续教育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教师培训基地,抓好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和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完善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的继续教育工作考评体系。
规范学分登记,完善继教管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的各项集中培训,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在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试考核,并做到教师面授与跟踪管理相结合,即参训者回校后一周内必须完成一次学情报告,半月内必须讲一节汇报课或示范课,一月内结合学习和工作实践完成一篇反思论文,最后依据考勤、考试考核成绩、实际参训学时与跟踪任务完成情况记相应学分。
各单位要严格组织教师集中培训和非集中培训,并按《随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发放与学分考核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学分登记、审核、验印。
对在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印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视其情节给予处理或处分。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建设。
教师继续教育档案采用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表、册、证、分一致,有关内容做到全县统一,并逐步过渡到网络管理,实现教师学时与学分管理网络化,最终实现教师“学分银行制度”,为教师搭建起“终身学习立交桥”。
三、建立奖惩机制
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每两年表彰一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对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在教学教改中成绩显著的教师,所在学校应予以奖励,且作为推荐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先表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优先条件。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男教师57周岁、女教师52周岁以上可适当放宽要求),除扣掉其8个工作日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外,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不能评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应低于同职务教师。
在一轮培训周期结束,继续教育未合格的教师,在实行教师聘任时予以缓聘或解聘。
对不按规定组织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不按规定保障教师学习(含学习费用保障和学习时间保证)的校长,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作为考核校长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教育局二级单位的教师也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并实行登记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奖惩管理序列。
教育局在制定年度考核、教师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表模、评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条件、拟定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时,将继续教育情况(以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审验的继教证书完成当年培训任务为准)作为依据之一。
四、培训费用管理
为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局下发《关于统筹教师培训费的通知》,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按当年公用经费总额的5%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
其中公用经费的3%由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进行统筹,主要用于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及相关的培训费、资料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开支;公用经费的2%用于教师校本培训和学校师德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此项培训费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