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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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范例)2017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范例)2017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范例)达州市达川区 镇(乡) 学校 姓名: 性别: 年龄 : 所教学科:继续教育项目 实施形式与地点 实施时间 实施结果 折算学时 培训单位或学校 登记员签字 年 月 日 培训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备注新教师岗前培训 规范性培训(区进修校) 具体时间 结业证书 按证书如实填写 1、凡没有评职晋级需求的教师,每学年公需30学时(2017年起),学科灵活性培训不超过50学时,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2、有评职晋级需求的教师,每学年公需30学时(2017年起),学科灵活性培训不超过50学时,学科规范性培训不低于60学时(人社局4月份文件),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3、凡是填写了的学时都要能够提供学时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学校集中培训的除外)。

新教师转正培训 规范性培训(区进修校) 具体时间 结业证书 按证书如实填写 初三教研会 规范性培训(XX 中学) 具体时间 学时证明 按证书如实填写 学历提高规范性培训(XX 学校) 结业时间 结业证书 一科15学时 全员培训 规范性培训(XX 学校) 具体时间 结业证书 按证书如实填写 信息技术能力提升规范性培训(网络) 具体时间 结业证书 按证书如实填写利用远教资源引领教师专业发展规范性培训(校内) 2017全年 学时证明 40 师德修养 灵活性培训(校内) 2017全年 心得4篇 20 自学教育理论 灵活性培训(校内) 2017全年 心得笔记20 校内教研 灵活性培训(校内) 2017全年参与听评课60节40 政治理论学习灵活性培训(校内) 2017.8.25-8.31学习心得和笔记20区、市、省、国家竞赛灵活性培训(地点) 具体时间 主讲(听课)XX 小时主讲,区5、市7、省9听课,每小时一学时教育教学竞赛 灵活性培训(地点) 具体时间 获省、市、区、片区奖 省15、10、8;市10、8、5;区8、5、3;片区5、3、2 学术交流文章 灵活性培训(校内等) 具体时间 在国家、省、市、区、片区、校交流XX 文章国家20、省15、市10、区8、片区4、校2课题研究 灵活性培训(校内) 具体时间 主研/协研XX 课题 主研市级20;协研市级8教育教学讲座 灵活性培训(地点)具体时间听讲XX 小时 每小时一学时。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继续教育登记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继续教育登记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继续教育登记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406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实施办法》及《德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使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教人[2008]111号)的文件精神,针对我市教师继续教育实际情况,本着“规范程序,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登记对象及学时规定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不少于10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新教师每学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2、每学年规范性培训学时、灵活性培训学时各占50%。

当年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超过规定学时部分的不得移做下年登记。

3、职员、工人、年满55岁的男教师、年满50岁的女教师须参加培训登记,但对学时任务不作要求。

4、学时统计时限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二、登记的范围1、规范性培训:1)由德阳市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及以上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继续教育内容的培训,中小学全员岗位素质培训、业务培训、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专题培训等。

2)由县(市、区)级教师培训中心(进修校)组织的公共理论课培训、业务培训、集中培训、交流、竞赛活动、各学科教研会、专题培训、新教师培训等。

3)由市、县(市、区)师培中心(进修校)举办的各级校长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班和班主任培训班等。

4)提高学历层次培训及职称晋级培训考试合格。

5)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活动。

2、灵活性培训:1)自我研修(含读书笔记、教学反思、自主研究等)。

2)学校自行开展的校内外教学观摩、教研组学科组活动、常规听课。

3)校级竞赛课、示范课、教研课,经验交流等。

4)文章撰写、发表、交流、获奖;教育专著及教材编写。

5)教研室备案的校级课题研究活动。

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

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

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一、为了实施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根据《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二、小学教师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评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为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水平,为提高、补充、更新、拓宽自己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而参加的以下活动均属于继续教育活动,列入登记的范围.1、按照省、市(地、州)制定的相应教师岗位职务培训教学方案、教学纲要,参加由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各种规范化形式的各级教师岗位职务培训班、骨干培训班、一专多能培训班培训.2、按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师训规划安排,参加有教师进修学校具体指导的、有明确的学习内容、有阶段性检测措施的各种继续教育灵活性培训活动.3、参加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认可的各种教学基本功训练.4、参加由教师进修学校单独举办或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电教、教仪馆(站)等部门共同开展的属于继续教育范畴内的教研、教改实验、优质课竞赛活动.5、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文章、有关教育方面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编写教材.6、在由国家批准的教育学院,参加按照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小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小学教育专业才能教学计划》举办的正规脱产或函授教育的大专班的学习.7、参加由省、市(地、州)举办、组织或认可的其它有关继续教育的活动.三、继续教育活动的学时量计算标准.1、参加由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各种规范性形式培训者、学完规定的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其学时按开出课程的总学时计.某门课程考核不合格,按其学时的30%计.2、参加各种灵活性形式培训者,必须学习由教师进修学校按省或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方案、教学纲要统筹安排的部分规范性培训课程,考核与学时计算与规范性培训相同.这类课程培训所用学时须占教师继续教育周期学时总量的50-70%,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例.3、参加有教师进修学校指导、有明确的培训目标、有明确的学习内容、有阶段性检测措施的乡校自学、自练、各种基本技能训练等自培活动者,其学时由当地教育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根据自培活动的质与量决定,原则上,开展一次集体活动,计一次所用时数,每小时以一学时计;检测不合格者,按30%计.4、参加由教师进修学校单独或其它培训机构共同举办或组织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者,按实际听讲的时数,以每小时一学时计.5、参加继续教育范畴内,按继续教育要求,由区级校各年级组、区级以下学校开展的教研、教改、教学观摹活动者,按实际活动时数,每小时以半学时计;参加由区级及以上学校开展的活动者,按实际活动时数,以每小时一学时计.6、承担中心校(含完小)、镇(乡)、县(区)、地(市、州)、省教研、教改示范课者,分别以每示范课二、三、五、七、九学时计.凡承担县(区)级以上立项教改实验的主研人员,每学年计士一学时.7、参加乡中心校(完小)、镇(乡)、地(市、州)、省优质课等竞赛活动者,每课分别以二、三、五、七、九学时计.获等级奖者,可另增加一至五学时.参加各级同一竞赛活动者,其学时以参加最高级活动标准计.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者,凡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以十五到三十学时计;在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以十至二十学时计;在市(地、州)级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以五至二学时计;在县级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以二至五学时计.获国家级奖的,可另增加十至二十学时;获省级奖的,可另增加三至八学时;获市(地、州)级奖的,可另增加二至六学时;获县级奖的,可另增加一至四学时.同一论文在多种刊物发表只以在最高级刊物发表的标准计.9、撰写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文章者,凡在国家级会议上交流的,一篇文章以二十学时计;在省级会议上交流的,以十五学时计;在市(地、州)级会上交流的,以十学时计;在县级会议上交流的,以五学时计;在镇(乡)会议上交流的以三学时计.同一交流文章在各级会议上交流,以最高级会议的标准计.10、编写教材、撰写教育专著者,其教材或专著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每千字以二十学时计.11、承担指导新教师教学工作并且有明确的指导任务和职责的老教师,按每学期十学时计.12、参加非省、市(地、州)教育行政、事业部门举办或组织的其它有关继续教育活动者,其学时由当地教育部门和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凡在一学年内这类活动的总量登记超过二十学时,要报经市(地、州)师训部门同意;超过四十学时,须报经省师训部门同意;13、经成人高考正式录取,参加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大专学历层次系统正规培训者(脱产、函授学员),学习期间,其年学时按相应职务的饱满年学时计.如辍学、未能毕业,须扣除50%的学时,其他社会性小学教师大心一概不计.四、登记与计算学时的原则.1、被登记者不得在《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上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必须严肃处理.2、登记与签证单位要实事求是,秉公登记与计算学时.3、若培训活动的项目或登记内容有交叉重复的,一律不得重复计算学时.五、继续教育登记办法.1、签证.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在接受培训后,由培训单位在受训者的《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上填写内容与学时并签证(盖章),由任职学校指派的登记员将其情况填入《继续教育登记卡》.《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每面记载十个以上学时,不足十个以上的零散活动学时,采取每学期累计的办法登记.培训单位要有开展零散活动的详细记载,以便累计登记.2、申请.教师完成规定的学时后,向任职所在地的中心小学校提出验证申请.中心小学校对申请者的学时进行核对并考核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核对、考核合格,即向教师进修学校提供申请者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材料.对参加继续教育后,教育教学工作无长进,任职学校有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扣除30%至50%的学时.3、审核.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对申请者的《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上记载的活动内容、学时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继续教育证明书》4、验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继续教育证书》对经考核、审核合格的教师进修《继续教育登记手册》验证登记.验证后,将《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交教师本人保存,并由验证单位向当地人事部门提供验证登记合格人员名单.在实施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启动阶段,教师在从本地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日期起到评聘教师职务日期止的这段时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量应为年学时量乘以时间.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办发〔2005〕 290 号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人办发〔2005〕57号),经研究,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教师资格条件申请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职业初级中学担任实习指导教师”的规定,因此,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但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

(小学教师中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除外)。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职业初级中学担任生产实习课的教育教学工作,申报评聘实习指导教师职务,不得申报评聘或确认其他教师职务。

二、关于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关于任职年限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一年”的规定,凡2003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见附件,下同)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艰苦边远地区评审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均可放宽一年。

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

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

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绵阳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涪城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公布如下。

第一条: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对象全区中小学在职、在岗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第二条: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要求(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依据依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统筹管理之规定,凡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的培训活动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或授权的单位、机构举办的培训活动;二是纳入教师年度培训计划的校本研修活动。

(二)、继续教育学时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之一,在“十二五”期间,各类教师必须完成360学时的全员岗位培训任务。

其中,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有计划组织的规范性培训占60%以上学时(每学年必须完成规范性培训不少于45学时)。

新录用教师在上岗前要完成120学时的新教师培训任务。

学时不足者均为当年继续教育不合格。

新教师在试用期内未完成规定学时者延期转正,其他教师完成的继续教育年度学时作为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职务聘用、年度考核、评优选模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当年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超过规定学时部分的不得移做下年登记。

(四)、凡借调人员,其继续教育登记由借调所在学校将其资料转原所在学校统一登记。

第三条:继续教育活动列入登记的范围(一)规范性培训登记范围1、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市级培训机构记发的学时按照市教体局规定执行)。

2、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高等院校组织的业务培训。

3、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教学研究(教研活动、教育教学竞赛、学术研讨会、课题研究、专题讲座、公开课、教研课、示范课、名师带徒以及送教活动等)。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入口修改为:
http://125.64.16.110:8089/glxt
初次登陆-修改密码
添加机构:培训中心、中小学校
中小学校进行教师注册
教师电子档案一览表
网上学时登记步骤:(一)登记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
(二)登记培训班信息
“培训登记”
“查询”
“添加”
“删除”
(三)登记培训学时
各用户单位主要功能-行政单位

1、行政单位:在系统中为当地各用户单位 建立账号并发放,网上审核培训,网上审 核学时,可随时查询、统计、输出系统中 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各单位登记的所有数 据。
各用户单位主要功能-培训中心
2、培训中心:登记本单位承办的每次规范性
培训的计划和内容,并为每位参培教师登记 取得的规范性培训学时,可随时查询、统计、 输出系统中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各单位登记 的所有数据。
续教育信息的数据库,包括:每个教师的个 人信息,参加培训(规范性、灵活性)的记 录等信息,并能随着继续教育的开展增量登 记数据,该数据库可供各级教育行政单位、 培训中心、中小学校随时上网查询、统计、 输出。系统的应用既能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的决策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又能成为管理 继续教育开展过程的信息平台。

系统简介
软件(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是 利用互联网完成对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的登记、 审核和统计管理的系统软件,具有教师档案、 培训信息网上登记,培训学时网上审核,以 及数据“集中存储、分级管理使用”等功能。
系统的应用目标
系统的应用目标旨在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继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使用指南
行政文件要求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由省 教育厅师范处监制与管理,由省教师教育网联管理 中心组织开发,供全省各教师继续教育相关单位免 费使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使用〈四川省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川教 函[2008]406号)的精神,从2008年起,在全省21 个市(州)全面启动管理系统的使用工作。

四川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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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平台是⼀个集成了后台CMS(新闻)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平台、学习中⼼平台、辅导平台、消息平台、学校平台的⼀个综合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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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

成都市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

成都市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心得体会范文(精选)从xx年6月28日开始我参加了历时一月多的远程教育技术培训,给我的体会很深,我的教育技术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

随着信息技术逐渐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得以广泛应用,我越来越感到自己懂得太少,掌握的知识不足。

作为一名教育战线的中青年教师,此次有幸参加了教育信息技术的培训学习,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因此在培训过程中,我一直怀着饱满的热情,认真学习,大胆实践,在学习之余还不时提醒同事抓紧时间,和他们交流学习体会,所以彼此的教育技术能力进步很快。

通过学员导师余启平老师的及时指导,班主任刘强老师的关爱,加上自己努力,取得了91.59分的好成绩,在此表示感谢两位老师!参加这次培训我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1、提高了教育信息技术的素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第一天的远程教育培训就让我感觉到:做为一名教师要做的还远远不只这些,教师的教学是一门科学,需要研究。

教育信息技术也是一门科学,更要研究,教师要成为研究者,研究教育教学的规律与教育信息技术整合的问题。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教师的成长也离不开教育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对教师来说是一个新问题,特别是中老年教师。

信息技术使老师面临着如何成长,如何应对的问题。

通过此次培训,让我认识到,学会把信息技术应用在学科教学中能使自己的教学过程条理清晰,学生明白易懂,特别是思维导某某某让教学过程更明朗化,为我的教学增添了光彩,使我对课程发展、教育信息技术有了新的认识。

2、提高了专业知识水平这次给我们培训的老师,他们的教学经验,专业知识水平,敬业精神都是一等一的。

经过他们耐心细致的讲解,让我认识到学无止尽,自己的专业知识、学科理论等水平还有待于不断地提高。

特别是30多天培训所学到的东西,要在今后的教学生活中不断地复习、巩固、运用。

真正的把教学和教育信息技术整合,融会贯通。

3、教育理念不断得到更新4、教育教学理论掌握得更为系统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远程教育教学的理论与方法掌握得更加系统,使我感到比原来站得高了,看得远了,有一种“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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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附件:3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建设标准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建设工作,促进县(市、区)级培训有序、高效地开展,更好地为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升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实际需要,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建设应大力倡导教师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教师培训理念,大力推进开放灵活,规范有序的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以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三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专业化、多功能和大服务,目标是成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教育科
研中心、教学研究指导中心、教育质量检测中心、教育决策咨询中心、教师专业技能训练中心、教育资源和信息中心。

二职能定位
第四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以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

第五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承担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校长、幼儿园长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为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行动研究。

(四)为中小学教师提供网络研修和远程学习服务,帮助中
小学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五)了解掌握中小学教师队伍情况,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六)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或委托下,参与制定本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教师全员培训的分类计划;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审查登记、考核和认定工作;
(七)为社会其他行业和社区人员继续教育服务。

三设置标准
第六条50万人口以下,为10亩和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100万人口,为15亩和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万人口以上,为20亩和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培训校舍能同时承担开展300人以上的培训。

第七条专用教室的数量、种类和功能,按照先进性和实用原则建设,做到够用、适用。

突出教师专业特点,达到当地先进
水平;具备能适用于各学科教师培训的学术报告厅、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普通教室、综合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专用教室。

第八条各类报刊不少于80种,图书资料3万册(含电子图书)以上,音像资料总量不少于1500小时以上;图书音像资料三年内补充更新率15%左右;图书音像资源内容针对性强,利用效率较高,有数据档案记载;各类资源使用效率高,有相关档案记载。

第九条设有附属学校或实验学校等教师继续实践基地,用于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实践活动;继续教育基地作用发挥充分、良好。

第十条建设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能与互联网相连接的高效实用,并与所辖区域内中小学相连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卫星远程实时交互授课系统与“校校通”相连,开通双向视频授课系统,实现网上教学。

具有百兆以上局域网,带宽不低于100M,10M交换到桌面,与CHINANET或CERNET等国家公用的传输网络连接,网络出
口带宽不低于512K;配备浏览、资源存储等功能的专用服务器及保证其正常运行的UPS电源,实现在局域网上存储和共享教学信息。

建设符合远程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

配备不少于60台能联网的多媒体计算机、视频投影机或大屏幕视频投影仪、卫星远程实时交互授课系统、不间断电源等设备。

配备符合远程教育支持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保证远程教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按照少而精、专兼结合、合理流动的原则,加强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

专职教师按照所在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左右配备。

专职管理人员及其他工勤服务人员,不得超过教职工总数30%。

专职教师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管理体系,实行教师队伍动态管理,每五年教师队伍流动更新率20%左右,专职教师具有从事中小学教育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专职教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95%以上,研究生比例达到20%以上,中、高级职称比例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其中高级教师占40%以上,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知名教师至少3人以上。

专职教
师要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本学科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特点、规律,善于开展和组织教师进行有关继续教育教学活动,熟悉基础教育,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

要根据县(市、区)级培训机构的性质和任务,广泛聘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优秀中小学教师以及社会各行业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或顾问,参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要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

并通过聘用合同,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的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县(市、区)级教师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要具备良好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作风,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教师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第十三条当地政府财政能够保障机构建设经费、经常性经费、业务工作经费等;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
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的保障机制。

基本要求是本地政府财政拨付的年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本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

四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要遵循成人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教师继续教育。

要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培训模式。

县(市、区)级培训机构要了解中小学,研究中小学,服务中小学,与中小学校建立密切的伙伴关系。

通过与高等学校、电大、教科研等机构开展联合或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积极探索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主、多元的、适应时代发展办学形式,提高培训机构的综合实力。

第十五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具有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执行良好。

第十六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具有明确的师资队伍建
设目标、规划和管理机制,执行良好;100%教师制定有进修规划。

有效组织教职工学习和提高。

制定专任教师定期蹲点、挂职制度,并认真落实。

第十七条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关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

规划具有时代性、前瞻性、可行性。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检查、评估制度,保证各类教师培训规范有序。

有过程资料,培训学员满意度高,执行效果良好。

制定改进措施,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九条建立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本校教师学习业务进修档案,实行计算机信息化档案管理。

各类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分类合理,符合上级部门档案管理要求。

建立中小学教师和小学校长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制度。

学分登记率100%,培训活动登记及时、规范、无差错,不弄虚作假。

第二十条积极参与基础教育研究,认真组织本区域教师教科研成果交流活动,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有效指导和组织本区域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第二十一条指导中小学建立校本研修制度,为开展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提供有效的资源支持、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师教育、教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工作建议报告。

第二十三条为所在社区提供学习资源,根据社区需要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与指导,推动学习型社区的建立。

五设立与撤消
第二十四条新建县(市、区)级培训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申报,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设立。

第二十五条县(市、区)级培训机构撤消、合并或改制为其他学校,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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