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目的了解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传承人的生存现状、保护情况、意见需求等内容,分析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进一步开展保护工作打好基础。方法采用表格调查和会议座谈的方法,从项目概况、传承群体情况、保护现状、需求与建议4个方面开展调查。结果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以传统的师徒授受和家族相传方式进行传承,一些项目传承群体过小,传承人老龄化,传承前景堪忧。各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情况有较大差别,大多数项目设有专门的保护机构、保护人员和传习场所,部分保护单位设有保护基金,并对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了整理,进行立项研究和宣教工作。结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取得一定成就,但在资金、传承、立档、培训、宣传等方面仍有诸多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标签: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中医药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至今,已有83项中医药类项目进入国家级保护名录,300多项进入省级保护名录,进入市、县级保护名录的中医药项目数量更多。但这些进入保护名录的中医药类项目传承保护现状尚待调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承担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研”课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1 调查方法

2012年6月-2013年6月,本课题组以发放表格与会议座谈的方法,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保护单位进行了调查。内容包括四大部分:项目概况(名称、传承时间、传承地域、入选名录级别、所属类别、项目简介等),传承群体情况(传承人数量、平均年龄、代表性传承人数、传承代数、传承人级别、传承方式、传承谱系),保护现状(保护单位的名称和性质、专职保护机构、专职保护人员、专门保护制度、立档、传习场所、传习活动、保护资金、传承补助金、商标注册、专利保护、立项研究),需求与建议。

2 调查结果

2.1 基本概况

本次调查共54个项目,其中包括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3个省级项目,传承区域位于贵州、重庆、云南、湖北、内蒙古、青海、甘肃、安徽、湖南、河南、天津、山西、浙江、北京、江苏、福建、深圳、上海18个省(自治区)、市。本次调查的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有中医针灸(2项)、中医养生方法(2项)、中药炮制技艺(2项)、老字号传统中医药文化(2项)、中医诊疗方法(8项)、中医传统制剂方法(12项)和少数民族医药(26项)7个大类,其中少数民族医药类项目涉及8个少数民族,包括傣族(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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