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施工合同与年旧版施工合同的处不同点对比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工程的日益增多,施工合同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其内容和条款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版本进行比较,分析其中的变化和影响。
一、合同分类根据施工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将其分为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类型。
总包合同是指工程项目发包者将全部工程任务交由承包方来完成,并由其负责整体工程的施工管理。
而分包合同则是将工程任务分解为多个分包任务,由不同的承包商完成。
在新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内容基本保持一致,仅在一些条款上存在轻微差异。
二、合同条款1. 工程范围和位置新版本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范围和位置的描述更加详细和准确。
不仅要说明具体的工程范围和位置,还要包括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交通等配套设施情况。
这些细节的描述更有利于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沟通和合作。
2. 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在新版本的合同中,工程价格和支付方式的条款更加明确和细致。
包括工程价款的总额,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在这方面的条款相对简单和笼统。
明确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有利于保障施工承包商的权益,以及防止双方因支付问题发生纠纷。
3. 工程期限和延期条款新版本的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期限和延期条款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不仅规定了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还对实施各个阶段的工作时间做出了计划。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只对工程期限做了简单的规定。
新版本合同的细节规定可以更好地保证工期的合理安排,减少工期延误的可能性。
4. 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新版本的合同中,对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的条款更加具体和严格。
明确了工程施工的各项标准、规范和验收标准,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而旧版本的合同中,这方面的条款相对简单。
明确的质量和验收标准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可以减少后期纠纷和争议。
5. 废料排放和环境保护新版本的合同中,对废料排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更加重视。
明确了施工承包方对废料的清理、处理和处置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化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化在旧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往往注重的是工程的基本施工要求和付款方式,对于风险分配、违约责任等条款描述较为简略。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建筑行业实践的积累,诸多问题逐渐暴露,如质量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经济纠纷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促使合同范本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在原有基础上做了大量补充和完善。
在合同主体资格方面,新范本更加明确地规定了承包商和发包方的资质要求,强化了合同双方的责任意识和法律义务。
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新范本增加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和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进一步来看,新范本在风险管理方面作出了创新。
例如,引入了工程保险机制,鼓励通过保险手段转移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此举不仅能够减少施工单位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保障了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利益。
关于工期和价格调整机制也是新版合同范本的一大亮点。
新范本考虑到物价波动等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设置了更为灵活的调价机制。
当遇到主要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允许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成本上涨带来的争议。
在解决经济纠纷方面,新范本明确了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包括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并强调了诚信原则的重要性。
这不仅有助于及时高效地解决纠纷,也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市场秩序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新范本还增强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措施。
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等内容,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变化彰显了法律的进步和市场的成熟,为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商,都应当充分了解并掌握新范本的内容,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规避风险,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差异

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差异一、工程施工合同的历史发展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古代社会,人们在修建水利工程、宫殿、城墙等大型工程时,都需要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的方式、工程质量、工期等事项。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工程施工合同逐渐成为现代建设工程的基本合同形式。
在20世纪初,工程施工合同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条款和约定,规范了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差异1. 合同内容新旧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旧合同主要约定工程建设的时间、质量、价格等基本内容,而新合同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环保、安全、职工福利等方面的约定,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
2. 合同条款新旧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条款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
旧合同条款相对简单,主要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新合同则增加了一些现代化的条款,如对合同解除、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3. 合同执行新旧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执行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旧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管理混乱、违约行为较多的情况,而新合同则更加注重合同的执行效率和质量,加强了对承包商的管理和监督。
4. 法律依据新旧工程施工合同在法律依据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旧合同主要依据民法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约定,而新合同则更加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工程施工合同的影响和意义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差异对建设工程的进行和发展都具有一定影响和意义。
1. 促进合同执行新合同增加了对承包商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了合同的执行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提升建设工程的整体水平。
2. 保障权益新合同注重对环保、安全、职工福利等方面的约定,有利于保障工人的权益,提高建设工程的社会责任感。
3. 规范市场新合同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建设市场环境,推动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4. 提升企业形象新合同对合同解除、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声誉,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一、引言二、合同形式旧合同形式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范围和标准、工期、价格和支付方式、责任和保证、争议解决等。
新合同形式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入了数字化技术,可以在电子平台上完成合同签署和管理。
新合同形式主要由电子文件和数字签名构成,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合同状态的实时监控。
三、合同条款旧合同条款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相对简单,常使用的条款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工期的约定、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新合同条款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增加了更多的条款,以适应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新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工程质量要求、施工监理和验收标准、工程变更和索赔、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等。
四、合同风险管理旧合同风险管理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相对较弱,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风险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有限。
常见的合同风险包括: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达标、合同价款支付风险等。
新合同风险管理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入了更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合同当事人对风险的认识更加全面和准确。
新合同风险管理主要通过保密性协议、预付款保障和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来降低合同风险。
五、合同履约监督旧合同履约监督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主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进行,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和验收等方式来监督合同履约情况。
监理机构的监督水平和效果受到一定限制。
新合同履约监督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入了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远程监督和实时数据监测。
新合同履约监督采用大数据和等技术手段,提高了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结论新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形式、条款、风险管理和履约监督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新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信息化和数字化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版本进行对比,以了解其在条款和内容上的变化。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体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变化。
下面将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条款简化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条款上相较于旧版本进行了简化,以提高合同的可读性和操作性。
在新版合同中,对于合同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和报价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更加清晰和简洁的规定,减少了冗余和重复的内容,提高了合同的效率。
风险分担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风险分担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
旧版本合同中,往往将所有的风险全部由施工方承担,而新版本合同中对风险的分担更加合理和公平。
根据新版合同的规定,施工方和业主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以增加各方的责任感和合作意识。
环保要求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环保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强。
在旧版本合同中,环保要求较为简单,而在新版本合同中,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加严格和细致。
新版合同要求施工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保护环境和生态。
法律法规的更新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于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更新的反映。
根据最新的建筑工程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新版本合同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规要求进行了规定。
这使得新版合同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法律环境,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
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过去使用的版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施工需要,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条款繁琐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条款上往往较为繁琐,使用了较多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
这使得合同的阅读和理解变得困难,容易导致合同的误解和纠纷。
风险集中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风险分担上往往偏向施工方,将大部分的风险和责任都压在了施工方身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无删减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业主与施工方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在不断更新和演进。
本文将对新旧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对比,分析其差异和优劣。
旧合同的特点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是在建筑行业起步初期制定的,相对滞后和不完善。
以下是旧合同的主要特点:1. 记载形式简单:旧合同通常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要求详细描述工程内容、工程价款、竣工日期等重要条款。
2. 权责不明确:旧合同对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描述较为模糊,容易产生争议和误解。
3. 法律法规滞后:旧合同没有充分考虑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发展,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法律环境。
4. 缺乏防护措施:旧合同对业主权益保护措施较少,施工方的责任也难以得到明确界定。
新合同的改进为了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以提高合同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以下是新合同的主要改进内容:1. 法律法规规范:新合同引入了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并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各项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2. 权责分明:新合同为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减少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误解。
3. 增加保险条款:为了更好地保护业主的利益,新合同增加了保险相关的条款,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担保。
4. 引入科技手段:新合同对一些新兴的科技手段如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等进行了引入,使合同内容更加符合当今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
5. 界定索赔范围:新合同明确了业主和施工方在工程变更等情况下的权益,并规定了索赔的范围和方式,减少争议的发生。
比较与总结通过对新旧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对比,可以发现新合同相对于旧合同有以下优势:1. 准确性和可执行性更高:新合同对工程内容、工程价款等进行详细规定,更加准确和可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
一、背景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订立的一种法律约定关系。
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施工范围、工期、价格、质量要求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律的变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在不断演变。
二、新旧对比
1. 合同形式
旧合同通常以书面形式存在,需要由双方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而新合同则可以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来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这一改变大大简化了合同签订的流程,节省了时间和资源。
2. 合同内容
在合同内容上,旧合同通常比较简化,只注重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对于施工范围、工期、价格、质量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可能比较模糊。
而新合同则更加详细和规范,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降低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3. 条款选择
旧合同的条款往往较为固定,没有太多可选择的余地。
而新合同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条款选择,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相应的选择,增加了合同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三、
新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形式、内容和条款选择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新合同更加注重细节和规范,简化了合同签订的流程,降低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双方在签订合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合同形式和内容,以确保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对比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新旧版本对比
建设工程合同新旧版本对比
一、合同条款的细化与完善
新版合同在条款的设置上更加细致和全面。
例如,在工程款支付方面,旧版合同可能只规
定了基本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而新版合同则进一步明确了支付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以及
违约责任,减少了因支付问题引发的争议。
二、风险分配的明确
新版合同更加注重风险的合理分配。
在旧版合同中,关于风险承担的条款可能较为模糊,
而在新版合同中,各方的风险责任被明确划分,如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免除、工程变更
带来的成本调整等,都有详细的约定。
三、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要求提高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安全生产法规的严格,新版合同增加了关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
详细条款。
这些条款不仅要求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具
体处罚措施,从而确保工程建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保障了工人的安全。
四、争议解决机制的创新
新版合同在争议解决机制上也有所创新。
除了传统的诉讼和仲裁方式外,还引入了调解等
更为灵活的解决方式,以期通过更加高效和和谐的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
五、对合同履行的监管加强
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新版合同强化了监管措施。
这包括对工程质量的监控、进度的
管理以及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
小问题演变成大纠纷。
六、信息化管理的推广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版合同鼓励采用电子化管理手段。
这不仅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率,还有助于减少纸质文件的使用,符合绿色环保的理念。
七、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新旧对比
建设工程合同新旧对比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建设任务,支付相应价款达成协议的一种合同。
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对新旧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对比,以期了解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发展。
二、新旧建设工程合同的对比1.合同生效要件的变化在旧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生效的要件主要包括:发包人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承包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合同标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
而在新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生效的要件有所变化,主要包括:发包人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承包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合同标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新的规定更加强调了合同双方的约定,使合同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在旧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规定相对较为简单,主要强调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建设任务。
而在新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合同履行过程的规定更加详细,包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新的规定有助于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3.合同价款支付的变化在旧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价款的支付主要取决于发包人的资金状况,缺乏明确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而在新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合同价款的支付有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支付期限、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
新的规定有助于保障承包人的权益,防止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4.违约责任的变化在旧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相对较为简单,主要体现在承包人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建设任务时的违约金赔偿。
而在新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更加详细,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违约责任的免除等方面的内容。
新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变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新旧变化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法律保障。
随着法规的更新和行业标准的变化,施工合同也在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新旧变化,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变化。
一、合同主体的变化在过去,施工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现在施工合同的主体已经扩展到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其他参与方。
这种变化使得合同更加全面,能够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内容的变化传统的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
而现在的施工合同则更加注重细节,例如安全措施、环保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现在的合同还强调了双方的合作与沟通,鼓励双方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三、合同履行方式的变化过去,施工合同的履行主要依赖于书面文件和现场监督。
而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化管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许多企业已经开始使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来管理施工过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化传统的施工合同通常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调解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这种方式不仅节省了时间和成本,而且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有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合同风险分担方式的变化在传统的施工合同中,风险主要由一方承担。
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合同开始采用风险共担的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激励双方更加积极地参与项目,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六、合同终止条件的变化过去的施工合同通常只在违约或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才允许终止。
而现在,一些新的条款已经被加入到合同中,例如如果一方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者如果一方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项目,那么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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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版施工合同与2013年旧版施工
合同文本的9处大不同点
2017年10月30日,住建部公布了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文本)》(GF-2017-0201)(简称“2017版合同文本”)。新版合同示
范文本与2013年版相比,2017版合同文本主要针对“缺陷责任”与“质量保
证金”两项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对照表如下:
住建部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对照表
序号 2013版合同文本 2017版合同文本
一 《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1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4 日期和期限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
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
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1.4 日期和期限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
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
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
计算。
2 10. 变更 10.9计日工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10. 变更 10.9计日工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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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
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
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
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
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
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3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
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
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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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
的除外;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4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
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
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
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
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
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
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15.2.1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
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
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
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
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
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
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
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
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
计算。
5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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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缺陷责任期 15.2.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15.2 缺陷责任期
15.2.2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
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
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
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
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
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
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
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
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
知。但缺陷责任期(含延长部分)最长
不能超过24个月。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
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
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6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3 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3 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
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
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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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保证金。
7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3 质量保证金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3 质量保证金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
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如承包人在发
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
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
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保函
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
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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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支付利息。
8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3 质量保证金 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发包人应按14.4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15. 缺陷责任与保修 15.3 质量保证金 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此条完全修改)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
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
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
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
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
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
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
合同第20条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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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处理。
二 《专用条款》部分
9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
定: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
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
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
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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