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贸易对比的分析
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分析

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分析中国和欧盟是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两者之间的贸易总额超过了1万亿美元。
本文旨在分析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重点关注两者之间的贸易现状、贸易、贸易壁垒以及未来的贸易前景。
一、贸易现状据统计,2019年,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了6801亿美元。
中国出口到欧盟的主要产品是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和衣服,而欧盟出口到中国的主要产品是机器设备、汽车和化学品。
从贸易结构来看,欧盟在中国的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汽车、工业设备和消费品等行业。
相应地,中国在欧洲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新能源、科技和房地产等领域。
二、贸易自2000年中欧双边贸易协议签署以来,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一直在保持良好的态势。
欧盟已成为中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之一,而中国也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然而,自2018年以来,由于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的贸易壁垒增加,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关系开始受到影响。
此外,在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欧盟的制造企业和零售商积极开展了与中国的合作,从中国进口了大量的医用物资和其他消费品。
这样的行动表明了双方在合作抗击疫情和保持贸易联系方面的意愿。
三、贸易壁垒虽然中欧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在线上增长,但在贸易壁垒的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困扰。
例如,欧洲委员会曾指责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存在补贴问题,这给欧洲企业带来了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此外,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一直是欧盟关注的焦点。
而欧盟方面则对华采取了类似的贸易及投资限制措施,对于关键科技等领域执行控制,尤其是在5G技术的进展和运用方面,欧洲多国出台了禁止使用华为的法令。
四、未来前景总体而言,中国和欧盟的贸易关系前景是积极的,双方互通有无的投资有望取得进一步增长。
欧洲企业正在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力度,而中国的企业也在通过增加对欧盟的投资和扩大在欧洲的业务来加强两国之间的贸易联系。
此外,欧盟和中国也在寻求通过谈判达成自由贸易协定,旨在降低两者之间的关税和贸易壁垒。
如果能够顺利达成这样的协议,将对双方的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产生积极影响。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欧盟环境壁垒之成因与对策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欧盟环境壁垒之成因与对策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欧盟环境壁垒的成因1.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
随着工业的发展,全球生态环境却在日益恶化,这不仅造成生态失衡,也给人类健康和生活带来严重的损害。
人们越来越感到,在生产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1972年,联合国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拉开了环保时代的序幕;1987年东京会议中《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警告人们保护环境,不要把生态破坏的问题丢给下一代。
自此,包括欧盟国家在内的全球人类对环境保护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
环保意识的增强使消费者对商品安全及环境指标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给欧盟实施环境贸易措施提供了理由。
我国生态农业和有机食品的开发较晚,发展水平也较低,大多数地区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还处于过分追求数量的粗放型经营状态,质量标准不高,受环境污染影响严重,农产品出口自然就受到了环境贸易壁垒的限制。
2.WTO贸易规则的制约。
WTO的贸易规则一方面致力于推动各国减少贸易限制,同时又允许各成员国以“绿色”措施把那些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及动植物健康和生命的商品及生产方式拒之于国门之外。
这样,发达国家就顺理成章地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有关条款规定,以正当的环境保护为由,制定严格的环保法规和相对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为国外农产品等的进入设置贸易障碍。
这种网开一面的游戏规则,明显地有利于发达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仍带有贸易保护的色彩,但从环保和人类进步角度而言,它又具有明显的合理性。
3.欧盟在农业方面实施了新的保护措施。
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特别是农民人口数量较多,因此,劳动力成本低廉,在农产品尤其是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蔬菜业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上,与欧盟国家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然而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出口比例逐渐上升的同时,欧盟国家近两年来的经济增长开始趋缓,失业率居高不下。
为保护和扶持本地区农业,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
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现状分析

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现状分析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拥有丰富多样的农产品资源,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保护传统农耕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现状1、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注册数量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登记保护了众多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涵盖了水果、蔬菜、粮食、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多个品类。
2、地域分布广泛农产品地理标志在我国各地均有分布,但不同地区的数量和种类存在差异。
一些农业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悠久的地区,如山东、四川、江苏等地,拥有较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3、品牌影响力逐渐提升随着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和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因其独特的品质和信誉,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逐渐增强,品牌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
一些知名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如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等,已经成为消费者心目中优质农产品的代表。
4、带动产业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通过标准化生产、品牌营销等手段,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农产品加工、物流、旅游等。
二、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面临的挑战1、保护意识淡薄部分地区和生产者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不足,存在滥用、冒用地理标志的现象,影响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市场秩序。
2、品牌建设不足虽然一些农产品地理标志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整体而言,品牌建设仍有待加强。
在品牌宣传、包装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投入不足,导致品牌影响力有限,市场份额难以进一步扩大。
3、质量监管难度大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往往涉及众多农户和企业,生产规模较小且分散,质量监管难度较大。
中国十种农产品在欧盟成功注册地理标志保护

国家是阿根廷 , 达9 1 %; 智利 紧 随其后 , 达2 6 %。 此 外 .世界 苹果 和梨 子生 产 商协会 的报告
还 指 出 ,预计 今 年南 半球 国家 苹果 的潜 在 出 口
中国 和欧 盟 的 “ 1 0 + 1 0 ” 农 产 品地 理 标 志保
护谈判 始 于 2 0 0 7年 7月 。 目前 中国已经 成为 欧
橄榄油 、 马 吉娜 橄 榄 油 、 孔 蒂奶 酪 、 斯 提 尔顿 奶 酪、 苏 格 兰农家 三文 鱼和农 舍奶 酪 。
欧盟委员会负责农业与农村发展事务的委员
达奇安 ・ 乔洛什 对欧 中达成 的农 产 品协 议表示欢 迎 。他说 : “ 欧盟和 中国都具有生产优质产 品的传
统, 我国未来也是欧盟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 。
种 反光膜 袋 最高 只有 4 5℃。
和加 拿大 的梨 子 出 口量 同 比下 降 8 %,达到 5 7 6 1 8 t . 去年 同期则 为 6 2 6 5 6 t 。 其 中降幅最 大 的
国家是 新西 兰 , 同 比下 降 3 0 %。 此外 ,世界苹果和梨子 生产商协会 预计今年 南半球 国家梨子的潜在出 口量将达到 6 5 5 9 6 0 t 。
志保 护 的农 产 品价值 6 . 5亿 欧元 ( 约合 8 . 4亿美 元) , 其 中酒 类 占主要 部分 。
地 理 标志产 品 指产 自特定 地域 ,所具 有 的 智利 、 新 西 兰 和南 非 , 这些 国家 的苹 果销 往 世 界不 同 的市场 。 截至 2 0 1 2年 l 0月份 , 目前 这 些 国家今 年 的梨 子 出 口量 总体 下 降 1 1 %。 南半 球 国家 和地 区对 欧洲 的梨 子 出 口量 目 前 达到 2 1 2 9 3 8 t ,去年 同期则 为 2 8 3 6 9 8 t , 同 比下 降 2 5 %。其 中降 幅最 大 的 国家 是 阿 根廷 ,
论欧盟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

Legal Syst em A nd Soci et y 雹蟹圈鍪窭鏊邀竺竺!旦:生f叁墨I』查垒金论欧盟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及对我国的启乖朱以林摘要地理标志,是指一种与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能够标示出某产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申的某地区或者某地方,并且该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域或者地区、地方有关。
本文就地理标志的概念、地理标志保护国际法律制度、欧盟的关于该方面的立法,欧盟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方式、保护范围、申请保护的程序以及对我国有何启示等方面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欧盟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知识产权中图分类号:D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l一058-02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是一项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制度,它是一种无形产权意义上的商业标志,地理标志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能给所标志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各国都力求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以提高其产品的竞争优势,各国都竭尽所能来对其具特色的产品进行有力的保护,地理标志变得尤为重要。
一、欧盟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一)欧洲地理标志保护的主要法律规范欧盟因其庞大的、多领域的合作而产生了对其成员有约束力的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地理标志要求产品和地理来源具有某种联系,地理标志要求产品具有归因于地理来源的“质量”和“特征”以及“声誉”;地理标志要求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制备”其中至少有一个环节是在限定的地理区域内完成即可。
在欧共体法甚至缺乏地理标志这一概念的情况下,欧共体法院通过一系列判例阐述了其内涵并确立了保护原则。
在此基础上,欧盟又通过立法逐步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制度,70/50号指令是欧共体关于地理标志的最早立法,该指令规定,将某些命名只保留给本国产品的做法具有对进出口进行数量限制的同等效果,除非这些命名构成原产地名称或来源地标志。
欧盟《关于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的欧洲理事会第2081/92号条例》,本条例适用于除葡萄酒和烈性酒之外的农产品,涉及了地理标志保护的各个方面。
欧洲和中国的国际贸易:贸易政策的比较

欧洲和中国的国际贸易:贸易政策的比较国际贸易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作为全球两个经济大体系的代表,欧洲和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对欧洲和中国的贸易政策进行比较,探讨两者在国际贸易中的相似性和差异性。
一、贸易政策目标在贸易政策制定方面,欧洲和中国有不同的目标和倾向。
欧洲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开放和自由的贸易体系,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流动。
欧洲通过减少关税和贸易壁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努力打造一个相互依存的经济集群。
相比之下,中国更加关注国内市场保护和产业升级。
中国的贸易政策更加倾向于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
通过加强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中国试图保护本国企业,培育和发展自主产业。
二、关税和贸易壁垒关税和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制约因素。
欧洲在关税和贸易壁垒方面相对较低。
欧盟成员国实行共同的贸易政策,统一关税税率。
此外,欧洲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降低贸易壁垒。
中国的关税水平相对较高,并且非关税壁垒也较多。
中国根据国内需要,对一些高科技产品和战略性产业设立了较高的关税。
此外,中国还采取了一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以保护本国产业。
三、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贸易政策中的重要一环。
欧洲对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视,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和监管机构,积极保护本国和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
欧洲还通过与其他国家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展较为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监管,对于侵权行为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打击措施。
然而,一些外国企业仍然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质疑。
四、国际贸易合作欧洲和中国都非常重视国际贸易合作。
欧洲通过欧盟的方式,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扩大贸易伙伴网络。
欧洲还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贸易争端解决。
中国也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合作,并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
中国通过与世界各国建立贸易伙伴关系,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研究
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s)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农产品领域,由于其特殊的生产、加工和运输要求,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存在对出口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通过实证分析,揭示其背后的机制与规律,为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决策参考。
本文首先将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定义、分类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现状进行概述,明确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随后,本文将系统梳理欧盟对中国农产品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检验检疫、包装和标签要求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利用中国农产品出口欧盟的相关数据,实证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机制。
本文还将深入探讨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如何有效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
这些建议将涉及提升农产品质量、加强标准化建设、优化出口结构、拓展多元化市场等方面,以期帮助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在面临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能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提高出口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政策制定者、企业决策者以及学术界提供有关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全面、深入的认识,为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文献综述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s)作为非关税壁垒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在欧盟这样的经济一体化组织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设置和实施对全球农产品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产品出口大国来说,研究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国内外学者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中国农产品遭遇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与对策分析[J
欧盟那样完善的专门法律—技术法规—标准—评定程序的完 整体系。 部门分割、 职能交叉, 无统一的管理部门。 ( #) 技术标准水平低, 修订不及时, 仍未与国际通行标准 ( $) 和质量体系接轨。有专家统计, 我国真正采用 567、 58( 标准的 仅占 ",9 左右。 检测力量薄弱— — —归根结底是技术水 #4 生产方式落后、 平落后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形成了片面追求经济规模的单一思 维, 所谓“ 做大做强” 本应是并列的两方面要求— — —既追求规 模也应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 却被简单地理解为因果 关系— — —只要“ 做大” 就一定能导致“ 做强” 。 另一方面, 在畜产品和经济作物成为遭遇技术性贸易壁 垒最甚的出口农产品的大背景下, 国家对于这些特殊产品的 检验检疫手段仍然相当落后, 一些农产品出口大省的基层防 疫力量薄弱, 商检设备和人员不足。 $4 农业产业结构及农业政策的深层问题 农业结构不合理在我国已长期存在。改革开放以来, 尽 管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但随时代的发展也初步显示出一定的缺陷: 家庭本位的小规 模作业导致新技术、 新标准、 新产品的应用缓慢。目前的状况 是品种结构不尽合理, 品质较差的粮食品种比重过大, 而优质 品种和畜牧水产品比重偏低; 农产品加工水准和经济效益不 高。有关农业产业的法律、 法规、 规章、 政策虽然已陆续完善, 但由于小规模经营和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 使得政策实施效 果不尽如人意。农业, 本来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实行最早且 规制最多的行业, 而我国仍然保持着宏观政策上的“ 大一统” 和微观经营上的“ 小而散” 硬性结合的农业运营体制, 这就给 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了难度。 特别的, 我国对于农业的支持政策长期停留在世贸组织 《 农业协议》 所定义的“ 黄箱” 政策上, 而我国的“ 黄箱” 政策其 支持总量已多年为负值, 可谓是费力不讨好。 预警机制缺位 *4 信息滞后, 商务部的一份调查显示, 有 $&9 的企业认为应对技术性 贸易壁垒的主要困难在于“ 信息不灵” 。我国至今没有一套完 全公开化、 透明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
中国欧盟贸易失衡探究
中国欧盟贸易失衡探究引言中国和欧盟是全球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
然而,近年来,中国和欧盟之间的贸易失衡问题越来越突出。
本文将探究导致中国欧盟贸易失衡的原因,并分析贸易失衡对双方经济的影响。
中国欧盟贸易失衡的原因1. 产业结构差异中国和欧盟在产业结构上存在巨大差异。
中国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例如纺织品、电子产品和玩具等,而欧盟则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例如汽车、机械和化工等。
这种产业结构差异导致了中国向欧盟出口大量劳动密集型产品,而欧盟向中国出口大量技术密集型产品,进而导致了贸易失衡。
2. 欧盟对中国出口限制欧盟对中国出口实施了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反倾销措施和技术壁垒等。
这些限制措施使得中国难以进入欧盟市场,限制了中国向欧盟出口的规模。
与此同时,欧盟对中国实施的限制也使得欧盟在中国市场上占据较大份额,进一步加剧了贸易失衡。
3. 汇率问题中国的人民币被认为是严重被低估的货币,这使得中国的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与此同时,欧元的价值相对较高,这使得欧盟的出口产品相对不具备竞争优势。
这种汇率差距也导致了中国向欧盟出口增加,而从欧盟进口减少,进而导致贸易失衡。
贸易失衡对双方经济的影响1. 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贸易失衡对中国经济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和负面影响。
积极方面,中国向欧盟出口增加可以带来更多的外汇收入,促进经济增长。
然而,负面方面,贸易失衡可能导致中国的产业结构更为单一化,过度依赖出口产业,从而增加了经济的脆弱性和风险。
2. 对欧盟经济的影响贸易失衡对欧盟经济也有积极和负面的影响。
积极方面,中国的廉价产品可以满足欧洲消费者的需求,降低生活成本。
另外,欧盟企业在中国市场上获得的较大份额也带来了利润。
然而,负面方面,贸易失衡可能导致欧盟失去一部分制造业和就业机会,对欧洲经济带来压力。
如何解决贸易失衡问题1. 促进贸易多样化中国和欧盟应该通过促进贸易多样化来解决贸易失衡问题。
中国可以加强技术创新和升级产业结构,减少对低附加值产品的依赖,从而提高竞争力。
中国与美国、欧盟农产品税制比较-最新范文
中国与美国、欧盟农产品税制比较一、国外的农产品补贴及税负(一)国外对农产品实施大规模补贴。
农业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基础产业。
多年以来,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对本国的农业生产倾注了大量的补贴,形成了农产品的规模效应,在世界贸易市场上占据了极大的优势。
1.就美国而言,美国国土面积为936.3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四,有耕地面积1.9亿公顷,人均耕地0.84公顷,粮田占全部耕地的3/4,粮食产量和人均占有量均为世界第一,粮食出口量占世界粮食出口总量的一半,库存量为30%,粮食生产与出口在美国经济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美国政府虽然倡导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实际上多年来对本国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流通给予了极大的干预和支持。
自193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一直在补贴农业,补贴农业的理由如下:(1)尽管农民的产品是人们所需要的,但许多农民相对贫困,因此他们应当通过公众帮助得到更高的价格和收入。
(2)家庭农场是美国农业的基础机制,应当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予以扶植。
(3)农民会受到从事其他行业不会面临的危害:洪水、干旱、虫害,而他们又几乎得不到对这些灾害的保险。
(4)虽然农业是完全竞争性市场,但农民要从市场垄断力很强的农药、农机、汽油等行业购买投入品,这些行业能够控制其价格,但农民在销售其产品时,往往不得不听天由命,任市场摆布。
因此,补贴的支持者以为,农民应当得到政府资助,以抵消他们在交易中的不利地位。
以1997年为例,美国对国内农业一般服务的WTO”绿箱计划”的投资就高达51.25亿美元(其中有基础建设、地主资助、土地休耕等),一项灾害救助工程的投入为15亿美元,而全年的农业综合支持近102亿美元,超过一个中等发达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
2.欧盟15国对其农产品实行共同的支持。
他们对成员国的农产品实行高额补贴,建立粮食的价格支持体系;对进出口实行高度保护,设置贸易壁垒。
欧盟为促进农产品共同发展的协议为:(1)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2)改善农业人员的生活水平;(3)稳定粮食等农产品市场,保证农产品的充足供应,并以合理的价格提供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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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贸易对比的分析中国和欧盟的农业具有相似之处,均拥有悠久的农耕文明和众多传统名特优农产品。
在中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背景下,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不仅符合WTO要求,也是合理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带动农业发展及扩大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需要。
近些年来,中国与欧盟在地理标志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大大推动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进程,但中国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较晚,应学习和借鉴欧盟地理标志保护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入推进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一、欧盟地理标志农产品贸易分析(一)欧盟地理标志农产品注册情况地理标志是欧盟质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欧盟正试图使其地理标志产品在国际上受到保护。
欧盟通过立法对农产品和食品、葡萄酒、烈酒等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具有一套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1992年欧盟建立了统一的监管体系,专门用于农产品和食品注册,主要包括奶酪、火腿、肉、水果和蔬菜以及橄榄油、乳制品、啤酒、咖啡、烘焙食品、香料调味品等产品。
20XX年,在欧盟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数量为676个,到20XX年,在欧盟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数量达到1092个,注册国家不仅包括24个欧盟成员国,还包括中国、印度和哥伦比亚等发展中国家。
20XX年~20XX 年欧盟已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变化情况如图1所示。
欧盟注册地理标志的主要农产品类别包括水果蔬菜和谷物、奶酪、肉和肉制品、油(主要是橄榄油)等,具体类别占比如图2所示。
(二)欧盟地理标志农产品贸易额逐年增加欧盟地理标志农产品出口额占全部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5%,地理标志农产品价值高达540亿欧元,其中60%农产品在原产地国家销售,20%农产品出口到欧盟成员国,还有20%农产品则出口到欧盟以外的国家与地区,其中美国、瑞士、新加坡、加拿大、中国、日本等为主要出口国家。
截至20XX年底,欧盟注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6540万欧元,贸易额逐年增加,20XX年~20XX 年欧盟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出口额变化情况如图3所示。
(三)欧盟地理标志农产品贸易区域不断扩大地理标志不仅是农产品质量政策的体现,还是一国参与国际谈判的重要筹码,尤其是将地理标志作为重要获益工具的国家,筹码的分量不言而喻。
多年来,欧盟一直致力于地理标志的认证和保护工作,然而具有商业价值的地理标志常常被滥用、被伪造,限制了拥有正当身份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入某些市场,严重损害了生产者利益、降低了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忠诚度。
鉴于国际上相关违规事件日益增加,欧盟加快了国际地理标志认可和保护工作步伐,主要通过多边或单边谈判来保护其地理标志产品。
在多边层面,欧盟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明确要求WTO成员必须对具有地理标志的产品进行保护。
在WTO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中,欧盟将其谈判重点放在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地理标志多边注册和延长地理标志保护水平,二是由原来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向非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扩展。
在双边层面,欧盟主要在两个不同框架下谈判地理标志保护,即具体的单独地理标志协议和更广泛的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如欧盟和中国签订的”10+10”项目地理标志协议、与加拿大签订的综合贸易协议、与摩尔多瓦和格鲁吉亚签订的全面自由贸易协定、与越南和日本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等等。
欧盟地理标志发展方向:一是就地理标志保护重要程度达成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如欧盟-韩国自由贸易协定、欧盟-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欧盟-美国中部之间的综合关联协议、欧盟-乌克兰深入全面自由贸易协定等。
二是扩大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由原来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向非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方向发展。
目前欧盟已经在160个国家实行了地理标志保护,巩固并提高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地位。
二、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贸易现状(一)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注册情况《中国地理标志发展报告(20XX)》显示,全国地理标志总产值已经达到亿元,注册登记地理标志产品绝大部分为涉农产品,涉农地理标志产品占到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的%,成为国民经济特别是民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对地理标志产权保护尤其是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愈加重视。
拥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不仅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在国际市场也更具竞争力。
中国资源丰富,应将更多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农产品进行申请注册,以便进一步扩大中国农产品出口,促进拥有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申请认证进展情况中国地理标志保护进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根据《巴黎公约》对”原产地名称”进行保护阶段,时间为1985年~1995年。
《巴黎公约》对”来源标识或原产地名称”的规定被公认为最早的地理标志保护。
1985年中国加入该公约组织后,便承担起了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义务。
第二阶段是根据行政法规、规章对”原产地名称”进行保护的阶段,时间为1995年~20XX年。
199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地理标志产品可以通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来保护产品。
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并对原产地域产品进行了明确定义。
第三阶段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阶段,时间为20XX年至今。
20XX年中国修订了《商标法》,随后国务院颁布了《商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增加了”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规定,同时国家工商总局修订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20XX年国家质监总局颁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替代了之前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申请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发展,20XX年农业部颁布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从20XX年起全面启动,至此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情况自20XX年农业部全面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以来,登记进程稳步推进。
截至20XX年底,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2196个,具体统计数据见表1.工商部门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为1209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占到全部地理标志产品的%,具体统计数据见表2.质监部门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为918个,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占到全部地理标志产品的%,具体统计数据见表3.2.获得地理标志的农产品行业类别基于易于分析对比、大众习惯原则,将地理标志农产品划分为水果类、蔬菜类、食品类、粮油类、畜禽品类、中药材类、茶叶类、水产品类。
其中水果类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数量最多,有680个,占到全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蔬菜类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数量排名第二,有514个,占到全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食品类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数量排名第三,有354个,占到全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具体统计数据见表4.(三)中国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认证后的贸易效益增加20XX年,中、欧签订地理标志协定,协定规定,中、欧各确定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予以双边互认。
近年来,经双方共同努力,中、欧达成了”10+10”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中国已经有1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在欧盟注册登记,这10个农产品分别是:龙井茶、东山白芦笋、琯溪蜜柚、金乡大蒜、蠡县麻山药、平谷大桃、陕西苹果、盐城龙虾、镇江香醋和龙口粉丝。
20XX年龙口粉丝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主产地为烟台招远、龙口、莱阳、蓬莱和莱州。
20XX年龙口粉丝成为第一个中、欧互认地理标志农产品。
统计数据显示,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之前,中国龙口粉丝年产量为10万吨左右,占到全国年产粉丝总量的1/4,但龙口粉丝出口价格一直处于低价怪圈,如20XX 年龙口粉丝平均出口价格仅为794美元/吨。
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之后,龙口粉丝出口价格持续走高,20XX年平均出口价格为919美元/吨,20XX年为1168美元/吨,20XX年为1229美元/吨。
龙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龙口粉丝出口价格继续攀升,20XX年平均出口价格为2996美元/吨,20XX年为4092美元/吨,20XX年达到4264美元/吨,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美国、东南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国外不断强化检验检疫政策措施的情况下,陕西苹果实现了出口高增长。
在全国第二次地理标志调研报告中,陕西苹果被评为最有价值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并成为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产品之一。
从出口量来看,自20XX年陕西苹果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其出口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如20XX年,陕西苹果出口量为万吨,20XX年出口量为万吨,增长378%.受20XX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之后几年陕西苹果出口量有所下降,如20XX 年出口量为万吨,但出口价格由20XX年的5美元/吨提高到现在1600多美元/吨。
从出口额来看,陕西苹果出口额持续增长,如20XX年出口额为亿美元,到20XX年,出口额增加到亿美元。
东山白芦笋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7个镇61个建制村,现有生产面积1667万平方米。
东山芦笋获得欧盟地理标志认证后,20XX年东山县共有货值近1000万美元的芦笋产品出口欧盟市场。
地理标志不仅提高了东山芦笋的产品质量,还提高了其产品附加值,有效提高了该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国外屡遭抢注地理标志作为农产品质量保证的象征,不仅承载经济价值,还包含了文化价值和地理价值。
目前中国有很多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农产品,但只有少数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或保护,许多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农产品在国外屡遭抢注,龙口粉丝、镇江香醋和绍兴酒等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受其害,经济损失惨重。
中国龙口粉丝是提炼绿豆、豌豆中的优质淀粉,以传统工艺精制而成,已有300多年历史,是中国的传统特产之一,但龙口粉丝商标在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及菲律宾等国已经被一些外国厂商或公司抢注;镇江香醋创办于1840年,历史悠久,20XX 年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20XX年韩国人申请注册镇江香醋商标,其申请一旦获得通过,中国镇江香醋将不能出口到韩国,包括其商标注册所有国和地区。
20XX 年,国家工商总局、镇江工商局及镇江市醋业协会与韩国积极交涉,经过半年多的努力,韩国驳回了该国相关人员的镇江香醋商标注册申请。
镇江香醋商标维权是中国自与20多个国家签订国际合作机制以来第一个成功解决的商标纠纷案例,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二)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外标准近年来,韩国、日本等东亚国家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限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韩国制定的限制性条款和标准多达近万种,对264种农产品的农药和重金属残留设定了新标准;日本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对700多种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设定了新标准,将不确定的农产品残留标准设定为,相当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