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第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

(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八)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反港口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港口经营单位职责] 港口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设备设施;

(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 [相关组织责任] 港口建设和设计单位,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培训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港口安全生产。

第九条 [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信息化管理]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应当鼓励、支持或者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港口安全管理水平,适应港口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第二章港口安全保障措施第十条 [港口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

制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港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以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各层级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三)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八)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配备、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

(四)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的检测、评估和监控;

(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生产奖励;

(八)其他必要的安全生产支出。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从事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其他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符合国家规定资格的安全中介机构或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资格、安全教育和培训] 港口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或者上岗作业。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管理档案,保证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 [危险货物作业资质] 港口经营单位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应当依法具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未按交通运输部规定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的,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五条 [危险货物经营单位安全评价]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应当针对港口生产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危险货物作业申报]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作业,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第十七条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港口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将定期检查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 [港口装卸机械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使用的港口装卸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检测,保证港口装卸机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检查发现港口装卸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

存在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说明。

第十九条 [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有关设施、设备、库场的安全状态,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对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划定限制区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动态监控,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使用。

从业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规则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职业危害管理] 港口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

第二十二条 [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 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经营单位共用同一港口设施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第二十三条 [客运码头安全]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具备适合船舶靠泊、滚装车辆和旅客上下船的码头基础设施和设备,码头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检测设备或者安全检测系统,对上船车辆、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车辆装载、夹带或者旅客携带国家禁止的危险物品上船。

为客运、客滚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经营单位应当在开航前与船方确认本航次乘船旅客人数、车辆数。

第二十四条 [船舶靠、离泊安全] 港口经营单位对码头前沿水深应当及时维护,保障船舶靠泊、离泊安全。

未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港口经营单位不得允许客运船舶靠泊货运码头,不得在货运码头提供旅客上下船舶服务。

港口经营单位不得允许超过泊位靠泊能力的船舶靠泊,确需靠泊和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第三章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包括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级管理] 交通运输部负责实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其他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第二十七条 [安全评价范围] 客流量较大的客运和客滚码头、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装拆箱库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港口设施建设项目以及由国家、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与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评价,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的结论。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 按规定应当进行安全评价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提出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三)安全评价报告。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审批]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设立的决定,并出具项目设立审查意见书。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篇二: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港口生产要服从港口安全的需要,实现港口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港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港口作业安全保护计划,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协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必须成立港口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港口从业人员进行港口安全生产教育,制订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港口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贯彻执行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

港口生产安全。港口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负责人担任,

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港口安全知识。

第五条港口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本单位的企业法人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本单位各港口从业人员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主动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 协助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综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产工作。

2. 汇总和审查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切实按期执行。

3. 制定、修订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管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港口生产,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研究处理。

5. 总结和推广港口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 参加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本单位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防止港口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7.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港口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以及港口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有关港口作业人员要遵守港口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做好港口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作业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港口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港口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等,以及港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凡进入本单位从事港口作业的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作业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而从事港口作业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在本单位港口作业区范围内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特种设备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再教育。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等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

全要求的陈旧设施、设备、工具等,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进行危险程度较高的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现场加设防护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的港口作业现场进行有关作业时,本单位应加强管理,并与外单位人员签订港口作业安全协议,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港口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者,责令其停止港口作业。

第十五条本单位需严格执行港口安全会议制度,在每月月初进行一次港口安全例会,通报上月的港口安全生产情况,明确本月港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制定本月的港口安全检查计划;分析上月在港口安全生产中所暴露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避免类似港口安全问题的出现,将港口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六条本单位需严格执行港口安全自检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港口安全自检,重点检查港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港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有关港口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的安全技术状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影响港口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港口作业,待整改符合安全后,方可恢复港口作业。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港口的安全管理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目的是通过规范和强化港口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港口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港口安全、高效、便捷地运营。下面是一份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仅供参考: 一、总则 为加强对港口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港口安全稳定,制定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港口内的所有港口单位和港口职工。 二、港口管理机构 本港口设立港口管理机构,负责港口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具体职责包括: 1、定期组织港口安全演练,提高港口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制定并实施港口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应急预案; 3、组织对港口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能够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知识和技能; 4、负责港口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港口设施的正常运转; 5、组织对港口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确保港口安全环境。 三、港口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港口的所有职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和应急措施等。同时,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职工安全记录,记录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表现情况,对安全工作优秀表现的职工给予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违规行为的职工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港口安全检查与应急处置 1、港口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港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对港口运营情况、设施设备、人员安全、火灾、爆炸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題,并进行记录。 2、港口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响应各种突发情况,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损失。该机制包括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加强应急物资和救援车辆等的准备工作等。 五、港口安全监督及反馈 港口安全监督由港口管理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共同进行,对港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认定,并按照相应的要求对港口的安全工作实施安全反馈。 六、港口安全奖惩 对于港口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职工,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向广大职工宣传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对于安全工作有疏漏和违规行为的单位和职工,应当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 七、附则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_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港口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和促进港口安全生产,规范港口建设工程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沿海与内河港口(不包括渔港、军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港口建设项目)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港口安全评价是以实现港口建设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港口建设项目和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与分析,判断建设项目、生产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为制定港口建设与生产的安全对策措施以及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包括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

第四条港口建设和生产经营单位可自主选择熟悉港口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装卸工艺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评价项目,逐步建立招投标机制,鼓励评价机构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评价工作的良性发展。 第五条从事港口安全评价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由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应符合评价项目要求,业务范围包括港口业,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港口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国家规定的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客运码头、石油化工码头及罐(库)区、散粮筒仓码头及筒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及库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港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 第八条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拟建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类比工程进行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设计和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港口建设单位对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负全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是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负责海运货物的装卸、运输和存储。为 了确保港口运作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港口现场安全管理、装卸作业安全 管理、危险品处理安全管理等,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详细介绍港口安全管理 制度。 一、港口现场安全管理 港口现场安全是港口安全的基础,关乎港口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的生命 财产安全。港口现场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港口设施管理。港口设施包括码头、仓库、堆场等,要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稳定性,避免因设施老化或破损导致的安全事故。 2.港口交通安全管理。港口交通安全是指港口内部的车辆和行人交通 安全。港口应规划交通路线,设置标志标线,保证车辆和行人有序通行, 并制定相应的交通管理制度,如限速限高、禁止乱鸣喇叭等。 3.应急救援管理。港口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 配备相关应急设备和救援人员,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有效 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二、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装卸是港口的主要作业之一,也是港口安全的重中之重。装卸作业涉 及起重机械、运输工具等大型设备,容易发生事故,因此装卸作业安全管 理尤为重要。

1.设备管理。港口应保证起重机械和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定期进行 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2.操作人员管理。对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作业。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 3.作业现场管理。装卸作业现场要进行隔离和标志,确保作业区域的 安全。对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装卸,要采取额外的防护措施,如设置 安全围栏、使用专用装卸工具等。 三、危险品处理安全管理 港口运输的货物种类繁多,其中包括危险品。危险品的处理需要严格 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品登记和分类。港口应建立危险品登记制度,对运输的危险品 进行登记和分类,便于管理和监控危险品。 2.危险品储存和装卸措施。危险品的储存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分区,并使用专用货柜进行存放。危险品的装卸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如启用专 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使用防爆设备。 3.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港口应制定危险品事故的应急预案,并进行 定期演练。一旦发生危险品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 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港口安全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只有 坚持落实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才能保证港口的运作安全,保护人员的 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 与国际港口安全标准相符合,不断提高港口安全管理水平。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港口工作人员的安全 与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港口生产运营的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港口生产工作的人员,包括港口管理人员、港口工作人员以及与港口相关的外部合作单位。 三、管理原则 1. 安全第一:港口生产运营中,安全必须放在首位。任何违反 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2. 预防为主:预防事故的发生是管理工作的核心。各级管理人 员要加强对港口安全生产的预防性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3. 整体管理:港口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 门和岗位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四、安全责任 1. 港口管理人员对港口生产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2. 港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外部合作单位负有与港口管理人员协作,共同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五、安全管理措施 1. 确立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 2.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检查和维修港口设施设备,确保其运转正常。 4.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纠正生产安全事故。

5. 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6.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七、制度宣传 港口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以上为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安全管理是指对港口内的人员、设施和货物进行安全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港口的安全运营。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港口安全运营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下是关于港口安全管理规定的2000字详细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的安全运营,提高港口安全化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港口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类港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落实港口安全主体责任和各方履职责任。 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技术支持,提高港口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条国家鼓励港口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推动国际港口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港口安全责任 第六条港口管理部门是港口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港口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港口企业是港口安全管理的实施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管理体系,负责港口的安全运营。 第九条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聘请专业人员负责港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港口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当制定港口安全预案,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视频监控、报警系统、防火设施等。 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当加强对港口进出口货物的安全检查,防止危险品和违禁品的运输和储存。 第十四条港口企业应当加强对港口内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持证上岗,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五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港口安全信息化系统,及时掌握港口安全信息和动态。 第四章港口安全监管 第十六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港口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港口进行整改。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 (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八)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反港口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港口经营单位职责] 港口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设备设施; (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相关组织责任] 港口建设和设计单位,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培训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港口安全生产。 第九条[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信息化管理]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港口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第六条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 (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港口运营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港口是国际贸易与物流的重要枢纽,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介绍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 第一部分:引言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港口运营安全的一套制度、规章和管理体系。随着国际贸易和物流业的不断发展,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港口是连接海上运输和陆地运输的重要环节,其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和安全。因此,建立健全的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港口运营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1. 港口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港口安全法律法规是港口安全管理的基础。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港口安全的基本要求、责任分工、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和监督等方面。 2. 安全责任制:明确港口安全责任的各个环节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港口运营各方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包括港口运营方、船舶公司、货代公司和码头操纵人员等各方面的责任。 3. 港口安全运营标准:制订和执行港口安全运营标准,包括船舶、码头设备、货物装卸等方面的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可以参照国际安全标准和国家标准,确保港口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港口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港口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包括港口围墙、监控系统、消防设备、安全出口等方面的设施。确保港口运营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5. 港口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港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包括港口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检查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部分: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 保障港口运营的安全性:港口作为国际贸易和物流的重要枢纽,其安全性至关重要。建立健全的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保障港口运营的安全性。 2. 提高港口运营的可靠性: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港口运营的可靠性。通过制定安全标准和安全培训,提高港口从业人员的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和故障的发生。 3. 促进港口运营的高效性: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港口运营的高效性。通过制定安全作业规程和监督机制,提高港口运营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作业过程中的障碍和延误。 第四部分: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 1. 确立港口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港口安全的目标和要求。 2. 建立港口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个环节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港口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保护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提高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港口企业是指从事港口装卸、仓储、运输等业务活动的企业或单位,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港口作业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第四条港口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港口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维护港口安全生产秩序。 第七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问题整改。 第八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记录、培训记录和应急演练记录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第九条港口企业应设立专职安全生产部门或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和权限,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并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收集和处理安全隐患、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况。 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应急预案等。 第十四条港口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港口企业应依法规划和建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设备、监控设备等。 第十六条港口企业应进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港口企业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防爆、防毒、防跌落等安全防护工作要求,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职责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提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凡从事特殊设备的作业人员,需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 2. 分管设备部门对起重机械、各种特殊设备的使用,应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测,合 格后方可使用。平时作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上机前检查,动力转动防护装置,须牢固可靠。 3. 电、氧、乙炔焊气瓶应按规定放置,保持间距、按章操作。 4. 分管部门对各种内燃和动力机械,应按规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维护保养。 5. 对机械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汇报,不得带病作业。 6. 对各种特殊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行和修理记载,以便掌握设备使用情况。 二)安全教育制度 1. 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学习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的安全管理,保障港口设施、船舶和货物的安全,并防范恐怖袭击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港口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港口各项工作的安全稳定,提高港口运行效率,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港口安全管理的职责包括港口管理单位、港口经营企业和港口从业人员三方面。 第六条港口管理单位负责建立并落实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供安全设施和设备,协调各方合作,确保港口安全。 第七条港口经营企业负责对港口设施、船舶、货物和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巡查和维护,按照要求建立安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港口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港口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港口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港口安全组织、港口安全控制、港口安全检查、港口安全教育和培训、港口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条港口安全组织由港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包括港口安全委员会、安全责任制等。 第十一条港口安全控制包括港口出入口管理、货物安全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港口安全检查是港口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港口设施的巡查、船舶的检查、货物的查验等。 第十三条港口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港口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应定期进行。 第十四条港口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是为了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港口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五条港口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防火设施、应急逃生设备等,港口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和配置。 第十六条港口管理单位应保证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口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从事港口建设、维护、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相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方针] 港口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职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港口安全管理的规章; (二)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立全国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建立全国港口安全和应急信息系统; (五)指导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的港口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职责] 省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安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依法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三)发布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报送港口安全信息;

(四)指导和监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第六条[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本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规章和港口安全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监督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负责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五)监督管理港口危险源、危险区域; (六)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制定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健全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八)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查处违反港口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港口经营单位职责] 港口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设备设施; (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相关组织责任] 港口建设和设计单位,检验检测、安全评价、培训机构、社团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港口安全生产。 第九条[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信息化管理] 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是国际贸易往来的重要枢纽,港口安全是保证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港口安全是指在港口运作和管理中,预先控制、实时监测、及时处置各种安全风险,确保港口设施和物资的安全、保障港口员工和船舶的安全、维护船舶物资贸易、货物运输和产业链稳定运行。为更好保障港口安全,需要完善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一、港口安全风险评估 港口安全风险评估是确保港口安全的重要基础。港口管理机构应全面分析港口工作,确定各种安全隐患,开展实地勘察,整合港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各种安全风险,采用量化的方法,对港口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种安全事故。 二、港口综合评估 港口综合评估是评估和监测港口运作的质量和安全性,包括物资的存储、装卸、运输等方面。港口管理机构应对港口的各个工作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估,对港口的人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港口运作的高效和安全。 三、进口货物检验检疫 进口货物检验检疫是保障港口安全的重要环节。港口管理机构应与商检机构、海关合作,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口的货物进行检查、检测、检疫。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违禁货物,保证进口货物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保障船舶安全 港口管理机构应设立船舶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船舶安全保障系统,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监管和保护。监测船舶各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港口内外海域的航行水域安全。同时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配合机制,应对船舶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强调对涉及危险品船舶的特殊管理。 五、加强人员管理 港口人员管理是保障港口安全的重要环节。港口管理机构应完善人员管理制度,采取资格认证、招聘培训、例行考核等方式,落实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和强化。对于进入港口和船舶的外来人员和物品,要加强检查和管理。建立人员身份验证的制度,加强对船员、码头搬运工人员、港区内的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港口运营的安全稳定,维护港口设施的完好,确保港口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港口经营单位、港口业务单位及港口内各类作业人员。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任务是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证港口安全运营、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港口安全稳定。 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是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具体工作细则由港口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并报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港口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港口安全管理机构是由港口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安全管理职责的机构。 第六条港口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完善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及具体工作细则; 2. 协助港口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 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4. 负责港口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 5. 组织港口内各类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港口安全管理 第七条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应按照“预防、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具体措施包括: 1. 加强港口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港口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 定期进行港口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监测系统,进行港口设施的安全监控; 4. 对港口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 5. 制定港口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6. 加强对港口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港口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 港口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 港口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3. 港口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4. 港口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四章港口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 第九条港口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应按照“预防第一、损失最小”的原则进行,具体措施包括: 1. 建立港口安全管理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建立港口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港口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情况; 3. 定期组织港口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港口生产要服从港口安全的需要,实现港口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港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港口作业安全保护计划,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协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必须成立港口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港口从业人员进行港口安全生产教育,制订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港口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贯彻执行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港口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负责人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港口安全知识。 第五条港口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本单位的企业法人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本单位各港口从业人员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主动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综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管理港口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港口生产,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港口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本单位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防止港口安全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港口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以及港口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有关港口作业人员要遵守港口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做好港口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作业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港口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港口作业设施、设备、工具等,以及港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强化全区安全职业资格证培训认证管理,标准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从业人员素养,防范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职业资格鉴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机构转变职能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资格是指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力量的根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力量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力量的必备标准。 第三条职业资格证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力量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本制度所称的职业资格证是指:特种作业(电工作业、焊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人员操作证、汽车驾驶证、农机驾驶证、矿山企业厂矿长(经理)资格证、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资格证、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公司负责人、工程经理、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证、导游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职业资格证培训工作施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

类指导、教考别离的原则,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培训中介机构负责实施;职业资格发证机关不得从事职业资格培训活动。 第五条职业资格证培训机构从事培训活动,必需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培训;职业资格发证机关应当对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业资格证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必需严格遵守各类证书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培训时间要求等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的考核、鉴定坚持“统一标准、教考别离、严格认证”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八条各考核、认证部门要建立健全标准的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建立考核的试题库,在考核时随机抽取试卷。考核结束后,统一阅卷,公布考核成果。保证考核的公正、公正。 第九条接受职业资格证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颁发相应证书;并根据职业资格证审核规定,接受职业任职连续培训。 第十条严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认证和准入。对本制度第三条所列职业资格证对应从业人员,必需施行“持证上岗”;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本工种或本岗位作业。 第十一条职业资格证的档案管理。 培训机构应当将培训计划、培训通知、课程布置、培训总结、教学评估表、学员档案、考核审批表(学员资料)考核申请表等资料存档。 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将培训计划及审批看法、考核申请表、考核托付书、试卷、发证审批表、证书登记表等资料存档。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港口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港口企业的安全运营,保护港口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促进港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港口业务的企业,包括港口维护管理单位、港口装卸作业单位、港口运输单位等。 第三条港口企业应制定、实施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第六条港口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港口企业应在制度公布后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能执行制度。 第三章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八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港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确保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的落实。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他们了解并能履行相关责任。 第四章港口安全设施的管理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包括对港口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如防火设施、防爆设施、灭火设备、监控设备等,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港口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港口企业应制定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港口装卸作业、堆场管理、危险品运输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五条港口装卸作业应设定依法合规的作业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港口企业应定期开展作业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能正确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第六章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应对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推动,我国的 港口业务进展空前强大,港口的紧要性日益凸显。作为货物进出口 的紧要通道,港口安全是保障国家利益和人员财产安全的基础。因此,完善的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尤为紧要。 一、港口安全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扩大,港口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生产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港口不乏其例,如天津港的危化品仓 库爆炸、宁波舟山港沙面岛堆场火灾等。港口安全管理上存在着以 下问题: 1. 参加管理部门不足。港口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如海关、交通、物流、卫生等,各部门间缺乏有效联系和信息共享,管理不够协同 一致。 2.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多数港口的安全管理制度较为简单, 行业标准不够完备,缺乏统一的遵守标准,安全事故的处理也不够 规范。 3. 违规违纪行为频发。部分港口从业人员对安全管理依旧存在 认得不足、监管意识淡薄等现象,甚至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问题都制约着港口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港内外环境,削减或除去各种安 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而订立的一系列实在措施。为了加强港口安全 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动手:

1. 建立港口安全管理机构。加强港口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和人 员配备,重点建设港口安全领导小组、港口安全办公室、港口安全 管理部等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港口安全管 理工作的顺畅开展。 2. 订立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港口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导则、危害因素辨识和评估制度、安全生 产责任制等,为港口安全的管控供给明确的制度支撑和规范。 3. 聘请外部专家进行安全评估。针对港口安全的需求,引进外 部专家,对港口重点区域和关键岗位进行安全评估,分析港口的安 全风险,为港口安全隐患的除去和风险掌控供给科学依据。 4. 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在港口安全管理中,从 业人员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 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对不安全和安全规定的认得,降低港口发生安全 事故的概率。 5. 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 并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和标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打击,加 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港口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重点建设。 以上建议有利于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为提高港口安全保 障本领供给了有效支撑。 三、港口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特别关键。港口应当订立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1. 确定应急组织架构。明确应急组织架构,界定各部门和人员 的职责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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