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法规常识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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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消防法规常识知识讲解

第二章消防法规常识

1、请说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制定机关以及初次颁布、修订、施行的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消防法》共几章,哪几章,共几条?

答:共7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共74条。

3、《消防法》对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4、《消防法》对我国消防工作的领导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5、请列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至少列举5项)。

答:(1)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2)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3)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4)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5)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6)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7)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消防法》对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1)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2)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4)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消防法》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包括哪些规定?

答:(1)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2)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3)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从重处罚;(4)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8、《消防法》对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消防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9、《消防法》规定了哪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

答: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工会、共产

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10、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与一般单位相比有什么区别?

答:(1)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11、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与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相比有什么区别?

答:(1)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12、新闻媒体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与社会团体相比有什么区别?

答:(1)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3、城乡消防规划的制定主体是哪些机关?哪些内容的消防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消防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4、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哪些工程依法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公安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

1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众聚焦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期限和依据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6、所有单位都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包括哪些?

答:(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1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不同于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答:(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18、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如何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答:共同管理或使用建筑物的单位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19、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答: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20、《消防法》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的位置关系是如何要求的?

答:(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21、《消防法》对吸烟、使用明火是如何作出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

答: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22、《消防法》要求哪些类别的人员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答: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23、《消防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的消防安全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答:(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4、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哪些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情况,《消防法》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答: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设置不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25、《消防法》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包括哪两种形式?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技术鉴定。

26、对于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认证机构认证消防产品的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7、哪些消防产品需要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才允许生产、销售、使用?

答: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28、《消防法》对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情况的信息发布职责是如何规定的?

答:(1)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2)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

29、《消防法》规定消防产品质量由哪些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答: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0、《消防法》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装修、装饰材料提出什么要求?

答: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31、《消防法》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哪些管理工作提出了消防安全要求?

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32、《消防法》以哪些禁止性规定保护消防设施、器材、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车通道?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3、《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什么时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

答: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34、《消防法》是如何定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与村(居)委会的关系的?

答: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35、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村(居)委会应开展哪些群众性消防工作?

答:(1)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3)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4)进行防火安全检查;(5)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36、国家鼓励在哪些领域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答: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

37、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许可形式是什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的许可形式是什么?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许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实行资格许可。

38、消防技术服务的执业依据是什么?

答: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业准则。

39、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消防组织履行哪些职能?

答: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

40、《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哪几类消防组织?

答: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41、《消防法》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乡镇政府建立消防队分别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2)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42、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哪些应急救援工作?

答: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43、请列举有义务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业事业单位。

答:(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4)前述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5)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44、《消防法》对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45、《消防法》是如何界定消防机构与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关系的?

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6、请列举火灾现场总指挥的现场应急权力(至少列举4项)。

答: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1)使用各种水源;(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4)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5)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6)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47、《消防法》赋予消防机构的火灾调查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48、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负有哪些义务?

答: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49、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的根据是什么?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50、《消防法》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是如何界定的?

答: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51、《消防法》明确规定哪些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或协调解决?

答:(1)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2)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4)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52、《消防法》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授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哪些行政强制措施权?

答:(1)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部位或场所的临时查封;(2)封闭火灾现场。

53、《消防法》授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哪些行政强制执行权?

答:(1)对拒不改正妨碍安全疏散、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强制执行;(2)对拒不执行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

54、请说出《消防法》规定的哪些行政处罚不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决定?

答:(1)拘留;(2)对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处罚;(3)吊销非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授予的资质、资格。

55、请说出《消防法》规定的消防设施的范围。

答: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56、《消防法》对消防产品是如何定义的?

答: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57、请说出《消防法》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的范围。

答: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58、请说出《消防法》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的范围。

答: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59、《消防法》对哪些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罚?

答:(1)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2)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60、哪些行政审批行为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答: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61、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信赖保护原则;限制转让原则;监督原则。

62、行政机关要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什么条件?

答: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63、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有哪些?

答:(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消防局网站 时间2009-05-26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安全监管、旅游、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纳入相关工作检查、考评。 各部门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一)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二)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四)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规划,并进行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三)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 (四)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 (二)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消防安全常识

一、防火安全常识 灭火的几种基本方法 1.冷却法:就是降低燃烧物质的温度使火熄灭。如:可用水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吸收能量,使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就可以使火焰熄灭。对水忌水的物品,如油类着火,则不可以用水灭。 2.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断绝氧气对燃烧物的助燃,最后使火焰窒息。使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都有窒息作用。 3.隔离法:就是要断绝可燃烧物。(1)将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移到远离火的地方,防止火势蔓延。(2)切断流向燃点的可燃

液体。如关闭煤气管阀门等。 4.抑制法:用有抑制作用的灭火剂射到燃烧物上,使燃烧停止。如使用干粉、1211灭火器等。 二、发生火灾怎么办 (一)及时、准确地报警 当发生火灾时,应视火势情况,在向周围人员报警的同时向消防队报警,同时还要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1.向周围人员报警:应尽量使周围人员明白什么地方着火和什么东西着火,是通知人们前来灭火,还是告诉人们紧急疏散。向灭火人员指明火点的位置;向需要疏散的人员指明疏散的通道和方向。 2.向消防队报警: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拨通电话后,应沉着、冷静,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地点、靠近何处,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围困,有无爆炸危险物品、放射性物质等情况。还要讲清报警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号码,并注意倾听消防队的询问,准确、简洁地给予回答。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单位门口或交叉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队迅速赶到火场。如消防队未到前,火势扑灭,应及时向消防队说明火已扑灭。 (二)扑来初起之火 火灾的发展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五个阶段。火灾初

消防安全常识试题与答案

消防安全常识试题与答 案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消防安全知识测试题 一、填空题 1、加热易燃液体时,避免使用明火,应采用热火、水蒸气等加热措施。 2、火焰在管道中蔓延的速度,随着管子直径的减小而减慢,直径减小到某一程度时,火焰就不 能蔓延,阻火器就是利用这个原理而制成的。 3、灭火基本方法分为隔离法、冷却法和窒息和抑制法。 4、可燃物作为能源和原材料以及氧化剂(空气)广泛存在于生产和生活中,因此,消除着火源 消除着火源是防火措施最基本的措施。 5、使用、运输、贮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和粉尘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7、“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在组织上、思想上、物质上和技术上做 好灭火战斗的准备。 8、火警电话是119、交通事故报警台是 110 、急救电话是120。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 25 ㎡应配备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 库、易燃堆料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10、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 m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时不得碰 撞。 11、“四全”安全管理中的“四全”是指全员、全过程、全面、全天候。 二、选择题 1、配电柜内电源线着火应选用 B 灭火剂进行灭火。 【A】水【B】干粉灭火器【C】卤化烷灭火器【D】空气泡沫灭火器 2、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时,要对准火焰的C喷射。 【A】上部【B】中部【C】根部 3、我国消防宣传活动日是每年的A。 【A】11月9日【B】1月19日【C】9月11日 4、我国目前通用的火警电话是 B。 【A】911 【B】119 【C】110 5、下列物质中哪一种属于爆炸物品 B 【A】硫酸【B】硝酸【C】苦味酸【D】木材 6、消防车和消火栓的颜色是C。 【A】白色【B】黄色【C】红色 7、今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是 C。 【A】关注安全,关爱生命【B】生命至上,平安和谐【C】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8、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警告、罚款或者 C 日以下拘留。 【A】5 【B】10 【C】15 【D】20 9、物质在空气中发生缓慢氧化和燃烧的共同点是 A 。 【A】放出热量【B】发光【C】达到着火点【D】必须都是气体 10、灭火器的压力表指针指在?C 位置时,压力为正常。 【A】红区【B】黄区【C】绿区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

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消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消防法律、消防行政 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国务院部门消防规章和地方政府消防规章以及消防技术标准等。 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为《消防法》)为核心,以消防行政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各类消防规章、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其他性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涉及消防的有关法律法规为重要补充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它的调整对象是在消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其立法目的是为规范社会生活中各种消防行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消防法规的渊源 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如法律、法令、条例、章程、决议、命令、习惯、判例等。消防法规的渊源,也称为消防法规的法源,是指消防法规来源于其他哪些法律法规和它由哪些法律规范组成。我国消防法规的渊源主要有: (一)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规范的依据,也是消防法规的基本法源。 在宪法中所包含的与消防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内容包括关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的规 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和职权的规范;关于公民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 规范等。 (二)消防法律 1.消防专门法律

《消防法》是我国唯一的消防专门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法。 我国第一部《消防法》于1998年颁布实施,在1998年至2009的十年间,为推动我国消防法制 的建设、社会化消防管理水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消防监督执法以及提高群众自防自救等诸多 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工作中切实 取得了成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随着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的新 需求、新期待,1998年的《消防法》已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自2002年开始,正式启动《消防法》的修订工作,经过数次修改和讨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消防法》修订草案于20月1日正式施行。 2.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 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为《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为《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有一些消防违法行为,常常也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如《消防法》第62条中的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1)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2)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3)谎报火警的; (4)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5)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又如《消防法》第70条规定“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

消防安全知识大全

消防安全知识大全 消防安全小常识 1、爆炸、火灾应急 ◆防止火灾发生的基本措施是什么? 答:四种。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 ◆发生火灾拔通“119”后,应向“119”台报告哪些情况? 签:应报告失火部位所在的区县、街道、燃烧的物质,火势大小,所威胁的物质,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液体石油气起初火灾如何扑救? 签:用湿布保护好手迅速关好气瓶的截门,然后再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人穿着衣服着火怎么办? 答:(1)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脱去着火的衣服;(2)就地翻滚把火压死。 ◆发生火灾后,您有几种逃生的方法? 签:(1)选择最近的逃生出口逃生;(2)逃离火场的路线上遇有浓烟烈火时,必须把自己的衣服淋湿;再找一块湿毛巾捂住口鼻,起到隔热滤毒的作用;(3)在有浓烟的情况下,采用低姿势撤离,视线不清时,手摸墙壁徐徐撤离;(4)楼道内烟雾过雾,无法冲出时,应利用窗户或阳台逃生,并注意拴上安全绳逃生;(5)上述情况不具备时,不能盲目逃串应等待救援。 2、化学品泄露应急 ◆人员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至安全区,隔离并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 ◆用现场的应急物资对泄漏进行处理,防止污染范围扩大 ◆将外泄化学品或油品尽量收集于容器内 ◆清理现场产生的废物送入危险废物收集站 3、化学品伤害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4、消防知识 ◆当你发现液化石油气瓶,灶具漏气时应怎么办? 答:1、首先关闭气瓶角阀,并开窗通气,使可燃气体敞开;2、严禁动用电器和一切火源;3、立即找液化石油站及时修理或更换。 ◆使用液体石油气炉时为什么先点火,后开气? 答:如果先开气后点火,先喷出的大量石油气,就有可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气体,这时遇到明火就有发生爆炸危险,因此必须先点火后开气。 ◆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原因有几种? 答:(1)短路;(2)过负荷;(3)接触电阻热;(4)电火花和电弧;(5)照明灯具、电热元件、热工具的表面热;(6)过电压;(7)涡流热。 ◆怎样使用干粉灭火器? 答:先拔掉保险箱,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点,另一手压下压把。 ◆扑救电器火灾应首先做什么?在带电时,可用什么灭火器扑救? 答:切断电源、二氧化碳和ABC干粉灭火器。 ◆泡沫灭火机不能扑救什么火灾? 答:1、不能扑救电器火灾;2、不能扑救忌水性物品火灾;3、不能扑救贵重物品、仪表火灾。 ◆现生产的干粉灭火器有哪几种? 答:有ABC、BC、BCD三种。不同类别火灾如下: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

消防法规知识

消防法规知识 一、消防法规的概念 广义的消防法规指国家机关的有关消防管理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狭义的消防法规指国务院或者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消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我国的消防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的消防法规体系由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规章及消防技术标准组成。 (一)消防法律 消防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发的与消防有关的各项法律,它规定了我国消防工作的宗旨、方针政策、组织结构、职责权限、活动原则和管理程序等.用以调整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消防关系的行为规范。现行消防方面的法律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3 fj 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刑法的决定,新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中与消防监督管理有关的罪名有: (1)第115条规定的“失火罪"及其处罚。 (2)第l 30条规定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及其处罚。 (3)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其处罚。 (4)第1 36条规定的“危险物品肇事罪”及其处罚。 (5)第1 39条规定的“消防责任事故罪”及其处罚。 (6)第146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及其处罚。 (7)第277条规定的“妨碍公务罪”及其处罚。

(8)第397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及其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 9条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第20条中“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相应条款,也是消防管理的依据。 (二)消防法规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出的规范性文件。 消防行政法规主要有:(1)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它是规范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的行政法规。主要内容有: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等等。(2)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3)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草原防火条例》。 2.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全国有20余个省、市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本地的消防条例,如《江苏省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是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某一领域的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是针对本地区特点制定的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消防规章 规章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及其它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用湿毛巾衣物堵门缝,发求救信号等救援。 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火场逃生基本知识 第一诀: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第二诀:保持镇静迅速疏散 第三诀:正确引导有序疏散 第四诀:不入险地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第六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七诀:火已及身切勿惊恐 第八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消防安全日小常识

消防安全日小常识 今年的11月9日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 词一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28个消防日。为切实做好119宣传月活动,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目标,做好奖惩分明,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今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谁都希望自己的家庭永远幸福平安。但是,也会有家庭不幸遭遇这样那样的灾害。其中,火灾就是扰乱人民幸福生活的一大祸害。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一年中最易发生火灾的季节。也正是因为秋冬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搞好秋冬季防火工作,1992年,公安部发出通知,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119 消防宣传日”,也以此为契机,拉开冬防序幕。 火灾为什么冬季最多发,最严重?又该如何防范火灾发生? 火灾,大概是生活中最具毁灭性的难。未曾经历过火灾,就永远想象不到,它给人们带来的伤害。我们见过太多生命毁于一炬,那些鲜活的案例,就是前车之鉴。119,火警电话;11月9日,消防宣传日。但愿这样的日子,能够带来新

的警醒:学习消防知识,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义务。 发现起火怎么办 1、报警 发现起火后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应清楚地讲清着火的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以及被困人数。 2、自救逃生 清楚住宅、单位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进入陌生场所,要注意观察,选择好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3、等待救援 在选择躲避位置时,要尽量靠近建筑主要通道的房间,以便在救援人员到达后第一个被发现。不要轻易选择小阁楼、床底、大橱柜等小密闭空间。 躲,是在逃生无望的前提下的。能跑的掉,就不要躲。火灾情况瞬息万变,风向的转变,房屋的垮塌、轰燃和爆炸等都会发生,自救、逃生得掌握技巧,千万不可逞强、冒险。 日常生活中,对于火灾,我们要做到什么呢? 以下两点一定要牢记: 防,要教育员工及家人消除火灾隐患,牢记疏散逃生路

儿童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儿童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消防安全知识】 1、基本要求: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

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消防安全小常识

---------------------------------------------------------------范文最新推荐------------------------------------------------------ 消防安全小常识 第一条: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第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第三条: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条: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第六条: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第七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第八条: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第十条: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第十一条: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第十二条: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 1 / 6

到的地方。 第十三条: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第十四条: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第十五条: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第十六条: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第十七条: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第十八条: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第二十条: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是陈xx,很荣幸作为上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在此发言。转眼间,一年多过去了,学生会这个大家庭给了我们太多的历练、太多的成熟。在这里,我谨代表第八届学生会向所有支持和信任我们的领导、

关于防火安全的知识小常识

关于防火安全的知识小常识 火灾是各种灾害中发生最频繁且极具毁灭性的灾害之一,那么你对防火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 ___关于防火安全的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1、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 2、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3、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4、家庭易燃有: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衣物、沙发、书籍、煤气罐等。 1、禁止携带烟花爆竹和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教师和家长带孩子外出野游、打猎、放牧、采药时不要带火种进山,更不准在山林地区吸烟。 2、学校组织学生到山林地区时,严禁组织、篝火晚会等活动。 1、安全使用炉火 (1)烟囱要远离电线、顶棚、木墙壁和木门、木窗等,至少相隔0、2米以上。 (2)炉体周围应有防护或离开可燃物0、5米以上。 (3)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可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 (4)生火时千万不要用汽油、柴油和洒精等引火。 2、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1)液化石油气灶具不能放在卧室、办公室、阳台或仓库、礼堂等公共场所内,以防漏气失火。 (2)正确掌握开关的,用毕切记关阀门、开关,阀门坏了要及时更换。 (3)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不可远离,随时注意调节火头的大小,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焰,引起跑气。 (4)液化气罐要直立摆放,不能倒放,更不能用火烤。 (5)如发现有气漏出,应立即采取:打开门窗,用扇子煽,以便通风换气,然后查找漏气部位。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关闭门窗,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完整版)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目录 第一章消防法有关规定 第二章火灾常识 第三章防火工作要点 第四章消防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第五章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 第六章消防知识试题 第一章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予奖励。 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而后器材完全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9、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义务。 10、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11、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2、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火灾常识 1、火灾:火灾就是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2、火灾事故的严重性,在于它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极可能演变成不同于一般灾害的恶性火灾。

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大全

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大全 【消防知识安全常识】 1、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 2、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3、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天气,禁止使用以柴草、木材、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用火行为,禁止室外吸烟和明火作业。 4、入睡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关闭燃气开关、消除遗留火种。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开关或拔下插销。 5、液化气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使用时,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手机。 6、不要在楼梯间、公共走道内动火或存放物品,不要在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维修机动车辆,不要在禁火地点吸烟、动火。 7、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8、家中一旦起火,必须保持冷静。对初起火灾,应迅速清理起火点附近可燃物,并迅速利用被褥、水及其它简易灭火器材控制和扑救。救火时不要贸然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9、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大火来临时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以免失去逃生时机。逃生途中,不要携带重物,逃离火场后,不要冒险返回火场。 10、火场逃生时,保持冷静,正确估计火势。如火势不大,应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离。逃生时不可乘坐电梯。逃生时应随手关闭身后房门,防止烟气尾随进入。 11、楼下起火,楼上居民切忌开门观看或急于下楼逃生,要紧闭房门,可用浸湿的床单、窗帘等堵塞门缝或粘上胶带。如果房门发烫,要泼水降温。 12、若逃生路线均被大火封锁,可向阳台或向架设云梯车的窗口移动,并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火灾无情,当大火燃起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抓紧脱离险境。在脱离时,往往要穿过着火地带,这时如果火势尚不太猛,可以穿上浸湿的不易燃烧的衣服或裹上湿的厚毯子。地面有火可以穿上胶鞋,穿过火区时要迅速果断,不要吸气,以免被浓烟熏呛。逃生之前,要探明着火方位,确定风向,在火势蔓延之前,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火灾区域。 房间里着火时,必然会产生很多浓烟,其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在这种环境停留时间过长,就会中毒。烟能随着热空气聚集在房间上部,而室内下部,能看清物品和方向,这时人们应该蹲下或趴下。如果时间、条件允许的话,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爬向门口。打开房门后,沿着楼梯走下去,千万不要走电梯,因电梯随时可能因为火场停电不能升降或被烧坏。【怎样逃生自救】 1 早逃生。在一般情况下,火势由初起到狂烧,只需十几分钟,留给人们的逃生时间非常短暂。因此,在发生火灾时,一定不要埋头抢救家庭财产而导致悲剧的发生,而是要快速逃离。 2、要保护呼吸系统。在逃生时用水蘸湿毛巾、衣服、布类等物品,用其掩住口鼻,以避免烟雾熏人导致昏迷或者中毒和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的危险。如果烟雾较浓,膝、肘着地,匍匍前进。

消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消防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在几个小时的学习《消防安全法》的培训中,使我受到了启迪,开拓了思维,获益匪浅。下面,我就参加本次演习训练谈谈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火魔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地形或身边的物体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让自己的命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为生命赢得更多的“生机”。火场逃生不能只能希望于“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时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储备。危机关头,才能应付自如,从容逃离险境。所以我们一定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火场逃生,人员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当面对滚滚的浓烟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态,

镇静自若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保持平静的心态,才能冷静理智地去实施消防自救和逃生,就极有可能拯救自己,甚而助救他人。反之,就会出现不辩方向,慌不择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机会。 经过这次消防培训,使我对消防有了更进一步了解认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5、“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计划,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消防安全小常识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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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内容消防安全小常识12条 消防安全在生活中也是越来越手重视了,消防手抄报该写什么呢?做消防手抄报也是可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的。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消防安全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一、火灾预防原则 严格控制火源; 加强可燃物的管理; 采用耐火建筑; 阻止火焰的蔓延; 组织训练消防队伍;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它重要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用火用电情况及其它火源管理情况。 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水源道路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完好情况。 职工的安全思想状态。

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三、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一、消防法律法规:1.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首先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应当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及每个岗位的人员应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的,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依照《消防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三、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 五、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1:拨打:119 2:组织人

小学生冬季消防安全常识

编号:AQ-CS-07936 ( 安全常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小学生冬季消防安全常识Fire safety knowledge of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in winter

小学生冬季消防安全常识 备注: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进入冬季,大量用火、用电、取暖的同时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加之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发生比较频繁的季节。为切实提高广同学们的消防安全知识,特向大家介绍一些冬季消防小常识。 一、注意生产生活用火安全 在家里,要提醒家人不要在厨房过多堆积燃料,灶膛余火要及时熄灭;在学校,不得携带火源进校园,更不得在教室、宿舍点蜡烛、蚊香。凡是发现其他学生携带火源的,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二、注意电气设备的使用 当电气线路(包括保险装置、开关、插座以及移动式接线板等设施、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故障,容易引燃周围可燃物而引发火灾。家用电器火灾一类是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暖气、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时,因使用方法不当或器具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电加热器具长时间接触可燃物,或温度控制

装置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由电热毯使用不当引发的火灾每年都有发生。另一类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因使用不当或电器设备内部元器件、线路老化等原因,导致其故障发热引起的火灾。因此,要告诉家长,家用电器出现故障,一定要及时维修,千万不能让电器带“病”工作,以免引发火灾。另外,选好插座对避免火灾同样重要。 在学校,电工要检查电器设备的使用,避免超负荷运转。学生宿舍要特别注意防火。在宿舍,同学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电热饼、电热毯等电器;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的电源开关。 三、小心静电引发火灾 案例:12月23日凌晨1时左右,我县某校一男生在睡梦中发现自己的棉被起火,立即用水浇灭。至凌晨5时左右,棉被复燃。学生当即报告老师,师生及时将火扑灭。由于报告及时、处理得当,最终没有酿成大祸。经事后勘察,事发宿舍电路电线完好,学生没有携带任何火源进入宿舍,而该生衣服、棉被、垫被均为腈纶材质,

常用消防安全常识知识讲解

常用消防安全常识

常用消防安全常识 一、灭火器基本常识 (一)常用灭火器的使用范围 1、二氧化碳CO2灭火器适用于固体、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火灾扑救,主要用于扑救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等火灾。 2、“ABC”型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固体、液体、气体和带电设备火灾扑救。 3、“BC”型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液体、气体火灾扑救。 4、泡沫灭火器适用于可燃固体、液体火灾扑救。 (二)常用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1、二氧化碳CO2灭火器的操作方法(1)手提灭火器,撕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着火点有效距离上风处。(2)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灭火剂喷出,适当摆动喷嘴。(3)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灭火,直到火焰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以免复燃。(4)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5)注意使用CO2灭火器时不要将手握住钢瓶,以免冻伤。 2、干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1)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上风处。(2)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上推移。 二、消防火栓使用基本常识 (一)使用程序 1、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带、水枪。 2、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3、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4、将水带靠近消火栓端与消防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5、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火栓连接相同)。 6、连接完毕至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

(严禁对人,防止高压伤人)。 7、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 (二)使用与维护 1、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卸困难。 2、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沙粒等应尽可能及时清除,以防装卸困难,密封不良。 3、存放时应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药品接触,以防防火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 (三)注意事项 1、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2、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3、使用消火栓应先检查是否已经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三、防火十法 1、要弄熄火柴梗,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不在酒后或睡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及煤气、液化气总阀门。外出时、临睡前熄灭室内外火种。 3、要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玩弄电器设备。 4、要在规定区域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5、要确保走道、楼梯的畅通,不在楼层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堆物封堵。 6、不乱接乱拉电线,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加热器时,人不能离开。 7、不用明火寻找物品和查漏煤气、液化气。 8、不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服。 9、不把点燃的蚊香贴靠在床沿和窗帘处。 10、不在房内焚烧迷信物品。 四、灭火十招 1、发现着火要大声呼喊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清路名,弄堂门牌号,然后派人在门口迎候消防车。 2、扑灭火苗要就地取材,如毛毯、棉被罩住火焰,然后将火扑灭。 3、及时用面盆,水桶等传水灭火,利用楼层内灭火器材及时扑灭火灾。 4、个别物品着火,要赶快把着火物搬到室外灭火。 5、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灭火。 6、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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