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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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金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 资金使用
情况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 情况
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 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记录
安全检查 记录Leabharlann Baidu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 管理基础
档案
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 和管理记 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和管理记录档案
销售档案
销售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 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更新。
生 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13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 19 条
《安全生产法》第 4 条 《安全生产法》第 5 条、第 17 条、第 38 条、第 49 条;
-可编辑修改 -

表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 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 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 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7条
事食品生产、 销售和餐饮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的条件、程序取得许可。许可证照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 置。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条例》 第 11 条
( 三)
《安全生产法》第
19 条
特种作业 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 23 条
-可编辑修改 -

安全生产 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 资金保障
制度
安全生产 资金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第 30 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 定》第 24 条
《安全生产法》第 38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报废等管理制度。
验收、保管、发放、 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 定》(国家安监总局 1 号令)
食品批发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批发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
2 年。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 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 案。
《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第 31 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
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 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 空及核燃料)的企业范围以外的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 资金投入,按原渠道列支。
8 学时。新聘用
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换岗
的,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
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 4 学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 3 号
( 一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二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 四 ) 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 护和保管知识; ( 五 ) 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 六 )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 8 条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要求
安全生操 作规程
安全操作 规程
要求
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 人员教育
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和安全管理
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档案、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体系,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 机构及人

安全生产 责任制
消防验收 报告
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 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建立、健 全安全生 产责任制

消防验收报告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或 者兼职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或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覆 盖企业所责任人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健康管理 制度档案
事故管理 记录档案
工伤社会 保险缴费 记录
与承租单 位、承包 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
危险作业 安全管理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资质证照
食品生产 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 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 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第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安全生产法》第 17 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 1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 3 号
安全教育 培训
从业人员 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流向、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事项。
食品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档案不得伪造,
并至少保存两年。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条例》 第 21 条
生产档案
生产档案
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食品生产档案至少保存至食 品保质期满后两年。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条例》 第 18 条
-可编辑修改 -

原料进货 验收制度 档案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 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有规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制度或文件
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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