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主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创业板之研究

中国大陆主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创业板之研究
中国大陆主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创业板之研究

中国大陆主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创业板

之研究

目录

第一章市场与政策环境2第一节分拆上市概念解读2第二节分拆上市如何创造价值2第三节分拆上市对母公司的潜在影响3第四节创业板分拆上市 4

4.1 创业板分拆上市条件 4

4.2 创业板分拆上市意义与价值 4

4.3 分拆上市的三种模式5第五节市场与政策回顾7

第二章案例简析9第一节案例:中兴通讯(000063)分拆国民技术(300077) 9

1.1 国民技术基本情况9

1.2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基本状况10

1.3 股权变更历史沿革11

1.4 合规对比12第二节案例:康恩贝(600572)分拆佐力药业14

2.1 佐力药业基本情况14

2.2 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15

2.3股权变更历史沿革15

2.4 合规对比17

2.5 康恩贝剖析18

2.6 中介机构22第三节案例:ST重庆国际实业(000736)分拆瑞斯康达24

3.1 公司概况与历史沿革24

3.2 ST重实背景24

3.3 瑞斯康达上市之努力25

3.4 主动放弃,无奈之举25第四节案例小结与对比27

4.1 事件回顾27

4.2 各指标对比27

4.3 个人观点28

第三章热点题材企业30第一节适合“分拆上市”的企业类型30第二节三大分拆模式30第三节未来展望33

第一章市场与政策环境

第一节分拆上市概念解读

分拆上市主要是指一家公司将其部分资产、业务或某个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但母公司与分拆子公司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然后再将该子公司在本地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由于分拆出去的子公司能从证券市场中获得资金。因此,分拆上市既是一种资产重组行为,又是一种筹资行为。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即获取股权投资收益。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

依据分立前后公司在业务上是否存在联系,企业分拆可分为“横向分拆”、“纵向分拆”和“混合分拆”三种类型。“横向分拆”是指对母公司的股权进行分离与分立,分拆出与母公司从事同一种业务的子公司,由此实现子公司的IPO。“纵向分拆”是指由于母公司从事的业务涉及某一行业产业链中的不同环节,将母公司的股权进行分离与分立,分拆出与母公司从事同一行业但处于产业链中不同业务环节的子公司,把子公司分拆出去并进行IPO。“混合分拆”是指母公司属于业务经营多元化的企业,其业务范围涉及完全不同的行业或业务类型,旗下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母公司核心业务无关联或关联度较弱,未来将其分拆出去并进行IPO。

事实上,在海外市场的中资上市公司进行分拆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在2009年之前,只有侨兴资源通过分拆侨兴移动在纽交所上市。而到了2009年,却出现4家中国已上市公司进行分拆,分别是搜狐分拆畅游,中华网分拆中华网软件,盛大分拆盛大游戏,易居和新浪分拆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在港股市场上,早在2000年就有同仁堂、青鸟天桥尝试分拆子公司上市成功,随后又有TCL集团、新疆天业、海王生物、友谊股份、华联控股共8家公司将自己的控股子公司拆分出登陆香港创业板。只不过A股市场以前没有这种先例,分拆子公司上市一直为监管层所敏感

第二节分拆上市如何创造价值

1. 分拆上市可以使母公司的业务更加集中

加强业务的集中度,改善公司运营是许多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分拆的动机之一,通过分拆,母公司的主业更加突出,可以专注于某项业务并提高运营效率。一般而言,母公司与被分拆的子公司所在的行业不同,二者之间的相关度越低,母公司获得的公告收益就越高。

2. 改善信息不对称

上市公司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通常会增加公司的资金成本,从而投资者会要求更高的回报率,并导致公司的市场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在分拆之前,外部投资者只能获取母

公司的相关信息,而对于子公司的信息了解较少,因此子公司的资本支出具有更高的融资成本。通过分拆上市,子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可以降低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市场价值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的实际价值。

3. 提高管理层激励。

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对母公司的管理者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子公司管理者的业绩无法与母公司股价直接联系,因此管理层激励对子公司的管理者无法发挥作用。通过分拆上市,子公司管理者与股东利益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从而可以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

4. 为子公司增长提供更好的融资条件。

由于分拆上市后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投资者为子公司提供资金的意愿增强,因此子公司可以更方便地为后续发展融资。一般而言,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比母公司具有更高的市盈率水平,从而意味着更高的增长率。因此,分拆上市增加了融资机会并降低了高成长子公司的融资成本。

第三节分拆上市对母公司的潜在影响

1. 业绩影响

分拆上市短期内将摊薄主板上市公司来自于子公司的利润。分拆子公司上市若需额外发行新股,则将摊薄原主板上市公司股东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虽然因股权稀释所带来的利润摊薄可从未来的加速发展实现的增量中得到补偿,但对投资者而言,未来毕竟难以把握。

但长期来看,有效利用二次融资带来的资金以及分拆后公司治理的改善都将对主板母公司业绩增厚形成利好。一方面,分拆上市实际上是相同资产的二次融资,由于创业板的高估值,主板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将募得更多资金,目前不少创业板公司更是出现了超募巨额资金,通过对资金的有效利用将有利于扩大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主板母公司亦将从中分享实质的业绩增厚;

另一方面,子公司的分拆可以让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层经营发展战略更为清晰,形成更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子公司管理层和上市公司的利益更紧密将使得管理层更有动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相反,分拆子公司上市后的风险也在于被分拆的子公司缺少创新和高成长性,或者是出现经营管理方面的失误,这将会损害母公司股东的利益。综合来看,乐观的情绪下,投资者更愿意预期分拆后子公司的高成长性。

2.估值影响

基于中长期的分析,对分拆上市子公司的价值重估将提升主板上市公司整体估值。在未分拆上市之前,对主板上市公司子公司特别是拥有多元业务的上市公司,市场多采用分部加总的估值方法。给予各子公司或各业务的估值水平往往是和主板同类型同规模的上市公司作类比,或者是采用行业平均估值作为基准,考虑到未分拆上市前子公司的股权流通性低,这种保守的估值方式往往还会被打上一个折扣。

分拆上市后,虽然主板上市公司并不必然会减持原子公司的股权,但考虑到这部分股权流通性将得以提升以及目前创业板公司普遍的高估值水平,相较于分拆前,市场将会给予分拆后

子公司更高的估值水平。从而这种资产价值重估将使得主板上市公司无须等待基本面改善即可获得估值的提升。

但是,对母公司的短期股价影响并不一定是正面的,完全取决于投资者对分拆上市方案的预期。一般而言,分拆上市方案需要获得原母公司股东的多数同意方可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因此,分拆上市方案的出台往往对母公司股价有正面刺激作用,但是如果方案未能获得原股东的一致理解,少数股东的用脚投票也会反过来导致母公司股价的短期下跌。

此外,子公司上市后为主板公司增加了壳资源,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壳资源本身也是一种价值。

第四节创业板分拆上市

4.1 创业板分拆上市条件

从2010年3月底召开的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已允许境内主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6个条件:

(1)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3)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4)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5)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6)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此外,还要满足创业板上市规则: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 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还需要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要求: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海洋空间开发、地质勘探、节能环保技术等领域。

4.2 创业板分拆上市意义与价值

“分拆子公司上市”可带来资产重估的机会:

在没有分拆上市之前,其子公司一般按照公司主业进行估值,这忽视了其业务的高成长性。而目前创业板则对高速成长的业务给予充分的溢价,分拆子公司上创业板无疑会为上市公司带来资产重估的投资机会。

截至2010年5月中旬,国内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超过60倍,而同期A 股平均市盈率仅不到20 倍(TTM 整体法),创业板相对于主板市场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溢价。鉴于创业板和主板两者之间的高溢价水平,如果母公司将旗下具有高成长性的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之后,那么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资产将能够获得明显的资产溢价,从而使得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市场价值得到显著提升。

而对母公司的原有股东来说,其利有三:(1)由于其可能免费获得分拆上市子公司的股份,或对股份享有优先认购权,这样一来他们可以通过股份流通机制实现股份的变现;(2)母公司还可能将子公司分拆上市所得到的特殊盈利以股息方式送给股东;(3)如果得到市场高度认同,实行分拆上市极有可能推动母公司的股价上升,股东也将因此获得更大回报。

增强母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提高营运效率,为公司长期成长提供源动力

此举措有利于推动上市企业大力创新,上市公司若将创新业务分拆出来,不但可以获取创新业务所需的大量资金发展新业务,而且也可以把创新风险转嫁给资本市场,从而减少上市公司创新业务产生的风险,从而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激发管理层的潜能,实现管理层利益与公司业绩、股价的有效捆绑

在A股分拆到国内创业板上市中,目前政策没有明确在拟分拆上市企业中管理层的持股比例,但如果根据中国证监会之前发布的两个文件,分别为《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在未来分拆上市的公司中,其管理层持股达到10%完全是有可能的。

《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企业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前总股本的10%”。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为企业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重要通道

由于分拆上市往往会导致母公司对于旗下子公司控股权的稀释,因此会被许多企业用作逐步退出非核心业务的重要通道来使用。以往通过资产拍卖或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有关业务的情况下,业务单位的价值往往会被低估,有时甚至低于其净资产价值,而分拆上市则会以市场认可的价值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出让的方式来实现资金套现,加之上市资产较之其他资产具有更强的流动性,企业便可在退出时间上占得先机。

4.3 分拆上市的三种模式

结合母子公司业务特点和分拆动机两大主要因素,同时参考国内外分拆上市的相关案例,可以将未来国内A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划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 PE孵化器模式

该模式是目前市场中最先被想到也是最容易被接受的模式之一,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基本以之前市场所认同的“创投概念”为主。这类公司多是以PE型产业集团的形式存在,由于分拆上市将有助于为风险投资提供有效的退出通道,因此这类公司对于推动旗下参股子公司进行分拆上市具有较高的积极性;

这类公司多属于综合类企业性质,其主营业务和旗下子公司的关联度较弱甚至毫无关联,按照“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的条件,该类公司分拆子公司

上市的IPO申请更容易获批。

2. 业务相近型模式

该模式一般是母公司分拆旗下一家或多家专注于新兴细分领域的重要子公司进行上市融资,一般而言,此模式中的母公司在所处行业中具备突出的地位和业务规模,而子公司往往也都是新兴细分领域中的翘楚,具备专业管理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该类模式在国内外分拆案例中屡见不鲜,如:华联控股分拆波司登、新疆天业分拆天业节水、搜狐分拆畅游,近期典型案例当属中兴通讯分拆国民技术和康恩贝分拆佐力药业。

3. 业务差异型模式

该模式中,一般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处不同的行业,业务缺乏关联性,母公司的业务范围多以传统行业为主,而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则多属于新兴产业,如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此模式中,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业务缺乏相关性,因此从拓宽旗下新业务的融资渠道的角度出发,母公司推动分拆上市的意愿相对较强。

该模式与PE孵化器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该模式的母公司推动分拆上市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为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壮大搭建长期的资本融资平台,而非简单的寻找风险资本退出的通道。

针对上述三种模式的优缺点具体分析和比较如下:

第五节市场与政策回顾

从“敏感话题”到“明确允许”

分拆上市是2010年证券市场一直关注的一个敏感话题。在2010年3月底召开的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上,证监会官员介绍“明确允许”符合六大条件的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并在同期的第3次保代培训会上将A股分拆上市行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境内上市公司曾经控股但已于报告期内转让、境外上市公司分拆回来上市以及拟IPO子公司在代办转让系统挂牌。

对于境内上市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分拆上市审核,监管层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投向不得用于发行人业务,要出具充分证据说清楚,否则将构成上市障碍等六条具体条件。

对于境内上市公司曾经控股但已于报告期内转让的情况,监管层规定,除要符合上述六条要求外,发行人还须针对转让原因及具体情况进行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不拥有发行人的控制权。

对于境外上市公司分拆回来上市的情况,监管层还规定,不得违反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已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对于拟IPO子公司在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情况,监管层提到,发行人披露挂牌的情况,包括挂牌时间、交易情况等,如发行人对挂牌公司进行摘牌处理的,须披露有关情况。

随着政策的出台,2010年4月30日,分拆上市创业板第一单落户中兴通信,其分拆的国民技术登陆资本市场。但据业内人士透露,操作该项目目前难度很大,主要是各项指标都比较高,包括业绩、资金来源、持股比例等等都严格控制。

从“允许”到“不鼓励”

然而,分拆上市也遭到了业内人士的广泛质疑。毕竟将母公司的优质资产分拆出来上市,不利于母公司做大做强,损害母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尤其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可能存在巨大的道德风险,难以规避圈钱的嫌疑。一方面主板公司将子公司分拆到创业板上市,图的就是创业板的高溢价;另一方面,创业板的高价发行与高估值,又为高管们提供了暴富的机会。同时,为了获得子公司的股份,也就难以避免腐败行为的产生。

这种潜在的道德风险令分拆上市行为饱受舆论诟病,并引发了监管层关注。在此前的2010年第3次保代培训会上,监管层在提及分拆上市规范问题时曾提到,“要考虑市场影响。”舆论的压力令监管层在审核分拆上市项目时非常谨慎。

正是基于业内人士的质疑,证监会在分拆上市问题上的态度也出现了动摇。在2010年9月召开的第四期保荐人培训会议上,证监会官员特地澄清,创业板原则上不鼓励分拆上市,只有主板一些大的企业满足特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在创业板分拆上市。要对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从严把握。

从“从严把握”到“再起疑念”

随后在2010年11月召开的第六期保荐人培训会议上,证监会官员更是强调要从严把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证监会官员指出,分拆上市目前争议很大,操作性并不强。对于拟分拆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即使发行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而是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也需要从严把握,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从“允许”到“不鼓励”,再到“从严把握”,对于2010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官员就分拆上市的3次不同表态,资本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表明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态度逐步趋严”。尽管到目前为止,监管层目前并未禁止上市公司子公司分拆上市,也未对此类项目持有否定态度,但业内专家均认为,政策的变化将平抑资本市场对分拆概念的过分追捧和热炒,使市场回归理性。

然而凡事均有例外,就在投资者普遍以为分拆上市事宜将要偃旗息鼓之时,发审委忽然于2010年12月10日又批准了佐力药业的分拆上市申请。佐力药业的过会明显与9月份、11月份证监会官员的说法符不符合,让业内人士一头雾水、再起疑念,从而也见证了在分拆上市问题上监管思路的不明确。

第二章案例简析

第一节案例:中兴通讯(000063)分拆国民技术(300077)

2010年3月31日,证监会首次在内部沟通会上认可境内分拆上市,并提出主板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六大明细条件。一时间,市场炒作成风,大量分拆概念股突然走红。

一个月后的4月30日,分拆首单落户中兴通讯,其参股26%的国民技术华丽登陆资本市场,发行价87.5元,开盘便翻倍至161元,至5月7日收盘在163元。以5月7日收盘价折算两者2009年静态PE,中兴通讯24.3倍,国民技术113.2倍,即使剔除不同成长性导致的估值修正,主板、创业板间的估值差距仍一目了然。

国民技术的前身是由中兴通讯出资60%发起设立,历史上通过股权转让、增资等,中兴通讯持有国民技术的股权在上市前稀释到26%。国民技术应算是第一例国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案例。

1.1 国民技术基本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诞生于2000年 3 月,由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 年6 月整体转制设立而成,是承担国家“909”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公司总部设立在深圳,并于北京和上海设立有研发和支持中心。

国民技术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开发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其中,安全芯片包括USBKEY 安全芯片、安全存储芯片、可信计算芯片和移动支付芯片,通讯芯片包括通讯接口芯片、通讯射频芯片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电信、税务、公安、海关等多个领域。其中USBKEY芯片市场占有率达到72.9%,处于龙头地位。

1.2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基本状况

1.2.1 股权结构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前持股比例40%;第二大股东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持股比例26.7%;第三大股东为财务投资法人,持股比例9.3%;其他股东43 人均为自然人,包括公司现任全部高管及部分核心员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CEC)。

1.2.2 主要发起人

2009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844号),批准了本公司设立时的国有股权设置方案。

1、中国电子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大5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对下属国有企业国有股权进行管理、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等,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

2 中兴通讯基本情况

中兴通讯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176 万股,占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6.6667%。中兴通讯为深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持股33.87%)。中兴通讯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其与公司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深港产学研基本情况

深港产学研(创投机构)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60 万股,占发行前股份总数的9.3137%。深港产学研的主营业务为直接投资高科技产业和其它技术创新产业。

1.3 股权变更历史沿革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0日,前身“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原国家计委批准承担“909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项目而组建的企业,由中兴通讯和国投电子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中兴通讯以3,0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60%;国投电子以2,0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40%。

2009年4月29日,中兴集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中兴集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更名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4月30日,中兴集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协商一致以经利安达审计确认的截至2009年1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106,775,196.56元为基础,按1:0.7643的比例,折为8,160万股,将中兴集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初期由中兴通讯出资3000万控股60%,此后经一系列股权转让、高管激励、引入战投等运作,至上市后中兴持股已降至20%,合计2176万股,退居二股东。

1.4 合规对比

比照证监会所列分拆上市六大条件,对于:“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以及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等五个条件,中兴通讯无疑均能符合要求。

然而,针对条件“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中兴通讯(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国民技术尽管不存在同业竞争,但却有数额不菲的关联交易:

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兴康讯销售的通讯芯片类与合作类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上述关联销售占同类交易比重变动的原因如下:

第一、中兴康讯为中兴通讯的专业采购平台。随着国内通讯设备市场的整合,中兴通讯逐渐发展成为占据相当市场份额的主要通讯设备制造商,使其成为公司通讯芯片类产品与合作类产品重要目标客户具有市场客观性。

第二、公司向中兴康讯的关联销售金额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下降,是因为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随着公司安全芯片类产品高速成长,逐渐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2009 年度公司安全芯片类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80.02%。相应地,公司对中兴康讯的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明显的下降趋势。

公司针对关联交易采取的措施有:

1.关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的销售过程中,彼此均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交易价格符合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定价公允。

①公司制定有统一的产品销售定价方法。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采取以“需求导向定价法”为主的定价方法。在同等条件下,根据“量大价优”的业内通行惯例,对不同销售量的客户适当进行价格调整。

②公司通讯类产品主要销售客户为中兴康讯,其销售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一方面,中兴康讯是中兴通讯的专业采购平台,拥有完善而严密的采购程序和制度。此外,中兴通讯作为在深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具有完善的规范性制度安排。另一方面,经比较公司对中兴康讯和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情况,两者之间对比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

2.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如《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又如《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关联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此外公司还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作出了明确定义;并对关联董事与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作出了具体要求。

(二)关联交易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关联股东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等等。

(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

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作出具体阐述;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也确定了关联交易的各级决策权限。

第二节案例:康恩贝(600572)分拆佐力药业

2010年12月10日,随着创业板发审委2010年第8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的发布,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创业板分拆上市。为了支持佐力药业的单独上市,康恩贝(600527)在背后默默支持,为扶持其上市出让控股权,在2007年11月将所持佐力药业的3720万股转让,从而从第一大股东退居至第二,目前持有佐力药业26%的股权。

2.1 佐力药业基本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8日,总资产2.6亿元,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现有股东为俞有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隆祥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现代化制药企业。

公司位于湖州市武康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70余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拥有现代的原料药、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冻干粉针等生产流水线和省级研发中心、质量测试中心等品保体系。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乌灵菌粉”和“乌灵胶囊”于98年4月获国家卫生部颁发的两只国家一类中药新药证书。另有安挺、银杏叶片等十多个品种。本次拟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1.67亿元。

2.2 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

2.2.1 股权机构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俞有强先生。本次发行前,俞有强先生持有公司2,47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同时,俞有强先生控制的浙江德清隆祥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6%,为第二大股东。其他股东30人均为自然人,包括公司现任全部高管及部分核心员工。

2.2.2主要发起人

1. 俞有强先生,

1962 年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94 年,任浙江北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5 年至1998 年任原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 年至1999 年,任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 年至2003 年,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 浙江康恩贝制药

康恩贝是一家民营医药企业。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天然植物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心脑血管药、泌尿系统药、镇咳、祛痰药等类产品的研制和销售。

康恩贝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胡季强先生。胡季强先生通过其持股90%的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74.39%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康恩贝47.43%的股份。同时,胡季强先生还通过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康恩贝0.35%的股权。

2.3股权变更历史沿革

佐力药业的前身为浙江佐力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是由浙江湖州北湖集团公司、杭州大学德清高新产业发展总公司和德清县武康企业发展总公司分于1995年10月6日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浙江湖州北湖集团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杭州大学德清高新产业发展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以及德清县武康企业发展总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

至此,佐力药业控股权曾几易其主。从2000年设立之初,其控股股东是上实医药的前身上实联合,多轮股权转让后由康恩贝“接手”;到2007年12月康恩贝向佐力药业经营管理团队转让公司及子公司康恩贝销售公司分别持有的佐力药业31%和6%股份,俞有强成为控股股东。让渡股权后,佐力药业从康恩贝合并报表中“淡出”,转而积极筹备上市,而康恩贝尚持有佐力药业26%股份计3120万股,退居第二大股东席位。

2.4 合规对比

比照证监会所列分拆上市六大条件,对于:“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以及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等三个条件,康恩贝均能符合要求。

下面再重点关注一下“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

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这两个关键条件,尤其是佐力药业脱离康恩贝的控股,成为独立

从上表中也可以看到康恩倍符合关于净利润和净资产的指标要求。

而对于“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的要求,可从下表中看到2007 年度佐力药业属于康恩贝股份的子公司时,在上海地区的销售主要利用同受康恩贝股份控制的上海安康医药实现医药物流,因此2007 年度关联交易较大。2007 年11 月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发行人不再与上海安康医药合作,关联交易终止。

此外,2007年度,佐力药业仍属于康恩贝股份的子公司,产生部分资金拆借、担保等事项。从2009年起,上述资金往来已经得到清理。

2.5 康恩贝剖析

故从表面上看,康恩贝的各项指标均符合了证监会所列“分拆上市”6大条件,但是否满足了这些条件就一定能够得到监管部门的许可,登陆资本市场呢?相信在目前监管层和市场均对分拆上市持保留意见之时,尤其对一家民营企业而言,仅靠这点是远远不够的。康恩贝必定付出了相当的努力才得此收获。以此,非常有必要围绕康恩贝做一个详细研究,探究其成功的秘密。

2.5.1 公司概况

康恩贝是国内植物药龙头企业之一,国家中药五十强企业,为国家科技部认定的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亦是前列腺治疗领域知名的中药品牌。公司主导产品为前列康牌普乐安片与胶囊、天保宁牌银杏叶片、天保康牌葛根素注射液、康恩贝牌刻停片、乌灵胶囊。

作为民营制药企业,公司前身是兰溪市云山制药厂,在整体改制基础上,1992年联合金华信托、浙江省国际信托和浙江凤凰化工股份作为发起人以定向方式设立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在上交所上市。其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胡纪强,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公开资料称鉴于康恩贝与佐力药业主要业务、产品研发、生产、原料采购及销售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康恩贝及其子公司销售公司在其研发、品牌、市场等优势和发行人独特的产品品种资源进行整合方面进展未能顺利开展,导致康恩贝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营理念及对未来公司预期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佐力药业管理团队希望通过改善股权架构,使得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更为一致,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动力,并期望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高的发展平台将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但在由控股坐佐力药业57%减持至持股26%的康恩贝看来,其减持正是为了佐力药业能够独立上市。在2007年针对上述减持的公告中,康恩贝明确表示,减持是为了符合有关规定,支持佐力药业单独上市。

参照近期创业板公司尤其刚刚发行的同行业公司香雪制药的发行市盈率水平,佐力药业若通过审核,其发行市盈率或可达80倍。佐力药业在2009年实现净利润为3158.43万元,以发行后8000万股的总股本计算,其静态每股收益约为0.39元。即佐力药业发行价格或达31.20元。若佐力药业如愿上市,保守估算,康恩贝的投资回报逾30倍。

2.5.2屡败屡战,终成正果

分析人士指出,康恩贝当初出让佐力药业控股权,应是为规避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雷区”。但当时由于创业板当时还未推出,佐力药业最初的上市目的地显然并非创业板。经调查发现,原来康恩贝对“分拆上市”早不是“新手上路”,却是“轻车熟路”,尽管先前的尝试未获成功。

2007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572)间接持有29.1%股份的子公司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能通过。

2007年9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曾经以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为由,取消了对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按照惯例,如果天施康只是由于技术性原因未能过会,还可以在半年后重新上报材料,重新申请上市。没料到,最终等来的结果却是继首发过会被推

第一批创业板上市企业名单

第一批创业板上市企业名单 1、红日药业:发行价最高 2、上海佳豪:发行市盈率最低 3、新宁物流:存货周转率最高 5、特锐德:创业板首家过会 6、硅宝科技:国内唯一有机硅胶生产商 7、探路者:户外用品市场占有率第一 8、乐普医疗:现金流最好 9、汉威电子:营业收入规模最小 10、立思辰:办公信息系统服务第一品牌 11、中元华电:电力黑匣子冠军 12、华星创业:市盈率较低 13、安科生物:领先的基因工程药企 14、华测检测:形象和声誉是生命线 15、爱尔眼科:超募资金最多 16、网宿科技:资金运用效率较低 17、莱美药业:有别传统药企业模式 18、吉峰农机:成长性最高 19、北陆药业:首家“新三板”转投 20、银江股份:交通智能化提供商 21、亿纬锂能:最大锂亚电池供应商 22、金亚科技:数字电视系统供应商 23、宝德股份:高成长性公司 24、华谊兄弟:最受机构投资者青睐 25、南风股份:多点开花的行业龙头 26、鼎汉技术:发行市盈率最高 27、机器人:最“科幻” 28、大禹节水:节水灌溉行业龙头 第二批创业板上市名单 天龙光电[22.98 -2.46%]:公司是目前国内太阳能电池硅材料设备领域中产品种类最齐全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单晶硅生长炉、单晶硅切断机和单晶硅切方滚磨机等光伏设备。 阳普医疗[30.10 3.58%]:阳普医疗是国内真空采血系统行业的龙头企业,是国内临床检验实验室标本分析前变异控制技术的领军者。 宝通带业[0.00 0.00%]: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高强力橡胶输送带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在耐高温输送带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金龙机电[24.80 -0.48%]:全球生产超小型微特电机的30多家企业中,生产规模上亿只的企业仅有6家左右,国内企业仅有金龙机电。 同花顺[87.00 -1.09%]:公司是国内产品类别最全面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提供商 ,是国内唯一与三大移动运营商合作提供手机金融信息的服务商,同时也是上证信息公司许可的22家Level-2数据经营商之一。 钢研高纳[30.21 -1.92%]:公司业务涵盖铸造高温合金、变形高温合金、新型 高温合金三个细分领域,由于技术壁垒,竞争对手较少,公司细分市场的占有率较高,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发电等领域。 中科电气[41.76 0.19%]:公司主要产品为钢铁连铸电磁搅拌成套系统(EMS)、起重磁力设备、磁力除铁器等。 超图软件[30.77 -0.10%]:公司主营业务为向政府和企业等机构用户提供专业 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产品和技术开发服务。 第三批创业板上市名单 银江股份1600 400 16.20~18.9 20.00 52.63 3150 8000 信息技术应用服务 大禹节水1440 360 9.75~12.25 14.00 58.85 1961 6965 节水灌溉 吉峰农机1792 448 12.4~14.1 17.75 57.26 2763 8935 农业装备 宝德股份1200 300 18.5~20.5 19.60 81.67 1554 6000 石油钻机电控 机器人1240 310 35.35~41.41 39.80 62.90 4267 6150 工业机器人 华星创业800 200 17.8~22.1 19.66 45.18 1744 4000 第三方移动网络测评优 化服务 红日药业1007 252 56.35~64.4 60.00 49.18 6439 5034 医药制造 华谊兄弟3360 840 23.8~27.3 28.58 69.71 6806 16800 影视制作 金亚科技2960 740 9.9~12.54 11.30 45.20 4010 14700 数字电视系统 第四批创业板上市名单

主板中小企业板及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对比.doc

主板 /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对比 通过对主板 / 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的对比分析,发现两者的上市条件大部分相同,只是在财务、资产、股本、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的变化、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用途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存在些许差异。下表将列明主板 / 中小企业板与创业板在上市条件上的差异点。 上市板块 主板 / 中小企业板创业板 项目 1、财务 2、资产 3、股本 4、主营业务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6、成长性和创新 能力(1)最近 3 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超过人最近 2 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民币 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少于 1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或者最近 1 年盈利,净利润不少(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于 500 万元,最近 1 年营业收入 不少于 5,000 万元,最近 2 年营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 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 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 万元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 元 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 大变化 最近 3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最近 2 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 人没有发生变更 无( 1)重点推荐具有“两高六新” 特征(即高成长、高科技、新经 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 新农业、新模式)的企业在创业 板上市; ( 2)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 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整体上市与分拆上市浅析

整体上市与分拆上市浅析 整体上市,是相对于分拆上市而言的。分拆上市是指将公司的部分资产、业务或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进行上市。整体上市是指将公司主要资产和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整体上市越来越成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模式。 一、分拆上市的优势以及存在问题 分拆上市具有以下优势:企业将优质资产重组设立股份公司,拟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高,企业效益好,且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作规范,资产权属清晰,实现上市较容易操作,上市成本也较低。 分拆上市也存在以下一些弊端:企业分拆部分优质资产上市后,在当时企业所承担的办社会职能暂时无法移交社会的情况下,企业每年需要支付巨额费用,以维持庞大的后勤服务及辅助资产的存续和运作,同时,由于历史渊源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供水、供电、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关联交易不可避免,而且比例在逐年递增,交易价格也不能完全做到公正、公允,这是监管机构不允许的。 二、整体上市的优势及可行性 (一)整体上市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近年来,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鼓励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同时,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文件,支持大型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北京、上海、重庆、山西等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积极鼓励和推进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借壳、注资等多种形式实现整体上市。 (二)可以解决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 (三)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产业链,提高资产质量,提升整体投资价值 (四)整体上市是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提高行业集中度的内在需要 资本市场是资源配置效率最高的市场。在这里资本可以高效率地向效益最优的行业和公司积聚和集中,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实施分拆上市的公司的资产不完全,不完整,对集团公司的依赖较大,而且这部分资产规模较小,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不强,缺乏规模效应。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甚至威胁到一部分上市公司的生存能力。更为严

截至2012年1月创业板排队上市公司名单

https://www.360docs.net/doc/c25095683.html,2012年02月02日 09:10证监会网站手机免费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25095683.html,|字体:大中小|我有话说 序号申报企业 注册 地 所属领域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1 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关键机械基础件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战肖 华 张应 彪 2 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专用设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孙树 军 张正 平 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江苏特种功能材料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王磊 马媛 媛 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设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赵怡 蒋继 鹏 5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创新药物及关键技术中国国际金融有限 公司 吕洪 斌 徐慧 芬 6 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山东 电力电子器件及变流 装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杨淑 敏 龚文 荣 7 深圳市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软件及应用系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陈佳杨爽 8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赵刚 吴小 萍 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型高效生物肥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唐绍 刚 王广 红 10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江苏复合材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刘迎 军 胡启 11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河北复合材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赵新 征 王剑 敏 12 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数字内容服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刘顺 明 任波 13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罗欣 于晓 丹 1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广东新型安全饲料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王刚 陆文 昶

上市公司为什么还要分拆上市

易凯资本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王冉 在香港,一家已经上市的公司分拆旗下一部分业务再次独立上市或者一家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多家上市公司的情况屡见不鲜。譬如华润,我已经记不清它下面到底有多少家上市公司。反正两只手肯定数不过来。 最近,这股风也吹到了纳斯达克—确切地说是吹到了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公司。继搜狐宣布分拆畅游独立上市之后,至少还有四家中国公司也在酝酿把自己旗下的一部分业务分拆上市。 相比之下,美国有那么多大公司,我们却从来没有看到微软把互联网业务分拆上市、亚马逊把数字阅读业务分拆上市、沃尔玛把物流和仓储业务分拆上市、迪斯尼把主题公园业务分拆上市,甚至连最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通用电气也没有试图把旗下任何一个早就足够分拆上市的业务分拆出去。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相对于他们那些喜欢把一张饼越摊越大(于是就有了pizza)的欧美同行,亚洲的企业好像更愿意在一个大盘子里堆满一个个金灿灿的馅饼。 我一直想搞明白其中的缘由,也和不少做企业和做投资的朋友聊到过这个话题。 有人说企业分拆有利于旗下高增长业务获得更高的估值。这种说法表面看不无道理,可是仔细一想却不尽然。因为你把高市盈率的业务分拆出去,势必意味着你把低市盈率的业务留了下来,因此资本市场在给你分拆出来的业务更高的市盈率的同时也会同时适度降低剩余业务的市盈率。其实,理性的投资人在你没有分拆的时候应该已经就把公司不同性质的业务分别估值再去相加汇总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部分之和”的办法)。因此,假定资本市场是信息对称的、理性的和高效率的,分拆完成后作为一个整体公司在估值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价差空间。 也有人说把企业分拆上市是把鸡蛋装进不同的篮子,有利于分散风险,形成有效的隔离墙。

创业板上市指南

创业板上市指南 第一章香港创业板与境外直截了当融资 第一节创业板概述 一、创立背景 二、宗旨和目标 三、进展前景 第二节创业板与主板 一、主板市场 二、创业板与主板的比较 第三节创业板与海外证券市场 一、美国NASDAQ市场 二、欧洲EASDAQ市场 三、新加坡SESDAQ市场 四、创业板市场与海外二板市场比较 第四节境内企业与香港创业板 一、境内企业直截了当融资的要紧方式 二、创业板市场的优势 三、选择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意义 第二章上市资格 第一节上市差不多条件 一、主体资格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三、公司业务活跃性 四、业务目标声明 五、公司股权结构 六、发行证券的种类

七、有关保荐人 八、会计师报告 九、分配基准 十、公布发售期间 十一、其他条件 第二节境内企业的专门要求 一、公司股权结构要求 二、对公众持股预期最初市值的规定 三、对有关人员的界定与要求 第三节上市的可行性研究 一、上市可行性研究的意义 二、上市可行性研究的内容 第三章上市程序 第一节规划与预备 一、托付中介机构 二、尽职调查 三、拟定上市方案 四、改制与重组 五、程序中的可选择性环节:引进策略投资者第二节境内申请程序 一、须提交的文件 二、审批程序 第三节上市申请 一、申请前的查询 二、正式申请 三、须提交的文件 第四节招股挂牌 一、路演 二、发行定价

三、刊发上市文件 四、正式发行 五、申请挂牌 第五节要紧上市文件 一、招股章程 二、上市协议 三、承销协议 第四章上市前的预备工作:中介机构的选择第一节选择财务顾咨询 一、聘任财务顾咨询的必要性 二、财务顾咨询的职责 三、选择财务顾咨询的标准 第二节选择保荐人 一、保荐人的资格 二、保荐人的职责 三、选择保荐人的标准 第三节选择承销商 一、承销商的职责 二、选择主承销商具备的一样要求 三、选择承销商的步骤 四、承销方式及其主承销商的选择 第四节选择律师、会计师、评估师 一、境内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的选择 二、境外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的选择 第五节选择财经公关顾咨询 一、财经公关顾咨询的重要地位 二、财经公关顾咨询的职责 三、选择财经公关顾咨询的标准 第六节中介机构的和谐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 创业板和主板、中小板上市要求的主要区别一览表 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 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创业板与主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异同予以介绍,供大豕参考。 主板创业板 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 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 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元 主营业务要求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 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 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及管理层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发 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 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无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请参考两高五新”,即 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3.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2)移动通讯3)生物医药; 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 )金融中介2 )物流中介3)地产中介; 5.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 6.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 7.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 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限制行为(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 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

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业绩评价及指标体系

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业绩分析与评价 摘要:本文以我国28家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构建了包括财务效益、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等指标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基本指标计分法和修正指标计分法,对我国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了打分,判定了其整体财务业绩水平。 关键词: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创业板市场gem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是与主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特指主板市场以外的有发展潜质的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提供筹资渠道的资本市场。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并于2009年10月23日举行了开板仪式。共28家公司通过审核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成为我国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特征分析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模及分布特征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总体规模较之主板小。而且创业板上市公司之间的规模差距较显著。从2009年年报中发现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中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营业 收入居首位,分别为242322.78万和16671.89万元。而排名最后的是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资产和营业收入为28425.08万元、3071.29万元,分别占神州泰岳股份有限公司的

11.73%和18.42%,从这两个比值可以看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之间的规模差距比较明显。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结构及分布特征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如下行业分布特征:(1)创业板上市公司行业分布更具高科技特征。证监会数据显示,截止至2009年9月29日,149家已受理的企业主要集中于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行业,占比约为68%,制造业占比约15%;还包括部分新能源、文化教育传媒、现代农业等新兴行业企业。此外,在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中软件企业为5家,其余企业则包括医药、船舶设计、电气机械、医疗器械、通风与空气处理等高科技行业。上述企业所属行业都具有明显的高科技行业特征。(2)创业板上市公司行业分散特征比较明显。2009年创业板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分布在16个行业中,行业分散特征显著。相对集中在计算机行业和医药行业,其数量各占5家,以下的排序依次是电子信息行业3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2家、广播电影业2家;此外,在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中也有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专业设计服务业、生物制品业、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专业科研服务业、仓储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农林牧副渔水利机械制造业、其他零售业、通信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各1家。从以上行业分布可以看出,我国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相对集中在计算机行业和医药行业,占总数的35.71%。其余分布在14个行业中,行业分散特征明显。(3)各行业之间财务收益差异较大。从总资产报酬率来看,2009年创业板首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案例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及案例 2000年7月27日,青鸟天桥分拆青鸟环宇在香港挂牌,成为内地第一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拉开了我国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序幕。此后,多家上市公司纷纷效仿。2009年,搜狐、中华网、盛大、新浪均不约而同地在纳斯达克登场,再次掀起分拆上市的高潮。分拆上市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 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 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 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 事实上,在海外市场的中资上市公司进行分拆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在2009年之前,只有侨兴资源通过分拆侨兴移动在纽交所上市。而到了2009年,却出现4家中国已上市公司进行分拆,分别是搜狐分拆畅游,中华网分拆中华网软件,盛大分拆盛大游戏,易居和新浪分拆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在港股市场上,早在2000年就有同仁堂、青鸟天桥尝试分拆子公司上市成功,随后又有TCL集团、新疆天业、海王生物、友谊股份、华联控股共8家公司将自己的控股子公

司拆分出登陆香港创业板。 为何分拆上市会受到一些公司的追捧和青睐,分拆上市到底魅力何在?这就需要我们对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做进一步的分析。 一、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动机分析 1、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分拆上市对母公司最大的好处在于它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分拆上市实际上具有“一种资产、两次使用”的效果,因而许多上市公司将其作为再融资的手段,由于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过于单一,因而这一点尤其具有吸引力。对于母公司来说,通过出让一部分股权可以获得大量的IPO现金,而对于子公司来说,扩大了的融资渠道可以使自己的实力扩大,有更多的资金来进行项目和投资运作。当前许多公司内部资金短缺,通过分拆上市,能够使得公司获得一笔相当可观资金用于解决燃眉之急,正是许多公司求之不得的。 国内第一例分拆上市的青鸟环宇,就是从青鸟天桥分拆的。青鸟环宇在香港总招股2400万股,每股发行价11 港元,筹集资金2.64亿港元。 2、专业化经营要求 投资组合思想因其能够充分有效地分散风险而广受赞誉。相应地,企业的多元化经营理念也使得企业不断追求经营投资多元化以分散自己在单个或特定领域的投资风险。但是

冲击首批创业板上市企业名单

叶恒强 1000芯邦 广东 深圳 网络监控 汤宁 1100深圳 安防/照相器材 雅图广东 金德新 1460 永兴元广东 深金科特圳种材料广东 深圳 特种材料 19 87. 2 万 PTC元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40% 茁壮网络广东 深圳 数字电视软件 20 00 徐国胜 1075 万 2007年前6月市场份额76% 深圳 微电子 20 03. 3 张华龙 1000 万 U盘控制芯片占全球约40%的市场份 额 金蝶中间件广东 深圳 中间件软件 20 00. 7 徐少春在Java系统核心技术领域有很强实力 和而泰电子广东 深圳 家电智能控制系 统 19 99 刘建伟 1000 万 中国规模最大家电智能控制系统提供 商 佳创视讯广东 深圳 数字电视技术 20 00 陈坤江 4000 万 国内首家运营级数字电视系统厂商, 拥有核心技术 华仁达电子广东 深圳 公共安全系统软 硬件 19 96 孟凡华 1200 万 国内主要公共安全系统产品提供商 海格物流广东 深圳 第三方物流 19 97 梅春雷 5000 万 2007全国物流百强之一 威科姆广东20 04. 1 贾小波 600 万 全国最大的宽带网络多媒体设备提供 商之一 步进科技广东 深圳 自动化控制系统 产品 19 96 唐咚工业人机界面产品国内领先 赛克数码广东 深圳 光学影像仪器 20 03. 6 万 数字光学仪器综合实力国内领先 美凯电子广东 深圳 电源器件 19 92 郭冰2007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之一 创益科技广东 深圳 太阳能 19 93 李毅 8000 万 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制造和解决方案厂 商之一 艾立克广东19 97 周斌 国内最大专业一体化智能球形摄像机 厂商 深圳 数字视频 19 98. 5 万 国产品牌行业销售量第一 高新奇科技广东 深圳 通讯终端产品 19 97 许瑞洪2亿国内最大的通讯终端产品厂商之一深圳 软件 19 98. 4 连樟文 2000 万 国内最大保险、电子政务软件开发商 之一 赛格导航广东 深圳 GPS导航 19 94 张家同 6000 万 GPS产品全国销量第一 华旭科广东智能仪表19董有议智能水表市场占有率第一

浅谈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征及评价

浅谈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征及评价 。 [关键词]创业板创业板市场成长性评价上市公司 一、绪论 1 多层次的证券市场 根据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证券市场若想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就必须分为多个有递进和互补关系的子市场。其主线为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在具体操作中分为三个维度。一是在证券交易组织方式的选择上,分为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二是在空间维度上,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及区域性市场:三是同一个市场内部也可以根据金融工具集合中的不同板块进行市场分层。 2 创业板市场的形成 创业板市场是现代场外交易发展到高级阶段,与成熟的主板市场相对应,并且作为证券市场的补充而出现的。随着主板市场的迅猛发展,20世纪60,70年代,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开始重新焕发生机,但是其低成本同时带来了交易条件的简陋,市场被操纵的事情时有发生。1961年,针对证券市场出现的违规行为,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展开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研究,以期改善证券业的监管。196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详细研究报告,建议通过市场自动化来避免人为操纵市场的发生,并责成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tional Assoclatlon of Securities Dealer lnc,)组织实施。1968年,全美证券交易自动化系统的建设正式开始,并定名为“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I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 System简称NASDAQ)”,这就是创业板市场的始祖——纳斯达克市场的雏形。 二、创业板市场概述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中小企业市场或小盘股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 Board,或称一板市场)相对应的概念,特指主板市场以外的专门为新兴公司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筹资渠道的新型资本市场。 目前,欧美国家的创业板市场主要有: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市场(NASDAQ),英国替代(另项)投资市场(AlM)和欧洲新市场(EURO NM)等。亚洲主要创业板市场有:日本JASDAQ市场,中国台湾场外证券市场(ROSE),新加坡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市场(SESDAQ),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及自动报价场外证券市场(MESDAQ),泰国曼谷股票交易中心和中国香港创业板市场(HKGEM)等,以及最近2009年10月23日开启的中国创业板。

A股公司分拆子公司上新三板案例分析

A股公司分拆子公司上新三板案例分析 在新三板爆发式增长过程中,原本高高在上的上市公司也开始想方设法进 入新三板掘金,掀起了一股A公司分拆子公司上新三板的热潮。而在该模式的实际操作中,较多部分案例是上市公司本身主动寻求将子公司分拆挂牌新三板,如东软慧聚;还有部分则是上市公司“被”相关,也即挂牌公司为并非上市公司控股公司,只是作为小股东“恰逢其会”的“被”挂牌,如华邦颖泰,该上市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受让股权持有云涛生物(新三板挂牌公司)30% 股权,至挂牌时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亦并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公开披露问题关注要点 笔者搜集了大量A股公司分拆子公司上新三板的案例,以期从案例中发现该模式目前的关注要点和障碍,经过笔者总结,目前反映在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中较多的问题集中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公司独立性、对赌协议或反稀释规定、国有资产等问题上。 (一)同业竞争 【东软慧聚】 1.股权结构 东软慧聚的控股股东股东为辽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软集团持有辽宁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份 2.同业竞争 公司与辽宁东创的控股股东东软集团下辖的ERP 事业部的部分业务重合,都有ERP 实施与运维服务业务,该部分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关系。为解决此

潜在竞争业务,也为规范集团内部经营范围,2009年东软集团对公司和集团辖下的“ERP事业部”(现已并入并成为“解决方案事业部”的部分业务内容)的目标市场进行了明确的划分,设定了各自业务的专属行业,其中:“ERP事业部”负责石油、地铁、柴油机、重工、钢铁、家电等行业,北京东软慧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烟草行业(包括工业、商业、物资及烟机设备配套企业)、电力行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及“ERP 事业部”未涉及的其他行业。 为彻底解决上述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东软集团承诺在公司挂牌后把该部分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进行分拆、分批转让至公司,以彻底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暂缓转让的主要原因为该部分业务存在一些优质客户,如何将这些资源顺利延续到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较大的资金投入。因此,需等公司挂牌后进行融资以收购该部分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东软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措施说明》。 【储翰科技】 旭光股份持有公司42.99%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旭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张建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同业竞争问题在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二)均有提出, 律师认为旭光股份的主营业务为电真空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属于《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1)中的电子真空器件制造业;储翰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光电子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中的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因此,储翰科技与旭光股份分属于制造业项下的不同行业分类;同时,经律师向旭光股份有关人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2011-12-20 09:42:12)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与股本条件(其它条件参见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财务条件:

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恢复

创业板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案例分析 一、所选案例概况 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主业单一,亟需拓展业务领域。创业板公司聚焦于细分行业,主营业务突出,九成以上的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单一主业存在成长瓶颈,亟需拓展业务领域。二、业绩成长压力。2011年创业板平均收入增速26.27%、净利润增速12.83%,89家公司业绩下滑(占比30%),增速超过30%的仅92家(占比31.5%),大部分公司面临业绩成长压力三、PE较高,有利于低市盈率收购。2012年底,创业板平均市盈率32.62倍,较高的市盈率有利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显着增厚公司业绩。 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特点在于:一、全部为向第三方购买资产,均不涉及到借壳上市和整体上市。二、除了华中数控、恒泰艾普涉及到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外,其他几家公司均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购买资产,市场化程度较高。三、均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整合,且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发生实质性变化,原有业务仍持续发展,拟并入资产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四、并购对价支付方式较为丰富,包括纯现金收购(4家)、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家)或者“现金+股份”(4家)等方式。五、并购标的资产特点与收购方资产特点相近,大部分案例的并购标的为轻资产型。 公司本文从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选出以下几个案例,来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的情况。

立思辰:2.9亿收购友网科技100%股权。通过收购打通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链,为客户提供文件(影像)从输入、管理、到输出的完整的“一站式”办公信息系统服务。 万顺股份:7.5亿元收购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江阴中基铝业有限公司75%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优化产品及业务结构,扩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顺网科技:4.8亿元收购同行业竞争对手新浩艺等五家公司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的互联网娱乐平台在网吧领域覆盖率将达到80%,形成绝对领先的市场地位。 蓝色光标:4.35亿元收购今久广告100%股权,通过收购进入广告业务,加强广告服务能力,完善传播服务链条;获得房地产行业客户,拓宽客户行业覆盖面。 华中数控:1.4亿元收购华大电机70.86%的股权、登奇机电56.68%的股权。通过收购整合具有行业领先技术的企业,介入伺服电机领域,进而完善本公司数控系统产业链,发挥数控系统与伺服电机在研发和生产等领域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本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金亚科技:要约收购英国AIM上市的Harvard International(哈佛国际)全部股份,通过收购获得目标公司国际化的销售渠道和知名品牌、扩大客户基础。

分拆上市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分拆资产在创业板上市分析 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佐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佐力药业拟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1.67亿元,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个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成功上市的案例。佐力药业成功上市后,上市公司分拆资产上市再融资在操作上已经具有可行性,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提供了新的渠道。下文将针对证监会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具体案例对分拆上市进行深入分析。 一、相关政策及解读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6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 2010 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分别如下: 1.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2.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3.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4.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5.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6.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 过10%。 (二)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 2010 年11月11日至12 日,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中关于分拆上市的解读如下: 分拆上市目前争议较大,操作性不强需从严把握。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 发行人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分拆上市四种类型: 1、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净利润,不超过50%;净资产,不超过30%;董监高(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发行人不超过10%。 2、曾经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报告期前或期内转让,目前不控股 关注上市公司转入或转出发行人股份是否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无关联交易;发行人五独立;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不拥有发行人的控制权;报告期间内转出的,重点关注,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高管出来创业,损害原上市公司利益的,重点关注。 3、股份由境外上市公司持有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详细对比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

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 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 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 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 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与股本条件(其它条件参见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条件:

最新创业板上市操作流程及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流程及上市条件 (根据本人实际操作创业板上市工作经验整理,供有兴趣者参考) 一.上市流程 1.组建机构:组建企业上市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2.选聘中介:保荐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分工协 作) 3.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确定改制方案 ——引进战略投资者 ——董事会、股东会改制决议 ——创立大会:股款缴足后30日内召开(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第一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董秘),第一次监事会 ——申请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后30日内) 4.上市辅导 ——将改制情况及上市意向报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证管办)备案 ——信息披露(地方媒体刊登,公告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 ——券商履行辅导程序[授课20小时、6次以上] ——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 5.上市申报:上市申请文件制作、报送(材料报送)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可行性报告等——中介机构:分别完成各自审核程序,出具相关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完成内核程序,出具保荐意见书 ——企业:递交创业板上市申报材料 ——证监会:在5日内对申报材料给予反馈(受理、不予受理、补充修正) 【证监会正式受理到创业板上会,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6.初审(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初审) ——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政府意见,投资项目还需征求当地发改委意见 ——面谈沟通、专项核查、举报核查、出具反馈意见(初审报告) 【初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规定期限3个月内】 7.意见回复:落实、反馈初审提出问题和意见 ——积极配合,逐一回复,如实澄清 ——中介机构分别对反馈意见出具相关报告。 8.信息预披露 ——申请文件受理后、上会前,发行人应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9.发审委审核(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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