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管理办法

AA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管理办法

AA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创新能力强、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实施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计划,设立“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基金”,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到国外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为确保基金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资助对象及条件

第二条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博士研究生。

4.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学术发展潜力,已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并保证回国后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至少有半年的课题研究时间。

5.具有良好的学术交流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外语成绩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英语六级(含)通过;TOEFL 90分;雅思

6.0分;或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第三条资助条件:

1.每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2.同一年度每位导师最多有两名在读博士研究生获得该项资助。

3.访学单位应为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

4.访学期间的研究内容应与其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关,所开展的研究项目应为本学科领域的前沿课题。

5.应在双方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制定详细的访学计划,认真填写访学的目的、内容和预期效果。

6.双方导师有实质性合作项目,且访学期间研究内容与该项目有紧密联系者优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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