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关联交易案例分析
【干货】关联交易最全整理:尽职调查实务及案例分析

【⼲货】关联交易最全整理:尽职调查实务及案例分析虽然关联交易问题不是上市审核的实质性问题,但历届发审委将对关联交易的审核作为重点事项,因关联交易直接关系到被尽调企业业务的独⽴性、业绩的真实性及内控的有效性,对企业关联事项的彻底尽调对投资者意义重⼤。
笔者将根据⾃⾝的⼯作经验总结及与同⾏业朋友交流学习,并结合相关公开⽂章观点对关联交易相关问题进⾏融汇整理,将会从关联交易的相关概念、类型、解决⽅案、发审委审核要点及如何对关联事项进⾏尽调等⽅⾯对关联交易深度剖析,并结合最近发审委典型案例进⾏案例分析。
⽬录为以下五部分1、相关概念2、关联交易的积极作⽤和消极影响3、关联交易的核查4、关联交易的解决⽅案5、关联交易的论证要点6、关联交易的案例分析1相关概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披露》(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第36号》)⾥均对关联⽅、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相关概念做了详细定义。
2关联交易的积极作⽤和消极影响关联交易既然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定有其积极作⽤的⼀⾯,但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却不吻合,所以必然会给关联⽅带来⼀些消极的影响。
按市场经济的原则,企业之间的交易应该在市场竞争的原则下进⾏,⽽关联交易因其特殊的性质,可能导致企业交易的竞争性不够充分等问题。
性质,可能导致企业交易的竞争性不够充分等问题因关联交易并不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形成的,⽽是在参与交易的各关联⽅的利益牵扯下达成的交易,故关联交易的程序规范性、真实性、公允性是值得质疑的,这也是投资机构及发审委重点关注的原因。
1、关联交易的积极作⽤(1)交易成本低且交易效率⾼由于关联⽅之间存在特殊关系,相互了解程度较深,因此双⽅在商业谈判上的沟通成本、交易费⽤、管理费⽤及监督费⽤相较于⼀般交易更低,且在交易过程中的额纠纷也更容易得到解决,提⾼了交易效率。
(2)有利于整合资源,提⾼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相对于⼀般的交易是⼀种特殊的交易⽅式,其交易过程往往⽐较简单和直接,并且对交易双⽅已经有较长时间的接触和了解,熟悉交易双⽅的优势与能⼒,因此双⽅之间能够更加有机的互补,相互整合资源,从⽽提⾼交易双⽅的经济效益。
财务合规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财务合规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财务法规和制度。
本案例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分析其在财务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案例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18年,公司因涉嫌财务违规被监管部门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在以下方面存在财务合规问题:1. 虚假交易: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构合同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掩盖实际经营状况。
2. 非法关联交易:公司利用关联方关系,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 内部控制缺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导致财务风险。
三、案例分析1. 虚假交易分析(1)虚构业务:公司通过虚构房地产项目,虚增销售收入。
具体操作方式为:与供应商签订虚假采购合同,虚构项目成本,将成本计入销售收入。
(2)虚构合同:公司虚构房地产销售合同,虚增销售利润。
具体操作方式为:与客户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构销售价格,将实际销售价格与虚构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
2. 非法关联交易分析(1)利益输送:公司通过关联方关系,将利润转移至关联方,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操作方式为:关联方以低价购买公司资产,或以高价出售资产给公司。
(2)虚增成本: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虚增成本,降低利润。
具体操作方式为:关联方以高价出售原材料、设备等给公司,虚增公司成本。
3. 内部控制缺失分析(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导致财务风险。
具体表现为: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财务凭证管理混乱,财务数据不准确。
(2)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导致财务违规行为发生。
具体表现为:内部审计制度缺失,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不健全。
税收风险防控案例分析

税收风险防控案例分析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税收风险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有效的税收风险防控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还能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下面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收风险防控的重要性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案例一:虚开发票引发的税收风险某制造企业为了增加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从一家空壳公司购买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在进行大数据分析时,发现该企业的进项发票存在异常,随即对其展开了税务稽查。
经调查,该企业的虚开发票行为确凿。
不仅被要求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还面临着高额的滞纳金和罚款。
此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虚开发票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对发票的取得、开具、保管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
案例二:税收优惠政策运用不当导致的风险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准确,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申报,导致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税务机关在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虽然企业最终通过申诉和整改,得以重新享受优惠政策,但也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个案例提醒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虽然能为企业带来实惠,但必须要准确理解和运用。
企业应关注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备案。
同时,要建立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台账,对享受政策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案例三:关联交易引发的税收风险某集团公司内部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但其定价政策不合理,导致利润在不同企业之间转移,从而引发了税务机关的关注。
税务机关通过对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认定其关联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并对企业进行了纳税调整,要求企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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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分工: 王欣欣、顾海燕:分析问题四 苏宁宁:分析问题三 王嘉莹:分析问题三、主讲 马丹丹:分析问题三、制作ppt 王纯洁:分析问题一、制作ppt 田雪晴、潘 婧:分析问题二、制作ppt 王慧文:分析问题一、制作并梳理全部ppt
利
外资参股可以直接引入国外丰富的资金和先进 的技术,比如提高制药技术,从而给国内自主 品牌注入了新的活力。
外资企业进军中国药品市场,国内其他品牌为 保住市场份额不得不专注于提高药品质量和安 全,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敦促作用。 医药市场的国际化和自由化是不可避免的发展 潮流,外资品牌参股加快了中国医药自主品牌 走向世界的步伐。
解决方案: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 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 4. 完善立法,增设逃避清算之罪状 5. 向主要债权人发行可转换债券或直接债转股,让债权人
以双重身份行使公司的部分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或者 给债权人以认股权或期权,分散债权人风险,从而达到 激励的目的。 6. 债权人对公司经营活动应享有知情权,对可能损害其利 益的董事会决议可享有表决权,这样可以使债权人从 “外部人”地位转为“内部人”地位,变被动参与为主 动监督,通过与股东、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共同决 策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如:让主要债权人进 入董事会,设立债权人董事
外资品牌参股国内自主品牌的利弊
德国拜耳收购白加黑
• 案例背景
• 以一句“白天吃白片,不瞌睡;晚上吃黑片,睡 得香”广告语而家喻户晓的白加黑感冒药,历经 两年多的拉锯式谈判,于2007年10月25日嫁作他 人妇!跟2000年第一次易主有所不同,此次白加 黑的新东家是外商,世界制药领域的巨头——德 国拜耳。拜耳耗资12.64亿元人民币收购东盛止咳 及感冒类西药OTC业务及相关资产,即“白加黑” 感冒片、“小白”糖浆、“信力”止咳糖浆三大 OTC品牌以及相关生产设施和全国销售网络。
鲁北化工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鲁北化工财务舞弊分析一鲁北化工简介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作为唯一的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于1996年6月19日正式成立,同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727)。
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创业,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1200名员工,14亿元资产,15万吨磷铵、60万吨硫酸、30万吨水泥、100万吨复肥、0.2万吨溴素、100万吨原盐生产规模的上市公司。
下表为鲁北化工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的的一些上市信息。
二鲁北化工财务舞弊事项分析从鲁北化工证券名称经历过*st鲁北,st鲁北,再到现在的鲁北化工,在证券市场上因财务违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通告,股票行情一路低迷,可以看出财务舞弊对公司业绩,还有市场反应的巨大影响,给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者敲响了警钟。
到2012年经过整改后,该公司充分发挥公司的优势产业项目,发挥自身的地域,市场优势,业绩逐步恢复,市场信心也逐步回归。
从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中,我们可以来简要分析,2007年和2008年度,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披露,以及财务信息虚假操作方面的行为。
结合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布的2007年和2008年,季度报表,中期报表和年度报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在对其真实信息的掌握的情况下,发现以下违法事项。
公司相关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违规,违法操作,审计问题。
(一)2007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1)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2007年度,鲁北化工与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共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65笔,其中借方发生额1,106,418,656.36元,贷方发生额1,073,953,089.96元,期末借方余额7,649,506.74元。
对于上述往来款项,鲁北化工未按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07年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关联交易在当年的鲁北化工经营业绩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隐瞒此项关联交易,已经严重违反《证券法》,对市场存在较大的欺瞒问题。
新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1)

虚增利润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列
2009
2010
2011
Q1 Q2 Q3 4 Q4 Q1 Q2 Q38 Q4 Q1 Q2 12Q3 Q4
16000000
1
14000000
12000000
0.8
10000000 8000000 6000000
0.6 15210789
0.4
4000000 2000000
0
2319084 0
2891506 0
0.2
0
0
4
8
12
历年数据分析
虚减成本难以被发 现,相对于虚增收入 容易留下造假证据, 因此越来越多的上市 公司多次采用这种手
段。
新大地在2009, 2010, 2011三年里,虚减的成本
分别为:1, 223, 110. 93 元、4, 256, 610. 71元、
虚增资产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列
2009
2010
2011
Q1 Q2 Q4 3 Q4 Q1 Q2 8 Q3 Q4 Q1 Q122 Q3 Q4
700
1
600
500
40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00
200
100
227.68
648.73
0.8
0.6
0.4
264.5
0.2
0
0
4
0
0
0
8
12
历年数据分析
隐瞒关联方交易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列
2010
2011
Q1 Q2 Q3 4 Q4 Q1 Q2 Q83 Q4 Q1 Q2 12 Q3 Q4
财务会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该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企业。
然而,在2018年,该公司被举报存在虚报成本的行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经过调查,该公司确实存在虚报成本的问题,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以下是该案件的具体情况。
二、案件经过1. 举报2018年,某公司被举报存在虚报成本的行为。
举报人称,该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通过虚构工程量、提高材料价格等手段,虚报成本,从而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
2. 调查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调查组对该公司近年来的财务报表、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实地查看了部分项目施工现场。
3. 发现问题调查组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虚报成本的行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虚构工程量:部分项目工程量虚报幅度高达50%以上,涉及金额数千万元。
(2)提高材料价格:部分项目材料价格虚报幅度高达20%以上,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3)违规列支费用:部分项目违规列支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4.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对某公司进行了严肃处理。
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该公司退还骗取的国家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
(2)对涉案人员进行追责,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取消该公司部分项目开发资格。
(4)公开曝光该公司违法行为,形成警示效应。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本案中,某公司虚报成本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虚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隐瞒真实财务状况。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虚构合同内容,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
2. 法律责任分析本案中,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退还骗取的国家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
(2)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税务稽查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以及促进公平竞争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税务稽查案例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增强税务合规意识,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探讨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税务稽查案例。
案例一:虚开发票的“陷阱”某贸易公司 A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公司的销售额与进项税额严重不匹配,且其开具发票的品目与公司经营范围存在较大差异。
税务稽查人员首先对该公司的财务账目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大量的资金流水异常,与发票开具情况无法对应。
随后,通过对上下游企业的调查取证,证实了这些发票均为虚开。
最终,该公司不仅被追缴了所偷逃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相关责任人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务必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发票的开具与真实交易相符。
案例二:隐瞒收入的“代价”某餐饮企业 B 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少缴税款,故意隐瞒部分现金收入。
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该企业申报的收入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明显偏低,同时其用电量、用水量等经营指标却与申报收入不匹配。
稽查人员随即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查看收银系统记录、核对银行流水以及询问相关人员,最终查实了企业隐瞒收入的事实。
企业不仅需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被处以了高额罚款。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随着税务征管手段的日益智能化,任何试图隐瞒收入的行为都难以逃脱税务机关的监管。
企业应当如实申报纳税,切莫心存侥幸。
案例三:税收优惠政策的“误用”某科技企业 C 享受了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准确,导致错误地享受了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
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的纳税申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
经过与企业的沟通和进一步的核实,发现企业是由于财务人员对政策的解读存在偏差,从而导致了税务申报的错误。
会计法律实务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甲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为了提高业绩,甲公司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激进的市场策略,包括加大投资、降低成本等。
然而,在2018年底,甲公司被审计师发现存在严重的会计舞弊行为,涉及金额巨大。
以下是该案例的具体情况。
二、案例分析(一)案件基本情况1. 舞弊手段甲公司会计舞弊的主要手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虚增收入:甲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虚开销售发票等手段,虚增销售收入。
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虚增销售收入合计5000万元。
(2)隐瞒成本:甲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支付工程款等方面,故意隐瞒实际支出,以降低成本。
审计师发现,甲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隐瞒成本合计3000万元。
(3)虚增资产:甲公司通过虚构投资、虚增固定资产等手段,虚增资产。
审计师发现,甲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虚增资产合计2000万元。
2. 舞弊原因(1)管理层压力:甲公司管理层为了提高业绩,不惜采取舞弊手段,以期达到业绩目标。
(2)内部控制缺陷:甲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为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3)职业道德缺失: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低下,为了个人利益,参与了舞弊行为。
(二)法律分析1. 违反的法律甲公司的舞弊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定,公司必须依法进行财务会计活动,不得隐瞒或者虚报资产、负债、收入、支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甲公司管理层和参与舞弊的会计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一、引言1.1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背景及意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长期以来都是资本市场的一个毒瘤。
这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更对上市公司的声誉和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影响。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财务舞弊现象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背景、原因、手段及防范措施,对于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监管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安排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旨在揭示财务舞弊的常见手段、原因及其危害。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引言部分阐述研究背景及意义;第二部分介绍财务舞弊的概念与分类;第三部分分析三个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第四部分探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第五部分提出防范与治理财务舞弊的措施;结论部分总结全文并指出研究局限与展望。
二、财务舞弊概念与分类2.1 财务舞弊的定义与特点财务舞弊是指企业在财务报告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误导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判断。
其核心特点是隐蔽性、违法性和误导性。
隐蔽性体现在舞弊行为不易被发现;违法性指的是舞弊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误导性则是指财务舞弊可能导致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经营状况产生错误判断。
2.2 财务舞弊的分类及表现财务舞弊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虚假记载:包括虚构收入、隐瞒费用、夸大资产和利润等,以美化企业财务状况。
2.误导性陈述:通过误导性的财务报告、注释和附注,使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误解。
3.未披露事项:故意隐瞒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如重大诉讼、对外担保等。
4.关联交易舞弊:通过关联方之间的不正当交易,实现利益输送和财务状况的操纵。
这些舞弊行为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可能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收入、利润和资产等指标异常增长,与行业平均水平或企业历史数据相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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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关联交易案例分析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不当关联交易案例分析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关联交易在经济生活中是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资源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交易的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在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同时,风险和报酬也相应转移。从此意义理解,一般所谈关联交易是中性的。其中所称“关联方”,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是指“在企业财务决策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不过在现实中通常应该是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正当的关联交易是在转移资源或义务的同时,公允合理地确定价格,公平转
移风险和收取报酬。它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之间的市场资源,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营运效率和盈利能力,也可以帮助实现规模经济、多元化经营、进入新的领域以及获取专项资产等。但是没有一定的约束,关联交易很容易演变成不当关联交易或者说不公允关联交易。什么是不当关联交易呢?从监管者、委托人和受益人的角度理解,我们认为所谓不当关联交易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关联方利用非公允价格和其他非公允方式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同时不能公平合理地转移风险和收益。第二层含义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没有依法合规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例如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的关联交易要征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同意,重大关联交易要逐笔披露。在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对于信托公司关联人参与集合信托计划的情况应在披露文件中予以专项说明,披露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和关联关系的性质,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集合信托计划的比例、定价政策和依据、公允市场价格水平等,并阐明其对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隔离措施。第三层含义是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所禁止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形式与手法 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交易,应以交易是否发生为依据,而不以是否收取价款为前提。关联方交易类型主要有商品和劳务购销类、资产买卖类和股权投资类,具体的手法如下: 1.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是关联方交易较常见的交易事项,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互相购买或销售商品,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交易。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绐其子公司设备或建筑物等。 3.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A企业为B企业的联营企业,A企业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B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A企业负责维修,企业每年支付设备维修费用20万元。 4.代理。代理主要是依据合同条款,一方可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或代理签订合同等。 5.租赁。租赁通常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等,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是主要的交易事项。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取得资金,或权益性资金在关联方之间的增减变动等。 7.担保和抵押。但保包括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为了保障其债权实现而实行的保证、抵押等。当存在关联方关系时,一方往往为另一方提供为取得借贷、买卖等经济活动中所需的担保或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管理合同通常指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管理合同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的财务和日常经营。因此,管理方面的合同也是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形式。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方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所研究与开发的项目会由于一方的要求而放弃或转移给其他企业。例如,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停止对某一新产品的研究和试制,并将B公司研究的现有成果转给A公司最近购买的、研究和开发能力超过B公司的C公司继续研制,从而形成关联方交易。 10.许可协议。当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关联方之间可能达成某项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商标等,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1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企业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也是一项主要的关联方交易。 表1; 2001-2002年关联交易分类比较 单位:% 交易类型 2001年 2002年 差额 采购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销售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购买资产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股权投资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转让股权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资产置换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担保 其中控股母公司 委托经营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租赁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合计 100 100 100 其中与控股母公司
三、不当关联交易及其形式 (一)不当关联交易 根据上述分析,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正当的关联交易是在转移资源和义务的同时,公允合理地确定价格,公平转移风险和获取报酬。它有利于企业集团充分利用内部的市场资源,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个集团的资本运营能力和上市公司的营运效率,也可以帮助实现规模经济、多元化经营、进入新的行业领域及获取专项资产等。但如果没有一定约束,关联交易很容易变成不当关联交易。所谓不当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利用非公允价格和其他不当方式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和义务,同时不能公平合理地转移风险和收益。 国际准则指出:“非关联方之间的价格是公允价格。”显然,对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来说,国际准则的以上表述为判断公司业绩的公允性风险提供了基本思路。如果用非公允价格交易显然是不当关联交易。利用非公允价格进行不当关联交易的方式主要有: 1.转售法。转售法是国内常见的关联方销售定价法。如何判断这种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呢?国际准则认为应“从转售价格中扣除一笔毛利,以弥补转售者的费用并使其获得适当利润……”,也就是经由转售者实现产品的销售,理应向转售者让出一定比例的毛利,即利润表中的所谓销售折让或主营业务收入折让。但是,在存在大比例关联销售的上市公司中,极少能看到利润表中的销售折让情形。所以不扣除毛利或扣除过多毛利的转售法显然是不公允的。 2. 成本加成法。国际准则认为:“确定转移价格的辅助指标包括:同行业可比的销售利润率或资本利润率”(同样的方法适用于对关联方销售中转移价格的判断)。所以那种不加成、少加成或多加成的成本法都是不公允的。它通常发生在关联方采购当中,大比例关联方采购在上市公司中的普及程度大于关联方销售。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更加隐蔽的关联方转移途径。某些公司的关联方采购价格尽管随行就市,但关联方根本就不向上市公司在供应成本的基础上增加金额,或增加的金额不足以抵消为上市公司提供采购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有时,受大股东控制的公司管理当局可能有意压低出售给关联方的产品价格,进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这同样属于关联方转移的范畴,只是转移的方向改变而已。 3.不加控制的可比价格法。该定价法指事前不向第三方询价,没有公开竞卖的过程,整个交易实际上是在大股东的控制之下完成的。姑且不论价格是否可比,大股东控制已使其失去了公允性。 4.不计价格。那种不收取价款或不计价格的关联方转移,要比价格不够公允的关联方转移更糟。如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营业费用率远远低于大股东及其存续企业。在一些极端的案例中,产品面向大众消费者的上市公司不发生或较少发生广告费用,免费的关联方转移更加露骨。 另一种不当关联交易是非价格形式的转移资源和义务,如相互担保和资产重组。比如关联方之间相互连环担保,形成“担保圈”。担保圈中的大股东或关联公司通过担保获得大额银行贷款,随着担保圈及周围公司业绩下降,将形成上市公司的大量坏帐,最终导致银行形成巨额坏帐。 四/案例分析 许多上市公司,不仅依赖着从资本市场上圈钱,而且通过各种形式的担保从银行大量圈钱。遗憾的是,所筹资金的多数并未产生良好的回报,却通过巨额的投资或占用而逐渐蒸发。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担保圈中的上市公司互相担保,或为大股东及关联公司担保获得大笔贷款,而贷款则大部分流向大股东,或通过投资流出。随着担保圈及周围公司业绩下降,形成上市公司的大量坏账,并最终导致银行形成巨额坏账。本文以“福建担保圈”进行分析。1 我们所研究的“福建担保圈’’包括16家上市公司及100多家相关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合计达200多亿元(2001年中期)。我们发现,在“福建担保圈”中,发生了巨额的,不能产生现金流的“投资活动”,如图表4-12。可是这些盈利能力越来越弱的上市公司,从哪里获得这些投资资金呢?主要渠道是筹资活动。
在表4-12中,还可以看到,“福建担保圈”的净现金流入高度依赖于‘‘筹资活动”。也就是说,这些钱主要来自于投资者和债权人。而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只提供了微弱的净现金流入(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体现在会计报表上,主要有三个渠道:“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表4-12 福建圈上市公司现金流平均水平分析 单位:亿元
1 本节所引用的资料来自于张信东、汪姜维、惠锋、景学成撰写的《担保圈》,2001年《新财富》第12
期。 项 目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流入 流出 流入 流出 流入 流出 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 筹资活动
资料来源:16家上市公司年报
反过来看,当“福建圈”通过“筹资活动”获得的现金减少后,净现金流人就面
临危机。如表4-13,1999年,‘‘福建圈’’上市公司“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比前一年增加82%(达20亿元),同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也比前一年,曾长了90%;而到2001年中期,筹资活动净现金流人总额骤减至1.43亿元,同期的“货币资金余额”即较上一年末减少近20%。
表4-13 上市公司货币增加额与筹资活动的关系 单位:亿元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上半年 货币资金增加额 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那么,通过以上“筹资活动”获得的资金用来做什么了呢?我们发现,相当于
92%的筹资资金用于尚无法产生净现金流人的‘‘投资活动”。从表4-14中可以看出:最近三年(1998-2000年),“福建圈”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出金额巨大,总计39亿元,与同期“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入42亿元不相上下。
表4-14 1998-2000年“福建圈”上市公司现金流量总量分析 单位:亿元 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 筹资活动 流入 流出 净流入或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