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关于自联实习的若干规定
院2013-2014年医学类本科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

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3-2014年医学类本科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同时方便我院学生实习和就业,对实习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做出如下规定,望遵照执行:一、个人不允许联系新乡医学院及三全学院实习基地(附后)二、个人自行联系的医院必须为地级市以上综合性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床位不少于500张)。
临床医学专业及护理、影像、检验、药学专业省内同一实习单位必须自联3人及以上,省外实习单位自联人数不限。
三、新乡医学院及各教学医院职工直系子女,若自愿返回父母所在医院实习,需填写《新乡医学院教学医院职工子女情况登记表》,交教务部审批后到学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于近期完成医院联系工作,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相关内容并于2013年3 月8 日前交到各辅导员处,各院系汇总后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实习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汇总表》,教务部审批后备案并办理相关自联手续。
五、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联系医院,如医院条件不符合规定将无法办理自联手续。
三全学院教务部2013年01月10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实习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汇总表新乡医学院教学医院职工子女情况登记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说明:1.自联实习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本表,签字、盖章有效。
2.各院系应认真核实学生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3.办理完以上手续后方可领取实习派遣通知单。
4.学生在应经常与家长和辅导员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学习情况。
在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一律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新乡医学院省内实习基地名单一、附属医院(3所)1.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二、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1.新乡医学院附属新乡市中心医院2.新乡医学院附属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3.新乡医学院附属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4.新乡医学院附属安阳市人民医院5.新乡医学院附属(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6.新乡医学院附属濮阳市人民医院7.新乡医学院附属焦作市人民医院8.新乡医学院附属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9.新乡医学院附属河南省人民医院10.新乡医学院附属洛阳市中心医院11.新乡医学院附属南阳市中心医院三、实习教学医院(44所)1.郑州市中心医院2.郑州市人民医院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三医院4.郑州市儿童医院5.河南省武警总队医院6.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7.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8.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七一中心医院9.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10.安阳市眼科医院11.中原油田总医院12.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十一中心医院1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14.济源市人民医院15.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16.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7.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18.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19.洛阳市东方医院20.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五○中心医院21.河南省第二荣康医院22.三门峡市中心医院23.黄河三门峡医院24.开封市中心医院(原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25.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26.开封市儿童医院27.周口市中心医院28.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29.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30.许昌市中心医院31.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32.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33.解放军152医院;34.平煤集团总医院35.驻马店市中心医院36.解放军159中心医院37.驻马店第二人民医院38.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39.南阳医专附属医院40.信阳市中心医院41.解放军154医院42.新乡市妇幼保健院4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44.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护理自主实习承诺书(5篇)

护理自主实习承诺书(5篇)护理自主实习承诺书(精选5篇)护理自主实习承诺书篇1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特殊情况提前请假。
2、着装整洁,规范,带上岗证,举止端庄大方,交流轻言细语。
3、尊敬领导,尊重同事,主动招呼问好,建立和谐同事关系。
4、一切为患者提供方便,随时巡视病房,尽量帮助患者办事,不让患者多跑路。
5、爱医院、爱岗位,严守医院机密,不做有损医院的任何事情。
6、服从护士长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不斤斤计较,不私自换班,如有特殊情况请示护士长。
7,不在护士站吃东西,不高声喧哗。
20__年__月__日护理自主实习承诺书篇2作为一名护士,我认为时刻向党员学习,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本人结合岗位实际,作出以下承诺:1、坚持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2、增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工作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变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力争取得优秀的成绩。
3、牢记岗位职责,在工作中摆正位置,提升服务理念,端正服务态度,尽心尽力为医院分忧,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
4、认真履行自身义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尊重同志,主动沟通思想,互相学习帮助,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请组织和员工监督!20__年__月__日护理自主实习承诺书篇3本人是__学院专业__级学生家长,同意该生自主联系实习,并承担自主实习期间的监管和人身财产安全责任。
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一、在实习期间,督促子女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管理。
二、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游泳、探险、户外拓展训练等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三、督促子女不参与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游行、传销、签名活动,不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医学生实习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学生实习权益,规范医学生实习管理,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接受医学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及研究生层次的医学生实习活动。
第三条医学生实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医学生实习权益,尊重医学生的人格尊严;(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医学生临床技能培养;(三)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学生职业道德水平;(四)注重实习质量,确保实习效果。
第四条医学生实习管理实行学校、医院、实习生三方共同负责制。
第二章实习机构与条件第五条医学生实习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能够提供实习岗位;(二)有健全的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岗位设置、实习内容、实习时间等;(三)有合格的带教教师,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有完善的实习教学设施,满足实习教学需要;(五)有专门的实习管理部门,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学院校应当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医学院校应当对实习机构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实习机构的实习条件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章实习内容与时间第八条医学生实习内容应当包括:(一)临床技能操作训练;(二)临床病例分析;(三)医德医风教育;(四)其他与实习相关的教学内容。
第九条医学生实习时间应当根据不同专业和年级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年。
第十条医学院校应当根据实习内容与时间,制定实习教学计划,明确实习教学目标、内容、方法、考核等。
第四章实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医学院校应当设立实习管理部门,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学院校应当建立实习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实习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三条医学院校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包括:(一)制定实习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实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二)对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实习学生的综合素质;(三)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考核,确保实习质量;(四)建立实习学生信息档案,记录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
对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的要求

对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的要求学生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要进行的教学环节,为规范对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的管理,确保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对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作如下规定:1.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学生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
2.学生必须提供“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函”。
3.学生必须提供接收顶岗实习单位的“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为学生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资料。
同时提供顶岗实习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4.顶岗实习单位必须提供实习岗位名称,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工种)。
5.顶岗实习单位必须为实习学生提供食宿,并附食宿条件有关资料。
6.申请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提供父母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并确保电话在顶岗实习期间内正常通信。
7.家住天津市的学生,要求家长亲自到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家长意见。
省外的家长必须通过电话证实家长所填写意见的内容。
8.学生离校实习前必须与学院和实习单位签订《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
9.自联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学生管理制度》和《顶岗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10.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报告所在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班主任。
如果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必须在24小时内将信息报告所在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班主任。
11.学生参加实习后,必须每周定期向班主任用通信工具等形式报告有关信息。
学生收到所在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或班主任电话呼叫时,必须立即回应,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应的,必须在12小时内电话报告所在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班主任。
12.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学生自联顶岗实习单位月考核表”,月考核表每月最后一日寄给班主任。
13.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学生自联顶岗实习单位总结鉴定表”,并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班主任。
大学生可以自主实习的文件依据

大学生可以自主实习的文件依据
一、申请条件
1、确有特殊原因,需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应具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自觉,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2、学生本人、家长及实习单位承诺加强对学生日常的学习、生活及安全等方面的严格管理,并对可能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原则
1、一旦实习单位确定后,在实习期间不得另外调整实习单位。
2、申请实习的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且具有承担毕业实习带教能力的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
3、对实习带教费及因学生联系实习、就业、考研等而产生的费用等一律自理。
4、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个人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5、按学院安排,准时参加毕业实习期间的各项考试。
6、按时返校,确保顺利完毕业论文撰写、答辩。
三、要求
1、接收实习的单位须出具接收函,并承诺按教学计划、实习大纲的要求安排实习、考核和监管。
2、实习单位能保证学生安全。
3、实习单位能保证实习质量。
4、实习期间学院将不定期进行实习检查,若实习单位及带教老师反映实习纪律较差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外单位实习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能够提供快速、便捷的通迅联络方式。
期间,若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及时通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毕业实习暂行规定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毕业实习暂行规定1. 实习生一般不得转换实习单位。
确需转实习必须是因为就业被录用(协议书)且录用单位要求转入的,否则不得转实习。
三甲医院、自行联系实习不转实习。
2. 办理流程:(1)向班主任提供签约盖章就业协议书、申请表;(2)填写转实习申请表(在教务处实习园地下载)——现实习单位和拟转入单位盖章同意;(3)班主任、二级学院同意并签字盖章;(4)教务处审批同意后,为实习生开具转实习证明;(5)转实习证明交到转出实习医院并办理实习鉴定等手续。
(6)实习生转入的实习单位要求:护理、临床专业必须是二级及二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其他专业必须与专业相关实习单位,具备实习带教能力,按实习计划完成实习!在转入、转出的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后做好毕业实习鉴定。
【转实习需慎重,安全必须有保证,防止被骗!】3. 办理转实习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12月3日起12月26日止。
每周二(卫生管理与基础学院、护理学院)、周四(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临床医学院不含临床医学专业)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在浦口校区办理。
第二阶段:2020年3月3日起3月26日止。
每周二(卫生管理与基础学院)周四(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临床医学院不含临床医学专业)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在浦口校区办理。
第三阶段:(仅限临床医学专业):2020年4月1日至30日每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在浦口校区办理,其他专业不予办理。
4.实习结束时间:五年制护理专业毕业实习于2020年2月25日结束,三年制护理专业毕业实习于2020年3月13日结束,非护理专业的毕业实习于2020年6月12日结束。
完成实习做好实习鉴定(填写实习手册),转实习同学做好两家用人单位实习鉴定。
5. 转实习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转至新实习单位后应按要求认真继续实习,完成实习任务,否则,不能毕业,责任自负。
中医药大学学生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中医药大学学生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学生自行联系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方便学生实习与就业,提高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结合学校近几年开展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工作的情况,现就我校毕业生自行联系实习的相关事宜作如下规定:一、自行联系毕业实习单位的教学条件和基本要求1、教学条件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教学条件(医学类学生所联系的实习医院必须是临床科室较全、设备较好的三级乙等以上,含三级乙等的综合性医院;其他专业类的实习单位原则上要达到我校现有教学基地同等水平),而且所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是我校统一安排实习的教学基地以外的单位。
2、基本要求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能够按照学校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实习教学。
二、自行联系毕业实习办理程序1、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学生自已联系到毕业实习单位后,在学校各专业当年实习安排前2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医学类学生一般在当年的10月1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时必须将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及实习单位简介、联系方式、学生个人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一起交到学生所在院(部)。
2、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医学类学生的书面申请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在院(部)进行接收单位的资格审核,并公布符合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学生名单;其他专业学生书面申请的审核由该专业实习管理院(部)进行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
3、通过审核后要办理事宜院(部)组织自行联系毕业实习学生统一办理学生个人人身意外险(费用由学生自理),并为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学生办理实习介绍信,发放实习相关材料等。
各院(部)学生主管部门与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学生签订《自行联系实习协议书》。
学生实习经费由学生先行垫付,实习结束后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统一回校报销(按《XX中医药大学医学类学生见习、实习经费管理规定》条款),超出部分及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解决三、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管理1、各院(部)要建立起每届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相关情况档案(含教学点的联系方式和教学情况、学生联系方式等),以加强与自行联系毕业实习学生的联系,定期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加强对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加强对学生实习纪律的管理。
护理实习自联自我承担责任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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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实习要求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护士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支柱,承担着为患者提供专业护理服务的重任。
为了确保护士实习质量,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护士实习的要求进行了明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护士实习要求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护士实习的基本要求1. 实习护士的资格根据《护士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实习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护理专业或者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学历;(2)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3)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
2. 实习时间根据《护士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实习护士的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实习期间,实习护士应当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质量管理等内容。
3. 实习内容实习护士的实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临床护理技能操作:包括生命体征监测、给药、静脉输液、伤口换药、口腔护理、导尿、吸痰等基本护理技能;(2)护理理论知识: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3)护理伦理与法规:包括护士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处理等;(4)临床护理实践:包括临床护理观察、病情评估、护理计划制定、护理记录等。
4. 实习指导医院应当为实习护士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当对实习护士进行下列指导:(1)实习护士的岗前培训;(2)实习期间的临床护理技能操作;(3)实习期间的理论学习;(4)实习期间的临床护理实践;(5)实习结束时的考核与评价。
三、护士实习的法律责任1. 实习护士的法律责任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护理职责,确保患者安全。
实习护士在实习期间如有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违反护士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2)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3)在实习期间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4)泄露患者隐私,侵犯患者合法权益。
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习生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2.使用范围:全院。
3.定义:无4.内容:4.1 实习生接收4.1.1 接收条件:身体健康,学习态度端正;临床、医技、护理专业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生;海南省内与我院有教学协议的卫生学校学生按协议执行。
4.1.2 学生来院实习必须由校方教务处(科)联系。
原则上不接受个人联系实习,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讨论决定。
自主联系实习生需填写《琼海市人民医院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院校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毕业实习大纲各一份邮寄给我院科教科。
经审核讨论同意者,由科教科发出接收函。
学生需带实习大纲、实习鉴定手册等。
4.1.3 实习生统一由学校指定负责人带队到科教科报到。
4.1.4 实习生教学工作由科教科、教研室和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实习生的接收工作由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的接收计划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各教研室、各科室及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接收实习生,否则,处以当事教研室、科室或个人按实习收费标准的5倍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
4.2 实习费用标准4.2.1 实习费用须在报到时到财务科一次性交清(或由教学协议院校在学生报到后两周内统一转账)。
标准如下:大专及以上院校:口腔专业280元/人/月、其他专业200元/人/月(与我院有签订教学协议的院校,费用标准为:口腔专业140元/人/月、其他专业100元/人/月)。
中专学校:口腔专业280元/人/月、其他专业100元/人/月(与我院有签订教学协议的院校,费用标准为:口腔专业140元/人/月、其他专业50元/人/月)。
(注:实习费用如有减免,应以主管院领导批示为据)4.2.2 住宿费用:800元/人/学年(仅提供住宿给海南医学院的实习生)。
4.3 实习要求4.3.1 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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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自联实习的若干规定
以下是关于护理学院关于自联实习的若干规定,希望内容
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护理学院关于自联实习的若干规定
实习是学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实习教学水平,为
学生就业打下良好基础,现对学生自联实习做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自联同学应选择层次高、科室全、病人多、就业易的医院
实习,严格要求自己,提高综合素质,确保实习质量。杜绝图
清闲、好请假、离家近、管的松的错误思想,选择不符合实习
条件的小医院混日子,影响个人发展和成长。
二、标准
自联实习医院应符合国家《护士条例》中对护士资格证注
册的要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连续实习八个月以上),学校
规定我院三年制大专生的实习医院必须是二甲以上级别的综
合性医院,开放床位800张以上,内、外、妇、儿、急救、ICU、
手术室齐全,符合实习大纲的学习任务内容要求;助产专业学
生的实习医院可以是二甲以上妇幼保健医院或妇产医院,床位
500张以上。原则上不允许到专科医院实习,但省内知名三甲
专科医院如中医院、肿瘤医院也可以批准,但必须报实习办公
·
室刘老师处审核。
三、程序
1. 自联学生到刘清涛老师处申报自联医院,刘老师审核;
2. 学生填写自联实习申请表,说明自联原因,父母是否
同意,人身安全问题是否有保障;
3. 刘老师审核通过,开具实习介绍信;
4. 学生到医院报名,开具回执;
5. 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实习医院,否则不予鉴定盖章;
四、管理
1. 自联学生实习期间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不接受学校
管理者,学校不予实习鉴定和盖章;
2. 自联学生离校前,以班为单位登记个人信息、医院护
理部联系电话,父母电话,以备学校随时电话查岗和调查;
3. 凡是学校的实习医院,自联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不单独开具实习介绍信。避免因为自联同学的不良表现,影响
学校在医院的集体声誉;
4. 自联实习同学原则上不允许换手机号,保持通讯畅通。
如果换手机号,必须及时通知辅导员老师,如有学校联系不上
或故意不接学校电话者,一律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5. 自联实习同学也应每日查看“2014实习之家”的日志
和通知,掌握学校实习要求和工作内容。
·
6. 自联实习同学,学校不开具实习中断证明,请同学提
前和医院确定好实习时间,坚持实习到底。
四、其他:
根据部分对口生提出的要求:家长已经帮助找好就业医院,
希望提前上班。为了学生就业考虑,可以批准,但要求是二甲
医院,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合同。即使如此,学校还是
建议同学眼光放长远,不妨到大医院历练一下,增长见识、提
高技能,多接触一些高端护理知识,年轻的时候丰富一下经历,
对以后的发展成长十分有利,否则以后还要花时间去大医院进
修学习。
五、奖惩
1. 不符合本《规定》实习要求的,一律不予毕业;
2. 自联实习同学实习期间,出现擅自中断实习,不接受
学校管理,严重违纪等情况者,不予毕业;
3. 《实习鉴定表》科室不全,级别不够,专业不对,实
习时间不够,涂改造假,一律不予鉴定盖章。
护理学院实习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