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依法治国与依法治企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依法治国与依法

治企

十八届四中全会学习心得:依法治国与依法治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

全会的核心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十八大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的法律保障,是维护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平正义,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需要。

依法治国涉及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各种主体都要按照法律规范运作。

我国市场经济深化以后,随着市场化运作成为常态,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企业领导人的权力与资支配具有相对的无限权,但相应的监管机制法律措施力度相对滞后,腐败的产生也于此。

党的十八大后,已有石油电力银行通信等多个行业的七十余名国

企高管落马。

当前,反腐工作实现不敢腐不想腐的常态化目标,必须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的断腕恒心和法律机制加以保障。

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后,必须从宪法与法律的延伸制度与机制的对接法律约束与执行的核查等方面进行依法治企,从头上和根本上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企。

作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国有基层企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定要联系企业自身实际,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延伸到依法治企的工作实践之中,这样才可取得实效。

一坚持领导带头,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国企既是法律法规的重要实施者,也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必须在依法治国中树形象做表率,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大力培育企业法治化,努力夯实法治社会基础。

依法治企,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做到言行一致令行禁止;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带头遵守企业规制度,做表率做示范。

在做到五个带头的同时,要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法律手段,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依法依规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依法依规解决职工矛盾和利益诉求的能力。

二坚持与时俱进,实现依法与创新相结合。

创新的重点在于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进程,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加速企业发展,促使企业行为尽可能贴近法律法规。

面对依法治企与创新发展的新题,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观念和思维,深刻理解依法与创新的内涵,理清依法基础上创新的思路,做到“创新理念科学,创新基础扎实,创新手段可行,创新目标现实”。

“创新理念科学”,就是要遵循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敢于对原有的法规规和执法方式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创新基础扎实”,就是突出创新发展与依法治企的紧密结合,创造性的运用法律于管理之中,把企业的全部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创新方式可行”,就是依照法律法规的原则和规定,创新依法决策机制,创新依法经营形式,创新依法保护方式,创新依法维权手段;“创新目标现实”,就是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最充分的发挥各行各业资的优势,尽可能的规避经营风险,最大程度的

提高效率增加效益。

三坚持依法办事,促进决策法制化。

法律法规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规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

因此,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律及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要强化企业科学管理,依法管理企业的人财物,以法律人以法管事以法运营。

要重新梳理旧有的企业运营管理思维模式手段和制度机制,使之更符合“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顶层设计的国家思路。

企业的决策必须纳入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一是决策立项要科学。

防止盲目立项,短视和急功近利,使每项重大决策能够立项科学依据可靠实际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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