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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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深府(2001)181号

《深圳西丽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和石岩水库四个水库是我市主要的饮用水源水库。为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针对这四个水库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突出解决目前水库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清除影响水库水质的污染隐患和污染源,推进水源保护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实确保水质安全的各种长治久安的措施,实现2005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控制与管理工作

1.制定水源保护区的法定图则。根据水源保护的要求,结合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尽快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详细规划,明确土地使用的功能,各村镇污水和垃圾的处理规划等。此项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2002年底前完成,各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配合。

2.坚决制止和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针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量多面广的问题,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力量开展清理工作。突出清理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以此推进水源保护区内土地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配合。

查处西丽水库流域大勘、麻勘、白芒、牛城片区以及西丽果场等周边单位的违法建筑。此项工作2002年6月前完成。

查处铁岗、石岩水库流域九围、料坑、黄麻布和塘头等片区的违法建筑。此项工作2002年6月前完成。

处理东深供水渠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此项工作2002年6月前完成。

加快大望村一级保护区19栋违法建筑的司法处理程序,为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清拆违法建筑创造良好的氛围。此项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2002年6月前完成,罗湖区政府配合。

3.加快异地发展工作的进度,落实已决定的各项措施。

尽快完成大望村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限期将原决定搬迁而未搬离的工业企业搬离大望村。此项工作由罗湖区政府负责,2002年6月前完成,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配合。

加快塘朗工业区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引导西丽水库流域内的三村到异地发展工业。此项工作由南山区政府负责,2004年底前完成,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配合。

(二)加快污水和垃圾治理工程进度,增强污染防治能力

抓紧梧桐山村污水处理工程立项申请进度,2001年底前完成工程前期工作,争取2002年动工建设,此项工作由罗湖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配合。

加快深圳水库污水截排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在200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使其能与省东深四期改造工程同步发挥作用。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罗湖区政府、市环保局配合。

完善西丽水库西北线污水截排工程支管网建设。此项工作由南山区政府负责,2002年底前完成。

加快西丽水库东北线污水截排工程进度。尽快协调解决东北线管线走向问题,确保工程尽早建成投入使用。此项工作由南山区政府负责,2002年底前完成,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配合。

改造九围地区排污工程。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2002年底前完成。

加快石岩排污工程污水管网建设,最大限度收集区内污水,确保石岩河整治工程按时竣工。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2002年底前完成。

加强铁岗和石岩水库流域内的过桥窝和料坑两个垃圾堆放场的管理,妥善处理渗漏液污染水源问题。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2002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

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厂按期竣工。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和龙岗区政府负责,2003年底前完成。

积极引进各种高效、先进的工艺和技术,继续对不能进入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零散污水进行分散处理,作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补充和延伸,提高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处理率。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配合。

落实水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单位,确保竣工工程发挥效益。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城管办、环保局配合。

(三)继续抓好养殖业和面源污染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各区、镇、村负责对辖区内养殖业活动,建立日常监督、巡察和清理制度,常抓不懈,将违章养殖污染消除在萌芽状态。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区环保部门配合。

加强村镇垃圾的清运和管理,水库和河道沿岸禁止堆放垃圾。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区城管和水务部门配合。

(四)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此项工作由市农林渔业局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尽快解决石岩浪心菜场污染问题,在2002年底前关闭浪心菜场,种植水源涵养林。此项工作由宝安区政府负责,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农林渔业局配合。

禁止违法进行毁林种果、陡坡种果,分期、分批、分阶段整治现有的果园,恢复水源保护区的良好生态植被。此项工作由市农林渔业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市城管办、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水务局配合。

(五)坚决关闭到期的采石场

严格执行市规划国土部门制定的全市采石取土整治总体规划,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石场到期一家关闭一家。此项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六)增强执法力量,确保执法管理到位

关于在西部西丽、铁岗和石岩三个水库设立环保执法机构问题,由市编制办牵头,市环保局、水务局配合,2002年上半年完成,

各级环保部门以及相关涉及水源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调整执法力量,加大四个水库的环境执法力度,配合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此项工作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各区政府、市环保局配合。

(七)组织政策调研,研究解决水源保护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对于水源保护区内各重点村镇,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订水源保护区内各村镇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2002年6月前完成,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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