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书
项目名称: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
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错误!未指定样式名。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6号首层
投标人联系电话: 7/
投标人传真: 7
投标人联系人:崔树威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自查表........................................................................... (3-4)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3)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4)
二、资格性文件....................................................................... (5-9)
2.1投标函 (5)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
2.5资格声明函 (8)
2.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9)
三、商务部分....................................................................... (10-13)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10)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11)
四、技术部分....................................................................... (14-23)
4.1服务及系统功能需求响应表 (14)
五、报价部分....................................................................... (24-26)
5.1开标一览表 (24)
5.2投标分项报价表.................................................................. (25-26)
六、其它文件或资料................................................................. (27-29)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打“√”(或把对应的“□”改成“√”)。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12日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注: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综合评议指标表”中的评议指标逐条填写并注明对应页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0月12日
二、资格性文件
2.1投标函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崔树威,副经理)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报价,并且本投标所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为固定价。
2.本投标的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中标后,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力。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金额占有优势的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
8.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投标人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代表姓名(打印):崔树威签字: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6号首层
传真:0760- 22512387
电话: 7/
电子邮件: 467286316
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姓名: 王苏兰 性别: 女 年龄: 30 职务: 经理 身份证号码: 4413623 系 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 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注:
1.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2.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致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伍仟肆佰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头支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896008
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6年10月 12日
附:
1. 本文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文件,请各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
2. 保证金退还仅按投标人名下的对公账户办理;
3. 保证金交纳凭证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外,请复制保证金交纳凭证(一份)和开标一览表(一份)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5资格声明函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错误!未指定样式名。(项目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2.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签字人郑重承诺我司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如有欺诈、隐瞒事实违法行为,愿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资质状况及技术力量等。
2.投标人填报此表的数据不得有虚假。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财务数据以提供的2015年经法定审计单位或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二、服务机构情况
1、售后服务机构概况简介: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3月17日,位于
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6号首层,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从事经营;安防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器材、智能家居设备、车载电子导航系统,承接﹔安防系统工程、弱电系统安装及维护工程、公共广播系统工程﹕销售﹕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国内贸易。
2、服务场所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6号首层
注:服务机构指投标人自身或投标人的分公司,须提供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
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项目需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项目需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3.3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项目名称: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
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
1.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综合评议指标表”评审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同类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上述资料随本表后附;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的,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扩展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山市金铭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0月 12日
3.4拟对本项目投入的人员名单
项目名称:打造食品生产企业阳光车间在线实时视频监控平台开发建设项目
编号:440606-201609-0019-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