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填表说明

《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填表说明

《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填表说明

备注:

1、此表格于2012年5月15日起用;

2、第一联、第二联请在同一张纸的正反面打印,第三联单独打印。

3、签名栏由申请人在申请时当场签名确认。

4、如申请人是“登记备案人员”需另外填写《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此证明下载后单独打印)。

公务员管理个人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空白表)

公务员管理个人信息采集表 填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填表时间:

填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填表时间:

填表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填表时间:

填写说明 本套信息采集表用于《公务员信息采集软件》的数据采集,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填表人和审核人应在每页下方签字。 1、“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公安局的户籍资料为准。 2、所有时间日期项都应明确到月和日,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填写格式为:YYYYMMDD,8位阿拉伯数字,中间不加点。 3、“籍贯”和“出生地”,填写省与具体的县市区。 4、“基层工作经历”,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人员类别”从以下项目中选填: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参照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参照管理的事业工作人员。 6、“管理类别”从以下项目中选填: 中央管理干部,省级党委管理干部,市级单位管理干部,县组单位管理干部,其他。 7、身体不健康的,“健康状况”应写明具体的病情或残疾情况。 8、“统计关系所在单位”是当兼有两职时,主要职务所在单位。 9、“学历”选择填写以下种类: ①研究生教育:研究生、研究生班、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区、市)委党校研究生;②本科教育:大学、中央党校大学、省(区、市)委党校大学;③专科教育:大专、中央党校大专、省(区、市)委党校大专; ④大学普通班;⑤中专;⑥中技;⑦高中;⑧初中;⑨小学。 10、“学位”要求带专业名称。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本表复印无效。 一、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6项信息由考 生填写,毕业证书号由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填写。 2.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试卷上的姓名一致。身份证号应与 考生当前使用的居民身份号码(18位)一致。军人须填写身份证号码; 不再填写军官证、士兵证号码。 3.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全称, 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主考院校应填 写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或实践实习的学校。秘书专、本科主考院校是山东 师范大学、韩国语本科的主考院校是青岛大学、电脑艺术设计本科的主 考院校是青岛科技大学。原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合并,更名为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 4.填表日期为考生填表的具体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下半年填表时 间:个人2015年12月26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2015年12月27日。 5.毕业证书号填写:从2015年上半年起,考生进行毕业申报时,使用准 考证号码进行毕业申报,不再生成新的准考证号码。考生有多个准考证 号的,可任选其一作为毕业申报使用。专科毕业生证书号为6637加原 准考证号码;本科毕业生证书号为6537加原准考证号码。 6.《毕业生登记表》封面页应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标注、粘贴无关信息。 二、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1980年1月。 3.籍贯格式为“省、市(县),例如山东青岛或山东胶州。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04年7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应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通信号码,确保能联系到考生。

公务员登记表填写说明改后

《公务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与身份证要一致。 (二)“出生日期”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使用阿拉伯数字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公历日期,具体到日。 (三)“民族”要写全称。 (四)“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的简称。 (五)“健康状况”填写为“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六)“参加工作时间”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填写到月。 (七)“现职务层次”填写:科员。 (八)“身份证号”使用18位的新标准。 (九)照片使用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十)“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青州市XX局XX科试用期公务员。 (十一)“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栏,具体填写要求是: l、学历的填写: “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外的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2、学位的填写: (1)学位应填写在国内外获得最高学位的具体名称。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位。 (3)“在职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外的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位,包括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在职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党校在职学习获得的学位、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位。 3、“毕业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与毕业证书一致的规范名称。 (十二)“登记后所任职务”,填写:科员。 (十三)“登记后所定级别”这一栏不填。 (十四)“工作简历”,要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起止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到月(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起止时间之间加“至”字。要在相应工作简历后加小括号注明“考试录用”,并注明批准机关和相应时间。在职教育要在相应时间段内用括号形式注明。工作简历要按照公务员在不同时期所在单位(包括内设机构)和所担任的职务分别填写,一般职务和单位有变化时都应当有所体现。 (十五)“何时受过何种奖惩”,要写明经县处级单位批准以及获得奖励、受到惩戒的具体名称,享受待遇或受到何种处分要注明。 (十六)“所在机关意见”,填写:同意登记,加盖公章。 1

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及范例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说明 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大学生档案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请大家认真填写。 1、毕业生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和签字笔,自己清楚,涂改无 效。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3、“学历层次”应毕业后所获得的学历。 4、“注册证号”指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 5、“本人健康情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 6、个人简历,按时间顺序详细填写,从小学开始,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 填写清楚,并加以说明。 7、“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和爱人、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8、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家庭出身:工人/ 农民/ 知识分子/ 军人/ 干部/ ;本人成份:学生。 9、学生成绩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后,附在本表第 6 页。 10、“自我鉴定”由本人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填写内容要求不少于表格的4/5 。(1)自我鉴定的要求:准确客观,符合实际,字迹工整,文句通顺,表达准确。 (2)自我鉴定的内容: 1 政治思想:主要总结自己对待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通过学习在政治思想上的提高; 对党的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自己在学校各项政治活动中的思想 认识和表现等。 2 道德修养:主要总结自己在学校生活中,对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的遵守情况。 3 学习与成绩:主要总结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学习目的,通过几年的学习后,在知 识能力和职业上有哪些成绩等。 4 体育及健康: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对自己健康的评价等。 5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对毕业就业的认识和态度。 11、班级鉴定:由各班委员会组织认真填写,签名为班长姓名,填写内容不得少于表 格的1/2. 12、学校鉴定:主要由班主任老师根据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委会的情况,以及自己所 掌握的情况,对毕业生在校期间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 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公务员登记表填表要求

《公务员登记表》填表要求 正面: 1.“姓名”用字要统一规范; 2.“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与身份证日期要一致; 3.“籍贯”要求“省份+市”或“省+县(市、区)”,如“广东肇庆”或“广东高要”; 4.“民族”须写全称; 5.“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填写规范简称; 6.“健康状况”根据实际填写“健康”或“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说明; 7.“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要与“工作简历”起始时间一致); 8.“现职务层次”填写县处级正职或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9.“身份证号”填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共18位数字); 10.“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工作单位全称+职务; 11.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填写“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等;“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校名+专业;若有填写“在职教育”,则“全日制教育“不能为空;

12.“登记后所任职务”填写“单位全称+职务”,按公务员登记时的职务填写; 13. “登记后所定级别”填写已套改的工资级别,如“二十五级公务员”;未套改的,待工资套改、级别确定后再填写; 14.“工作简历”的时间应连续不断,如有中断须注明情况; 15.“照片”栏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背面: 16.“何时受过何种奖励”:由登记单位根据档案记载的市(厅)级以上表彰填写。 17.“所在机关意见”:填上“经研究,×××同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同意上报审批。”(写上年月日并盖单位公章) 18.“审核机关意见”:填上“经审核,该同志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同意上报审批。”(写上年月日并盖单位公章)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失踪人员信息在打击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第三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的内容和目标是,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依托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对疑似被侵害失 踪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收集管理、查询比对和综合应用,以尽快查明失踪人员下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 第二章信息来源与登记 第四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 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 第五条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 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 记受理。其中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第六条登记受理时,刑侦部门必须主动向报案人了解详细情况,要求报案人出具失踪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应当在记录中注明。 刑侦部门应当询问报案人是否在其他公安机关报过案,并在“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查重,防止重复登记。 登记受理后,刑侦部门应当向报案人出具回执,并告知报案人如有失踪人员下落,立即向受理报案部门报告。 第七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收集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DNA生物检材和指纹、掌纹纹信息。要征得失踪人员亲属同意后,可以按规定采集DNA血样,进行DNA检测。 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负责DNA检材的管理、检验工作。

公 务 员 登 记 表

公务员登记表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登记人:

﹙此表以16开纸打印,一式三份﹚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制

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X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其中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院校统一考试录取并取得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本科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 6、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学位,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7、填写以上学历、学位的依据。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为依据;党校学历以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 (十)“登记后所定级别”公务员登记时暂不填写。 二、工作简历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党的职务以各级党委(党组)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或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选举的时间为准;党的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委(党组)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扣除年度: 纳税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配偶情况□有配偶□无配偶 纳税人配偶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一、子女教育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当前受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子女一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年月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 年月* 不再受教育时填写 就读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本人扣除比例□ 100%(全额扣除 )□ 50%(平均扣除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当前受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子女二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年月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 年月* 不再受教育时填写 就读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本人扣除比例□ 100%(全额扣除 )□ 50%(平均扣除 ) 二、继续教育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学历(学位)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年月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年月学历 ( 学位 ) 继续教育阶段□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 继续教育□博士研究生□其他职业资格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名称 继续教育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日期 三、住房贷款利息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房屋信息住房坐落地址省(区、市)市县(区)街道(乡、镇)产权证号 / 不动产登记号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 是□ 否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 □ 是□ 否 且婚后分别扣除 50%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 房贷信息 贷款期限(月)首次还款日期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月)首次还款日期 四、住房租金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房屋信息住房坐落地址省(区、市)市县(区)街道(乡、镇)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出租方(单位)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租赁情况 主要工作城市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 * 填写市一级)(非必填)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 五、赡养老人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纳税人身份□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被赡养人一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与纳税人关系□ 父亲□ 母亲□ 其他 被赡养人二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与纳税人关系□ 父亲□ 母亲□ 其他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共同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分摊方式* 独生子女不需填写□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六、大病医疗(仅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写)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首次报送(请填写全部信息)□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患者一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与纳税人关系□本人□配偶□未成年人子女 患者二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医药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与纳税人关系□本人□配偶□未成年人子女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须知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 (一)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关于及时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各系(部)、各单位: 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增加六项专项扣除项目,现就个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附加扣除种类: 1.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具体扣除标准请仔细查阅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2.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可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大病医疗按年清缴,自行申报,不能预扣。 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首次享受前,纳税人需填报申请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方可享受。 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享受方式: 1.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处理 2.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四、信息填报途径及相关要求: 1. 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2. 下载后根据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并选取符合个人情况的专项附加项目填报;(目前APP 已可下载,下载后可先行完善个人信息,具体附加项目填报模块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开通) 3. 对于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需要分摊的项目,需与家庭成员事前做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保留分摊协议等书面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4. 填报完成后,需选择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即由单位代扣代缴,选择该方式后,税务局会在收到个人填报信息并审核无误后推送至所属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汇总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在月工资个税核算中予以扣除。如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的,相关信息将不会推送至所属公司,由个人按年度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将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进行综合年度核算。 5. 纳税人在填报个人附加扣除项的各项信息时,需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提报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其他相关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6. 专项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五、补扣措施: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的,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所得税时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度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六、时间要求: 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人员的请务必于2019年1月3日前于手机APP上完成申报。 七、其他说明: 对于工资(应发工资)明显低于个税起征点(5000元)的可以不予以申报。 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人事部 2018-12-29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填报常见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填写常见问题目录 一、通用类... 1.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 3.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4.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电子模板? 5.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6.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7.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8.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9.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处理? 10.每月收入不足5000 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 11.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12.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1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15.在某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导入16 个模板后,只显示13 条信息,什么原因? 二、首页填写.

1.什么是扣除年度? 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注意事项? 3.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4.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的如何填写 三、子女教育支出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4.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5.子女满3 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 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1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1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四、继续教育支出

失踪报案材料范文人口失踪如何写报案材料

失踪报案材料范文人口失踪如何写报案材料 ___ 报案人 报案时间 报案内容 报案人签名 时间 实际上, ___只要写清楚你要报案的内容就可以了,不是要式文书,不必遵循一定的格式的。 如果人失踪了,可以到公安机关求助,要求协助查找。 求助时,可以携带失踪人 ___、近期彩色放大照片、寻人启事等。

失踪人口超过三个月,就要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列入失踪人口信息库中,在全国各地查找。 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步骤一:准备以下物品、 (一)、失踪人的最近相片二张。 (二)、户口名簿。 步骤二:到各县市警察局办理、 (一)、找到失踪人辖区派出所。 (二)、填妥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怎样算失踪人口?符合下列项目之一 (一)迁出未报或未按址迁入。 (二)随父母或亲属离家。

(三)离家出走。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___,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 ___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 ___,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 ___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 ___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 ___、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___,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参考: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 ___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二、办理失踪人口报案流程: 1、失踪人近期照片二张。 2、户口簿。 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模板】

- 1 - 附件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须知 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 (一)纳税人按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填报对应栏次;纳税人不享受的项目,无需填报。纳税人未填报的项目,默认为不享受。 (二)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填报本表时,对各专项附加扣除,首次报送的,在“首次报送”前的框内划“√”。继续报送本表且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前的框内划“√”;发生变化的,在“有变化”前的框内划“√”,并填写发生变化的扣除项目信息。 (三)身份证件号码应从左向右顶格填写,位数不满18位的,需在空白格处划“/”。 (四)如各类扣除项目的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多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自然人纳税人填写。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扣缴义务人;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填写后报送至税务机关。 (二)纳税人首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将本人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内各信息项填写完整。纳税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此表相关信息项,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继续申报扣除的,应对扣除事项有无变化进行确认。 三、各栏填写说明 2

(一)表头项目 填报日期:纳税人填写本表时的日期。 扣除年度:填写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属年度。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基础信息栏 纳税人信息:填写纳税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其中,手机号码为必填项。 纳税人配偶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本栏,没有配偶的则不填。具体填写纳税人配偶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三)表内各栏 1.子女教育 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生日期: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纳税人子女当前的受教育阶段。区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纳税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3

2020年人失踪立案的申请范文人口失踪立案标准

人失踪立案的申请范文人口失踪立案标准第一,不要怕他吓唬,因为他没有法律依据,任何机关都不会受理的。第二,你应该主动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躲了一时但总得要面对,你还有今后的新的生活。有家暴事实的,你还可以反诉他。家庭矛盾、生活中磕碰是免不了的,要正确对待,你老公能改正的,还是要两人互相谅解,过好今后的日子。至于你现在的情况,首先人口失踪没有什么立什么案一说;如果有证据证明人口失踪可能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引起,如绑架、婴儿被盗,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么就按什么犯罪做刑事案件处理。民法意义上的“失踪”,只能自己家人出钱出人四处去找,公安不会理睬。 宣告失踪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申请 ___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 ___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 宣告失踪案件, ___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最后,祝福你幸福多一点。 只要是应当回来的时间,却没有回来.没有音讯,就具备报警的条件,也就是说,发现失踪后即可报案。如果是立案的话,一般是失踪48小时。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报案,如果当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天,我们来讲解6项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的。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篇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都适用于扣除规定。 ●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同时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扣除的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若是父母两人扣除分配选定后,还想进行分配变更,改成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则需要等待一个纳税年度之后进行,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无论子女在民办学校孩子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假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一定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公务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公务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基本情况部分 (一)“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二)“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三)“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新疆库车”、“辽宁大连”,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四)“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等),不能简称“维”“汉”、“哈”等。 (五)“参加工作时间”按公历填写到月。 “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或“2000.03.05 (六)“健康状况”根据公务员身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七)“现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此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八)“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X X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其中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院校统一考试录取并取得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 6.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政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学位,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失踪人员处置问题

失踪人员处臵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加大,失踪人员的数量在我国是逐年增加,失踪的原因也变得十分复杂。据统计,我国每年失踪人口不下三十万人。失踪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离家出走的,有走失的,也有被拐卖的,等等。人员失踪处臵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它关乎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社会救助两大业务,与公安机关当前进行的“三大建设”都息息相关,对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尤为重要。然而由于公安机关失踪人员处臵工作起步较晚,工作机制不健全,查控措施不规范,管理效率也不高,亟需引起我们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获取更大的社会管理效益。 一、规范失踪人员处置的现实意义 1、规范失踪人员处臵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加大,失踪人员的数量不断攀升,寻亲的社会需求非常巨大。群众在亲人失踪时的感情,是骨肉相连的亲情,而群众首先会想到求助于我们公安机关,向公安机关报警,在穷尽自己的力量查找未果后必然对公安机关寄予非常的希望。而现实是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警后,

大都是做一份报案笔录,收集一些相关信息就万事大吉。因为接报失踪后,基层民警除了收集有关信息外,似乎没有有效的工作可以跟进。立案基本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目前基层派出所接报失踪人员的警情数量很大,但是通过警方的工作最后查找到失踪人员的比例是相当低的。也因此一些报失踪的群众对公安机关颇有怨言,认为公安机关只会等到出了问题,等到人被侵害了才会立案,公安机关只关心破案率。而事实上人员失踪的背后,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刑事案件,有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还有故意杀人。亲属失踪了,警察不紧不慢不立案,当事人只能自发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到处寻找。特别是孩子失踪,往往会使整个家庭都会垮了。长此以往,群众会对公安机关满意吗?因此,必须规范失踪人员的管理和处臵,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和措施,以提高查找失踪人员效率,这是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只有把老百姓的事真正放在心上,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建立。 2、规范失踪人员处臵是拓宽命案侦破新途径的需要。失踪人员中被实际侵害的数量还是比较大的,有很多命案最初是以人员失踪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员失踪的报警后主动出击破获命案的很少。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的失踪人员背后是命案。犯罪分子为掩饰犯罪,隐匿罪证,多制造被害人失踪的假象,以延缓案发时间,逃避打击。无名尸体与失踪人员的碰撞比对需要以失踪人员的规范管理为基础,如果失踪人员的信息采集不全面不准确,将给侦查部门查找尸源带来困难,影响命案

失踪人员处置问题

失踪人员处置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加大,失踪人员的数量在我国是逐年增加,失踪的原因也变得十分复杂。据统计,我国每年失踪人口不下三十万人。失踪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离家出走的,有走失的,也有被拐卖的,等等。人员失踪处置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它关乎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社会救助两大业务,与公安机关当前进行的“三大建设”都息息相关,对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尤为重要。然而由于公安机关失踪人员处置工作起步较晚,工作机制不健全,查控措施不规范,管理效率也不高,亟需引起我们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获取更大的社会管理效益。 一、规范失踪人员处置的现实意义 1、规范失踪人员处置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加大,失踪人员的数量不断攀升,寻亲的社会需求非常巨大。群众在亲人失踪时的感情,是骨肉相连的亲情,而群众首先会想到求助于我们公安机关,向

公安机关报警,在穷尽自己的力量查找未果后必然对公安机关寄予非常的希望。而现实是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警后,大都是做一份报案笔录,收集一些相关信息就万事大吉。因为接报失踪后,基层民警除了收集有关信息外,似乎没有有效的工作可以跟进。立案基本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目前基层派出所接报失踪人员的警情数量很大,但是通过警方的工作最后查找到失踪人员的比例是相当低的。也因此一些报失踪的群众对公安机关颇有怨言,认为公安机关只会等到出了问题,等到人被侵害了才会立案,公安机关只关心破案率。而事实上人员失踪的背后,有相当大的比例是刑事案件,有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还有故意杀人。亲属失踪了,警察不紧不慢不立案,当事人只能自发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到处寻找。特别是孩子失踪,往往会使整个家庭都会垮了。长此以往,群众会对公安机关满意吗?因此,必须规范失踪人员的管理和处置,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和措施,以提高查找失踪人员效率,这是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只有把老百姓的事真正放在心上,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建立。 2、规范失踪人员处置是拓宽命案侦破新途径的需要。失踪人员中被实际侵害的数量还是比较大的,有很多命案最初是以人员失踪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员失踪的报警后主动出击破获命案的很少。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的失踪人员背后是命案。犯罪分子为掩饰犯罪,隐匿罪证,多制造被害人失踪的假象,以延缓案发时间,逃避打击。无名尸体与失踪人员的碰

《公务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公务员登记表》填写说明 《公务员登记表》按中组部、人事部制定的标准样式,由各部门从“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48500032.html,)“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市里不再统一印制。根据干部档案管理规定,登记表的规格使用16开纸型。《公务员登记表》一律采取打印方式。登记表的填写要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山东省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软件填报公务员的各项信息,可直接生成《公务员登记表》。具体填写要求是: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少数民族译名的文字也要规范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日期”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使用阿拉伯数字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公历日期,具体到日。 3.“民族”要写全称。 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民主党派要填写规范的简称。 5.“健康状况”填写为“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6.“参加工作时间”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以组织认定的日期为准,填写到月。

7.“现职务层次”按照登记时所任职务填写: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8.“身份证号”使用18位的新标准。 9.照片使用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或黑白照片。 10.“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单位规范名称和所在部门的名称,职务填写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文件任命的职务规范名称。 11.“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栏,具体填写要求是: 学历的填写: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填写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填写依据,不得随意填写“相当于某某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以外的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相应的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市、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