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纳告知书-社会保险缴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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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告知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身份证号:

为使乙方老有所养,病有所依,甲方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为了避免经济纠纷,保障双方利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对社会劳动保险缴纳的相关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就社会保险缴纳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予以告知:

1. 甲方按照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规定为乙方按月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包括甲方和乙方分别应承担的保险费用)。

2. 乙方应承担保险费用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规定提前代缴。费用数额由甲方从乙方月度工资中逐月扣回。

3.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甲方即不再承担乙方社会保险费代缴义务。跨月代缴产生差额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月工资中全额扣回。

4. 乙方如不能退还所欠甲方代缴社保费用,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款的权力。

5. 乙方社会保险缴纳办理材料需于办理入职时提供至甲方。所提供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所需材料项目详见《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缴纳需提交资料清单》(附件1)。

6. 甲方根据当地增员、减员时间节点及入、离职日期为乙方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如果乙方为业务岗需过七天试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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