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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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

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岗位管理人员竞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研室岗位设置,是进一步完善教研机构聘用制度,推进教育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研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教研室生机与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规范教研室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教研员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动教研室各项工作,特制定我室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二、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在职在编人员岗位的基本竞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修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基本学历、任职资格、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符合教研室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说明书相应层、等级的聘用条件;能履行岗位职责并达到工作要求。

(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1、竞聘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技术资格;

(2)任中学高级教师以来在七级岗位上任职六年以上;

2、竞聘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1)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技术资格;

(2)任中学高级教师以来在七级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

3、竞聘八级专业技术岗位:

(1)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技术资格;

(2)任中学一级教师以来在十级岗位上任职六年以上;

4、竞聘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1)应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职务技术资格;

(2)任中学一级教师以来在十级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

5、竞聘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1)应具有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专业职务技术资格;

(2)任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一级以来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

(三)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竞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3、熟悉事业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四)限制晋级的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晋级;出现两条以上者,两年内不得晋级。

1、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行为,且造成不良后果。

2、出现职能部门认定的重大责任事故。

3、无故旷工1天或全年事假累计满30天,或病假累计满90天者。

4、有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现象。

5、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竞聘程序

1、职工大会推荐并报局领导审批后确定竞聘上岗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2、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3、将核准后的方案提请职工会审议;

4、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申报:写明申报岗位及工作承诺。

6、专家委员会依据“任职条件”及“限制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专家委员会依据实施方案中的“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对竞聘人员进行分数测评并排序;⑴对于同一职级的竞聘得分高者优先推荐聘用;⑵同等分数依次按:工龄长短、职务轻重、荣誉等级推荐聘用。

8、专家委员会对竞聘人员提出推荐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后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四、聘用期限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实行聘期管理。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聘期为一至二年,并按有关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实施

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以后出现的空缺岗位原则上每年安排竞争上岗一次。

2.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聘期内要按教研室要求从事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同时完成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

3.严肃竞聘上岗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其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

4.本实施方案在首次竞聘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做相应的修改,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有关说明

1、有关“限制晋级的情况”,需经有关部门认定。

2、以上其它未涉及到的条款,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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